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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雪月风花 覆雨翻云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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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魁大赛,是民间雅事,随着大唐盛世的兴起,越来越为世人追捧。
  这等盛事与文人雅集颇有异曲同工之妙,倒正可以宣扬政绩。但是,据传,定州刺史王挺有意改制“品会大会”——由一年一届改为三年一届。也就是说,咸亨四年的本届花魁会后,得再过三年才有下一届。如此改变,主旨是消弭奢靡之风,将人力物力财力多用在该用的地方,真正的做到尽力为治下百姓谋福祉。好吧,虽然此类集会皆由当地绅豪出资运作,但官府少不得要编派人才维护治安秩序,的确是有人手捉襟见肘之忧。
  是以,刺史改制花魁赛,倒也合情合理,一州之长做这等些末事情,也不致引发反弹。只是,这于各个楼子的歌舞伎而言,实实在在不是好事。做这行的吃的是青春饭,最风光的时光也就数年,若是不能及时出头,必然会荒芜终生。花魁大会,便是上位的绝佳平台,多少姑娘期待着能藉此一鸣惊人呢。王刺史金口一开,着实是断了不少人的“希望之路”。
  因此,本届“品花大会”在初选时便已是刀光剑影如火如荼,未进决赛的愁云惨雾黯然神伤,突出重围的惊喜之余亦是丝毫不敢懈怠,绞尽脑汁编排节目以求决赛时能艳压群芳。
  而作为安喜三大头牌的如烟在这较劲的场合居然用了王子安的一首旧作,这⋯⋯是什么操作?这首《九日》,乃是王勃数年前所作,这么一首很短的五言绝句,但是却仍旧受到了很多人的喜爱与赞美。
  《九日》的大致意思是:九月九日是重阳节,只要是打开家门,到处都可以看见菊花。但是陶渊明也有无可奈何的一天,那就是有一个送酒的人不知道哪里是陶渊明的住所。
  王勃之所以会写下这一首五言绝句,就是因为王勃感叹自己与陶渊明十分的相似。空有一身的才能,但是却没有人可以包容他们,为他们提供一个可以让他们发挥才能,报效国家的途径。最终只能隐居山林,与菊花为伴,最终使得人们再也无法找到他们。他们一直以来都是人们敬仰的对象,特别是对于官场上受到了挫折的人而言,更是他们崇拜的人。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毅然决然地放弃了为官的机会,归隐山林。而《九日》王勃这一首诗就表明了王勃因仕途不顺,受到挫折,最终想要放弃入朝为官的念头。想要像陶渊明一样归隐山林,与品德高尚的菊花为伴⋯⋯
  这是怀才不遇哪,所诉者情切,但只能算是精炼绝句,却是算不得精美的。
  原本颇有夺魁之声的“流云阁”头牌用了这么一首诗,且是旧作,这是要闹哪样?
  一干追捧者失望之余,仍是存有隐隐希望的,这是种很微妙的感觉⋯⋯
  果然,箫声在微不可闻盘旋着,久久未散。忽然,“吱呀”声起,二胡的弦声带动着箫声重新响起。
  如烟原本清脆的歌声变得更为低沉:“九月九日望乡台,他席他乡送客杯。人情已厌南中苦,鸿雁那从北地来⋯⋯”
  对了,这就对了。新诗,这是新诗。
  在这“明月楼”中,文人雅士居多,一听如烟所唱,便知是首新诗,不由的精神一振,纷纷凝耳倾听。
  三楼,王刺史频频捋须微笑,显然极为得意,乃问同观者曰:“诸位,此诗如何?”
  李峤叹道:“此诗意境悠远,某不及远也。”
  苏味道说的更多:“此诗前二句以‘望乡台’、‘送客杯’作对仗,用他乡送客来衬托诗中人思乡的情怀;后二句用呼告语作咏叹,从北雁南飞着想,反衬北人久居南方思念故乡的苦闷。此诗仅以四句来写乡思,却将乡愁抒发得淋漓尽致,实在是突破了本朝初宫廷绝句多借咏物寓干进之意的小格局。甚妙。”
  王挺望向崔三郎,对方诗名在外,且看他如何评论。
  崔如英也不怯场,说道:“此诗首二句辟起,自有风致;末二句尤佳,读之,初似常语,继而自知其妙,所谓‘味在酸成之外’是也。”想了想,又道:“写登高旅况,情中想情,境中构境,不求刻画,自觉深微。彼以南窜,欲返无期,觉北流之可羡;此以南留,日久怀旧,惊北飞之搅思⋯⋯此诗,开绝句寓情于景之先河,可为一派之宗。”
  他这段评论实是极高,推崇备至,但又评点到位,让听者深以为然。
  崔翕亦是赞同道:“人情已厌南中苦,鸿雁那从北方来⋯⋯绝句类于无情处生情,此联应为鼻祖。”
  王挺听了,唇角上扬的弧度更大了:“诸位且猜猜此诗为何人所作?”
  嘚瑟呀,这要再猜不出来,莫如买两块豆腐撞死得了。
  还是李巨山厚道些:“当是出于王子安无疑。”
  崔如英听了,微愕,这与他熟知的那个“李峤”不符呀。他又在脑中过了一遍其人其事:
  李峤,出身于赵郡李氏东祖房,早年以进士及第,历任安定尉、长安尉、监察御史、给事中、润州司马、凤阁舍人、麟台少监等职。他在武后、中宗年间,三次被拜为宰相,官至中书令,阶至特进,爵至赵国公。睿宗时贬任怀州刺史,以年老致仕,玄宗时再贬滁州别驾。开元二年病逝于庐州别驾任上,终年七十岁⋯⋯
  李峤生前以文辞著称,与苏味道并称“苏李”,又与苏味道、杜审言、崔融合称“文章四友”,晚年更被尊为“文章宿老”。但他历仕五朝,先是依附张易之兄弟及武三思,继而又追随韦氏一党,其人品多受诟病。史家评价,贬抑居多。
  哦,还有“清钱学士”张鷟之评:“李公有三戾,性好荣迁,憎人升进;性好文章,憎文才笔;性好贪浊,憎人受赂。亦如古者有女君,性嗜肥鲜,禁人食肉,性爱绮罗,断人衣锦;性好淫纵,憎人畜声色。此亦李公之徒也。”
  至于其诗作,后世论者对李峤的诗作多持否定态度。清代王夫之在《姜斋诗话》中谈到咏物诗的发展中认为:“李峤称大手笔,咏物尤其属意之作,裁剪整齐,而生意索然,亦匠笔耳。至盛唐以后,始有即物达情之作。”乔象钟在《唐代文学史》中称李峤的咏物诗:“乍看题目,令人眼花缭乱;实际上却充满陈腐的堆砌雕琢和连篇累牍的隶事用典,毫无生气,使人腻而生厌。”今人多认为李峤的咏物诗不过是小弄巧笔,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总之,对于其人,后世是贬高于褒的。不过,想想也是合乎逻辑的,毕竟,此时的李峤尚是刚入仕途,某些不好的东西还未学会,日后的转变大抵也是近墨者黑之故吧。
  这些念头只在转瞬之间,只听王刺史拊掌道:“正是子安所作。其实倒也算不得新作了,却是咸亨元年间他于蜀中所作,已有三年光景,只是一直不曾传开罢了。”
  众人作恍然状,想来王刺史也是新近得了此诗,恰好可用于如烟的表演,至于加了首王子安旧作,也算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编排的甚是巧妙。
  歌停舞歇,喝彩不绝,掌声雷动,如烟面靥娇红,作福答谢。
  这第一日的赛事,下午与晚间的首场都是极为精彩,若非因为某人要重出江湖,青霞与如烟便是花魁的有力争夺者。不过,夜间的赛事定然不会如下午一般让青霞一人出尽风头,如烟⋯⋯怕是压不住那位的,但与青霞或是有得一争吧。
  下午的赛事结束后,不多会,参赛者的成绩出来了——不出所料,“绮梦馆”的青霞毫无悬念的拔得头筹,以五千八百一十支花遥遥领先于其他参赛者。据传,某个参赛者因为只得鲜花十八支而羞愧难当,意欲投河自尽,为一穷酸书生救起。这书生乃是远足来安喜为这参赛者加油,且倾其所有购得鲜花三支助威。事后,此参赛女郎为穷酸书生真情所动,遂以身相许,举案齐眉,郎情妾意,竟是成就了一段佳话,此乃后事,按下不表。
  五千八百一十八支花,那就是五千八百一十八两银子呀。此时通用的是铜钱:开元通宝及乾封泉宝,或以绢帛等作为交换物,银子其实用之极少。但贵重物品无法用铜钱付款,便需要更为贵重的白银甚至黄金作为等价货币。一两银值一干文,这五千多两银子⋯⋯一品官一年的俸禄大概是四百三十两,二品官为三百四十两,三品官为二百五十两⋯⋯也就是说,就便是定州刺史,也需要不吃不喝廿余年方能攒下这笔银子。
  当然,青霞所得这些鲜花,亦非一方一面能贡献的。毕竟,博陵崔氏在这定州地面乃是庞然大物,谁能不卖账?更何况,恒阳叶氏,那才是大金主。。
  而如烟,自有太原王氏为其站台。
  这二者,有得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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