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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探花郎在现代 / 第13 章 慕明

第13 章 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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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收完回到学校,所有人都换上了短袖,爱美的女生穿上了色彩靓丽的裙子。杜仁礼发现所有的人都黑了一圈,除了陈良宇。而他曾经的同桌,现在坐在他前面的徐丽君则像男孩子一样穿着短袖短裤。纤细的胳膊纤细的腿,如果不是那短裤的颜色是粉色,没人会把她当成女孩子。
  想想张援朝在外辛苦务工,姚春兰在家种田,杜仁礼终于放下了天朝大国来客的架子。连自己都养不活,有什么理由伤春悲秋?用着张小峰父母的血汗钱,有什么理由不去好好学英语?既然现在还找不到为什么非要学英语的答案,那只有按着规划的路向前走。上世年少轻狂,因为万事后面有杜家,这世有什么资本信马由疆?虽然出身决定命运,但既然在这世间做了张小峰,便要认认真真地在人间走一回。
  杜仁礼把初一的英语书找出来,天天早上读,把课文背熟,单词默写,上课认真听,又把以前的试卷和练习册找出来细细琢磨了一番,进步一日千里,只等期末考试来验证了。
  其他的课程,语文的难点是拼音,杜仁礼刚把英语复习好,忽然看到与英语单词一样的拼音字母,有些傻眼,经常把读音弄混。好在他知道那些字怎么读,又把妹妹张小佳小学一二年级的课本拿出来,遇到不懂的虚心像张小佳求教,拼音倒也掌握得不错。
  历史、地理、生物不用说了,没什么难度。对于代数、几何和物理,他本来就对里面的内容感兴趣,又对阿拉伯数字的便捷赞叹不已,认真听课,认真写作业,一切进行得很顺利。
  只是过了一阵,这样的知识内容对杜仁礼来说简单了些,没有别的书可读。学校里没有图书馆,同学们下面流通的书又有限。像徐丽君买的什么盗版书《平凡的世界》《文化苦旅》啊,还有女生中流行的琼瑶,陈良宇爱买的《读者》,对他而言,并没有什么大的触动。他看了,只作对现代社会的了解,远不如《国史大纲》带给他的触动大。
  语文老师李卫涛在上了几次作文课后,对这个新晋的得意门生得意无比。用词老辣简炼,简直不像这个年纪的人写的,于是,李卫涛像找着知音一般,经常与杜仁礼畅谈人生。
  李卫涛用自己微薄的工资定了《语文报》《杂文报》,好的文章拿到班里读给学生,杜仁礼当然有了阅读这些报纸的优先权。
  当从李卫涛嘴里得知这里面的文章都需给作者付费后,杜仁礼动了心思。这些文章还没自己写得好,为什么自己不试着去写一写?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呀。
  他既有了这个打算,便留意起身边能见到的刊物来。这些刊物能送到石桥镇这样一个小地方,那么可见在全国很受欢迎,他对比了各个刊物的特点,决定向《读者》投稿。
  《读者》里面的文章多是鸡汤型的文章,用古人的事例很多。要找懂古人的人,还有谁比杜仁礼更合适?他于是写了一篇关于曾经的偶像王阳明的文章,寄了出去。
  一个月后,杜仁礼收到回信。编辑在信中首先肯定了他的文笔,又夸他写得好,但最后却问那些事是真的,还是杜撰的,毕竟没有书籍记载王阳明的那些事迹。因此他们编辑部不敢冒然刊载。如果他愿意,可以修改下再寄过去。最后欢迎他投稿。
  事情当然是真的。只是几百年过去,大浪淘沙,有限的书籍谁会详细记载一个人的轶事?杜仁礼看到编辑的态度如此认真,便认真回了一封信,把那段现代人认为有歧义的事情删去,文章重新作了修改。
  编辑采用了杜仁礼的文章,并说明下一期会采用,到时会免费给他寄送那期《读者》,稿费汇款单也将随之汇出。
  虽然稿费只有一百元出头,但想想语文老师李卫涛一个月的工资才一百多元,杜仁礼也就满足了。
  稿费是以邮政汇款的形式寄出的,收到的人需要拿身份证签章。可杜仁礼只有十几岁,没有身份证,怎么办?他起了个笔名叫“慕明”,明,明朝的明,王阳明的明。慕嘛,羡慕、仰慕、爱慕等,然后真实姓名用了张援朝。十四岁的年纪向全国发行量最大的刊物投稿并成功发表,说出来也没几个人信,而张援朝的年龄四十岁。在这电话并不畅通,主要靠邮件交通信息的年代,《读者》编辑以为作者是在石桥一中做乡村老师的张援朝。
  拿到第一次稿费后,杜仁礼去镇上最大的饭馆犒赏了自己一顿。虽然现在在学校能吃饱,但看看张援朝的身高,张小峰本来就长得憨头憨脑,要是再长不高,将来娶个满意的媳妇可有些困难。男人长得丑些不怕,就怕长得矮啊。杜仁礼在花丛中流连多年,深谙此道,可不想未来毁在身高上。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得好好加强些营养。
  他点了一份小鸡炖蘑菇,又要了一份肘子,想要点个牛羊肉啥的,饭馆却只有卤好的酱牛肉,杜仁礼看方便吃又容易存放,明天刚好是周六,便要了二斤,给自己切了一小盘,剩下的带到学校,明天带回家给姚春兰和张小佳吃。他想吃鱼,结果见只有多刺的草鱼和鲤鱼,便作罢,最后又要了一份青菜。
  这几样菜要是在以前他可看不到眼里,可对于现在难得有荤腥的杜仁礼来说,可是至上的美味。他正吃得欢,陈良宇走了进来。
  “哈,张小峰,你捡到钱了?”陈良宇看看桌子上的菜,还有一边包好的一大块牛肉。
  “坐下来一起吃,我请客。”张小峰道。
  陈良宇父亲在石桥镇上班,但他母亲却在另外的镇上,他自不爱吃学校食堂里的饭,除了在父亲的食堂上吃,有时也爱在镇上的小饭馆打牙祭。但一般也就吃碗肉丝面,像这么丰盛的他一个人还从没吃过,更不用提张小峰了。张小峰以前连出来喝碗胡辣汤都不舍得,现在这种情况,除了用捡到钱可以解释,还能怎么说?要说张小峰偷钱,陈良宇却不相信他有那个本事和胆量。
  陈良宇也不客气,坐下来又要了瓶汽水。
  “有什么话吃完再说。”杜仁礼看看满脸疑惑的陈良宇,指指盘中的菜,“虽然味道不咋样,好在肉味还行。快些吃,吃完还要去上学。”
  “味道不咋样?肉味还行?”陈良宇震惊地看着张小锋,“你不会告诉我,你家有个超有钱的亲戚,天天吃香的喝辣的吧?”
  杜仁礼知道无意中说漏了嘴,便笑笑道:“我家虽然没有什么有钱的亲戚,但我妈很会做饭。做的菜很好吃。”
  “真的?”陈良宇相信了,“不过这一桌饭得三四十块钱吧?你从哪儿弄了这么多钱?你一个星期不是只有两块钱的菜钱和十来斤饭票吗?”
  如果把饭票兑换成钱,一般的同学在学校一周的花费也就十块钱,杜仁礼一顿饭却花了张小锋平时一个月的费用,不得不让陈良宇疑心。
  杜仁礼知道如果不说清楚这件事,陈良宇非得在班上宣扬一番,便拿出汇款单给他看:“这事儿只有你知道。还请你不要告诉别人。我也是想挣些钱,不让父母那么辛苦。”
  “你写的文章让杂志刊登了?”陈良宇跟发现了新大陆似的,两只眼睛瞪得圆圆的,“妈呀,你写的啥文章?”
  “说起来还得谢谢你。要不是你定的杂志,我还不知道可以赚稿费。”
  陈良宇把那张汇款单看了又看,琢磨了半天抬头道:“张小锋,你以前不是这样啊,你是不是吃了什么药?听说那个脑神口服液喝了会让人聪明。你以前那么努力学习,成绩和我差不多,从来没进过前十名。我说呢,这俩月咋觉得你有些不对劲儿。快说,你是不是喝了什么补药?我也买去。”
  杜仁礼哭笑不得:“我要是喝了什么补药,肯定会给你留一瓶。”他指指自己的脑袋,“听说过人有七窍吗?我以前有一窍不通,现在通了,所以学起习来就觉得容易了。”
  “七窍?七窍流血?”陈良宇愣了愣,“你说的啥,我都不太明白。”
  杜仁礼给他了一个白眼:“你回去多读些书,别整天盯着别人,问些让人笑话的问题。对了,你不要把这件事乱说。”
  “既然是好事儿,你为什么不让说?”陈良宇道,“那样别人都知道你成了作家了,你不高兴吗?咱们语文老师,全石桥镇的人都知道的事,你为什么要捂着?有句话叫啥,电视上刚演的,说穿着好衣服如果不回家就等于白穿?”
  “富贵而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对,就是这句话。”陈良宇拍手道,“要是我有一篇作文发表到县里的作文报上了,我肯定让所有的人都知道。让所有人都夸我羡慕我,多好啊。”
  古人述而不作,立言是再庄重谨慎不过的事情。杜仁礼还是那时的思想,觉得写的那篇文章只是为了挣钱用,远不能达到流传后世的标准,因此不想让人知道。再加上现在的表现与张小锋差别太大,光考试就让许多人想入非非,议论自己作弊了,那要是发表文章这样的事情传出去,别人会怎么想他?他不是无知少年,他知道,如果父亲是杜尚书,不管写得有多糟,别人只会夸奖,但现在父亲是张援朝,只怕到时冷箭太多。以他现在的身份,大财闷声发就行了。
  陈良宇知道了杜仁礼的秘密,想着在张小锋的心中自己毕竟不同,杜仁礼又安抚了一下少年的心,他对张小锋渐渐佩服得五体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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