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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离经逆道 / 第四章 无处安身

第四章 无处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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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了,猲狙我已经困住了,天亮自然会被太阳晒死,这事儿放在一边。至于我要干什么,咱们爷俩也不必废话了罢。”奕鸿师叔摆了摆手,立即有十二位飒爽英姿的白衣少年奔了上来,奔到距离他一丈的地方又齐齐止住步伐,一言不发地在他身后站成一排。
  十二位少年,加上师叔一共十三个人。
  十三!反复数了几次都是这个数字!宋煜的眼睛里一下子燃起火来。
  奕鸿师叔不管宋煜是何反应,高声问道:“是你自己动手啊,还是我替你动手啊?”
  宋煜的嗓子瞬间变得沙哑:“师叔,对不起,我不能束……”束手就擒四个字只说了一个,奕鸿师叔却忽然厉声呵斥:“你现在该做的不是道歉,蠢货!我究竟要教你几次你才能学会在该做的时间做该做的事儿!”
  宋煜被这吼声喝得心惊胆战,似乎对奕鸿师叔的畏惧是与生俱来、无法抗拒的。
  奕鸿师叔又到:“你数清楚我们来了多少人了?”
  宋煜嗫嚅着:“数……数清楚了……”
  “那想必你对这个阵法也不陌生咯?”语声一落,十二位少年忽地开始移动身形,摆出了个奇怪的阵式。
  宋煜浑身都开始颤抖起来,这阵法是他一辈子都不想回忆起来的噩梦。上一次见到这个阵法就是在两年多以前,领阵的也是奕鸿师叔,而自己则是那十二个少年中的一个。
  阵法没有没有名字,但宋煜偷偷地给它起了个名字,魇阵,梦魇的魇。对于每一个摆阵的人来说,只要没有死在对敌的战斗中,幸存者的身份就会变成终生的噩梦(*关于奕鸿师兄和魇阵的来龙去脉请看本卷尾章:宋煜外传)。
  魇阵中的每一个少年都经过特殊的训练,对于领阵人的每一个命令都会毫不犹疑地执行,哪怕那个命令是让他去送死,而这也是魇阵的可怕之处,不仅对敌人狠,对自己人更狠。
  为了杀灭强悍的敌人,绝大部分少年们注定会死,这些必须死的少年要么是用自己的骨头卡住敌人的刀,要么是用身体掩护其他进攻的同伴,如果对阵的敌人使用的是不可治愈的蛊术,那么还要有一两个人负责斩断中蛊同伴的头颅以减少他们的痛苦。少年们死得多还是少完全取决于敌人有多难杀灭,阵法一旦运转起来就像绞肉机一样,战斗的一方没有死绝,绞肉机也不会停止运作,直到榨干其中一方的最后一滴血。
  宋煜就是上一次那十二个少年中幸存下来的一个,之所以是他能幸存下来,全是因为奕鸿师叔当时断定他最有活下来的价值。
  宋煜也是执刀斩头颅的那一个,所以尽管他保住了一条命,却陷入了长久的噩梦之中。
  战友们都死了,他却活着。
  战友们的死就是为了他的活。
  如果让你背负着手足的性命苟延残喘,你会否希望当初死掉的是自己?
  宋奕鸿对他如山般重的救命之恩却成了师叔侄之间多少年也难以解开的心结。
  “宋煜!”奕鸿师叔的声音把宋煜拉回了现实:“你的命是我救回来的,对不对?”
  宋煜不能否认:“对。”
  奕鸿师叔又道:“按理说,救你一命,你就该还我一命,但我这人一向不强人所难。你说不能束手就擒,我也不难为你,我只要你应我一件事。”
  宋煜只好拱手施礼听命:“师叔……请讲!”
  奕鸿师叔:“如果今天奉命带队来捉你的人不是我,我身后的这十二个娃娃在你手下恐怕连一个也活不了。所以我的要求就是,你可以打晕他们,打残他们,但就是不能杀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你可以杀的人,只能是我。一旦你杀了我,我保证这十二个人不会再难为你。到时候你让他们把猲狙处理掉带走,你继续走你的独木桥,明白了么?”
  看着师叔少有的肃穆神情,宋煜重重地点了下头,就像是几年前接受师叔训练时一样。
  是,师叔。
  这句话说完,今夜的战斗便开始了。
  奕鸿师叔迅速退到十二个少年后面,牢牢站稳了自己作为领阵人该站的位置,所有传达给少年的命令都会从他的口中下达,而这也是整个阵法的关键。
  宋煜的眼神也变得凶狠起来,仿佛脑子里面所有其它的事情都消失了,只剩下一个,那就是击倒敌人。
  在该做的时间做该做的事儿。
  每个阵法都有休、生、伤、杜、景、死、惊、开八门,宋煜由惊门入阵,只一招就击倒了阵位上的少年。
  不得不说这几个少年人比起当年阵中的十二个宋家精英差得不是一点儿半点,这样的功夫来捉“冷面阎王”无异于送死。可以说,他们的命都是宋奕鸿救的。
  所以第一个倒下的少年只是被宋煜徒手砸断了左锁骨和左肩胛骨。
  但是他们对领阵人命令的反应速度却和当年的自己不相上下,第一个少年刚刚倒下,左右两人就扑了上来,每人手中两柄匕首,死死抱住自己两条腿的同时,四柄匕首的匕尖交错着插进了大腿里,利刃割裂肌肉的疼痛立刻让宋煜出了一身冷汗。
  这种打法就有些无赖了,但无赖的打法通常很有效。宋煜咬着牙忍痛往开门挪,却生生被两个人拖进了死门。面前的四个少年拿着匕首又要冲过来,可他只能以手做刀去砍抱住自己腿的人的脖子。扑通两声,被击中颈部要害的二人昏死过去撒了手,宋煜连想都没想直接向前来了个抢背,险险躲过四把刺向自己上中下三盘的利刃,正欲起身放倒这四个耍匕首的,后背上便挨了镇守伤门的少年一刀。
  宋煜已经顾不得后背上新添的尺许长的刀伤,双手迅速拔下腿上的四柄匕首,随意往空中一扔,又在虚空里点了四下,点过的地方立刻卷起了四道气旋,裹卷着刚好掉落下来的匕首朝着刚刚进攻失败的四人脚踝处刺去,然后他才回身去对付偷袭自己的那把刀。偷袭的少年还没看清楚怎么回事儿,手里沾着血的刀就到了宋煜手里,还不等冲上来支援的人到位便被一刀背砸晕,和先前四个脚踝被击中的人几乎是同时倒在地上。
  呷口茶的功夫,白衣少年已倒下八个。
  宋煜这才伸手摸了摸后背、大腿上的伤口,火辣辣的,疼得他额头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于是便用沾满了血的手抹了把汗。满面鲜血,满眼凶狠,乍一看还真以为是地狱里跑出来的阎王。
  四个最后围上来的少年已经开始发抖,可还是毫不犹疑地执行了领阵人的最后一个命令——开始做法启动和敌人同归于尽的阵法,四方灭绝阵。
  如果四方灭绝阵完全运转起来,便会有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圣兽的化身同时出现并攻击阵中人周身四大死穴,别说是宋煜,就连奕鸿师叔都未必能在此阵下全身而退。好在布阵的四个人动作都不算快,宋煜由魇阵的死门一脚踏入四方阵的生门,刚好踏在四方阵的阵眼上,地底的灵气汇聚不到摆阵人手中的符咒上,四圣兽的化身也就没办法凝神成型。
  再接下来的事就好办的多了,一招一个放倒便是。
  看着一个又一个少年倒地呻吟,宋煜忽然有种奇怪的错觉,好像当年那些死在自己前面的师兄弟们并没有真正的死去,自己也没有为了解脱他们不可治愈的痛苦而亲手斩下他们的头颅,当年的那个敌人也像今天的自己一样,只是伤了人,而没有杀任何人。
  十二人全灭,阵已破。
  “阵破了啊……”作为领阵人的奕鸿师叔非但没有因为破阵而沮丧,反而露出了笑容。
  宋煜看着他,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像是压在心底数年之久的一个大石头终于被击碎了一样。他终于相信了一件事,当年害死手足们的,是那个不会留手的凶残敌人,不是自己。
  奕鸿师叔笑呵呵地抱着肩膀,信步走到宋煜面前,接着道:“心魔应该也破了罢。好事儿,大好事儿,不枉我死乞白赖地求着掌门让我替宋轩和搬山道人来捉你。”
  宋煜当然已经明白了师叔的用心良苦,于是想要施礼道谢,可手才太杠杆抬到一半,却又被师叔按了下去。
  “还是学不明白在该做的时间做该做的事儿么!”宋奕鸿抢前一步,几乎把脸贴在了宋煜的脸上。他眼神古怪地盯着宋煜,压低了声音道:“我现在在干吗?我在捉你!蠢货!别人捉你的时候你该给人家道谢么!”说罢压在宋煜手臂上的手猛地向前一击,砰地一声正中宋煜的胸口。宋煜立刻被击飞了两丈多远,重重地砸在地上,口鼻喷血。
  宋奕鸿忽地变得有些歇斯底里:“宋煜,你给我起来!我以前是怎么教你的,啊?对敌人不设防,跟自杀有什么区别?你要是想死你直说呀!我何必费这么大周章?三年了,还是没什么长进!一点都没有!你还是那个一觉得无能为力就哭鼻子的蠢货!就你这个德行,拿着龙渊剑有什么用啊?你就是拿着有熊氏的轩辕剑也他妈什么都干不成!你会死,你关心的人也会因为你的愚蠢而死,明白吗?”
  我关心的人会死?
  会死?
  不行!绝不能死,尤其不能因为自己而死!
  宋煜一边吐血一边狠狠地以拳砸地,像是要把自己脑子里不该有的念头全都砸死。什么救命之恩,什么师叔师侄,现在有人要捉自己,而自己唯一该有的念头就是,击倒捉自己的人,然后逃!
  这才是现在这个时间该做的事儿!
  “来啊!”宋奕鸿又开始嘶吼:“别那么多花里胡哨的玩意儿,一招定生死,打死我你就自由了!来啊!”
  宋煜的眼睛红了,额上的青筋也冒了出来,他狂吼着爬起来向敌人冲过去,将浑身的灵力聚集在左拳挥出。
  这一拳很快,很狠,很准。
  几乎没有遇到任何抵挡,拳头便结结实实地击中了宋奕鸿的心口。
  宋奕鸿像一片叶子一样飞了出去,他飞出去的瞬间,宋煜火一样烧着的血一下子就凉了——师叔没有防守,师叔在借自己的手自杀。
  宋煜连滚带爬地跑到了奕鸿师叔摔倒的地方,一把将师叔揽在怀里:“师叔,你怎么……”只几个字,便哽咽得再说不出话。
  奕鸿师叔没有吐血,甚至连咳嗽都没有,只是双眼有些无神。但是宋煜知道师叔受了多重的伤,刚才自己那一拳不仅击伤了师叔的心脏,更击碎了心脏连接着的三魂七魄,师叔若是身死,连魂魄都保不住。
  宋煜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后悔,眼泪连成线似的不断往下滴落。
  “蠢货,哭什么。”奕鸿师叔轻声道,“你的心魔破了,难道不许我也破一破自己的心魔么?当年摆阵的十二个人谁生谁死是我一人定下的,我跟自己说,为了赢,为了有人能活下来,必须有所取舍,死人也是没办法的事。说得多了,自己也就信了。可是,我又有什么资格去决定别人的生死呢?活到这个岁数了,不能总拿‘没办法’三个字当借口。今天这样的结果对我来说再好不过,等魂魄一散,我就彻底解脱了。”
  宋煜还是止不住眼泪,正想开口说些什么却发现之前被自己击倒的十二个少年里有几个正在往自己身边来,看样子是想偷袭。
  宋煜扭过脸看着他们,尽管眼里还挂着泪,眼神中的寒意丝毫没有减少。
  “给我滚。”
  宋煜忍着心中的悲痛低低地吼出了这三个字,声音不大,犹如闷雷。那几个凑上来的少年立时不敢再向前,互相交换了个眼色,带着受伤的同伴和早就吓晕了的小孩退了下去。
  于是夜空下只剩下了泣不成声的宋煜和倒在宋煜怀里等死的师叔。
  “别伤心了。我知道你为什么叛逃宋家,所以无论你杀我还是我杀我自己,结局都是死。我死了,你才能更有把握去做你要做的事。以后的路不好走啊小煜,你是很冷静,但是比起要做的事来说还远远不够,你还有弱点,别人一碰,你就什么都控制不住了。在该做的时间做该做的事儿,可不是说说那么简单,希望我今天教你的最后这一课,你能真正学会罢。”
  宋煜什么都不会做了,只会狠狠地点头。
  奕鸿师叔的声音越来越弱,几乎要听不见了:“不能动,你得躲。千万别心急,忍得越久,才越有可能成功。你可记住了?”
  宋煜不敢看师叔的眼睛,别过头去颤声道:“记住了!”
  奕鸿师叔一笑,眼皮越来越重,嘴唇翕动说出了最后一句话:“我要走了,再也不见啦。”
  从此以后,名声赫赫的“冷面阎王”便再没了音讯,江湖上关于他最后的传说便是他如何亲手杀死对自己有救命之恩的师叔的,不仅杀了人,连魂魄都打散永世不得超生,为人狠毒可见一斑。甚至有人在谈起他的时候大感庆幸,说是术法界少了一个欺师灭祖的魔头。
  茶余饭后的谈资很快就会换上一茬儿,但宋家对宋煜的追杀从未停止过。莫说是一月两月,就算是一年两年协杀令也不会过期。上一个被协杀令通缉的宋家人逃了七年,还是被找到杀死。只不过宋家人也没想到,宋煜这一躲居然多了十年之久!虽然其中有几次差一点就连人带剑一并捕获,却总是给他在最危险的时候堪堪躲过。这样的失败让追捕宋煜的宋家人越发的气急败坏,为了捉拿宋煜使出的手段也越发残忍。到了第十一年的春天,屠村这种事也变得并无不可了。
  仲春。
  暖阳高照。
  这实在是一个让人愉悦的好天气。
  小溪清澈极了,穿过了这个被人称作“李村”的小村庄,蜿蜿蜒蜒地流向东南方。溪边的青草长得很茂盛,生机盎然的。偶尔还可以看见些不知名的野花在朝你笑。风一拂过,花儿们又忽地埋没在一片青翠中了。
  小溪上有桥,是那种一看就知道有许多年头的青石板桥。雨水和岁月的冲刷让这座小桥看起来沧桑而又明亮。要是在雨天走上去,或许可以看见桥面上映出自己的影子。
  一切都很安宁,很祥和。
  
  红花绿草。
  红花在岸上。
  可为何溪水中也出现了红色?是谁家的孩子调皮,采了红花丢在水里?
  不是!水中的不是花,而是血衣!那暗红色的不是花瓣,而是鲜血。
  血流成河,说的是大战之后死人的鲜血会聚在一起,远远望去就像一条猩红的河。
  现在小溪也已经变成了红色,这算不算是血流成河?
  没过多久,小溪就又变得澄澈,好像根本就没有过那片猩红。
  可是发生过的,能当做没发生么?
  宋煜很想当作这一切都没发生过,但村民的尸体的的确确就躺在小溪的上游。
  一天之前他还在同村民们一起移栽清明播种的水稻苗。今年春天来得早,大家一起聊天的时候还在猜测,夏天的雨水会不会太多。
  现在,雨水多少,都同他们再没有关系了。
  “师父……”
  一个十五六岁的半大孩子看着他,语调已有些颤抖,挂着青色胡子茬儿的脸有点儿发白,看上去很严肃。
  他再不看那条小溪,也没有看那个半大的孩子,只说了句“我们走”,便迅速走开。
  孩子皱着眉应了一声跟在他的身后,走了两步又望了望村庄的方向和那条小溪,触电一般颤抖了一下。
  走了很久,宋煜终于走出了那一人高的杂草丛,露出一身很土气的穿着,衣衫很破旧,一个补丁摞着一个补丁,但这并没有让他看起来粗鄙野蛮,相反,正如污泥不能掩住碧玉的光泽一样,粗糙的装扮反倒让他更显得利落。
  只是他看起来有些疲惫。那是一种从心里往外的、透彻骨髓的疲惫。每次有人在他面前被杀害,而他无能为力的时候,他就会觉得很疲惫。这种疲惫让他看起来和十年前那位名震江湖的“冷面阎王”判若两人。
  他停了下来,回身看着眼前的孩子。
  十年前把这孩子从一群野蛮的村民手中救下来时,小家伙还只是一个三尺多高的娃娃。如今,娃娃的个头都要超过自己了。
  宋煜轻声道:“宋岸,你跟我十年了,是么?”
  叫宋岸的孩子回答道:“是的师父,十年,六个月又三天。”
  宋煜又道:“十年多,够久了。”
  宋岸一阵紧张——自己看过戏班子的大戏,戏里徒弟闯了祸,师父总是先说一句类似的话,接着赶徒弟一个人下山闯荡去。
  “您……要赶我走?”
  宋煜觉得好笑:“你又没有犯什么了不得的过错,就算要你走也不是赶你。早说过,不要老是看人唱大戏。”
  宋岸委屈地嘟囔:“那还不是一样要我走。”
  宋煜摇摇头:“我只想给你一个选择。”
  宋岸有些好奇:“什么选择,师父?”
  “你跟着我这许多年,吃尽了苦头。每天练功七八个时辰,还要躲避追杀,天天提心吊胆的,莫非你不厌倦?”
  宋岸目光黯淡了下来,没有回答。
  “你看得清楚,今天整村的人都是因我而死的。我不是一个好人,为了能够全身而退,眼看着宋家人屠村也没有出手。村子里大多是老弱妇孺,村北的李大嫂已经有了七个月的身孕……”他越说,声音就越小,“所以,如果继续跟着我,就有可能受我的牵连。若你落在他们手中而不能自救的话,我……不会去救你。”
  宋岸还是没有回答,眉头已经拧成了一个疙瘩起来,这一点倒是跟他像得很。
  宋煜不想逼宋岸,语声缓了缓,道:“也不急在这一时,你慢慢想。想通了,什么时候走都可以。”说完理了理宋岸乱蓬蓬的头发,又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继续往远处走。
  宋岸连想都没想就跟上去,因为跟着师父已经成了一种本能。可听着宋岸跟上来的脚步,宋煜却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
  当初的稚子已然长大,再也不是个孩子了。少年人有自己的想法,也有自己的决断,这时的想法和决断未必正确,可是在少年人心中却是最为坚定的。
  宋煜忽然觉得自己很苍老。
  为什么会苍老呢?自己今年也不过才二十八岁。
  “宋岸,”宋煜叹了口气,“我们去投靠殷家罢。”
  在术法界,没有人不知道宋家,就像是武行里没有人不知道武当派一样。同样,也没有人不知道殷家,因为殷家是唯一一个可以和宋家相提并论的家族。
  宋家传自清微一派,自唐末广西零陵人祖舒起,传道于郭玉隆、姚庄等,传至第九代时,出了位很有本事的南毕道。这南毕道隐居于蜀地青城山中,机缘之下将雷法传于黄舜申,黄舜申随即以雷法闻名于京师。而后,黄舜申收徒,其中一人便是宋家始祖宋潜行。宋潜行并没有出家,虽为俗家弟子,他的道行却高出同门许多,且大有青出于蓝之势。自此,宋氏一门开始兴起,后来北上,落脚在齐州。
  而殷家,据传源自神霄派,始由江西南丰道人王文卿传法,其弟子有熊山人、平敬宗、袁庭植等,殷家始祖殷涵虚师从平敬宗,尽得师父真传,此后殷家之名大振。
  宋、殷两家自宋朝起就是分庭抗礼,表面上一直和和气气,实际上大小摩擦不断。若非说两家有什么仇恨,倒也找不出不共戴天的过节。
  “争斗的最大原因,恐怕就是我们实在太相似了——同样以雷法闻名于世,同样实力雄厚……再加上无耻小人从中挑拨,这没来由的世仇就结下来了。”奕鸿师叔曾经对自己一班师兄弟这样说过,他把这种斗争总结为六个字:既生瑜何生亮。
  这句感慨千百年来不断被人们重复,而感慨背后的故事,哪怕穷尽一生也讲不完。说人间世事沧桑、变幻无常,未免太过酸腐,可是事情往往就是如此。无论是道法还是左道旁门的巫术,流传到今日的确是不多了。佛门道门的实力因为世事变迁已然削弱了绝大部分,反倒是大隐于市的宋、殷两家得以传承发展。宋家的门人弟子个个出类拔萃但人丁日渐衰微,殷家人丁兴旺可资质甚佳的并不很多。这样,反倒让两家得以保持一种微妙的平衡。
  宋家的情况宋煜再清楚不过,而殷家的势力究竟有多大,除了殷泽华以外,大概再没第二个人能知道。不过关于殷家,所有术法界的人都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殷家宗坛的所在。
  那是个坐落在莺飞草长的江南的城市,每到烟花三月,就能看见河畔的依依杨柳在水榭旁轻轻地荡,像是一个清秀的少年在水边静沐暖阳。流过这城的河流被微风拂过时泛起的波光,也如少女眼中最温柔动人的眼波,柔到让人心碎。
  这座城市有一个美丽的名字——金陵。
  宋岸和师父宋煜正走在这城市中最繁华的一条街上。
  马路上来往不断的人群和车马发出嘈杂的声响,路边耸立的高楼一座连着一座。青砖大理石的冰冷和整洁让宋岸有些不知所措,十多年来,他几乎一直都在与田地和锄头打交道。
  师父呢?他会不会感到陌生与不适?
  宋岸抬头看看师父,发现师父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
  宋煜没表情,可四处来往的行人却有表情。
  可不是么,任谁看见有人穿着上一个时代的人才会穿的、打着无数补丁的老样式衣裳,都难免要面露惊诧地多关注几眼。
  宋岸又皱眉,他不喜欢被人这样看。
  宋煜也不喜欢,可是他不在乎。十年的逃亡已经足够让他学会该在乎什么,不该在乎什么,所以他只对宋岸说了两个字,挺胸。
  挺起胸膛,哪怕你是一个满身疮疤的乞丐,也绝不会有人敢轻视你,可你若自己都瞧不起自己,又有谁会高看你一眼?
  宋岸点了下头,再不看别人各种各样的目光。
  他也得学会“不在乎”。
  申肖,取自神霄二字,申肖楼就是殷家的宗坛。正如它的名字一般,这座建筑差不多可以算作全城最高大最豪华的一个了。百丈的高度让它看起来像一支利剑直插云霄,外壁光洁明亮的琉璃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夺目的光彩。
  大厦坐北朝南,前有江水环绕,后有远山相靠,从风水来论,竟比那明故宫还要好些。当年朱元璋选城东为皇宫,并没有占据“龙头”的位置——山南水北为阳,明皇宫却选在了紫金山的西边。现在的人更不讲究这些,本朝官家的府衙也不重选址,大好的位置,倒是让殷家捡了个便宜。
  大厦中的每一个做事的人都是殷家弟子,就连打扫茅厕的大爷和老妈子也不例外。尽管普通人并不知道这一点,但是全金陵城的人倒也都认可一件事:想要在申肖楼找份营生,简直比当上金陵的一城之主还要难。
  大厦的护院通常是殷家的精干弟子,他们每一个的拳脚功夫绝不比军营里的兵士们差。有他们负责申肖楼的安全,不论人鬼都不敢放肆。
  护院一共六百一十七人,每层楼安置六人,三人一组,一组明巡,一组暗守,一日三班交替。每次换班的时候,都会由交接的两班人同时巡视。这样严密的守备,就算是军队攻打也要费些力气,更何况楼内满布奇门遁甲之术,普通人一旦闯入就非得困死在里面不可。
  殷一平是这六百一十六人的首领,在外人看来他只不过是个小队长,可在他看来,自己这个队长的地位实在不比古代的守城大将军差。这么重要的职位掌门交给了自己,可见自己的能耐是不小的。因此他很努力的做事,自他上任以来,大厦里一只乌蝇都飞不进,一片纸也没丢过。
  所以他对自己很满意,此刻正笑眯眯地呷着明前龙井,心里盘算着晚上去惜春楼找哪位姑娘消遣。惜春楼的姑娘们琴棋书画大多都能精通其中一二,清雅得很,找她们吟风弄月,抚琴听涛,那是风流韵事。但他的悠闲并没有持续多久,耳边就传来了手下人焦急的声音。
  “头,对上盘儿了,点子硬,得快带人下去,越多越好!”
  殷一平马上坐直了身子,眼睛睁得溜圆。
  “怎么回事,说清楚!”
  “是一大一小两个人,大的三十来岁,小的十六七的样子,看穿着像是要饭花子……”
  听到这儿,殷一平右眼皮开始跳。都说江湖上有三种人不能惹,一旦惹上就要有大麻烦,而其中一种就是手下人口中的“要饭花子”。
  “……我们的人和他们动了手,眼睛都没眨完,就躺了两个。”
  殷一平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震得茶水洒了一地,整个人弩箭一样弹了出去,惜春楼的姑娘早就抛去到九霄云外了。
  “叫九组人,立刻去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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