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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听了就会死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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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落第书生的一首《枫桥夜泊》道出了无尽的失意与悲苦。不知怎的,宋煜想到了这首诗。
  天下之人愁苦懑闷时,感觉岂非都是一样的?
  月色更暗了,风也吹得更紧。
  宋煜紧了紧领子四处张望了一下,然后快步向前方的小村庄走。
  村庄不仅小,而且安详。这里没有大城镇那么许多的人和车马,风吹着树叶发出的沙沙声也显得格外清晰。小桥下潺潺流水打着旋,把树上飘下的叶子卷到水底,又在下一个旋子里卷上来。
  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一样可爱的村子里似乎绝对不会出现鸡飞狗跳、夫妻大闹、妯娌互骂、小孩乱叫这等大煞风景的事,可是偏偏在他做出如是结论后的下一瞬,上述所有的事情都在顷刻之间发生了。
  村子里每一家都点起了灯,灯光虽然不是很明亮,却显得格外刺眼。
  他长叹一口气,自言自语道:“这里似乎也没那么可爱。”
  但他还是走进了村子。
  他已经不眠不休地逃了好些天,宋家的追兵一轮接着一轮,不仅有宋家的人,还集结了江北几乎所有和宋家有关的势力,大有不弄死他宋煜誓不罢休的架势。而这样的绞杀也让他着实疲于奔命,如果再不找机会喘息一下,怕是没被宋家人千刀万剐自己就先活活累死了。
  千刀万剐,想到这四个字宋煜忍不住后脊梁发凉。
  宋家的千刀万剐可不是说说就算了的,他们至少有一百种方法能让一个人在身上的肉被片干净之前还活着而不断气儿。
  逃出上一个包围圈已经十个时辰了,这一片山应该是安全的,更何况过了这个村子,今晚怕是再也找不到地方睡觉。
  距离最热闹的地方较远处有一幢茅草屋,屋外正蹲着一位叼着烟斗的老人,看样子是被吵醒的。老人简单地披了件外套,点燃了那根用了几十年、已经不像是烟斗的烟斗,吧嗒吧嗒地吸了一口,然后长长地吐出一阵烟。刚刚吐了三口,就看见一个落泊的外乡人站在自己面前。
  外乡人自然就是宋煜。
  宋煜对老人深深地举了一躬。
  “老人家,能不能让我借宿一晚?”
  上了年纪的人大多重视礼数,越是乡下越是这样,只可惜现在肯这么做的人并没有很多了。
  老人原本已经打算好,不管这外乡人说出什么花儿来都不搭理他,可是这外乡人却向自己施了一礼。
  老人有点愣神,上一眼,下一眼,足足打量了宋煜七十二眼,这才嗯了一声,艰难地直起身子,在右手边的栅栏上磕了磕烟斗,指着吵闹的村子问:“你要住在这儿?”
  宋煜很确定地点了点头。
  老人砸吧砸吧嘴,含含糊糊道:“嗯哼,倒会挑地方。你跟我来。”
  于是,宋煜就躺到了茅草屋一角的草垛子上。干草有些刺人,但温暖而干燥,这两点对于时常露宿郊野的人来说再重要不过,更何况现在已经到了寒露的时节。
  把宋煜安顿下来之后,老人又回到了头先蹲着的地方,端起烟斗放到嘴边抽搭起来。
  烟袋锅里的烟草早就灭了。
  吵闹声渐渐清晰,只剩下孩子和男人们的声音——一个孩子的惨叫和一群男人的叫骂。
  从叫骂声中,宋煜勉强能分辨出发生了什么:一个小毛贼偷了这村子里人家的东西,被村子里的男人逮到了,自然少不了一顿爆揍。不过,揍了半个时辰还没完,有些过分。
  宋煜还是稳稳地躺在草垛子上,他并不想去管这档子闲事,自己的麻烦已经够多。可是渐渐的,孩子的叫声变得沙哑,有气而无力。
  宋煜扭过头去,但这样并没能很好地阻止声音传到脑子里。忽地,他的拳头狠狠地砸到土地上,地上立刻出现了一个不浅的坑,“砰”的一声闷响吓了房门外的老人一跳。
  宋煜三两步就跨出了茅草屋,向老人家道了声谢,留下一些财物后匆匆向那阵嘈杂奔了过去。老人还没回过神儿来,就已看不见他的人影。当赶到事发地点时,动手打人的男人们已经打累了,女人们则抱着自家的孩子,向小毛贼投去恶毒的眼神。还有些半大的孩子,捡起了路上的碎石子,嬉笑着朝小毛贼的脑袋上丢。
  宋煜突然发现,这个村子不仅不太可爱,简直有些可恶。
  他默不作声地挤开人群,快步走到被揍惨了的男孩子面前,弯下腰把人抱起来。小小的男孩子手里死握着一个早就被捏碎了的鸡蛋,好像手里握着的不是碎蛋壳而是他的命,小嘴抿得紧紧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鼻子滴滴答答地淌血。
  这个男孩子看起来不过五六岁的年纪!
  宋煜心底忽地涌出了一股难以抑制的愤怒。
  他并不是一个易怒的人。无论是谁,像他一样经历过那么多生生死死后,大概都会变得很沉得住气、很会控制自己的情绪,更何况他原本就是冷静而善良的。善良的他一向认为这世上的每一个生命、甚至每一个灵魂都很美丽而珍贵,但他却总是必须要去杀、杀、杀。
  杀戮绝不是一件愉悦的事,杀戮只会给他带来跗骨之蛆一般挥之不去的恶心和痛苦,所以他讨厌杀戮。
  可是现在,他居然想要杀人。
  恃强凌弱,为虎作伥,眼前的每一个成年人似乎都有该死的理由。杀掉这二十来口人对他来说简直比吃一顿饭还要容易,他的左手慢慢摸向了身后,身后藏着他的刀。
  这柄刀的刀柄缠着乌金丝,黑亮且冰凉。每次握住刀柄的时候,他都会变得无比的冷静——杀人或者杀鬼都需要冷静。
  控制自己不去杀人也需要冷静。
  所以当他的手指触到冰凉的刀柄时,眼中的杀机忽地就退下去了。他又把左手收了回来。
  就差那么一点点这个小村庄就会变成人间的修罗场,幸好,宋煜还能保持冷静。
  可惜这群村野里的汉子不怎么晓事,也看不出他在克制自己的杀气。
  “站住!”一个村汉瞪着眼睛,扬着下巴喊了起来,“你干什么?
  宋煜头也不抬,目光始终留在孩子身上。
  “你若不是个瞎子,就应该能看出来我是要带这孩子离开。”
  村汉又叫嚷道:“放他娘的狗臭屁!你说离开就离开?这小贼偷了我们十三家的鸡蛋你知道不?难不成白白偷了么?”
  宋煜皱了皱眉,微微抬了抬头,眼睛却仍旧看着孩子。
  “他偷了什么,我赔。”他的声音很冷。
  村汉上下打量了宋煜一番,觉得眼前人不像是有什么钱的样子,便讥讽道:“就你这个鸟样,赔得起吗?把人放下!”
  “就是!就是!”周围的村民们也跟着起哄。
  一听有人撘场子,村汉底气更足了,见宋煜没有放下小贼的意思,竟要扑上前去抢人。可是仅仅是扑了一小步,他就再不敢向前了。
  无论是谁的喉咙前面杵着一个钢筋般坚硬的拳头,大概都不会有胆量再放肆。
  拳头是宋煜的。
  宋煜还是没去看他们,闷声收回拳头,翻过拳心,张开手掌。掌心里变戏法一样变出了两张面额足够大的钞票,足以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闭上嘴巴。
  村汉被喉头前的拳头惊出了一身的冷汗,可看见钞票后连害怕都忘记了,眼睛滴溜一转,嘴角扯出一个极难看的笑容,伸手试探一下,看宋煜没有动,就赶紧把钱抢了过来揣在自己衣服里,生怕宋煜再阖上手——手阖上之后不仅仅是没有钱可以拿,还会多出一只会揍人的拳头。
  这边厢云开雾散,那边厢风沙又起。
  眼见事情要平息,另一边的一个汉子觉得有些扫兴。要知道,打小偷这样的热闹可不是天天都有的,平日里要是动手打人,免不了吃官司。所以他心里不痛快,嘴里也不干净,骂了一句“这小贼,真他妈的好运气,居然有人救你!”
  然后,他就用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去后悔自己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我是不是赔你们钱了?”宋煜厌恶地转脸看向骂人的汉子。
  “啊,还了,怎的?”骂人汉子一愣。
  “那么,这个孩子就不欠你们什么了,对不对?”
  宋煜又问,说一个字,人就逼近骂人汉子一步。
  那汉子已然开始小腿发抖了,他感到有一股可怕的气息从面前这个人身上散发出来,压得自己连连后退。但他并没有反应过来这就是说书人口中常常念叨的杀气。如果他的脑子转得再快些,或许就能免去自己好些麻烦。
  “不欠你,你骂他,是不是应该道歉?”宋煜微微提高了声音,眼中闪过一丝寒凉。
  汉子心里更怕,一时间手和脚都不知道放在哪儿好。就在这时,不知是哪个不要命的喊了句“我们人多,一起揍他”,沉寂的人们就打了鸡血一般,忽地兴奋起来。
  “揍他!揍他!”女人们尖利的嗓音喊得变了调,像指甲刮铁皮。
  听着旁人的站脚助威,汉子的害怕又变成了凶狠,一不做二不休,挥拳直打向宋煜的面门。可是拳只挥到一半,他就彻彻底底地后悔了,因为宋煜的手突然抬了起来,稳稳地握住了自己的拳头。
  没有人看清宋煜出手的速度,眨眼之前这只手还扶着受伤的孩子!
  于是吵嚷的人群立时凝固了下来。
  “道,歉!”宋煜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到,每说一个字,手上就加一分力气。“道”字说罢,汉子已忍不住要叫出声来,“歉”字字音刚落,那汉子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狗一样嚎叫起来:“对……对不……对不起!”
  宋煜走远了以后,围观的人们才知道那倒了八辈子霉的汉子拳头被人家握得粉碎。
  当村庄的最后一点光亮灯湮没在圆满的秋月之中时,怀中的孩子终于睁开了眼睛。他黑亮的双眸蒙着一层泪。
  宋煜静静地着看着他,嘴角不自觉地露出一丝苦笑。
  孩子的眼泪一直在流,却始终不肯叫一声疼。
  宋煜腾出一只手来擦了擦孩子脸上的血。
  “疼么?”
  “嗯。”
  “你叫什么名字?”
  “没有……没有名字。”
  没名字的小男孩一直在跟着宋煜。
  宋煜走得快一些,小男孩就跟得快一些。宋煜走得慢一些,小男孩也缓下步子。有一次宋煜被跟急了,稍稍用了点儿轻功,结果小男孩立刻没命似的疯跑着追上来,一个不小心绊在石头上,打着滚儿戗出去一丈多远,跌得鼻子嘴巴一起淌血,更别提掉了几层皮的膝盖和胳膊肘了。
  于是宋煜再不敢再随意用轻功。
  已经走了两天,除了山泉野果,一大一小两个落魄的家伙什么都没吃,要说宋煜这种久经训练的人顶得住倒也不稀奇,可没想到这个小男孩也挺了下来,还生生跟着在荒郊野外跑了三个村镇一百二十多里地,一次都没有落下。这下,连宋煜都有点儿佩服起他来。但是宋煜不可能一直让他跟着自己,所以在第三天晚上专门挑了一个建在五岔路口的野庙落下脚来。
  
  小男孩还是跟着,也不多说话,见宋煜在庙里生了火堆就默默地凑过来,手臂环抱着膝盖蹲坐在一旁取暖。
  宋煜隔着火焰看他,小脸儿青一块紫一块,早上摔破的嘴唇肿得老高。
  “为什么还跟着我?”宋煜语气有些冷。
  小男孩“呜呜”地发出了含糊不清的声音。宋煜皱皱眉,似没听清楚,于是小男孩又“呜呜”起来。
  这回听清楚了,说的是“你是好人,我就要跟着你。”
  宋煜不禁哑然失笑。
  认识他宋煜的人对他有各种各样的称呼,有的叫他“冷面阎王”,因为每次出任务他下手都十分的狠辣,几乎不留活口;有的叫他“三公子”,据说无论是道术还是武术,能在他手下走过三招的人从未出现过;还有人叫他“臭不要命的”、“索命鬼”等等,可无论叫什么,从来就没有人叫他“好人”。
  宋煜又添了添柴火,道:“你认错了,我不是好人,别再跟着我。”
  小男孩一如既往地倔,含糊却十分确定地又道:“你是好人,我就要跟着你。”
  宋煜抓起一根胳膊粗细的树枝,定定地盯住小男孩的眼睛,道:“你口中的这个好人三天前刚扭断了一个陌生人的脖子。拗断脖子懂么?”说到这,突然一使劲儿,“咔吧”一声把树枝掰成了两截,突如其来的声响吓得小男孩打了一个激灵。
  “还跟么?”宋煜做出一副凶狠的模样问到。
  小男孩咽了口口水,居然又点了点头。
  这下宋煜不明白了,既然自己不是个好人,还跟着自己做什么?
  “既然已经知道我不是什么好人,你还跟着我做什么?”
  小男孩也皱了皱眉,像是在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的答案。
  宋煜无奈地摇摇头,身子往后靠了靠,倚在半堵残墙上闭目养神起来。
  火堆烧得很旺,毕毕剥剥地发出不大的声响,破庙的残垣断壁之外便是山木草丛,虫鸣声没有夏日那么盛,偶尔也会聒噪一阵,和着夜风,听得人睡意渐浓。
  但是宋煜并没有睡着,事实上他已经很久没有真正睡着过了,心里的那些事儿总会让他做恶梦,而想要不做恶梦,最好的法子就是不要睡觉。
  所以他才听到了虫鸣木燃之外的声音。声音窸窣而纷乱,如果不仔细分辨,一定会当做是树叶摩挲的声响。但他根本无需分辨,这声音传到耳朵里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个信号——危险。
  “跑!”宋煜猛地睁开眼睛,用不容置疑的语气对小男孩命令到。语声还未落,整个人已从地上弹了起来。
  宋煜有些担心,这个执拗的小子尾巴一样跟了自己三天,甩都甩不掉,现在让他跑,他会不会还傻乎乎地赖在这?可没想到,小男孩听见“跑”字之后几乎连片刻迟疑都没有,就如离弦的箭一般窜了出去,三五步便消失在夜色中了。
  真是恰到好处的听话!宋煜突然开始喜欢起这个小子了。不过既然已经跑掉了,就再跑得远一些罢,跟着自己终究是得不到什么好下场的,比如说接下来要发生的事儿,无论朝哪个方向发展都很“少儿不宜”。
  “一个破庙不至于把你们吓住罢?”宋煜冷冷地朝墙外到。
  “宋小哥好耳力。”一个声音忽地就从破庙后墙外传了进来,声到人到,只见一道黑影闪过,火堆的另一边就出现了一个人。
  这是一个看起来并不扎眼的中年男子,上身穿着最常见的灰色外套,对襟敞开,露出棉白背心,腰间随意地系了根黑部腰带,腰间随意地斜插着一把没有刀鞘的短匕首,身形精瘦,还带着点儿水蛇腰,姜黄色的脸上挂着微笑,就像是村东头蹲在树下逗小孩儿玩儿的农家大叔。
  可你要是真的把他当成是一个普通的乡下汉子,那可就要倒大霉了。
  宋煜望着男子,缓缓道:“看来,你知道我是谁。”
  男子笑着点点头道:“当然。否则我也不会出现在这儿。”
  宋煜又道:“可我却不知道你是谁。”
  男子疑道:“有必要知道么?”
  宋煜嘴角弯出一个冷笑:“当然,我总要知道自己杀的是什么人。”
  男子的笑容立刻就僵在了脸上,宋煜“冷面阎王”的诨号自己也是听说过的,江湖里少一辈的后生们要是比谁手上的人命、妖命、鬼命多,“冷面阎王”绝对能排在前十位!
  再开口时,男子的声音已变得有些勉强:“你就这么有把握能杀掉我?”
  宋煜没有回答,反问到:“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听到宋煜问他,男子似乎忘记了先前听到的威胁,忍不住得意起来,道:“我原本也没想到自己能这么轻松就找到你,可是两天前你在六安村留下了好大一条尾巴,真是想不注意到都难。说来也奇怪,在同福镇的时候你能为了不暴露行踪拗断一个乞丐脖子,怎么在六安村闹了那么一大通也没杀光见到你样子的村民?”
  宋煜的眉毛跳了一下,还是没回答,又问到:“你是江北道家的散修?”
  男子回答得倒也老实:“正是。”
  宋煜道:“江北散修一向听宋家的号令,你帮宋家做事倒也不稀奇。可是我不太明白,既然你知道我是谁,又怎么会因为宋家下了的劳什子协杀令就跑来送命?命是一个好东西,希望你能珍惜。”
  男子终于得意不下去了,沉下脸道:“宋家的协杀令确实没有什么了不起,帮忙是人情,不帮是本分。可是有两样东西让我不得不提着脑袋来找你的麻烦。”
  宋煜挑了挑眉:“哦?”
  男子道:“第一样东西,是宋家的悬赏。你的大好人头明码标价三十万钱,而你盗走的龙渊剑则标到了一百五十万钱。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样的价钱,很难让人不动心啊。”
  宋煜居然赞同地点了点头:“确实是个好价钱,换做是我恐怕也忍不住要来试一试。”
  男子接着道:“至于第二样嘛,我这人有个坏毛病,就是好奇心重,这毛病一犯起来就吃不好睡不好。齐州宋煜,你这名头在术法界里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江湖同道都当你是宋家新一辈弟子中的第一人。所以我实在想不明白,以这样的身份地位,究竟有什么理由可以让你欺师盗宝、叛逃宋家。”
  宋煜又点了点头,道:“的确让人想不明白,不只是你,或许整个术法界都在猜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既然你想知道,那我就告诉你,好不好?”
  “你肯说?”男子惊奇到。
  宋煜微微点头:“当然。”
  “为什么?”
  “因为我心情好,刚刚有人夸我是个好人。既然是个好人,自然要做些好人该做的事。你刚才说了两个必须来找我的理由,第一个我怕是帮不上什么忙了,可第二个我倒是能为你解惑。”
  男子的眼睛放出光来,急急道:“那你说!”
  宋煜轻叹了一声:“你可想好了,我叛逃的原因可是个天大的秘密。”
  “所以呢?”男子问到。
  “所以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只能是死人。就算现在还不是死人,听了之后也一定会变成死人。”宋煜淡淡地答到。
  男子犹豫了片刻,还是毅然决然到:“我就是想要知道!”
  死在眼前,怎么就看不到呢?宋煜觉得很悲哀。从男子出现到此刻,自己一共提醒了他三次,给了他三次全身而退的机会,可是他竟然一次都没把握住。
  “那好。”宋煜终于下定了决心。有人一心寻死,你哪里拦得住?“我刺伤掌门叛逃宋家的原因是……”宋煜压低了声音,说出的话刚好只够那男子听清。
  听着听着,男子的眼睛越瞪越大,嘴巴也越长越开,活像只被人捏住了肚子的蛤蟆,等宋煜说完,男子已然彻底呆住了,看活鬼似的看着宋煜。不,作为一个修习道术的人来说,活鬼根本就不可怕,只有宋煜这样的人和他背后的秘密才真正可怕。
  过了许久,男子还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宋煜也没有催,只是静静地在一旁看着他。
  宋煜一向不喜欢浪费时间,唯独在这种时候对别人和自己都很慷慨,这也是他和男子废话了这么久都没有动手的原因——生命本就是短暂的,多活一会儿总比少活一会儿要强,尤其是对于马上就要死了的人来说。而这,也是宋煜唯一能为他们做的事。
  终于,男子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声音嘶哑地开了口:“这的确是个天大的秘密,这个天大的秘密绝不能让其他活人听见。”
  宋煜不置可否。
  “看来,无论我死不死在你手里,都断然活不下去了。就算把你的大好人头和龙渊剑都还给了宋家,宋家掌门也一定会要了我的命。宋煜,你够狠,把这么大个烫手山芋丢给了我。”
  宋煜摇摇头,道:“狠的人不是我,是你自己。”
  男子又是一愣,但旋即笑了起来,颇有些豁出一切的意思:“不过我还是要谢谢你,医好了我的好奇心。”
  宋煜老实不客气,道:“不必谢我,我对将死之人一向很有爱心。”
  男子点点头,接着道:“想必你已经知道今晚和我一起来的还有我一班兄弟。”
  宋煜道:“知道,庙外西南七尺三个,东北丈一四个,西北丈六五个。从你进来开始他们就在外面埋符布阵,现在应该已经准备好了。”
  虽然知道宋煜能耐很高,但听了这番话男子还是大吃一惊。宋煜对自己手下兄弟位置、动作的了解,就好像是亲眼在旁边看着似的。刚才同自己说了那么多话,居然还能分心去听周围发生了什么事,这种耳力和脑力,不愧为宋家新弟子第一人。
  男子突然开始后悔了,如果在宋煜第一次警告自己的时候就知难而退,或许自己还能有条活路。
  “后悔了?”宋煜察觉到了男子的异色。
  男子大方承认:“是的。不过事已至此,后悔也没有什么用,不如一次赌把大的,要么你杀光我们十三个,要么我们赢了你,我自尽,我的兄弟们拿走龙渊剑领赏。不管怎么说,宋家还是要脸的,我兄弟们下半辈子的荣华富贵可就指着你的大好人头和龙渊剑了。”
  宋煜看着男子,半晌才回到:“好。”
  男子口打呼哨,四周猛地窜出十几条影子,三个人窜进了破庙里,其余的围在了庙墙外面,这个不大的破庙立刻显得拥挤起来。
  篝火还在烧着,火苗烧到了三四尺高,清清楚楚地照亮了男子脸上因为紧张而渗出的汗,他抽出了斜插在腰带上的匕首,反手握紧,厉声道:“宋煜,动手罢!”
  宋煜最后看了男子一眼,喃喃道:“如果你我不是在此时此地遇见,或许能成为朋友。”说完脸色一沉,身形忽地闪动起来,还没等眼前的四个人看清楚,他的人已经化成了一道刀光。
  刀是什么从哪儿拔出来的,什么时候握在宋煜手中的,没有人看到,破庙里的这四个人只是觉得眼前一花,接着几乎是同时感到了自己的脖子往外冒凉气。
  割喉,宋煜的刀快速而准确地割开了四个人脖子上最粗的那条血管,男子的匕首甚至都没来得及刺出一下。
  四人颈间的血如同决了口的堤坝,先是喷出去一丈来远,然后便止不住地汩汩地往外冒,破庙的残壁上、地面上立时便被暗红色的血铺满了。溅在火堆上的血液嘶嘶作响,蒸腾出一股难闻的腥味。
  咚,咚,咚,咚。
  四个人纷纷捂着脖子跪倒在地上,徒劳地挣扎起来,只一会儿,便抽搐着没了声响。
  庙墙外的九个人这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冷面阎王杀人了!几人脊背一阵发凉,连手里的兵刃和法器符纸都拿不住,互相一使眼色,转身就要跑。
  但他们哪里还跑得了?宋煜已下定决心不再留尾巴。
  九个人分别跑向了五个方向,刚好一个岔路口一两个人。本来是宋煜为了甩掉小男孩才选的岔路口现在竟成了逃命的路。
  但这也阻止不了死亡的来临,因为比起宋煜的速度,这几个村野间修炼的道家散修简直慢得没法看。宋煜甚至连道术都不需使用,只一柄残刀便足矣。
  五条路上,跑得最远的人跑出去不过十丈。
  尸横遍野,血流满地。十三人,全部都是死于割喉,没有丝毫反抗的能力,更没有机会去用摆好的法阵。
  宋煜的脸上、身上全都是溅上去的血,那股子腥味止不住地往鼻子里钻。他收起刀,看了看周围的尸体,又看了看自己的手,忽地跪在地上呕吐起来,一边呕一边发出小孩子哭泣一样呜咽的声音,两行眼泪化开了脸上的血迹滴滴答答地落在地上。
  这时的宋煜再不是外人口中的“冷面阎王”,他只是一个十八岁还不到的孩子。
  吐了好一阵,他才摇摇晃晃地站起来,面无表情、脸色惨白地开始收尸。
  收着收着,宋煜眼角瞟到了个熟悉色身影。
  是那个倔脾气小男孩。
  这个小男孩儿算不算尾巴?
  不管算不算,宋煜也不想杀人了,今夜他杀得已经太多。
  小男孩面色铁青,显然是被这一地尸体吓到了,但他非但没有跑,反而还走上近前来帮着宋煜拖尸体。
  宋煜一把将小男孩拦开,独自把最后一具尸体堆在了庙门外,然后起了个真火诀,不仅焚尸,连死人的魂魄也一并烧掉。
  望着滚滚升起的浓烟,宋煜无力地对小男孩道:“这回你相信我不是什么好人了吧。走吧,越远越好。”
  “我不走,我就要跟着您,我要拜您为师。”小男孩虽然声音颤抖,可语气倒是很坚决。
  宋煜彻底被挫败了,不解地看着小男孩,问到:“为什么?”
  小男孩听了听胸脯,像个大人一样,严肃地回到:“没有为什么,就是想要跟着您。有理由的话就不是真的想了,是被说服。您…您收我做徒弟罢!师父,收下我罢!”
  宋煜指着尸堆,难以置信地道:“你要拜我为师?你要跟我学这个?”
  小男孩连看都不看尸堆,只是定定地望着宋煜的脸:“不,我要学您救人,就像是那天您救我一样!”
  宋煜不说话了。
  同样的一身本事,前几天还在救人,今天却用来杀人。如果自己收了徒弟,那么教会徒弟的究竟是杀人的本事,还是救人的本事呢?
  宋煜转身就走,步子不大,速度不慢,小男孩也照旧紧紧地跟着。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就那么走到了启明星起,出云破晓。这时,宋煜忽然止住了脚步,因为动作太过突然,小男孩儿差点儿撞在他身上。
  站了一会儿,宋煜慢慢说出了一句话。
  “宋岸,宝木宋,山厂干岸。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徒弟了。”
  初升的太阳几乎是在一瞬间就将阳光铺满了大地,朝阳映在小男孩的脸上,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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