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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离经逆道 / 第一章 出逃

第一章 出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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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疾风。
  疾风中夹杂着的一丝丝血腥味,直灌进亡命人的口中。
  他的胃像喝了十八斤烧刀子后又被人狠狠地踢了一脚似的骤然抽搐起来,强烈的恶心感让他几乎忍不住要呕吐。但他不敢停下来呕吐,因为只要一停下来,就会立刻被后面的怪物撕成碎片。
  有明月。
  明月下的,却绝非一幅令人赏心悦目的美景。
  他的脸上溅满了鲜血,分不清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
  他的身上也不知道有多少处伤,伤口渗出的血已经掩盖了衣裳本来的颜色。
  他身后十几丈处跟着一路追来的十几只样貌可憎的怪物,还有十几个身手矫健的白衣少年。
  怪物低吼着,发出的声音像是喉咙里被灌进滚烫开水的人在呻吟。呻吟声混杂着少年们咬牙切齿的咒骂和呵斥,竟然好似一只曲调诡异的歌,听得人毛骨悚然。
  流浪汉的确毛骨悚然了。
  他本来是因为酒喝多了才醉倒在草丛里,不成想起来撒泼尿的工夫,就看见十几条被扒了皮的狗正在追赶一个好像受了伤的少年人。
  还没看见“狗”后面的少年们,他就又倒了下去——吓晕的。
  晕倒是造物主赏赐给人类最好的礼物之一,在恐惧或者不愿意面对现实的时候能够晕倒,岂非是件天大的好事?但是被追赶的人偏偏没有资格去接受这最基本的赏赐。
  倒下就等于死,可他必须活下去。
  杂草丛生的荒野小路在月光下向前蔓延,一直蔓延到不远处的一个小镇子。
  小镇并不繁华,镇上的房屋有很多用的还是土制的砖瓦,你能够看到泥砖里面草梗,那是当作钢筋使的。并不很多的青砖房子是几家大户的住所,这个时候门窗锁得很紧。几盏昏黄的路灯在秋风里颤颤巍巍地闪烁着,用微不足道的光亮向世界证明了自己的存在。
  
  尽管灯光昏暗,在亡命人的眼中却是比情人那泛着柔情的眼波还要动人。
  那是生的火光。
  对于一个疲于奔命的人来说,还有什么能比生存的希望更动人呢?
  只要能到镇子上,他的命就保住了。
  这一路追兵的行事规矩他最清楚不过,遇到三十人以下的小村子会直接进村搜捕,必要时屠村也是可以使用的手段,但是遇到住着上百人的镇子,不想暴露身份的他们就一定会在镇外设伏,等到到入夜再展开追杀。这样,他就会有整整六个时辰来恢复体力。虽然浑身上下大大小小挨了十来刀,好在没有一处伤在要害,有了这六个时辰,自己逃跑成功的机会至少增加了三成。
  追兵中跑在最前面的少年时队伍中的“斥候”。身轻如燕的他刚一跃上最高的那道山坡就顿住了身形,低低地伏在山坡的这边,抬起左手打了个手势,身后不远处的少年们立即停下戒备,一行十二人动作同时起止,悄无声息,一看便知道是经过极严格训练的一等一好手。
  “师兄,他进了镇子!”“斥候”压低了声音向身后回报。
  听了“斥候”的回报,少年们把目光落在了队伍前面的一个人身上,他正是这一行人的首领。
  被称为师兄的首领全当作没听见,脸色难看得像刚刚吃了半斤臭虫。他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小镇,开始往队伍的最后走。也不用多说什么,少年们很自觉地给他让开了一条路——他们都知道他要去找谁。
  师兄停在一个面色苍白的少年面前。
  “宋轩,你说,你哥会躲到哪儿?”
  宋轩狠抿着唇,嘴角因为肌肉过于紧绷而抽动起来,下了很大决心似的,一字一顿道:“我,不,知,道。”
  师兄冷冷地翘起了一边嘴角,低声吩咐其他人:“收了半魈,这东西不能见人。你们进镇子追,记得天亮之前回来。让不相干的人看了不该看的东西,什么后果不用我多说罢。”
  少年们听了后齐齐点头,抱拳行礼后两两一组迅速散去。
  宋轩看着同伴们迅速消失的背影,越来越不安,紧握的拳头指关节都发了白。
  “我呢?”
  师兄转过头看他,满面讥诮。
  “你?你就在这好好的待着养足了精神,天亮以后等我们撤出来再进去把你那宝贝哥哥找出来,懂?现在我们宋家的镇门之宝可是在你哥手里,他要是交出来,或许还能留一条命,要不然……我可是领了掌门的格杀令的。”
  宋轩身子微微颤抖起来,再也没说什么,抱了抱拳当作回应。
  他抬头看看月亮。
  今天的月亮惨白惨白的。
  东方启明出现,月亮万般不愿地退下去,少年们也万般不愿地退出小镇——尽管他们一向自信自己找人的本事,但这回,这些自信显然没有帮上什么忙。
  他,竟像是人间蒸发了!
  师兄却是早就预料到了会有这样的结果,听了少年们的回报之后,对宋轩挑了挑眉。
  “该你立功了。”
  宋轩立刻逃也似的冲进小镇,去找那个“人间蒸发”了的人。
  人间蒸发,通常是指一个人被杀掉后又被毁尸灭迹,但是它还有另一个意思,就是说某些人很会躲藏。
  少年们口中的他也是如此。
  他的眼睛本该是很清澈而明亮的,而此刻却布满了血丝,瞪大了、警惕地朝任何有声响的地方张望。
  他一向干燥而稳定的手正在微微颤抖,掌心渗出潮热的汗。这双手几个时辰之前还握着一柄剑,剑尖刺进了宋家掌门的左肩。
  剑名龙渊,是宋家传了几百年的镇门之宝。
  他正躲在下水道里,身旁蜷着一个流浪汉模样的中年男人,脖子正以一个奇异的角度扭曲着,嘴巴张开,口水顺着嘴角流了出来。显然,这是被人扭断了脖子。
  被他扭断了脖子。
  他并不认识这个流浪汉,更没什么深仇大恨,只是因为流浪汉不太走运看见了他,所以必须得死——他此时此刻不能承受任何暴露行踪的风险。尽管他非常憎恶杀人,在拗断流浪汉脖子的时候却没有半点儿犹疑,下手迅速且狠辣,流浪汉几乎没有感觉到任何痛苦就陷入昏迷之中,然后在接下来的半盏茶的时间里死于内出血和窒息。
  下水道中充斥着腐臭和血的腥味,四壁上挂着粘稠滑腻的污物,透不进一点光亮。
  他抿了抿干裂的嘴唇,努力地想要咽下点口水润润火烧一样的喉咙,却发现嗓子已经紧绷得连最简单的吞咽动作都完成不下去。
  狼狈,从未有过的狼狈。
  他七岁的时候就已经可以独自杀死蒙古草原上的头狼,十二岁的时候便一人解决了十几个高手都搞不定的三尾狐妖。今年他十八岁,正是英姿勃发、锋芒毕露的年纪。在今天之前,他从未如此败得如此彻底,无论遇到多么厉害的敌人,拼杀就是了,大不了就是一死。可是现在的这场战斗,不,不是战斗,是逃亡,在这场逃亡中他既不能拼杀,也不能去死,因为敌人之中有一个人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伤害的,而为了这个不能伤害的人,自己也绝不敢死。
  不能杀,不能死,所以他只好逃。
  “宋煜,想不到自己会有今天吧?”他苦笑道问自己,一说话便嗓子眼儿发甜,突地呛出几口血来,于是赶紧捂住嘴,生怕再发出什么引人注意的声响。
  可其实这世上让人想不到的事远远比人的想象中的要多。比如说,要至他于死地的少年们正是他曾经朝夕相处十几年的同门。又比如说,那个只身闯进小镇的宋轩正是他从小就用性命守护的亲弟弟。
  想起了弟弟,他忍不住皱起了眉,满是血丝的双睛蒙上了一层难以抹去的阴霾。
  宋轩拼命地跑,等到他完全逃出了师兄弟们的视线后,就再也支持不住了,浑身剧烈地颤抖,站都站不稳。他想不通,在家族中一向出类拔萃的兄长,怎么就突然刺伤了掌门还盗走了镇门之宝。
  兄长从小到大都是自己的榜样,他也一直想要成为兄长那样的人——
  人,沉稳可靠、有勇有谋、杀伐决断;刀,干净利落、稳定准确、冷酷狠辣。
  现在榜样没有了。
  “为什么……为什么啊?”
  宋轩想破了头也想不出来,满脑子都是几个时辰前的一幕幕:警报大作的掌门内院,杀气腾腾的同门,在包围圈中一次次冲杀的兄长,血与火和喊杀声交织成一片,最后化成了兄长被血浸透的衣裳和目光。那是怎样的目光?像是不舍,也像是诀别。
  宋轩不懂,不论是突如其来的叛逃还是最后一次的四目相接,要知道答案,非得亲口问问不行。所以他强打起精神,凭着他们俩兄弟之间独有的感应慢慢地找了起来。
  小镇子的人大多都起得很早,天蒙蒙亮的时候,各家的烟囱里就开始冒起炊烟。女人们要为男人们准备好一天的吃食,男人们要下地,或者走脚到其他镇子去讨生活,中饭得在外面吃。
  宋轩不得不左躲右闪,避开透着人影的窗。
  窗里的女人一边翻着锅铲一边和男人说话,大概是在嘱咐晚上早点回家。这些没什么意义的家常唠叨让宋轩有点儿羡慕,但是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从来就没有想这些的时候。
  七拐八绕的,宋轩来到了镇子上的一排茅厕外。如果是以前,宋轩根本不会在这种地方停留,因为依他对兄长的了解,一向喜欢整洁和温暖的兄长是绝对不会躲在茅厕周围的,但今天不是以前。
  亲兄弟之间本来就有一些奇妙的感应,而十几年道术的修炼更是把这种感应加强了十数倍,所以宋轩有九成的把握兄长就在附近。
  可是确定了又能怎样呢?拿着刀冲进去,按照掌门人下的命令格杀勿论么?且不说自己能不能敌得过兄长,就算敌得过,是否又真的举得起刀?
  不冲进去,回镇外的山坡上去找宋斯么?这倒是能多争取一些时间,不过兄长受了伤逃也逃不了很远,只要一离开这个镇子,被追上是迟早的事。宋斯一向自己两兄弟不和,如果让他追上兄长,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执行格杀勿论的命令。
  或者装作没找到?这样拙劣的谎言哪怕是宋家的一个三岁娃娃都不会相信,不仅不信,掌门执事还会以同谋罪把自己拘禁起来,这样的话就再也没有机会在今天这样的追杀中留兄长一条生路了。
  宋轩努力地想要找出一条万全之策,可他发现不管怎么分析,今天这个局都无异于一个死局。
  看来,只剩下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了。
  “哥…”宋轩忽然平静了下来,压低了声音朝前面的一面墙说到,“我知道你在这儿,能告诉我为什么么?”
  没有回音。
  “你有苦衷的,对不对?为什么不能告诉我?现在这里只有你和我。”
  还是没有回音。
  宋轩的声音有点儿哽咽。
  “我不信你会莫名其妙地背叛宋家,你现在不说,可以,总有一天你会告诉我的。我等你告诉我。”说完这句话,宋轩就闭上了嘴,一向柔弱而寡断的他此刻的眼神竟也像是兄长宋煜一般,冷静、果决。
  他已下定了决心。
  “二爷,宋斯领着十二名弟子一路追下去了。最后发现宋煜的地方是同福镇。”一个少年人恭恭敬敬地向安坐在自己面前的老者禀报到。他口中的二爷微微一笑,悠悠然晃了晃摇椅。
  “知道了,下去吧。”
  少年人应了一声是,躬着身子退下去。
  虽然肩膀上被宋煜刺穿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但是二爷还是感到非常满意。
  通常事情按照他设想的方向发展时,他就会感到满意。
  所以他开始用悠闲的目光打量这间被人们称之为“清斋”的芸馆。
  吴道玄的《鹿图》挂在书架一侧最显眼的位置。这是他最喜欢的一幅画。画中鹿的眼睛正盯着书桌上的《淮阴侯列传》。
  书桌上当然还摆着笔纸墨砚,每一样都是极为讲究的。九紫一羊的小楷最适合抄经,李馥斋亲传弟子的手工自然让人放心,配着收来的清代休宁派松烟墨锭,澄心堂纸和端石饕餮纹四足渠砚,莫说是拿来书写,只用来看就已经是一种享受。
  所有的这些,都是按照他的心意来的。
  他似乎越来越满意了。
  他的目光落在了书案上的香炉上。龙涎燃着,丝丝缕缕的青烟起舞,绕过精心雕刻的窗花,飘向数十里之外小镇。
  不知道小镇上的人闻不闻得到这淡淡的香?
  小镇依旧安详,镇民们按部就班地过着平淡幸福的小日子,他们当然不知道这个安详的镇子周围正涌动着杀机,更不知道一个少年人正和一具尸体一起蜷缩在阴暗的下水道里。
  他竖着耳朵捕捉着弟弟说出的每一个字,从最后一句话到现在,已经有半盏茶的时间听不到任何声音了。他知道,弟弟在等自己的回答。可他不能回答,连一个字都不能,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等,或者等弟弟冲进来和自己决一死战,或者等弟弟离开去找宋斯执行掌门之令,可没想到,他等到的却是一声惨叫。惨叫声像锥子似的,重重地凿进他痛得不能再痛的脑子里,他几乎要忍不住要立时冲出去。
  那是弟弟的惨叫!
  他怎么了?谁攻击了他?是宋斯还是镇上的人?
  宋煜的脑子飞速地转了起来。
  现在是卯时三刻,还有一刻钟左右的天就会亮起来,在这个时候宋斯是绝对不会冒着被寻常百姓看见的危险进到镇子里来的。
  不是宋斯。
  宋轩虽然性情温良,可好歹也是宋家最优秀的弟子之一,寻常百姓别说正面冲突,就算是偷袭,没有一二十个人同时动手都占不到丝毫便宜。
  也不是镇上的人。
  那还有谁?
  宋煜多想冲出去看一看,可他决不能出去,他只能在等待中煎熬。他的牙关咬得渗出血来,他甚至希望自己就此死掉,但是痛苦偏偏让他变得更加清醒。
  随着时间的齿轮一点点地铰合,他的心也一点儿儿被碾碎。也许是几秒钟,也许是几百年,外面又传来一片嘈杂。
  “他往西边跑了!追!”
  “快把宋轩送回去,他死了我们麻烦就大了!”
  说话的是少年们之中地位比较高的两个,话虽不多,终于让他能稍稍安下心来。
  从少年的对话来看,他至少可以确定三件事:一,宋轩为了制造出他逃出小镇的假象而自残;二,宋轩现在还没死,但是受伤不轻;三,来追他的首领宋斯,实在高估了自己对宋轩的控制——他想利用宋轩找到自己,却想不到一向老实的宋轩也敢骗他。
  多亏了这份自大,才有了他的一线生机。
  可是弟弟终究还是受了伤,这让他胸口发闷,喘气都不顺畅,所以他紧紧闭上眼睛,张大嘴巴缓慢地深呼吸,虽然下水道里的空气又臭又腥,让人止不住地想要呕吐,可他硬是逼迫自己把这又臭又腥的空气吸到肺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呼吸平稳,才能让身体的每一根神经都保持敏锐。
  等到外面的嘈杂全部散去,他又睁开眼,眼睛里没有了绝望和痛苦,只有冷若冰霜的坚定。
  要活下去,他对自己说。说一遍不行,说十遍也不行,这句话要刻在每一块骨头上,刻进自己的血肉里,从现在开始自己做的每一件事都必须是为了活下去。
  他把这句话在心里默默重复了几万遍,念最后一遍的时候,人已经奔到了小镇东六十里外。
  一路上,他顺了几件衣服,摸了一个大户的钱柜子,最后躲进了荒无人迹的深山里。山坳中杂树丛生,无处落脚,费了不少功夫才找到一条被草丛半掩住的小河。借着清冽河水,他洗净了满身满脸的血污,终于露出本来的样貌。
  他的腿很长,以至于顺来的土蓝色粗布长裤套在身上足足短了一大截,为了不露出脚踝,只好使劲儿把裤子往下扯,几乎要露出胯骨来。前胸后背十几道新伤还在渗着血,所以他没有马上穿上衣服,只是由着微凉的山风带走皮肤的热量。虽然寒冷并没有什么好畏惧的,然而毕竟已经是初秋时节,河水本就不暖合,风再一吹,身体就不自主地紧绷起来,反倒更显出匀称而结实的身材。
  他的肤色并不白皙,可配上棱角分明、浓眉高鼻的面容,就显得十分俊朗了。
  但这算不得什么,毕竟天下俊美的少年有那么多,真正能让人记住的又有几个呢?不过,你要是看见了他的眼睛,那么也许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他。
  这双眼睛还挂着没有退去的血丝,但你完全可以想象得出它本来该有的样子,既清亮,又深邃,就像晴朗夜空中的星星,安静地在远方注视着你,不必开口说什么,你便知道每一点星光背后都有着深沉而动人的故事。
  究竟是经历过怎么样人生才会拥有这样一双眼睛?
  这双眼睛快速地扫视了一遍周围,确认四下无人,然后整个人就倒了下去,直挺挺地砸在草丛里,惊飞了几十米外的野鸭子。
  他实在是太累了,精神稍稍放松一点就再也支撑不住,人还没倒在地上就已经站着昏睡过去。
  要是睡着了就能忘记一切该多好?可惜人会做梦,而疲累极了时做的梦往往又都是噩梦。
  “哥哥,我饿!”
  一个小小的孩子扯了扯另一个孩子破烂的衣角,眼泪汪汪地望着口中的“哥哥”。哥哥用同样细小的手臂揽着小孩子的肩,用那双清澈而明亮的眼睛怜爱地看着弟弟那脏得看不出来模样的小脸儿,然后默默地走进了一客店。
  两个孩子又瘦小又孱弱,就算是稍年长的哥哥,也得踮着脚才能扒上和自己的头一样高的柜台。
  “老爷,请给口吃的吧。”
  哥哥对着高高柜台后面懒洋洋的老板央求。
  老板正做着春秋大梦,梦里有一个女人。
  女人用一张粗布手帕半掩着脸,杏核似的眼睛好看极了。她扭着的圆滚滚的屁股朝自己走来,可一张口却是个孩子的声音。
  “老爷,请给口吃的吧。”
  老板不由得一个激灵,几乎要从摇椅上跳起来。定下神来一看,说话的哪是什么富乳肥臀的女人,竟是两个不知好歹的小要饭花子!这下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抄起手边的空酒坛就砸:“兔崽子,搅了爷的好梦!”
  眼看着哥哥就要血溅当场,门外传来一声喝斥,炸雷一样的响:“住手!”
  “住手”两个字刚一传到耳朵里,就感到一阵恍惚。
  “你们两个跟我走,好不好?”
  说话的正是刚才喝住老板的人。
  这是个很精神的中年人,长相之中带着五成威严,三分英气,还有两点慈祥。小小的孩子见了他,脱口而出的第一个词就是“神仙”。
  哥哥先把弟弟揽到身后,上上下下打量中年人好几遍才问道:“那,我弟弟能不能吃饱饭?”
  “这是当然的了。不过,要想弟弟有饭吃,你可是要听我的话的。”
  “好,我听。”哥哥这回倒是没有犹豫,生怕应承得晚了中年人会后悔。
  中年人哈哈一笑,声若洪钟。
  “好!那现在,你告诉我,你们叫什么名字?”
  “名字?”哥哥抿了抿嘴唇,摇头,眼睛盯着自己光着的脚面:“……没有名字。”
  中年人一愣,想了想道:“那我给你们起个名字,好不好?“
  哥哥抬头看着中年人的笑,抿着嘴点头。
  “你呢,就叫宋煜,而你的弟弟,叫宋轩如何?”中年人眯着眼睛打量眼前这两个孩子。
  “宋煜……宋轩……”哥哥不停地重复这四个字,转身看看在身后抓着自己衣角的弟弟点了点头。
  接着又是一阵晕眩。
  再清醒时,看见的是另一番景象。
  那是好大的一片坟地。
  远处飞速掠过的惊雷声撕裂了这可怖的寂静。夜晚的坟地里通常不会有活人,但这天晚上是个例外——宋煜、宋轩以及其他年纪差不多的小孩子一共十三个,全部被丢在了坟地里。
  他们要学习见鬼。
  自鸿蒙开天以来,世上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行当,擅以术法谋生的那些个行当组成的圈子,慢慢的便被世人们叫成了“术法界”。降妖除魔的道士、参禅灌顶的和尚、赶尸下蛊的巫师,甚至是掘坟倒斗的土夫子们,也都算是术法界中的人。和快意恩仇的侠客们一样,术法界也有自己的“江湖”,而这十几个孩子所在的“宋家”就是这个江湖里赫赫有名的一支。
  所以宋家的人,当然要会“见鬼”。
  午夜一到,四散的阴灵老实不客气地聚集到孩子们的周围,吓得这些小家伙一个个地哭爹喊娘,有几个还尿了裤子。
  除了宋煜。
  虽然宋煜也怕得要死,但是他得挺住。他是大哥,得保护自己的弟弟。
  所以在其他人拼了命地往坟地外面爬的时候,宋煜死死搂住宋轩,把宋轩的眼睛遮得严严实实的,也不管阴灵们恶作剧似的在他身上东划一道,西抓一把。
  这一天,是七月半。
  这一年,他七岁半。
  接着,眼前突然出现了一阵浓雾,过了好久才散开。雾散之后,宋煜惊恐地发现宋轩不在自己的怀里,而是在对面。与宋轩站在一起的有十几只长得像剥皮狗一样的半魈,还有十几个白衣少年。
  宋轩的眼眶含着泪水,嘴唇一张一合说了好多话,可他一个字都听不见。他心中一阵难过,拿着刀的手一松,捂住了胸口,刀叮当当掉在地上。刀落地的同时,十多只半魈一起扑了上来。他想逃,无奈两条腿长在地上一样半分都动不了,一抬头就看见一张血盆大口直奔自己的咽喉……
  “不!”宋煜大呼一声,猛然惊醒,然后就开始趴在地上大吐特吐,恨不得把前天的早饭都呕出来,可呕出来的只是苦涩的胃液。
  为什么会吐呢?宋煜自己也不太清楚,他只是觉得很厌恶,很恐惧。这些感觉来自于心底最深的地方,看不见,摸不着,不可名状,无法摆脱,更无法逃避!
  万物俱静,月上南山,又是一夜。
  轻柔的晚风绕着野草的腰,小河睡在草丛的另一边,时隐时现,粼粼地闪着光。明月挂在天上,静静地听石头缝里蛐蛐一阵一阵地叫。这一次,月下的景色确是动人的。
  宋煜吐得脱了力,躺在地上呆愣着看草从那边的河,深夜里的波光居然有些晃眼。好在自己胃没有方才抽搐得那么厉害了,不然非得再吐一次不可。
  宋煜以前从来不认为如此寻常的景色有什么值得欣赏的,自己的生活中从来就只有修行和任务。但是今天,那弯弯的小河,皎洁的明月竟显得格外怡人。这使他忽然想起一句师兄弟们玩笑时说过的话:拥有时不知珍惜,失去才追悔莫及。
  宋煜忽然很想叹气,可是叹气对于解决自己目前问题一丁点的作用都不起。
  他一向不做没有用的事。
  所以他站了起来,拍拍尘土,看准了一个方向就走。
  月很圆,月光却清冷。
  清冷月下,只有他一个人的倒影拖在地上。
  今为中秋,宜出行、除服,忌造桥、冠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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