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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初遇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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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主任的话,鼓励了杜遇春等人,这样的会谈其实并不多,毕竟现在六期学员很多,不算远处的潮州分校,光广州校区五六期就有数千人之多。而最近广州国民政府准备迁往武汉的正式通知下来后,黄埔军校也下了通知,第五期已经明确要迁往武汉了,而他们第六期由于刚刚入学,继续留在广州学习,而相应的潮州分校撤销,除了部分第六期学员,其余人员也一同去了武汉。这是一项需要很细致的人才能完成的工作,又恰逢几乎所有的黄埔军校大佬们都不在广州,熊主任就不得不将主要工作忙了起来,这一下子就整整忙到了除夕过后,整个学校才算安定下来。
  随着五期的迁走,杜遇春等六期学员虽然心有不甘,但也明白自己是彻底赶不上这场北伐战争了,想想熊主任当初的鼓励,杜遇春也就安心下来,努力学习,争取至少以合格的成绩从黄埔六期毕业。
  虽然国民政府曾经一度修改了旧式历法,不再鼓励过除夕等旧历节日,但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只有除夕、元宵、中秋、端午这样的节日才是中国人的真正节日。所以,除夕军校仍然放假三天,至于说什么寒暑假,报歉,前线战争那么激烈,那有时间再放寒暑假。
  从七月份来广州,一晃间,杜遇春他们已经来广州半年多了,而从十月份开学起,又几乎有四个月没出来过,所以元旦那天,同学们自然要出去庆祝一番,特别是有些同学兜里还剩下几块银元,暂时远离枯燥艰苦的军校生活,到广州城里游玩无疑是青年们的理想选择。
  就这样,杜遇春和另外两个同班同学秦松和沈冠三跑到了广州城里的越秀公园去玩。
  作为最早开埠的口岸,1927年的广州城要比京师或者江南名城还要繁华,身穿黄埔学员军服的杜遇春很快就喜欢上了这个位于热带的城市,不仅因为这里现在是全国革命青年向往的革命圣地,也是因为:现在在广州城里,穿着军服戴着校徽的黄埔学员就如清朝时BJ城里的新科进士一样被万众瞩目,不客气的说杜遇春胸前带着的黄埔学员校徽就是他们在广州城中的通知证。这是前四期学生兵们镇压商团叛乱、东征,用生命为他们换回来的荣誉。
  穿着黄埔墨绿的军服,招摇过市,高高抬起头故意装作看不见路人敬畏羡慕的眼光,杜遇春觉的脚下每一步都是踩了飞翔的龙脊背上。
  一行人施施然走进酒馆,被识趣的酒馆伙计二话不说引到了好的靠窗位置,三个青年军官会心一笑。虽然兜中钱财有限,要的饭菜自然很平常,但三个人吃起来却好像看到了若干年后,几个佩带校官将官衔的年轻军官在酒楼吃着山珍海味,那仅仅是吃饭吗?不,那是成功和荣耀。
  杜遇春抬起酒杯,微笑着对坐在对面的两位校友说道:“兄弟们,我们终于踏上了属于我们的军旅之路。今天,就让我们一同庆祝这个重要的时刻!”杜遇春亲自站起来朝两位同学敬酒,微醉中,对面两人仿佛不再是小小的黄埔六期学员,而化作了某个师长、团长,甚至总怀念部的参谋,而他自己,也许是黄埔最年轻有为的将军,也许是未来青云直上的参谋长,酒不醉人人自醉。
  另外两位未来的军官也举起酒杯,对杜遇春的话表示赞同和祝福。他们三个人一起干了一杯酒,满怀激动和豪情。
  在酒楼里,他们谈笑风生,回忆着这几个月以来军校的点点滴滴。那些艰苦的训练和严格的纪律,都让他们变得更加坚强和有战斗力。他们喝着酒,心情愉悦,仿佛置身于北伐战场上的胜利场景中。他们相信,只要坚持不懈地努力,他们定能成为一代杰出的军事人才,为国家的繁荣和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酒过三巡,一个男子凄厉的叫声却打断他们拿着酒杯的手:“抓贼啊,我的包被抢了!”
  杜遇春探头向窗外看去,只见一个穿着广东地界极普通市民衣服的青年男子在追一个抓着一个翠绿包裹沿着街道狂奔的矮个男子。
  “大胆毛贼!竞然敢当街抢劫?”杜遇春大怒“同学们等我一下,我马上回来!”话音未落,他赤着手就从窗户里翻了出去。这个动作最近他没有少练习,反而比那些技巧素质原本强过自己的人更熟练了。
  “杜兄小心一点,等等我们!冠三你留下,看着点饭菜,我们要是回不来,你把单买了。”秦松显然是个办事谨慎的人,在紧随杜遇春追出去前,还不忘记先把酒馆里的事安排好。
  杜遇春对广州街巷还很陌生,但对方似乎也对广州也不熟悉。北方人的体质再加上几个月军事训练,使杜遇春要比那个小偷跑的快的多,很快就把那个跑入死胡同的毛贼堵在了里面。
  “把包扔下,跟我去见警察局。”杜遇春说话的时候努力把头抬得更高一些,力求匪徒面前摆出一个黄埔军官应用的气势来。
  那个抢包贼惊魂不定地打量着杜遇春,眼前这个人的身高明显要高于广州本地人,尤其是那身军服让他产生了很深的畏惧感。
  犹豫了一下,那个抢包贼把包裹扔地上,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向杜遇春扑了过来。
  “哈!”杜遇春明显没想到那个抢包贼居然还带着刀,但几个月的格斗训练,令他巴不得这样,正好松松骨头。
  杜遇春虽然是第一次实战,但仍然按照林教官所教的格斗技巧,左手一把擒住了对方拿匕首的手腕,右手顺势一拳打在双方左脸上。
  惨叫一声,那个抢包贼扔下了匕首,然后被杜遇春一下子给背着胳膊给按在了墙上。
  “呵呵,还敢拿刀跟我斗?知道军爷我的厉害了吧。”杜遇春歪着脑袋,脸上挂着的讥讽的微笑让他的内心狂喜。
  但这因为轻松抓到对方得意而挂出的笑容只持续了片刻,杜遇春就感觉得到脑后一阵恶风而来。
  “不好!”杜遇春再也想不起林教官的话了,只是下意识地缩头一躲。还好,一根木棒带着风声正好从他的头顶擦了过去,只差那么一点点,就给杜遇春开了脑颅骨。
  “这些毛贼还有同伙!”这时杜遇春才转过身来,只见一个矮个头汉子手里拿着一根木棒,后面刚是一个中等身材脸上带着一道马疤的汉子,在刚刚被他摁在墙上的矮个男子。
  面对三个人的杜遇春,不知怎地,心里竟然有丝惧意爬了起来。但他立刻把这恐惧踩了个稀巴烂,“我是黄埔军校的,将来的将军,我怎么要害怕这种匪徒!”
  “哥哥替我报仇,打死这个军佬儿!”他后面的矮子也爬起来了,说着北方邯郸一带的方言,反而令杜遇春觉得在此地遇到这样的老乡感觉到是件耻辱的事儿。
  “来啊,谁怕谁?!”看着对方人众势众,杜遇春说话底气不如刚才足了,他后退了一步,脊背靠向了墙壁,一个人面对着三个毛贼的包围圈。
  “这位兄弟,听你口音可是热河一带的人,我们也算半个老乡。我们就混口饭吃,井水不犯河水。放我们走,包裹我们不要了。”那个刀疤脸看起来是头。说这话的时候,眼珠乱转,杜遇春心里不由一阵恼怒。
  “居然敢和我谈判?你们配吗?”愤怒却是因为身为黄埔生的自尊被伤害了。
  “做梦。不想大爷我把你们揍趴下的话,就乖乖的扔了武器,跟我去警察局。我的拳头可没长眼!”杜遇春看了一眼四周,这个地方比较安静,周围没有什么行人,不用担心伤了路人。
  “我给你鼻子你就上脸!你知道这位陈大哥是谁吗?”没想到碰了个钉子,木墩愣了片刻,大骂起来,他指着拿刀的刀疤脸,咽了口唾沫继续说:“陈大哥是从粤军中回来的,是敢死队的!他杀的北洋军比你小子见过的人都多。一个黄埔的新兵蛋子,想清楚点!”
  “小毛孩子,别给脸不要脸。”刀疤脸眼珠突然收缩。
  这轻视却让杜遇春咬牙切齿来,他:“你才是小毛孩子!你给我们黄埔生舔脚都不配!”
  被杜遇春反骂,刀疤脸并不吭声,他狞笑了一下,突然错步,无声的猛然朝杜遇春冲了过去。
  杜遇春还没看清楚对方是如何攻过来的,面前只有一颗急遽放大的黑球朝自己冲来。
  杜遇春立刻做出反应,他迅速腾空而起,避开了对方的拳头。同时,他迅速发动攻击,向对方的胸腹部猛击。
  然而,对方的反应同样敏捷,他迅速收回拳头,闪避开了杜遇春的攻击。接着,他展开连续的快速攻击,使杜遇春疲于招架。
  杜遇春心中焦急,他意识到对方的实力远超自己想象。然而,他并没有放弃,他知道只有全力以赴,才有可能获得胜利。
  他调整了自己的呼吸和姿势,集中精神,等待对方的下一次攻击。终于杜遇春找到了一个机会,迅速绕过对方,利用他的身体力量和敏捷性,给了对方一记猛烈的膝击。他准确无误地命中了目标,对方顿时被打得晃了一下,失去了平衡。杜遇春见对方有些狼狈,趁机发动连续攻击。他迅速移动身体,用双腿连续踢向对方的腹部和大腿,使对方无法还手。他的动作快速而准确,给对方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几个回合下来,对方已经被杜遇春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最后,杜遇春一记强力的正拳击中对方的下巴,将其击倒在地。
  就在这几分钟的时间里,那个穿着普通市民衣服的青年已经追了上来,而随同而来的还有秦松。两个人的到来,令杜遇春的胆色壮了不少。
  那个刀疤脸是三个毛贼中唯一能打的,另外两个一见领头的被打倒了,又来了失主与另一个穿军装的,他们扭头就想跑,但已经是来不及了,很快三个毛贼就被他们三人一人一个扭着胳膊送到了最近的警察局。
  见到是穿着黄埔军校军服的人送来的,警察们也不敢怠慢,连忙又是给上茶,又是给作记录。通过记录,杜遇春才知道,这三个人本来就是浪迹广州街头的兵痞,靠抢东西为生,那个刀疤脸还参加过陈炯明的部队,前年被黄埔学生兵打散了,游荡到了广州城,已经在广州警察局被抓过一次,留下了案底。
  等杜秦两人从警察局出来时,才发现时间已经从中午到了下午两点多。
  虽然过去了两个多小时,考虑到沈冠三还在酒馆中等着他们两个,杜遇春与秦松还得回到那个小酒馆看一看老沈是不是还在那里等着他们。
  而此时那个失主也从警局追了出来,连忙向他们道谢。并用一种夹杂着浙江口音的官方语言自我介绍到:“两位同学好,你们是广州本校的黄埔生吧,我是从潮州分校来广州报道的。我叫戴春风,黄埔军校潮州分校六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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