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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旅途:小律师 / 第二章 委屈

第二章 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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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不能赢?您是问法院能不能判你们离婚吗?”夏茉清问。
  “是啊,能不能判离?我能不能分到财产?”女人问。
  从进门到现在,这是女人第一次跟夏茉清对视。可能是觉得自己太委屈,从开口泪珠子就一直没断过,伴着哽咽断续的声音,让同为女人的夏茉清忍不住想帮她。其实她比夏茉清也大不了几岁,但却让夏茉清有一种不是同龄人的感觉,果然经历塑造人啊。
  夏茉清又抽出一张纸巾递给女人,回答道,“能不能判你们离婚,主要看你们感情是不是确实破裂了,是不是确实不能挽回了。”“我确实过不下去了!”女人情绪突然激动了起来,“他家暴!他不顾我死活!”
  “好好,您先喝口水,不要着急。像您说的,如果长期家暴,是可以作为判断感情破裂的一个标准,但是咱们刚刚也聊了,没有证据啊。”
  “再一个,您先生同意离婚吗?他对这个事情是什么态度?”
  “他肯定是不想离啊!”
  “那除了你刚刚说的家暴之外,还有其他非离不可的事吗?”
  “有啊!他们全家都不尊重我,觉得我是外地人,一个人嫁到这边,无依无靠的,就欺负我。家里什么事都是他妈说了算。他这么大人了,什么事都要问他妈!家里明明有房子,偏不让我们出去住,就要我们跟她住一起。她儿子每天什么都不干,就支使我!我上次小产,还不到一个星期,他妈就让我擦灯擦玻璃!”说着说着,女人哭声就大了起来。
  夏茉清没有多说话,想着让这女人发泄一下吧,发泄一下就好了。自己一个人在外地的感觉,夏茉清是知道的,那是吵架都找不到人的孤独。这女人平常怕是也找不到人说这些。能跟谁说呢?跟父母说,平白让他们担心,帮不上忙,还影响两家的关系;跟朋友说,谁不是一摊子事焦头烂额,不是KPI,就是房贷、奶粉,谁又顾得了谁。
  再说夏茉清说什么呢?能说什么呢?自己还没有结婚,对婚姻实在缺乏了解。她想起老师的话:“咱们国家的法官任职年龄没有太大的限制,有些年轻人,一毕业考进法院,就开始审案子,审的还是婚姻家庭的案子。怎么审?完全没有生活经验嘛!法律不单单是纸面上的条文,还是社会的良药。没有足够的经验,怎么对症下药?”
  那时候夏茉清还不太理解教授的话,但工作了这段时间,她越来越感受到,法律的确是一个高度依赖阅历的职业。
  还好,女人只哭了一会儿止住了。她擦擦眼泪,说,“夏律师,不好意思。我就是觉得太委屈了。你能听我说这些,我挺感激的。”
  “没事,一个人在外地是挺不容易的,我能理解。”夏茉清答道。
  “你看,你刚刚说的这些,咱们可以概况一下,就是婆媳矛盾,对吗?”夏茉清接着问道,没有给女人继续放任情绪的机会。
  “对对!矛盾很大。但是除了这个,我跟我老公也有很多矛盾。”
  看,健谈的人就是这点好。根本不需要别人费心找话题。
  “我当初跟他结婚的时候,本来就不是特别愿意。结了婚之后发现我们有太多的地方合不到一起。他特别懒,又不爱干净!家里的活一点也不想管,回到家就是打游戏。这些我就不说了,他连自己的袜子内裤都不洗,每次都攒好长时间,要多恶心有多恶心。”
  听到这里,夏茉清有点震惊:还有这样的人???懒顶多不就像爸爸那样,不爱刷碗、不盖牙膏盖吗?还、还、还能这样?
  “最让我受不了的就是他从来不洗!”
  看着夏茉清一脸茫然,女人问:“夏律师,你还没结婚吧?”
  夏茉清点点头,嗯,还没。
  女人接着说,“就是夫妻生活,他从来不洗,弄的我一直妇科病不好。我小产之后,大夫明明嘱咐了不能**他也不管不顾的!”。
  好么!到这夏茉清心里的石头算是彻底落了地了。为什么呢?因为该来的终于来了。刚刚说什么来着?这上不得台面的隐私突然就这么赤果果的暴露给了夏茉清。夏茉清心说我何德何能啊?不花钱就能听些这个?
  眼看着女人还要继续普及限制级的知识,夏茉清赶紧打断,说“我明白了。你们之间因为生活琐事,导致出现很多矛盾,是吗?”谁说读书没有用?这一句不就是判决书上经常用的一句话吗!
  “对。很多。今天就是因为他三叔家的弟弟要结婚,我们随多少礼吵的架。”
  夏茉清算是有数了,婆媳矛盾、生活琐事、经济问题,基本上也就这些了。要是再出个赌博、吸毒、酗酒、出轨的情节,那这剧情也过于丰富了。
  果然,当女人又絮絮的说完他们两口子是如何商量随礼,如何因为一千块钱吵起来,她婆婆又如何及时赶来拉了偏架,她如何跟她的婆婆吵了起来,她老公又是如何的推搡谩骂她之后,终于算是讲完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夏茉清一看,两个多小时了。两个多小时一点正经案情没接触,净在这听家庭伦理剧了,也算是丰富了人生的见闻。
  这事要是问夏茉清本人的意见,那就一个字,离就完了,一万个离。一天到晚鸡飞狗跳的,这日子还有法过吗?简直万事皆可杠啊!相形之下,学法律的女孩子对爱情和婚姻会少很多不切实际的幻想,但再怎么不幻想,在夏茉清的眼里,日子也不该过成这个样子。
  但问题现在问的不是夏茉清本人的意见,而是问夏茉清她作为律师的意见,她不能张嘴就说你离吧,我帮你打官司。俗话说的好么,“宁拆一座庙,不毁一门亲”,虽然夏茉清认为这话不科学,能被毁的迟早得毁,早毁早翻身。但她不能说啊!再者律师守则里写了,不能挑讼。通俗点说,就是律师不能撺掇着别人打官司。放到离婚案件上,那就是,离不离是人家自己决定的事,作为律师,你得先劝劝,实在不想劝,起码也得闭嘴,等人家铁了心要离要委托,你再干律师该干的活。
  夏茉清打算还是先劝一劝。其实也不完全是劝,她需要确定对方是真的打算要离婚,然后才能谈到诉讼的事情。要不然贸然接受了对方的委托,案子办到一半,对方突然改主意撂挑子了,白耽误工夫也没意思。
  想到这,夏茉清开口道,“您刚才说的我基本清楚了。主要是婚前感情基础有一点小问题,婚后因为家庭琐事和婆媳关系,导致积累了很多矛盾。但是这些都不是法律上一定能判决离婚的理由。您是不是再考虑一下,跟您老公的关系有没有可能缓和呢。毕竟离婚、打官司,都是相当耗费精力的事情,您还是要慎重的考虑一下。”
  女人说:“没什么可考虑的了。我必须离、坚决离!”
  “那你们有没有协商过?有没有考虑过协议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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