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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于阗公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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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人口的缘故,这就注定了只有西域人的西域很难出现一座真正的大城池。对于真正的西域土著来说,马背,骆驼背,牛皮帐篷才是他们的家,旷野才是他们的天下。善于骑射的人进入到城池里,就像是把野狼关进了笼子,即便是尖牙利爪还在,隔着一座高墙,是伤不了别人的。
  相对于来自中原的汉人,城池对于西域人来说,只是一个存放财富的堡垒罢了。也许是汉民族太善于创造财富了,总会缺乏安全感,只有作附在高墙壁垒之中生活,才能够带给他们家园的感受。不知不觉中,哈密城的人口和规模,早已经超越了敦煌,成为了西部第一大城池,它森严恢宏,有泱泱之气,即使它距离雒阳城有四千六百八十里,但每一个来到这里的中原人没有任何身在异乡的感觉。
  城内街巷纵横,店铺林立,商贾云集,无一不显示出这座城市的富足。位于哈密公主府前的广场上有一个天帝祭坛,为黄土夯筑而成,高约十丈。此台仿长安城的仙人承露台而建,台上作殿,以香柏为梁,满城皆香。台下凿有喷泉池,占地近三亩,与哈密河勾连,是城中的主要水源地。夏日城中的贵妇们常泛舟于水,素手扬波,月入池中,故名“洗月池”。广场方圆百丈,可容纳上万人,如此大手笔,即使是在中原也是绝无仅有的。
  奥丽黛公主一行人抵达哈密后,一直住在驿馆里,万福这段日子也放下了手上的事情,整天陪着自己暗慕的女人在哈密城里城外到处闲逛。
  今天恰逢上巳节,万福一大早就来到驿馆邀请奥丽黛出去踏青。在汉代,上巳节又被称为三月三、春浴日、女儿节,中原每到农历三月三吃荠菜煮鸡蛋的习俗,荠菜又称地菜、田儿菜等,是生长在田头地里的一种野菜。上巳节这天还有郊外踏青的风俗,这一天,人们携带家人郊外野餐、赏花、放风筝。三月三又叫女儿节,这一天,哈密城的女孩们穿上漂亮的衣服,临水而行,在水边游玩采兰,踏歌起舞,以驱除邪气。
  奥丽黛还偷偷打听到上巳节其实还是个相亲的日子。这天哈密的少女们结伴而出,她们身着姹紫嫣红与意中人相聚于山野,姣妍欢声让满山的鲜花失去颜色,故而此节又被哈密人戏称为“赏花节”、“相亲节”。知道这个节日的含义后,奥丽黛的心里美滋滋的……
  李同成为西域都护府都护后,针对本地人种复杂的特殊情况,制定了相对应的政策。为了加强各民族的交融,他有意把中原人习惯的春节、元宵节、上巳节、寒食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元节、中秋节、重阳节、寒衣节、下元节、腊八节、冬至节、祭灶节、腊月、除夕引入西域,并且明文规定这些节日为西域都护府治下百姓的法定假日,各地官府必须组织各族百姓参与到节日活动之中,把这些节日变成各民族共同的节日,时间长了,不管是哪个民族,几代人下来就会产生认同感。
  李同来自后世,他很清楚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靠什么凝聚在一起,除了道路和教育,还有怎么比相同的习俗更能促进民族融合的呢?所以这两三年里,李同没有把精力放在征战中,他不遗余力的把道路修到每一个村庄,在每个村庄中都建一个驿所,让每个村落里都至少有十名识字的人,让所有的人,无论年龄大小或哪个族群都入学堂识字。统一的教育,畅通的道路,相同的习俗,把居住在哈密周边的诸族捏合在一起,成为汉帝国治下的老百姓。
  政令畅通才能让各民族百姓时时感觉到政权的存在,才能杜绝今后的叛乱,才能够让汉民族在这片蛮荒之地立足。李同有着海纳百川的心胸,他希望今后的岁月里东西方文化在这里交融,各种思想各种宗教纷纷在哈密开花结果,并成为我们民族的血肉。
  建初五年的上已节,李同却哪里都没去,他在公主府里悠闲地看着各类民情军情报表。刘巧正坐在他脚边,她小腹微微隆起,有子万事足的她一脸幸福地剥着鲜红的石榴,剥好的石榴籽它不吃,只顾往李同的口里塞,还神情专注地举着丝帕,将李同嚼出的石榴汁细心擦去。石榴原产于巴尔干半岛至伊朗及其邻近地区,长安和洛阳宫中也有,数量并不是很多,也许是气候的原因,在雒阳的长势并不太好。说起来,中原的石榴还是西汉时张骞从西域引入的。如今在哈密到处可以见到农家院子里的石榴树,也许是某种愿望,在汉人眼里石榴象征着多子多福,因此石榴成为哈密最热门的水果。
  刘巧怀孕后,这年的春天,李同过的很悠闲。在他的规划下,西域都护府治下三座城市连续数年高速发展,如今,在西域闭关自保已不存在问题。
  在中原,搬迁或许对于汉人来说是一场仅次于生死的抉择,对于西域人来说,搬迁不过是一场遥远的旅行而已。他们不在意自己破破烂烂的家园,只要有一个地方比自己的故乡还要好,他们就会准备好行囊,搬去新的乐园。随着西域都护府治下越来越富足,口口相传之下,这些年不仅吸引了大批主动从关内逃到哈密讨生活的流民,更多的西域野人纷至沓来。哈密的常驻人口已经超过了二十五万,加上流动的人口,最繁华时人口可以达到三十几万。可以说从古到今,还从来没有过一个边关城市能够做到这个地步。
  在基本安全得到保障后,李同转过身来,将注意力放在内政上,开始潜心治理地方。自从来到这个时空,李同一直忙得脚不沾地,只为能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求生。如今,他坐拥二十几万之众,求生不成问题,但人多带来的政务不畅亟待理顺。
  李同没有治国的经验,但他有管理企业的经验。于是他就把西域都护府当做公司来经营,借鉴后世的公司管理经验,他别出心裁的把西域都护府个衙门划分为运营、财务、行政、业务等方面相对应的部门,完善了各个部门的制度与工作流程,责权利分明,初步形成了系统的管理模式。
  总之,现在看来效果不错!至少让他彻底闲下来,甚至有机会抄着手,每日在城里转转,到各乡各村溜狗逗猫打孩子。
  李同此时手中这些情报,大部分是由遍及中原和西域各商队的情报人员搜集,这能够让他及时掌握中原和西域的情况,为西域都护府的发展保驾护航。一部分则来自西域都护府辖内各级官员,一般只涉及到内政方面,解决一些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奥丽黛公主一行抵达哈密城前两天,李同就收到了班超转来的于阗王广德的亲笔信。于阗王信中提出的让万福成为他的上门女婿的请求,让他既感到吃惊,又让他颇感到头痛。成为赘婿对于李同这个穿越者来说根本不是问题,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孩子跟谁姓都不是问题,难道说孩子姓尉迟了,就不是万福的孩子了?
  可是万福毕竟是一位土生土长的东汉人,在汉武帝时期,大家都知道汉武帝主张的就是武力征服一切,所以呢那肯定就需要大量人力,这个时候征集士兵的话,汉武帝也是有一套完整的体系。汉武帝攻打大宛兵力不足,先是派犯有罪名的人去,如果这些犯人还是不够,再派的就是地位低下的上门女婿了。这说明什么,说明的就是极其低贱的地位。
  然而,对于西域都护府来说,于阗的地理位置实在太重要了,于阗国也是一个重要的盟友。如果双方能够成为亲家,结成牢固的联盟,肯定有利于西域都护府的发展。时间长了,李同甚至有信心在潜移默化之中将于阗国变成另一个哈密。
  于阗王的提议的确让李同很动心,不过也让他非常的纠结。万福虽然是自己的义弟,但李同也没把握说服他。男尊女卑,夫为妻纲。这是我们古代的伦理常情,也就是因为这个所以有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说法,可是当男女的位置发生改变时,地位自然也就发生了改变。所以呢赘婿的地位也就变得极其卑微,在女子家里时,地位也就自然低人一等。
  于阗王的信让李同想起了后世的小说《西游记》,自己的义弟万福简直就是另一个类型的唐僧。如果问西游记中出现的女子中谁最漂亮,那么肯定大多数人会觉得是女儿国的国王。而她曾和唐僧有那么一些微妙的关系。
  她曾对唐僧说:我王愿以一国之富,招赘御弟爷爷为夫。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想让唐僧当赘婿,而为什么唐僧没有同意呢?本质上就是因为赘婿这个名称很是不好,极其卑微。
  在小说里,唐僧本是大唐的御弟,如果入赘女儿国,那么自己就是从塔尖到了塔底。想想,女儿国国王天资聪颖,又是一国之君,为什么不愿入赘呢,也就是唐僧不愿承担赘婿带来的不好名声。
  万福是定远侯的弟弟,奥丽黛是于阗国的唯一继承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万福和唐僧的处境,何其相似耶!
  想到这里,李同无奈地叹息一声,一时间眉头紧蹙。他清楚的记得:汉书中曾说“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只有穷到吃不上饭的贫家子弟才去做上门女婿。一般人是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去入赘的。一般入赘的一方都是有钱有势的人才会这样,像皇家女婿,也就是驸马爷也就是如此。
  如果李同和刘巧是在中原,驸马和公主其实并不是住在一起的,只有到了晚上的时候才会招入后院,才能与公主共枕而眠,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随意和公主见面的。大汉帝国也只有李同这个异类,毕竟他是如同霍去病一样赫赫有名的大汉将军。
  实际上,这些年随着哈密的高速发展,李同暴露出来的实力也越来越大,加上特立独行的管理模式,如今朝廷的官员已经把他视做一方诸侯。汉朝人最重军功,只要李同没有谋反自立,汉帝国还是能够容忍他的所作所为的。尤其是哈密城,这毕竟是公主的封地,公主要如何管理这座城市,朝廷官员也不方便插手。
  李同的势力远离政治中心,影响不了中原大局,皇帝也不会感觉到哈密会影响皇权的稳定。同样是驸马,有些规矩还轮不到他头上,也没有人敢把他当做赘婿。
  “夫君,何事烦恼?能不能和妾身说一说。”李同的忧虑引来了刘巧的好奇,开口问道。
  “唉,“李同苦笑着掏出手绢替妻子擦干净满手的石榴汁,说道:”还不是为了万福这臭小子的事情。于阗王想招他为驸马……”说着将于阗王的信笺递给了刘巧。
  夫妻两人现在的感情非常好,用如胶似漆来形容也不为过。李同认为自己的运气不错!虽然他是由皇帝赐婚,婚前连刘巧是谁都不知道,跟盲婚哑嫁也差不多。结婚后,李同欣喜地发现刘巧非常贤惠,性格温柔,可以说是对自己百依百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还是自己的铁杆“粉丝”,对他只有崇拜和爱慕。
  与刘巧夫妻俩的关系好,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与李同自身与生俱来的素质有关系。李同毕竟是一个现代人,也没有男尊女卑的观念,对于这个祖籍上海的男人来讲,老婆是用来疼的!妻子怀孕了,他理所当然地挽起袖子下厨,为妻子准备可口的美食,根本就不在乎别人惊诧的目光。
  刘巧也认为自己是幸运和幸福的。遇到了一个好男人。只是刘巧并不知道:她提前两千年享受到了后世男生为女生拎包、系鞋带的待遇。那种被宠爱的感觉常常让刘巧感动的无以复加,甚至有时候还会受宠若惊。私下里,刘巧常常感谢上苍对她的眷顾,赐予她一个既不花心,又知冷知热的丈夫。也无比享受现在的婚姻生活。
  刘巧一目十行,很快就看完了于阗王的信,疑惑的看着丈夫问道:“夫君,这是好事啊!怎么会让你如此纠结?”
  见到刘巧不以为然的样子,李同微感奇怪。于是把自己心中的顾虑说了出来。刘巧听完以后,噗嗤一笑,戏谑道:“今天真是让妾身大开眼界,没想到我家夫君还是个食古不化的老夫子!”
  “何解?”李同更加的困惑。
  “呵呵……”刘巧忍不住笑出声来,说,“我的好夫君哟,这里是西域,哪有那么多规矩!想当年解忧公主和昭君嫁给了匈奴人。不是一样要尊重当地的习俗吗?父死娶母,兄死娶嫂,这种习俗哪一样是我们中原人能够接受的。可朝廷不一样忍了吗?夫君啊,我们与藩属国打交道时,只要这件事对大汉帝国的长治久安有利,没啥规矩是不可以妥协的。长史班超私自娶了鄯善公主为妻,朝廷也不是没把这当回事吗?万福的情况是有些特殊,奥丽黛毕竟是于阗王位的唯一继承人。于阗王广德要求奥丽黛和万福生的第一个男孩姓尉迟,继承于阗国的国祚,这很合理呀!也根本就不是问题,夫君你怎么会联想到赘婿那个方面去呢?”
  “我靠!原来我想多了。”李同如醍醐灌顶,这才醒悟过来。汉时儒家思想的影响力还没有那么深刻,所有的当权者基本上是实用主义者,没有那么多抹不开面子的事情。他喃喃自语道,“这么说,我是杞人忧天?只是……万福这臭小子能够接受吗?”
  刘巧掩嘴笑道:“夫君,与其在这里猜测,你还不如当面问他一下,其实吧,你和于阗王都想多了。你想想,万福和你一样是个孤儿,除了你,他也没有亲人了,这西域就是你们的家。如果他和奥丽黛的确相爱,第一个孩子姓尉迟又有什么关系?这根本不是问题。哈哈……万福又不傻,毕竟这是西域,风俗习惯和中原不同。别人知道这件事后,只会羡慕这小子艳福不浅,羡慕他的儿子将来会当上于阗王,怎么可能嚼舌头的。”
  “还真是,”李同一拍额头,“看三国掉眼泪——替古人担忧,我操哪门子心呀!”
  “啥三国?夫君这句话什么意思呀?”刘巧有些莫名其妙。
  “呃,这……”李同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赶紧掩饰,“这是我家乡平阳的一句土话,意思就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罗卜?”刘巧更糊涂了,自己的夫君总是出人意料,时不时冒出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来。
  “哦,“李同更加尴尬了,胡乱解释道,”刚从西方传来的一种新作物,目前还在培育……”
  ——————
  于阗公主奥丽黛一来到哈密城,就喜欢上了这座与众不同的城市。她和万福与其说是去乡间踏春,不如说是奥丽黛公主在考察哈密的农业生产,说实话,这里的一切都让她感到新鲜,尤其是那些效率极高的马拉耕犁,这让奥丽黛很感兴趣。
  有美作伴,万福最近的心情特别好。他一边介绍这些农耕的新模式,还说起了他和大哥李同刚来时出的一件糗事:
  中国古代以农业立国,农业讲究时令气节,春种、夏长、秋收、冬藏,一概以时令为转移。时令的更换,一般民众只能凭借物候的变化来判定,有天文知识的巫师则能借助观测天象来确定。上古观象,通常在天刚昏黑时进行(称为“昏见”),被观测的星被称为“大火”。古代“大火”星昏见时恰好在春分时节,正在这一天观察到大火星位于南方正中的位置,于是官府就该向民众发布春分已经到来,可以春耕播种了。
  哈密只是大汉帝国的一个地方政府,这里可没有司天监,尤其是这里的气候和中原实在差距很大。好在李同这家伙上辈子是在新疆长大的,加上所学颇杂,多少看见了大火之后,自以为是,就让官府准备安排百姓春耕了。可李同没有意识到在哈密大火星辰出现,可能和中原的农时有关,和哈密的农时却有些误差。
  记得第一次开荒时,李同为了鼓励农桑,挽起裤脚,装模作样准备亲自扶着犁头准备春耕的时候,却被中原来的老农们给鄙视了。这些农人特有的狡狯让他们不把事情摆在明面上说,而是一个个蹲在地头等待李同这个“天下第一将”出丑。当时犁头入地了,却没有能够深入进去,仅仅下去了半尺左右,随着马匹的发力,好好地一架马拉耕锄,仅仅向前翻耕了不到三十步,就嘎巴一声被掰断了。李同也摔了个四脚朝天。
  四周围观的农人们顿时就哄笑起来,弄得李同一张白脸变成了大红色。丢了丑的李同并没有恼羞成怒。几天后,一张告示就出现在哈密城门口的外墙上,引得哈密城里的人纷纷围观。告示的内容很简单,就是都护府准备从农人中招收一名会写字,能耕种懂得农时的农官。待遇非常的丰厚,权力也很大,只要这个农官能够带领大家种出种好粮食,每年就能得到两万枚五铢钱的俸禄。
  哈密农人也能做官?还有如此高的俸禄,这在中原简直不可思议!可这里是西域。这件事在所有来到哈密的农人中间形成了一个最新的话题。不仅如此,后来李同还选拔工匠做官、选拔牧奴当官,分管都护府的手工业和畜牧业,待遇同样的优厚。这种种异想天开的措施,都成为了后来朝廷言官诟病李同的一个话题。
  不论是汉人,还是西域人,这件事对他们的冲击不是一般的大。往年的时候,西域各族想要种地,只需要等待山阴处的雪全部融化之后,直接下种子就成了,属于极度粗放原始的农业,即便是在哈密这地方种地种了很多年的人,也没有办法给出一个准确的播种时间。如果不能统一播种,就无法做到统一收割,这样会浪费很多的人力。
  有了那些来自中原的老农,这些事在中原根本就不算个事,数千年来总结出来的农谚,就能轻松地解决这个问题。哈密之地的种植历史很长,不过仅仅局限在哈密周围的一小块平原上。雪山下,阴山旁,大湖边这些土地是不能与哈密土地一概而论的。山脚下种植的杏子硕果累累了,山腰上的杏子才刚刚开花,甚至有的树枝在开花,有的树枝已经结果了……
  农时不等人,十六位上了年纪的农夫自动站了出来,领命去十六块土地做实验。结果很快就出来了,在哈密这地方,因为地形的差异,根本就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种植时间。于是,平原上最早开始播种,而后便是哈密河两岸,接下来是哈密新开发的农业区——巴里坤湖区,最后才是雪山下的土地。
  哈密城已经聚集了二十几万人。只要是住进了这座城的人,不分种族都是西域都护府最忠实的拥护者。也是李同最终的依靠和家底。很早的时候李同就告诫过都护府的民政官员,不要过多的去干涉移民们的生活。官府能做的就是保证他们在来年收割前能有足够的粮食吃,至于其余的事情,百姓们自己会搞定一切。
  事实和李同设想的差不多,当土地和粮食分配下去之后,新来的百姓们就非常自觉地开始建设自己的家园。原本不大的哈密城池,随着大量汉人的涌入,只用了不到三年多,他们就自发的完成了所有的城墙和道路的建设,整个城区的面积扩大了五倍。
  城市的出现,代表着秩序,一个新城市的出现,往往代表着无穷的机会。在外人看来,哈密城就是一个奇迹!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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