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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远略雄心 / 第三十二章黑面马贼 2

第三十二章黑面马贼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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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天近黄昏,众人静悄悄的等待着。于阗公主的护卫首领东吉看看左右,正色道:“刘队正,那个黑面马贼真的会来?”
  “东吉都尉,你希望他来?”
  “我当然盼着他来啊,要是此行斩了黑面马贼,你们汉军和我们于阗精兵岂不是威震诸国?”东吉的话音刚落,突然脸色大变,闷雷似响声从天边滚滚而来。
  “黑面马贼来了!”有人大叫,恐慌像风一样传遍整个营地,众人的心一下子掉进冰窖里。东吉狠狠给了自己一个大嘴巴,懊悔得直想撞地:“特么的,我这张乌鸦嘴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万福斜睨了他一眼,斥道:“我们杀了马贼小队,黑面马贼哪吃过这么大的亏?早晚都会来的,不关你的事!好了,东吉将军,你带人保护好公主殿下,记得躲进我指定的安全区里。别担心,这里的事情就交给我了。”
  “遵命!”东吉答应一声,立刻带着于阗护卫们去了后面。
  一大片乌云从天际滚滚而至,马蹄踏破大漠的荒寂,像千百面大鼓一起擂响,震得脚下的沙石都跳起来。不过一到山谷口,马贼一下子停了下来,然后纷纷下马,忙碌了一阵,才开始向谷口前进。
  万福从望远镜里看到,虽然察觉到这里有人,但马贼没有片刻停留,他们直接走入山谷,队形拉的很开,轻手轻脚的往万福这里前进。万福和二十几个骑士站在另一个谷口,并没有使马贼们惊讶,他们毫不停留的走着,每个人都紧紧闭着嘴。
  令人奇怪的是,马贼的马匹此到走起路来也鸦雀无声,活像一只沉默的僵尸大军。万福好奇的将望远镜移到那些战马的蹄子上,发现那些畜生脚上都裹着厚厚的毡布,至于马贼们则弓着身,尽量采用猫步的姿态前进,最前方的马贼已经开始取下弓箭,准备向这里射击。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一匹黑马。马上之人身形魁伟,两只胳膊很长。他面相凶恶,黑黝黝的面孔形如鬼魅。腰悬弯刀,臂挂银盾,手指上镶满十几颗宝石,在七八个护卫的簇拥下,杀气腾腾的走在了队伍的最前面。
  当最前面的这个马贼到达预定地点的时候,万福毫不犹豫双手举起一面红旗,在头顶甩了两下,又狠狠的将红旗掷下,随着这动作结束,“轰隆”,石破天惊,一侧山梁爆炸了。
  当第一声爆炸响起的时候,连同马贼在内,所有的人都在发呆,万福首先做出了反应,他拨转马头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大喊:“还愣着干嘛,快跑!”
  醒悟过来的玄甲骑士也慌忙随着万福奔跑,这时,另一边山上响起了第二声爆炸。整个大地在颤抖,第一声爆炸引起的雪山冰川滑坡像是一个叩击地狱大门的巨人,它推开了一个凶狠的妖魔世界。大地颤抖起来的时候,对面的马贼也齐齐变了脸色,他们不约而同的奔跑起来,但大地的颤抖让他们跑不快,绝大多数在大地波动时已被震倒在地。
  除了大地的波动、震耳欲聋的轰鸣,又增加了剧烈的狂风。积雪和冰川滑落的速度越来越快,剧烈的撞击使许多继续直接蒸发成雪雾,这些雪雾夹带着滑落的冰川汹涌而下,以超过音速的速度向外面膨胀,它扩散的速度要远远超过空气流动的速度,等这些冰雾冲出谷口,一瞬间,整个山谷变成了冰雪的世界……
  天地间的威势如此骇人,逃到安全地点的万福等人回看山谷里如同蘑菇云般腾起的冰雾,一时有些失神。冰雪携带着气浪冲出谷口,把每个人的脸上打的生疼,人人却浑然不觉。天地间的抖动让人立不住脚,留在后面的战马也惊得狂嘶乱跳,人们死死的抓住马缰绳,努力安慰受惊的马匹。
  不知过了多久,大地的抖动渐渐的平息下来,冰川的崩塌一下子扩展了那条冰河的河道,奔流而下的冰河也带来了地震波。巨大的冰川已经将山谷整个填充,连许多岩石都被粉碎,血肉之躯不可能抗拒天地之威。接下来,万福等人在山谷搜寻了两日,很少能找到完整的尸体,这条通道已经不能使用,只能等来年积雪完全融化,才可以露出泥地。
  黑面马贼并没有带来他全部的人马,也许还有一两百千留在了他们的老巢,不过已经够不成威胁了。马贼原本是乌合之众,黑面马贼一死,残存的马贼将群龙无首,只会分化成更多的小团伙,也许将来某一天,天山北道又会崛起一个更大的马贼群。总之,西域这个地方,从来不会缺马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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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人是难以想象古代的生活的,尤其是东汉时期的西域。在这个时代,这里很多地方还处在青铜器文明的阶段,更多的还是蛮荒时代遗留下的贫乏,区别就在于有没有建立“城市”。
  所有的文明都是从城市的建立开始的,有了城市,就有了社会分工,就有了“社会”,如此,人也就与野兽区别开来。西域在东汉这个时代,大多数国家还停留在城邦文明中,他们以城为国,一个国家也只有一两座重要的城市,除了国都之外,其余的城市并不能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城”,他们只是各国中其他部落的“聚落”,如果各部落所在的家族连续数代没有被消灭,在他们历代努力下,这种聚落也能逐渐升级成非常接近城的聚集点。
  正因为如此,当哈密这座各项市政设施非常完善的城市矗立在西域的时候,带给人们感观上的冲击是无与伦比的。这种不同于聚落形式的城市终究与西域那些所谓的国都有所差别,它们与“国城”分处两个时代,一边是文明,一边是蛮荒。
  来到这个世界,李同最初的印象就是没有安全感。因此,他虽然对外界环境的要求不高,但是一旦有了立足之地,他把自己的窝看的比什么都重要。他目前还没有宏大的思想去改变这个时代,只想让自己安安稳稳的活下去。在李同看来,把自己的小窝建设好那是必须的!哈密城完全是超越这个时代的乌龟流顶级防御,呆在这个乌龟壳里必须很安全,至少这个时代,必须做到没有人能威胁到他。
  当奥丽黛公主带着她的商队来到哈密城的时候,看到高大巍峨的城墙,惊讶的几乎说不出话来。她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哈密城竟然会是这样雄伟的一座城池。
  踏进城门之后,奥丽黛的眼界顿时就宽阔起来,眼前有一大片空旷的广场,广场一侧肃然站立着近千名铁甲武士正在操演军阵,这些并非军中精锐的城卫军在奥丽黛看来无一不是熊罴之士。进入内城,一条笔直宽阔的大路贯穿整个城区,道路两边的房屋满满当当,街道两边是茶楼,酒馆,当铺,作坊。
  街道两旁的旷地上还有不少张着大伞的小商贩。阳光普洒在这遍眼都是的绿瓦红墙之间,那突兀横出的飞檐,那高高飘荡的商铺招牌旗号,那粼粼而来的车马,那川流不息的行人,那一张张淡泊惬意的笑容,无一不反衬出哈密民众对这泱泱盛世的得意其乐。
  经过五年多的建设,哈密城早已不同于往日。周长十六里的巨大城郭四周设角楼。四墙中段各置城门,城门外又增加了半圆形瓮城。城墙上有城垛7600个,城外有炮台十三座,虽然现在没有制选和布置火炮,但四十多部三弓床弩的杀伤力也让人不敢小觑。
  城中央筑有鼓楼,四面四纵四横穿行分八条大街,城里有营房、演兵操场、兵仗局和民房。往南看去,哈密河下游与主城东西相距一里远的筑有一个新城,那里是所谓的工业城,里面住满了各种作坊的工匠,其中规模最大的就是羊毛纺织厂。沿着奔腾的哈密河畔耸立着无数高达三丈的水车,在水流的带动下不停的运转。城里的作坊整日烟雾缭绕,喧嚣声不断。这座工业城四门同样筑有四座小瓮城。城内有四条街,住有官署、库房、兵丁及家眷。
  东城区的东市是个国际商贸区,负责管理的市泊司就在市场的入口。熙熙攘攘的市场汇集的骆驼一眼望不到头,足足有两万多峰,小小的东市在西域就有号称“万驼之城”的美誉。
  东城区有八大商户,除了拉赫曼这个犹太人,其中最大的商户是位汉人,他叫刘华,并非什么王公贵族,而是从敦煌迁过来的一位大商贾,他的商队主要往返于哈密和雒阳这条商道。仅仅是他的商号就拥有骆驼一千多峰,他家的店铺、家院、驼工住所和驼圈就占了东市整整一条街。
  巍峨的天山下,哈密城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两城首尾衔接,登高俯视,苍茫草地一碧如海,哈密河绕城而过,而两座城如海中游动的两条巨鳄。此景曾触动班超这类文人骚客的诗情,哈密因而获得“瀚海第一城“之美誉。
  中原与西域文化、草原文化,在这里碰撞、交融、汇萃,迸发出灿烂夺目的火花。
  众人来到城西面,在一处院落的大门前,门楼上面挂着“西域都护府”五个大字。这个长形的院落,正对大门的北面,是一座类似汉式官衙的大型建筑,应该是看官员办理公务的的屋子,两侧是各种库房,除了三班衙役,还有一支城卫军驻扎在这里负责警戒,出入必须要登记,管理的非常严格。
  都护府大门外,正前方左右两侧,矗立着几座对称的仓库,无数的车辆在这里出出进进。这里就是哈密的常平仓,是哈密城中最大的粮库。从外面看,有点像后世苏俄式的造型,青砖红瓦。这种仓库的建造非常牢固,能使用两百年都不成问题。
  车队继续往南走,众人看见密密麻麻却坐落有致的民居,街口大门口左边墙上钉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平安坊”。小小的门楼,飞檐斗拱,上面雕刻着松鹤、龙、莲花等图案,属于明显的汉朝风格。
  在民居的旁边还有一处带有操场的建筑群,古香古色的大门上面写着“哈密义学”的牌匾,现在正是上课时间,里面传来孩子们朗朗的读书声:“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南城区紧挨着哈密河,这里是一条繁华的商业街。哈密城所属的六乡四十几个村落分布在上下游的沿河两岸,货运主要靠水路,若说哈密城是头脑,哈密河便是喉管。它斜贯哈密城,西接天山山脉,东连沿途各乡各村,水运成了主要运输方式。正是为此,哈密河上客货船常年不绝,白帆如翼,船桨翔舞,每天输送财货难以计数。
  现在正是开春,河水初涨,东风借力,往来船只时常挤满河面,腾让不开。两岸店铺林立,人头如蚁,声喧如蜂。加之一河春水漾漾东流,两岸新柳淡淡笼烟,景致俨然鲜明活暖。
  万福安置好奥丽黛的随从在城南的驿馆住下,就带着奥丽黛和兰儿出了驿馆,随意走进了路旁的一家酒肆,要了几壶新酿的葡萄酒,点上一大盘让哈密人久吃不厌的酱牛肉和金黄的烤全羊,最后每人再来上一份馕坑肉开始大快朵颐。吃过丰盛的午饭,奥丽黛默然跪坐在胡席上却没有离开的意思。
  她耳边聆听着酒肆中酒客们那带些市井俚语的调戏声,还有那些龟兹歌姬趺坐在席上充满着异域风情的唱腔,眼望着酒肆敞开的大门外那悠闲而来又悠闲而去的行人,一时间竟然陶醉其中……
  良久,奥丽黛感叹一声,转头对万福道:“今天涨见识了,好一座繁华似锦的哈密城!万公子,这里和雒阳相比如何?”
  “规模无法相比!”万福摇摇头,感慨地说:“哈密人太少,还不到雒阳城的两成。”
  “啊!不到雒阳的两成?“奥丽黛瞪大了眼睛,赞叹道:”在我看来,这已经非常了不起了!如此雄伟的城市竟然不到雒阳的四分之一,我真的不敢想象,雒阳的繁华又是个怎样的情形。大汉帝国真是物宝天华,让人只敢膜拜。”
  “大汉帝国不光有东京雒阳,还有西京长安,南都宛城(南阳)和成都,这四座城市被称为天下四大城。哪一个规模都比哈密至少大上四倍,跟这些城市相比,哈密还算不上什么大城……”
  万福的话倒没有一点吹嘘的成分。刘秀定都洛阳后,洛阳人口迅速增加,鼎盛时期,人口达百万,为东汉第一大城。从西汉开始,宛为五都之一,全国重要的工商业城市,重要的冶铁业中心。西汉末年,光武帝刘秀在南阳起兵,成就帝业,宛城被称为帝乡。东汉时期,宛城被称为南都,政治地位非常重要,同时手工业继续发展,是当时重要的冶铁业中心,工商业大都会。同时,宛的重要性还体现在军事方面,它是联系中原与荆襄九郡的通道,不仅汇聚商贾,同时利于控制荆襄。宛城乃东汉时期当之无愧的第二大城。
  长安地位此时虽然有所下降,但政治地位也仅次于洛阳,为西京,与洛阳并称。再加上长安为战略要地,东汉时期也为丝绸之路起点,工商业同样非常发达,可被称为东汉第三大城。
  成都为古城,公元前五世纪就为古蜀国都城。西汉时期,成都就为五都之一,全国闻名的工商业城市,西汉末年,成都地处四川盆地,所受的动乱较少,工商业的发展没有停滞,到了东汉时期,成都崛起为东汉第四大城市。成都是汉朝重要的工商业中心,以漆器和织锦最为有名。
  听万福娓娓道来,奥丽黛主仆两人乍舌不已,眼睛里都是满满的羡慕啊!从酒楼里出来,奥丽黛主仆没有一丝倦意,万福只好陪着两人漫步在哈密河边的商业街上。奥丽黛饶有兴趣的瞅着街道两边绵延不绝的店铺,突然眼前一亮,快步走进一个铺面。
  这是一家新开张专卖笔墨纸砚的店铺,李同在野狼谷的工匠经过多年的摸索,终于用芦苇制出了合格的纸张,除了一部分用来当做贡品送往雒阳皇宫,哈密城的办公已经全部淘汰了竹简,开始采用纸张书写各类文书。与此同时,印刷业也开始发展起来,除了各种书籍,笔墨纸砚这些文房四宝也提前几百年出现在这个世界。
  看到书店,不仅仅是奥丽黛吃惊,就连万福看了那些书籍以后,更是吃惊得无以复加。因为最初的时候,这些新编的四书五经和数学物理自然科学等教材都是在野狼谷发行的,如今却堂而皇之的摆到了哈密城的书店中公开销售,怎能不让万福吃惊。在这个时代,知识就是奢侈品,普通的老百姓想要接触到这些简直就是奢望。也只有李同大开金手指,才让哈密的老百姓能够接触到知识和文化,提前享受到了宋朝时才有的这种待遇,在这个时代无疑就是一种跨越。
  要为乱世做好准备呀!东汉末年以后,门阀世家之所以横行于世,之所以占据了统治地位,最大的原因还是这些门阀世家掌握着知识和文化,掌握了话语权。李同想要打破这个怪圈。他提前发明了纸张,提前搞出了活字印刷,就是要把知识和文化这种奢侈品变成普罗大众都可以接触到的寻常物事。
  当然,李同最根本的目的还是从中原吸收人口,吸引高素质的人才投奔他。要知道,这个时代多少寒门士子求学无门,李同给他们提供了梦寐以求的机会。即使哈密再远,也会有人万里而来。一旦哈密城里识字的读书人形成规模,有了一大批自己培养的士子,李同将撼动那些门阀世家的地位,至少有能力在西域打造一个不同于中原的政治环境。
  如果是在中原,李同绝对不敢这么干的。如果这样干了,那绝对会成各世家的公敌。好在山高皇帝远,哈密城毕竟是公主的封地,别人的手也伸不进来。前面假借秦简宣扬王阳明的心学是第一步,现在售书办学就是第二步。几年来如一日,李同一环套一环,坚持不懈的挖门阀世家的墙角。总之为了避免五胡乱华,李同也算是拼了老命了!他明白一个人的能力再强,力量毕竟是有限的。只有培养更多的志同道合者,才能够彻底改变这个世界,对此他充满了信心。
  从书店里出来的时候,已经开始接近了黄昏,天色逐渐暗了下来。奥丽黛诧异的发现一个扛着一杆细木杆的老汉从黑暗中走来,他手里的细木杆很奇怪,一头竟然正在燃烧,杆子顶部还有一个钩子,也不知是干什么用的。
  奥丽黛停下了脚步,好奇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只见这个老汉,将杆子探往道路两边的高高挂起的灯笼状亮晶晶的物事,钩子稍微向前推一下,那个亮晶晶的灯笼盖子就被掀开了,老汉稍微转一下杆子,灯笼就立刻变得明亮起来。等看清楚上面的灯笼,奥丽黛的嘴张大了——这竟然是盏价值连城的琉璃油灯。天爷呀!如此奢侈的东西就挂在街道旁当做路灯,这位定远侯爷脑袋是不是被驴踢了?他也不怕有人偷啊!
  老汉收回钩子,琉璃灯笼上的玻璃盖子就自动合上,然后,老汉向下一个路灯走去。奥丽黛眼见整条街道上的路灯一一的被点燃了,昏暗的道路立刻变得亮堂堂的。直到此刻,她才晓得这个老汉是专门管理路边路灯的。放眼看去,城里这样的人应该不少,前面的路灯也已经依次亮了起来。
  这个时候,奥丽黛不会知道她有多么的幸运,她有幸见证世界上第一座光明之城。毕竟哈密山高路远,能够见到这个城市的外地人毕竟是少数。
  负责管理这些路灯的市政人员都是些老头,这些人以前都是城里以前吃不上饭的老弱,失去了谋生的能力。现在市政部门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工作的机会。平日里专门负责管理街道,不但要每日洒扫,自然也要管理路灯的明灭。
  “我的天,这些灯笼每日要耗用多少灯油啊!”奥丽黛不由得暗暗咂舌。
  这些路灯用的是煤油,价格也没有想象的那么昂贵。为了练钢,李同兴建了几座大型的焦炭厂专门炼焦,这些灯油不过是炼焦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虽然质量跟后世的煤油无法相比,但是用来照明还是绰绰有余。自从哈密研究出比较纯净的玻璃以后,作坊生产出来的第一种产品就是煤油灯,这是李同的意思。作为穿越者,他实在是被这个时代晚上的照明搞怕了,晚上有了油灯,哈密人有更多的时间投入生产。从而提高了劳动效率。
  奥丽黛陶醉在灯光下那美轮美奂的街景当中去了,街道上的人流不比白天的时候少,只见街上摩肩擦踵,人头如织,反而比大白天还要显得更热闹,人气更旺。商铺里也纷纷点起了油灯,把这条街道照的更加的璀璨……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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