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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京城悲情 / 第三章:猛民出山

第三章:猛民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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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和在解放前是出土匪的地方,这地方的人向来无法无天。区里的男孩在没接触到手机都玩玻璃球、打弹弓,而这里的男孩玩儿的最多的却是撞拐、打土坷垃仗甚至打石头仗。连打架都成游戏了,可以想象他们的民风有多彪悍。
  王子璇是仁和同龄人中最斯文的一个,他小时候就很少参与这些野蛮孩子的游戏,但是他毕竟生活在那个环境中,有太多不像他那么斯文的朋友,比如他家隔壁和他从小玩儿到大的老七就天生是个混不吝。老七这人一共有俩特点,第一、犟驴。第二、记仇。关于老七的事迹可以写上几万字,作者只能挑一件事儿来说。
  据说老七15岁那年,曾经伙同王子璇等玩伴在路上劫过一个和他同龄的少年,他们三、四个人把那小子打得满地爬,等那小子缓过神来仔细看了看,发现他认识老七,而且还和老七在多年以前做过同桌。
  “老七,你打我干啥?!”
  “你不知道我为什么打你?!”
  “你凭啥打我,咱们以前不是同学吗?”这小子捂着脸,挺无辜的坐在地上看老七。
  “你就不记得你以前打过我?”
  “我……啥时候打过你?”这小子开始仔细思索了。
  “你想想!操!”
  “……我想不起来!”
  “小学二年级,你和赵四儿在水房里打我,抓我头发往水池子上磕!你忘了!?”老七义愤填膺。
  “啥……”
  跌坐在地的这小子彻底懵了,觉得天旋地转。被老七、王子璇等人打了这么久都没懵,但是彻底被老七这几句话给干懵了。望着老七等人远去的背影,这小子差点没流出感动的泪水:老七这小子,真TMD执着,这复仇的精神,真TMD让人感动。
  那空气中弥漫的似乎并不是复仇的烈焰燃烧着的气息,却像是执着二字给人带来的沁人心脾的感动。
  话说回来,王子璇住院当晚老七就去了,说:“这仇咱肯定报,甭等你伤好了,我明天就带人去抓那些人去!”
  “我其实开始的时候没处于下风,我就是怕伤到人群中的几个姑娘,所以没下狠手……”
  “行了,我知道了,我回家那边儿喊人去!”虽然王子璇总装逼,但是老七跟他关系着实不错。
  且说老七这次喊人,喊来的不是别人,正是未来在我区叱诧江湖的郝冬渊。据说当时他只是在仁和算个狠角,区里的人没人知道他的名字,他当时以擅长玩刀而闻名,号称仁和镇第一刀客。别的混子都把刀揣在兜里或者别在后腰的皮带上,可这郝冬渊总是把一把自制的钢刀绑在小腿上,还真不嫌麻烦。后来有人说,这郝冬渊其实有点儿少数民族血统,他们这个民族就爱这样,管这玩意儿叫“腿叉子”,这“腿叉子”虽然看起来拔出来费事,但是如果真的练娴熟了,远远要比别在腰上方便。而且,在现代文明社会,还有多少人用“腿叉子”?这郝冬渊一用这东西就让对手感觉他是来自尚未开化的原始野蛮部落的吮血野人,气势自然立马就弱了三分。
  这郝冬渊有点近视,戴了一个300度白色眼镜腿的眼镜,这眼镜和他那来自千百年前的腿叉子似乎有点不协调。郝冬渊平时留着头发帘能垂到眼镜里的一头长发,再配上他那刀条儿的长脸,总让人感觉有点儿诡异。
  据说此人最大的爱好就是磨刀,天天磨,而且磨刀不用磨刀石,走到哪儿找到块能磨刀的地方就磨。在2014年他曾经被推荐读了一个河南村汽职,但是读了俩月就被学校勒令退学了,原因就是他每天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总是掏出他那腿叉子玩儿,吓得整个宿舍的人都不敢睡觉。
  郝冬渊要比老七大两岁,平时经常在一起玩儿,老七去找他的时候他坐在自己家的大火炕上擦眼镜而不是磨刀,但他听老七说完这事儿后摸出了腿叉子,说:“是不是欺负咱们仁和没人啊?走!明天就去平了他们!”
  这句话漫不经心的话说完以后,我市18年江湖的真正意义上第一场大战开始了,有好事之人曾给这一战起了个名字:“猛民下山。”
  为啥是猛民过江呢?因为仁和的人在市区的人眼中,就是农民。郝冬渊这个猛民一过江,市区的江湖顿时天下大乱。曾有人评价说:在郝冬渊下山之前,市区里大大小小的团伙起码30、40个,有名有姓的江湖大哥级人物不少于10个,但是郝冬渊下山之后半年,全区的混子或许只记得“郝冬渊”这一个人名字。在2020年严打之前,全区敢跟郝冬渊横眼睛的,或许就剩下了一个任飞鸿。其实,说这话的人看来并不了解我区那个年代初的江湖,也不了解郝冬渊的坎坷成名之路。据作者所知,郝冬渊的第一战并不成功,而且,败得很惨。因为他低估了对手,那个写朦胧诗的冯诗人。那个诗人叫冯子华。儿时好事者都管他叫疯子华,但此名和他文雅形象格格不入。下文中,作者把那个写朦胧诗的冯诗人称之为冯朦胧吧。事实上,我市的市民的确都把他叫做冯朦胧。
  提醒一句:大家千万不要因为作者前面那句“我市的市民的确都把他叫冯朦胧”而认为此人是个非常有名的江湖大哥。冯朦胧的确是有名,但他的确不是因为打架而有名。的确有很多人认识冯朦胧,但是大家也绝对不是因为见到此人在街头比较拉风所以认识他。而且,还有很多人仰慕冯朦胧,但也绝对不是因为冯朦胧的朦胧诗写的太好所以仰慕他。
  可能有人会问:那他究竟是怎么成的名?二舅(因本人觉得称呼自己为作者不押韵,东派二舅是我本人的笔名,为以后称呼方便在此书里我的自称是二舅)的回答是:他是在抖音上成的名。
  肯定还有人会问:难道冯朦胧后来成了抖音的播音员?二舅的回答是:没有,他只发过一条抖音。
  读者们现在肯定都急眼了:不可能,上一次抖音怎么可能成名?的回答是肯定的:能!
  现在二舅慢慢道来冯朦胧的成名经历。在2018年代初,冯朦胧的确是个白衣胜雪的朦胧派诗人,也是众多少女心中的偶像。虽然写朦胧诗在当时比较时髦,但毕竟还是个比较小众的群体,不足以让全市人民群众都了解他,而且,他14年时就因为“流氓罪”入狱了,直到17年才放出来。他成名就成在他出狱后的一个月,厉害不?出狱一个月就成名了!
  且说当时帝京市举办了第一届全市诗歌大赛,抖音全程录播,由于18年前后卡拉OK,夜店,酒吧这类场所特别风行,这又是我市第一次举办这样的比赛,所以几乎吸引了全市男女老少,这比赛说是诗歌大赛,但其实就是卡拉OK大赛,18年那时候还谁读诗啊?!在这届比赛的整整半个月的跨度里,我市的市民基本是每天立马就打开抖音,观看抖音在线比赛直播,边看边说:“哎呀,这是我们厂子老李的二儿子”什么什么的。这比赛没什么门槛,交100块钱就能上。据二舅分析,全市起码有90%的人看过这届大赛,而且,到了今天,大家早就忘了冠军是谁,就记得了一个冯朦胧。就好像是唐朝时一次科举考试过后大家都忘了那届的状元是谁,但却记得了一个吟出了“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的张继一样。
  冯朦胧和张继有俩共同点:1、比冠军(状元)出名得多。2、都是诗人。像二舅这样写小说的显然不行,还是诗人厉害。虽然二舅抖音也是个小有名气的制作人,但是到现在还没出名,急死了都,现在冷静的分析一下,可能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没写诗,最近二舅也开始尝试着写诗了,不知道能不能出名。
  先不提二舅否能出名这事儿,先说说冯朦胧的成名过程。且说那一届卡拉OK大赛正值港台新一代四大天王等巨型级人物登陆大陆之际,引爆了新一轮的流行歌曲热潮,老百姓们爱听也爱唱,整届大赛的参赛歌曲全是《荆棘之兴》、《迷茫的爱》、《海洋之灾》这样的流行歌曲,而且参加者也多是18-25岁的年轻人。当然了,这一切,都是在冯朦胧出场以前。冯朦胧出场之后,立马用他那特有的铿锵有力的诗歌击垮了所有参赛者的靡靡之音。
  二舅依稀记得,冯朦胧出场之日,整个大赛已经接近尾声了,市民们已经多少出现了点审美疲劳,对直播上那些青春靓丽的姑娘和帅气的小伙儿都有了点儿抵触情绪。所以,有着无比幽怨的眼神并且留着唏嘘的胡渣子的冯朦胧一登场,立马吸引了所有手机前观众的注意。哄孩子的放下了怀中的孩子,吃饭的放下了手中的筷子,洗衣服的放下了手中的衣服,连写家庭作业的小朋友也停下了手中的笔。
  普通歌手上来就唱,可是那天穿着一身黑色风衣的冯朦胧上来就鞠了个90度的躬,而且,这一躬,足足鞠了五秒,把观众都看楞了:这哥们儿这是要干啥?谢罪?
  “朦胧诗朗诵:《那天我,一直哭》。”可能是在监狱里呆煳涂了,冯朦胧说这几个字时面无表情,没有任何停顿,语句也没有任何节奏感。
  说完这句,冯朦胧抬头看了镜头又停顿了三秒钟,喉结用力的一骨碌,咽下了一口口水。观众更迷煳了:这哥们儿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别人都是上去就唱,他怎么什么动作都比别人慢上三拍?!
  当大家已经开始怀疑台上这人是不是真要朗诵时,冯朦胧终于开口了:“谨以此诗献给我最爱的诗人,顾城。顾城,你走了,我泪滂沱,那天我,一直哭……”
  观众们明白了,这哥们儿要开始了,他这诗是献给另一个诗人的。
  正当观众们已经基本适应了冯朦胧这慢三拍的节奏时,冯朦胧忽然大声的朗诵了起来,开始暴风骤雨了!真是防不胜防啊!
  “金黄的谷子洒进了我的眼睛,所以我,开始哭,金黄色的泪水洒在了妈妈那干裂的手上。”
  “灰色的报纸映入了我的眼帘,所以我,继续哭,灰黑色的泪水滴在了这片沧桑的土地里。”
  “洁白的雪花飘过了我的视线,所以我,还在哭,洁白的泪水和雪花一起散在古老的风中。”
  这朗诵没有任何停顿,连断句都没有,像是rap但又没有任何节奏。诗的美感、朗诵的美感全没有,就像是打字机一样“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
  手机前的观众全都睁大了眼睛张大了嘴,不明白他这唱的是哪出戏。二舅当时也彻底被他弄迷煳了:这也叫诗?即使叫诗!那你这叫朗诵吗?
  这冯朦胧根本不给观众任何喘息和思考的时间,马上又来了第二段。
  “那天我,一直哭。我爱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我爱他们的五千年的善良,我爱他们永恒的憧憬和希望。”
  “所以我,一直哭。因为我看到了黑暗中的光芒。我喜极成泣想为他们歌唱。那天我,一直哭,一直哭。”
  据说,当他连珠炮似的读到“一直哭,一直哭”的时候,已经有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关了直播了。
  可他这诗极长,足足几千字。流行歌曲通常3、4分钟,可他这一朗诵就是10几分钟。
  当他朗诵到第二分钟的时候,全市50%的观众就关了抖音,濒临崩溃了,不换不行了。
  当他朗诵到第五分钟的时候,全市95%的观众都刷视频去了,能扛到5分钟的各个都是起码能把同一天新闻联播听10次还不腻的高手。
  当他朗诵到第八分钟的时候,全市110%的观众都换刷视频去了。为什么是110%呢?因为有10%的观众以为他总该朗诵完了就把抖音换了回去,哪知一换,刷的视频看到的还是他,都赶紧再换成直播。
  据统计全市口味儿比较重能够把这诗从头到尾听下来的不超过10个,二舅是其中之一。虽然二舅口味儿比较重坚持着听了下来,但是二舅身边没有一个人能把这诗听得超过3分钟的。
  第二天,冯朦胧就成名了,成为了巷议的焦点。走在大街上,大人小孩都认识他,他真的成名了。
  那天侥幸没看抖音的市民最终也难逃一劫。因为18年前后我市流行抖音刷视频,谁过生日了谁结婚了谁做寿了都流行在抖音上做成视频祝福一下,然后不知道哪个无聊的人想故意恶心自己的朋友,在朋友结婚之际他找抖音官方工作人员说:“能不能把上次诗歌大赛上冯朦胧朗诵诗歌那骨碌截下来,我太喜欢他那诗了,我想点那首诗。”结果工作人员的人还颇具娱乐精神的真的给他点了。然后……连续三天,每天都有人点冯朦胧的那首诗的。这哪儿是恶心一个人两个人啊?一下子起码恶心好几十万人!三天之后,抖音就收到了无数投诉,迫于激愤的民众压力,抖音再也没放过他的诗朗诵。估计要是有人再敢放冯朦胧的诗朗诵,手机该被砸了。
  这次一夜成名对于冯朦胧来说也是好于预期,他根本就没有想到。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成为明星诗人的时候,多少有点自得。后来他发现大家都是在嘲笑他的时候,他也颇具娱乐精神不以为意:“想继续听我的诗,来我家吧,我有时候在。”
  可见,这冯朦胧对待诗歌的态度还是很坚持的,真是十几年如一日,一直没有放弃诗人的理想。虽然到了20年的时候人们早已经忘了朦胧诗为何物,但是冯朦胧却始终坚持着,前几年,还可以看到他在顺意公园的地上用清水毛笔写诗,当然也许他已经是在练书法了吧。但不管怎么说,他这样的精神值得学习。
  当然了,现在写的是2018年,冯朦胧正是一个白衣胜雪羽扇纶巾的朦胧派青年诗人。在那个年代,哪个上学的17,8岁的孩子要是没读过几句朦胧诗,还真不好意思自称自己还在上学。冯朦胧家庭出身也相当不错,他的爸爸就是高级知识分子,在18年年代初就是高级工程师。
  可能有人会问:就这么一个出身知识分子家庭写朦胧诗的,怎么可能是“不是猛民下山”的郝冬渊的对手?
  别急,听二舅说完。这老冯家一共有俩儿子,一文一武,写诗的这个是二儿子,他家还有个大儿子,这大儿子在当年有个响当当的绰号:“东求败”。
  “东求败”这个名字是个什么概念?我区在地理上可以分为东西两大块,东边儿是工厂和居民最集中的地方,全区有至少60%的人口在这一片儿,任飞鸿等后来如雷贯耳的知名混子都住在东边儿,可他就是敢号称东求败,霸道不?冯朦胧是靠上电视出名的,他这哥哥可纯粹是在街头成名的,一架又一架磕出来的名气。
  在18年初,东求败这个名字可比任飞鸿、郝冬渊都响亮得太多了。当时能和东求败齐名的在全区也仅有南边,平各庄,解放前号称“土匪村”的刘梦涵和在区中心的张啸然两人而已。
  东求败和冯朦胧虽然一文一武性格迥异,但这哥俩儿长得挺像,都是剑眉星目高鼻梁的帅哥,而且他俩长的还和帝京人不太像,因为他们父母都是年轻从南方来到帝京搞工业建设的,后来在市区里安家立命。
  江湖人都说:大家怕东求败,是因为东求败这人太残忍,变态的残忍,总干一些让人听起来就毛骨悚然的事儿。他这残忍极不寻常,根本就不是正常人能干得出来的,可能是来自于他不幸的少年经历和他父母曾受到过的不公正待遇,也有可能是天性使然。
  但和东求败同村的老炮儿讲:东求败这孩子不但有变态的残忍,还有极其变态的爱心。据说求败天从16年代末就养了个宠物,。大家猜猜他这宠物养的是啥?!
  说出来吓死你!
  眼镜蛇!他养了只蛇当宠物!!这在中国听过没?!
  据说这只蛇是在他有一次回家时在马路边儿上捡的,那时候这蛇刚出生没多久,都快冻死了,他把这蛇抱了回去,悉心抚养,最后这濒死的蛇居然被他救活了,而且就养在自己家的楼房里。他自己吃啥那只蛇就吃啥。
  这真是个奇怪的家庭:两个来自南方的知识分子,在帝京生下了两个儿子,大儿子是全市最有名的混子,小儿子是全市最有名的朦胧诗人,说他们不争气吧?好像他们比谁都争气。说他们争气吧?他们又好像争气得不是地方。然后,这家还养了个唯一的宠物:眼镜蛇。二舅不知道这中国还有谁家把眼镜蛇当成宠物。。
  郝冬渊并不清楚自己的对手冯朦胧究竟是谁更不知道这冯朦胧有多么离奇的背景,就这么冒冒然的猛民下山了。
  一场由一个叫王子璇的小人物引起的改变我区江湖格局的大战就这么胡里煳涂的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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