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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回 大泽乡陈涉揭竿 下城父张楚断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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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帅帐外,大个子吴广跟在我身后,显得有些畏缩。装神弄鬼,让陈胜的威望空前高涨,但面对十几名士兵的刀枪,九百多民夫犹自犹豫不决,期盼某个出头鸟送死。吴广身后,众多民夫,伸长脖子,仿佛一群鸭子被人捏在手中的鸭子,原地踟蹰,就连陈胜,也不太看好这次冒险。
  “永安兄弟,俺看还是算咧,咱就这么偷偷滴……”吴广摸一下胸口,在他怀里,藏着一把短刀。
  “吴三哥,你这人高马大,不就挨两下揍,放心,那俩都尉虽说是猪头,但关系到他们的职位,肯定比谁都精明,不可能要你的命,你就放一百个心,就跟你在村里宰狗差不多。”我走到吴广身后,用力推一下,纹丝不动。
  “他俩可是哈咧不少酒,那俗话说,酒壮怂人胆,万一……”吴广惴惴不安,转身欲逃。造反这种事情,没有十天半个月的谋划,很难成功。吴广憨归憨,不傻,才商量一晚上就动手,换谁也不敢上。
  解下腰间的饕餮葫芦递给吴广,逼着他喝得满脸通红,迷迷糊糊中,大个子带着一身酒气,摇晃着走入帅帐。争吵片刻后,传来一声呼痛,紧接着,随一声大吼,帐内人影倒地。满身是血的吴广掀开门帘,一手握短刀,一手提人头,眼如铜铃,浑似怒目金刚,吓得民夫噤若寒蝉。匹夫一怒,皇帝落马,受到鼓舞的民夫,欢呼雀跃,震天的声音,将另一名都尉吸引到人群前。
  正欲喝骂,都尉转身就看见吴广手中那个颈下兀自滴血的首级,吓得魂飞魄散,长剑怎么拔都拔不出。隐藏在人群中的陈胜,突然冲出,手中短刀直捅都尉的腰眼,紧跟着拔出利刃,在其喉间划过。十几名跟随而来的士兵,见状战意全无,扔掉武器,转身就逃,却被愤怒的人群围困,拳脚相加,血肉模糊。紧跟着,几个心腹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简陋木枪,分发给众多卷起右侧袖子作为识别标记的民夫,一根长枝,挑白布为旗,率领起义军冲向山脚下的大泽乡。
  一个月后,陈胜骑一匹白马,甲胄在身,顶将军盔,带领浩浩荡荡的军队,开向陈县。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自立为将军的陈胜,纵马上坡,望着远处的城墙,对山谷下方的起义军高声呐喊。
  山呼海啸,一句话,道尽无数人的心声。然而,事实却很残酷,王侯将相,确实是天生的贵种,无论时代如何发展,永远都不会改变。身居高位,意味着占据更多资源,结识更广得人脉,甚至吸引更优良的基因,贵族的后代,如果没有意外,一代会比一代更加优秀,因为他们能依靠父辈给予的条件,抢先平头百姓,得到最好的教育,结实最高层的权贵,进而占据比父辈更多的社会资源。何况,凭借家族中的财富底蕴,富贵子弟们根本就不害怕失败,因为他们有无数次从头再来的机会,可以一直耗到成功那一天,而平头百姓,失败一次,就是万劫不复,永无翻身。
  陈胜不敢输,他也不能输。
  六七百辆战车,过千骑兵,几万步卒,进攻重镇,却远远不够。战车虽强,撞不开厚重的城门;骑兵虽快,绕不开横飞的箭矢;步兵虽多,敌不过精锐的秦军。然而,起义军只能强攻,唯一的胜算,就是连夜突袭,能够打得城中守军猝不及防。眼看即将血流成河,我习惯性摸一下腰间的饕餮葫芦,勒紧缰绳停住马匹。
  城头一片寂静,就连旗帜都没有几杆。秦军当中,不乏智将,若是故意示弱,恐怕不知兵法的起义军要吃大亏。正当我想要阻止,已经晚了。都尉吴广,挺起长戈,大吼一声,率领骑兵冲向紧闭的城门。此时,只需一阵箭雨,冲势过快的义军,必然死伤惨重。可是,直到骑兵下马,开始用携带的攻城锤撞门,城头都没有任何反应。随着撞击,尘土下落,木屑纷飞,就在城门出现缺口的刹那,一杆长枪从门后递出,刺杀一名义军士兵后迅速缩回。紧随而至,是一片弩箭,射开空挡,头戴方冠,一身文士装束的官员,手提长剑,率领百多人杀出城门,与吴广的骑兵展开混战。
  “倒是个好汉子,可惜了!”陈胜遥指秦官,下令全军压上。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隐藏在城中的秦将要诱敌深入,用城门口那一百多人,将起义军大部队钓进城中,利用狭窄的街巷,抹平人数劣势。可直到一百多秦兵被杀得就剩十几人,领头的文官依旧没有率部撤退,像是铁了心要死战到底。没别的可能了,城里肯定就这点部队,官员直到没有防守的希望,本着“杀一个不赔,杀两个倒赚”的拼命原则,破罐子破摔。
  “老吴,且莫动手!”匆匆赶到的陈胜,仍然迟上一步。
  吴广长剑挥下。半跪在地上,梗着脖子怒视的秦官,双眼圆睁,头上方冠裂开,一道血线,从额头蜿蜒而下,滴落在地。
  奔波几日,在附近县城中收敛完受惊逃窜的生魂,我返回官衙,入眼就是一群访客。德高望重的长者,和提剑挽弓的青年俊才,分坐两列,与陈胜聊得热火朝天。同样身处中原之外,楚人跟秦人的不对付,古来有之,前者觉得后者是土包子,后者觉得前者是假斯文,因此,对大秦朝廷的忠诚,楚国遗民们压根就没有,对同时楚地出生的陈、吴二人,更加亲切。
  “谢兄弟来了,你脑子好,帮哥哥考虑一下,我这朝廷,该封哪些官?”陈胜看到我,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哦,你还不知道,这些是周围县城的长老和壮士,来跟我商量立国的事情。”
  该来的还是来了,你要是不立国,说不定还能活得长久点。看陈胜那副听不进去劝的样子,我找个借口脱身,跑去军营找吴广打发时间。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刚摔跤嬴下五个人的大个子,兴致勃勃,拉着我一遍又一遍展示他那块“假王”的木制令牌。所谓“假王”,倒不是说吴广的官职是个冒牌货,虽然在大秦的文武百官眼里,他确实就是个冒牌货。陈胜虽然称王,但出身平头百姓,压根就不知道集权的重要性,六国贵族遗后撺掇几句胡,一通封赏下来,把手中的权力分了个七七八八,甚至兵权都没剩多少。不过,他还算有点脑子,知道亲疏有别,所以,尽管丞相、将军封了一大堆,却让生死兄弟吴广独领一军,掌握节制群官的力量。
  一日,我在陈县中四处游荡,寻摸带回地府的特产。从路过的部队中,一声求救引起我的注意。
  “永安兄弟……是永安兄弟,兄弟救我一救!”披头散发的囚犯,爬到囚车边缘,拼命摇晃粗大的木栏,声嘶力竭,“我是葛婴啊,兄弟还记得我吗,我是葛婴啊,大泽乡时见过一面!”
  抱歉,没印象,九百多人,连名带姓外加表字,没有十几斤竹简都刻不完。叫停囚车,听完兵卒解释,我才明白,葛婴运气不好,撞在陈胜枪口上了。占领陈郡后,起义军派出不少人扩张地盘。由于打着扶苏和项燕的旗号,囚车里的倒霉蛋压根就没想到,陈胜居然会自己称王,自作主张立了个“楚王”。后知后觉的他,即使干掉他拥立的诸侯,急匆匆赶回请罪,然而,在别有用心之辈的口中,葛婴摇身一变,成为破坏起义的罪人,才有如此一幕出现。
  那行吧,葛大人一路走好,甭说我没有官职,就算有,估计我一开口,姓陈的就能把剑架在我脖子上。现在的陈胜,已经不是半个月前的陈壮士,尝到权力带来的好处,他已经开始疯狂,于那些他曾经嗤之以鼻的高官显贵一样,认为自己的天选之子。
  下午,悬挂着葛婴人头的城门上,一个行踪诡秘的男子,避开众多巡逻士兵,悄悄走到陈胜的王府前。
  “什么人!陈王府邸,百姓莫入!”长枪交叉,守门士兵挡住男子的去路。开始摆谱的陈胜,就连我想要见一面,都需要提前通报,解下所有兵器,才能穿正装走进大堂,美其名曰“参拜”。
  “我……我是陈胜的老伙计,来投奔他,你们让我进去,他肯定见我。”男子并不害怕,抓住两杆长枪就要推开。
  我走上前,拍拍他的肩膀。男子转身,露出惊恐和兴奋的复杂神情,犹豫一下,轻轻弯腰:“公子爷,咱……又见面了,麻烦您带我去见见陈胜行不,若能讨个一官半职,少不得您的好处。”
  李二狗子,那个在田间向我讹诈钱财的市井之徒。不曾留心他的消息,但想也知道,得罪了县城里的官家公子,肯定混不下去。摇摇头,我将其带进一旁的酒肆中,叫些吃食,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模样,缓缓开口:“我现在都见不着他,你更见不着,等会我给你点银子,赶紧走吧。”
  “不可能!”李二狗子含糊不清,抓起酒壶狂饮一通,眼圈通红,“我俩是一个村的,从小玩到大,他不可能不管……就算看不起我李二,可我给他那块饼子救了他一条命!”
  话音愈发低沉,很明显,李二狗子也知道,自己只是在痴人说梦,不愿放弃这走投无路之际最后的希望。三刻钟后,事情出现转机,一支车队停在王府前,陈胜不伦不类地穿着绣龙袍,走上车驾。李二狗子见状,顾不上往嘴里塞东西,吐出含在嘴里的一大块肉,小跑着拦在车队前,对端坐在华盖下的陈王大声吆喝。街道两旁,百姓纷纷偷眼打量,观察陈胜如何对待自己的故人。厌恶的眼神一闪而逝,陈胜抬抬手,示意侍卫放行,亲自将李二拉上车座。
  “好家伙,陈胜,你这王爷当得可够气派。”坐上车的李二,挪动两下屁股,拍拍香木雕刻的扶手,对一旁的陈胜惊叹,“要是我能使上这套东西,那可就了不得咯。”
  然而,他没有注意,陈胜的脸色愈发阴沉。攻陷陈郡后,几乎就没有好消息传到起义军当中,几名外派的将军纷纷自立为王,只在名义上服从楚王的命令,更严重的是,西进部队遭遇强敌,章邯挂帅,带领四十万罪犯兵,令西路军折损惨重。今日出行,不为他事,就是要让吴广挂帅,增员攻打函谷关的起义军。
  鬼差不得过分插手凡间种种,因此,有约在先,陈胜没有来求我出手,他也不敢强迫一个能通幽驱鬼的神仙人物帮忙。
  “哎,陈胜,还记着咱给张员外家施肥吗,整整一桶粪尿啊,全都浇你身上了,嘿呦,当时那个模样……”龙撵上,李二滔滔不绝,浑然不察周围士卒异样的表情,“那时候谁能想到,你小子居然能当王爷,依我看呐,要不你给我点兵,我也出去打一片江山,弄个王爷当当,咱兄弟俩继续当邻居。”
  隐藏在百姓当中,我看到,陈胜的脸颊开始用力,搭在扶手上的五指用力收紧,死死抓住龙头雕花。杀意已起,口无遮拦的李二狗,丧命之时就在当下。他想不到,随着时势的改变,人同样会改变,过去的兄弟,纵然没有诸侯的才能,却有诸侯的自大与狂妄,已将将不光彩的过去彻底抛诸脑后,视为深藏心底的耻辱。车驾稳稳停在军营门口。吴广一身甲胄,面对陈胜露出憨厚的笑容,单膝跪拜迎接。大个子丝毫不觉得诧异,他认为,王爷就该有王爷的样子,自己的好兄弟成了王爷,那么他自然得配合。陈胜伸手,将吴广扶起,冲身后两名侍卫使个眼色。兵卒会意,拦下上前打招呼的李二,将其绕道带进军营的隐秘处。拳打脚踢声后,帐篷中只留下低声怒骂和微弱的呻吟。
  “……今日出兵,顺应天意,当斩贼首,以正天威!”一声宣读后,陈胜手下的两名卫兵,拖着鼻青脸肿的李二走上高台。
  迷迷糊糊的李二,看到雪亮的剑锋后,瞬间清醒,欲卖力呐喊。可是,侍卫早已堵住他的嘴,任其如何挣扎,都发不出一丝声音。长剑挥动,人头落地,被承接在铜盘中,示意给陈胜。而后,一根长杆,挑起李二的首级,展示给起义军的部队。站在长杆下,陈胜露出快意的微笑,就像斩断自己卑贱的身世带来的耻辱。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陈胜就是王侯,天生的王侯!”从楚王微动的嘴唇中,我读出这句话。
  骑马与吴广并行,面对爽朗的他,我想不明白,为何四大判官书会令其枉死。接连几次御敌,依靠兵力优势,数次安然无恙,起义军信心大增。不过,我却笑不出来。崔珪判官,生前曾研习过兵法,与之闲谈,获益匪浅。数次来袭的游骑,一击即退,无疑是秦军的主帅章邯在用计策拖慢吴广部队的行军速度,准备集结重兵以逸待劳。然而,数次提醒,不懂兵法的吴广每次都付之一笑,耀武扬威般展示义军的强大,也只有在这时,才会看到他的骄纵。从他身后那些副将参谋的眼神中,我可以看出,大个子已经尽失军心。
  函谷关前,旌旗招展,无数秦军方阵,兵器不一,甲胄不齐,但无一例外,都犹如石雕木刻,默默注视这冲锋的义军。骊山服劳役的罪犯,不乏穷凶极恶的狂徒,编组成军后,在这些人的带领下,章邯手下的部队流露出一股寻常部队没有的狠辣,我有种错觉,这些手持长矛的士兵,极有可能在战斗中不顾战友的死活,将鏖战中的敌我双方一同刺穿。罪犯兵没有经过军事训练,义军同样没有,不过,吴广的部队更胜一筹,因为他们是从大泽乡一直跟随楚国的主将南征北战,具有一定作战经验。
  可有时候,战斗力的差距,并非经验能够弥补。即将接敌,秦军齐刷刷大喝一声,迅速狂奔,在短短十几丈的距离加速。短兵相接,黑白两支部队,泾渭分明。不过,漫天箭雨落下后,胜利开始向秦军转移。后军的罪犯兵,无视前锋伤亡,将箭雨撒在两军相接的前线,射杀起义军的同时,也将自己人射杀。早有预料的前锋,弯腰扛起地上的尸体,遮挡来自后阵敌我不分的攻击,一拥而上,将战线前方出现的短暂空隙占据。
  章邯不讲兵法,吴广不懂兵法,双方部队剩下的就只有好勇斗狠,以命相搏。不过,这就是章邯的计策,最大限度发挥罪犯兵的狂性,以“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狠辣战术,死死压制这些曾经是老实巴交农民的起义军。短短一个时辰,在副将们的苦劝下,吴广不甘不愿,率领败兵撤退到关口外的军营。
  之后,连续数次进攻,皆以起义军失败告终。那些副将,或许有自己的计谋,然而,在刚愎自用的吴广手下,再多计谋,也是枉然。
  “真人,得罪了,田将军说,只要您不插手,一切罪责由他承担。”八九名士兵,将我围困在阵中,近持长剑,远举强弩。
  田臧,吴广的副将,学过兵法,虽不如当世名将,但指挥部队也算中规中矩。连续几次大战,就属此人的部队伤亡最惨重,因为在吴广下令全军撤退时,只有他指挥部下殿后,防止秦军追击。可是,每次回营,都会被吴广责骂,说他不遵将令,令其怀恨在心。包围我的几名精兵,同样对吴广的瞎指挥心生不满,毕竟,他们的同袍,就是因为愚蠢的命令而丧命。因此,几人得到田臧授意,趁我独自一人,将我困在泼满菜油的粮营中,只需一把火,就可以将我以阴气和鬼气催动的法术压制,唯有冒着伤害他们的风险,动用法宝蒲扇,才能脱困。
  僵持中,惨叫隐隐从中军传来。围困我的士兵,松一口气,警惕地盯着我,倒退走出营帐。
  “末将以下犯上,杀害主将,罪该万死!”田臧跪在我脚下,俯首请死。
  “真人,田将军是为我等部下众兵士着想,若任由吴广乱来,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死伤殆尽啊!”一旁的军官纷纷跪地,为田臧求情。
  看着死不瞑目的吴广首级,我在其眉心一点,引出魂魄,收紧葫芦,挥手将起义军的将领们赶出帐。此时,我什么都不愿意想,只觉得自己需要座一会儿,就这么干坐着,哪怕外面洪水滔天。很快,军队拔营,驻扎进附近的荥阳城。十去五六,起义军若不修养片刻,不等秦军进攻,就会自行溃乱。几天后,快马将陈胜的诏书送到,无可奈何的楚王,将田臧封为令尹,命令继续攻击秦。
  短短十几天,章邯率领的秦军势如破竹,先斩田臧于敖仓,而后一路高歌猛进,击退多路起义军,直达陈县外三十里。
  “永安兄弟,不,谢真人,请施展法术,救救大楚,救救孤!”陈胜跪在地上,苦苦哀求,“若可退秦军,你便是我大楚的假王,衣食住行,亦同本王!”
  “如果我想要,就连你的王位就能拿到手!”我将他扶起,送至门外,“人心尽失,陈大哥,你已经败了,走吧,重新去大山里,当个农夫,隐姓埋名一辈子……千万别去其他几个王侯那里,他们绝对不愿意你活着!”
  陈胜失魂落魄,走上马车。车轮转动,马车缓缓驶向城外,一声怒吼,回荡在街上:“连你都背叛孤,谢永安,连你都背叛孤!”。
  我从未背叛你,陈胜,我从未背叛你,我的职责,就是在你肉身死亡的那一刻,出现在你面前,将你的魂魄带去地府,结束你荒唐的美梦和野心,结束你“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蠢话,结束你“苟富贵无相忘”的谎言。
  下城父,汝阴城北方的小村。一辆马车,静静停在荒草地上,两匹驾辕的骏马,毛发中布满灰尘,悠闲啃食苦涩的野草。我掀开车帘,走入车厢,血泊中,陈胜的尸体余温未散,一旁,车夫跪在地上,染血的右手旁丢一把短刀,对尸体喃喃自语,丝毫不在乎逼近的章邯和秦军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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