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小说巴士 / 实习无常闹西游 / 第二十四回 帝居宫宇龙气尽 雨连天地野狐鸣

第二十四回 帝居宫宇龙气尽 雨连天地野狐鸣

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阳城外,整齐的农田中,三五成群的壮年汉子,挥舞锄头,用力刨开板结的土壤。自从胡亥即位,大秦国库空虚,赋税剧增,就连地主豪绅都迫不得已,纷纷雇佣佃农,在荒芜的土地上开辟新田。
  我带着两个刚入行的小无常,坐在田埂上,暂时歇一口气。因为那潇洒的一踹,金蝉子悲剧地摔进畜生道,甭说姓名和生辰,就连记录都从“人”字部消失,想找到他,简直大海捞针。跟牛头马面串通好口径,趁阎王爷还没主意,我带上两个无常司的学徒,跑到凡间,四处寻找蛛丝马迹。
  好歹小和尚曾经是个佛子,魂魄佛性尚存,还有希望找到。
  “永安哥,咱现在没头没脑乱撞,这么找什么时候才算完,要不然等那和尚的转世自己死回地府算了!”坐在我右侧的小无常累得直吐舌头,拽着衣服扇风。无常司的学徒们都不会法术,行路全靠两条腿,跟着我一路从咸阳南的阳关口,跨越数个郡的距离,鞋都换了三四双。并非我不愿意用腾云驾风的法术带上他们,不入修行的俗子,身躯沉重,若带着他们驾云,重如万钧,连我自己也得体验一次无绳蹦极,把三魂七魄从喉咙眼儿里摔出来。
  “你俩辛苦了,再帮哥哥一次,多找一阵子。”我用衣袖擦去额上的汗水,盯着几个不怀好意的农夫靠近。
  虽然峨冠博带、长衣裙当的汉服在上层贵族中仍然流行,但民间的百姓更喜欢行动方便的夹衣窄裤。满脸通红的农夫们裤腿挽到膝盖上,赤膊扛着锄头,将阴影笼罩到我们三个身上,言语间皆是讽刺:“呦,这是谁家的公子哥啊,怎么跟我们这些泥腿子在一起,赶紧滚蛋,这不是你们这些细皮嫩肉的后生该待的地方。”
  按理说,这年头的农民压根就不敢惹穿戴精致的人,可是,这些人并非职业农民,或者说他们曾经是农民,不过因为种种原因丢失了自己的土地,不得已混迹市井,若有地主雇佣,便务农,若没有,便回县城里收保护费,继续从事混混这种极有前途的行业。所以,这群人压根就不害怕依仗家世的公子少爷,反而会主动招惹讹诈,毕竟现在的官吏显贵都注意名声,为了几吊子铜钱和一群流氓杠上,太掉价。
  不愿意多生事端,我喊住两个愤愤起身的小无常,打算转身走人。可是,这群混混转钟点工显然打算额外捞一笔,一锄头砸在地上,摆出痞相,捏起拳头在我鼻子底下轻轻摇晃:“公子爷,您看,占住我们的地方,让我们歇息不成,兄弟们都累得慌,是不是得给点补偿啊,我也不多要,给个酒钱就行,十两银子。”
  才十两银子,没见识,甭说十两,纸宝囊在怀,十万两我都拿得出,不过全是假货,法力一散,原形毕露。摸出法宝,打算息事宁人,可是,混混头子眼中冒出贪婪,劈手夺过鼓鼓囊囊的袋子,颠两下后,露出满意的微笑,眼珠一转,开始蛮不讲理:“正好十两,多谢公子爷,您慢走,兄弟们还得抡锄头呢!”
  站在他身后的混混们会意,慢慢举起生锈的农具,缓缓围拢。
  “李二狗子,把东西还给人家!”暴喝犹如炸雷,吓得混混头儿肩膀一抖。青年男子提着锄头,推开挡路的佃农,挤到圈子中,劈手夺下纸宝囊交还给我。此人脸庞黝黑,青巾扎髻,唇上留髭,颌下蓄须,面孔方正,鼻梁挺拔,麻布衣向两侧扯开,露出健硕的胸膛。只身一人喝退众多市井混混,青年自顾自休息,拍拍身边的土,示意我坐回去。
  “壮士尊姓大名,可否告知在下。”对青年仿佛钟馗的直爽豪放性子,看透前世尔虞我诈,我非常欣赏,解下装满酒的饕餮葫芦扔到他手上,“不嫌弃的话,有些薄酒,直饮无妨。”
  青年两眼放光,憨厚地笑笑,也不客气,拔开葫芦封堵,仰头痛饮。片刻之后,葫芦放下,青年喘一口粗气,抹去嘴角的残酒:“痛快,多谢公子爷,我是陈家庄人,单名一个‘胜’,读过两年书,爹娘死的早,吃百家饭长大,先生给我选了个表字‘涉’……公子也别叫我壮士,直接喊名字就行,老子早就看不惯李二狗子一伙人的龌龊事,下次逮住,非得揍他一顿出气!”
  那行,我就叫你陈……胜?正想再多些询问,几个与陈胜相熟的农夫,纷纷坐在田埂上,抬手抓过饕餮葫芦,轮流传递。等他不好意思地递给我,足足五升酒,被一群汉子喝的一干二净。休息没多久,两匹毛色油亮的骏马,驮两名秦衣公子,沿着田垄缓缓骑行。从两双官靴来看,这俩可不仅仅是富贵人家的少爷,更可能是在县城中任职历练的未来当家人。李二狗子一伙人常年混迹在县城,不可能认不出,所以,并未有所举动,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官家公子的马匹,却让混混们不得不上前阻拦。
  冬日刚过,积雪下的麦苗重见天日,绿油油一片,煞是壮观。两匹骏马,或许是在大太阳地下晒得口渴,或许只是单纯的好奇,不顾背上的主人,踏入田中,啃食麦苗,不一会就将一大片庄稼糟蹋干净。农田遭到破坏,就算报告地主,人家肯信,多半也不敢去县城的衙门里找茬儿,只能将气撒在这些无依无靠的临时工身上,减少他们的工钱。因此,李二狗子扔下锄头,三步并作两步,踩着土里搁脚的小石子,拦在两匹马前大声恳求。马匹受惊,险些将官家公子掀翻,其中一人,恶狠狠地骂一句,举起鞭子,用力抽打在李二身上。
  周围的农民面面相觑,纷纷低下头,移开目光,不敢多加阻拦。直到那两名公子纵马远去,在农田里踩坏无数幼苗,才缓缓围上前,将昏迷的李二抬到树荫下,给他身上的伤口抹一把混合唾液的黄土止血。
  虽然有矛盾,但终究都是穷苦出身,陈胜自然跟着上前帮忙。红着脸走回田埂,怒气冲冲的他,似告诫朋友,又像警示自己,大声说道:“苟富贵,无相忘,兄弟们以后有权有势,别忘了咱自家人!”
  “拉倒吧,你!”休息的佃农纷纷大笑,话语中带着无奈,“咱自己连地都没有,就是一群帮人家干活的短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命,还有个屁的富贵,能攒下买棺材的钱就谢天谢地!”
  陈胜一是语结,涨得满脸通红,他只是在说气话,却让自己成了笑话。开工之前,落寞的青年长叹一声:“唉,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但鸿鹄无翼,又能飞向何方呢!”
  断断续续,来往于凡间和地府,三四个月后,金蝉子转世仍然没找到,我却再次遇到陈胜。
  出陈郡后,驾云而行,没过多久,我遇到一只庞大的队伍。蒙毅被胡亥搞死以后,边境没有总指挥,加上重新开始讨伐境内四方夷族,调集兵马镇守咸阳,导致匈奴跃跃欲试,三番五次试图冲破防御,连带燕地外的东胡也开始试探进攻。胡亥不得不征集没有受过训练的百姓充当民兵戍边。队伍全部由青壮年组成,在士兵的押送下,蹒跚前进,从方向上看,明显是前往边境的服役的征夫民兵。险些被弩箭射中,我不得不落地,掏出嬴政给我的玉牌,交给两个熊腰虎背的都尉。看两人打量牌子真假,我有些好奇,都尉可不是小官,能统领五千人,是一个军阵的主将,团长级别的人物,为什么会派他们俩只带着十几个人押送一千多人。
  直到兵刃直指,我才明白过来,这就是俩没脑子的二货,绝对是走后门的关系户,让他俩带兵,还不如让士兵集体自杀来得痛快。大腹便便的都尉,脖子都不带弯,双眼斜视下方,从鼻子里哼出一句话:“知道你想赎人,可就这一块玉,还不够爷爷们喝酒,念你是初犯,爷爷就网开一面,东西留下,人滚蛋吧!”
  那啥,我可以现在就勾走他俩的魂吗?强忍下一口气……这还能忍吗!二话不说,我带着两个小无常,上去就是一顿痛揍,直接让两个猪脑子变成猪头。挑了个认字的小兵,念出“一等国师”四个字后,我翻身上马,两个美滋滋的小无常共乘另一匹,随着北上的民兵一路前行。
  入夜,漫步营中,露天的篝火旁,民夫们窃窃私语。突然,一声怒骂响起,紧接着,那人就被同伴捂住嘴,按在地上拼命挣扎。透过摇曳的火光,我勉强认出是陈胜,便走到火堆前。边缘破损的瓦罐中,水底下,只有堪堪覆盖锅底的杂色小米。虽然清楚这些脑满肠肥的贪官污吏压根不把民夫当人看,但就算队伍里的牲畜,好歹也能吃几口草,不至于以水充饥。一碗稀薄如水的米粥,便是乱世的开始,而一手造成乱世的官僚们,浑然不觉,仍旧耀武扬威。
  有时候,真得等鬼头刀架在脖子上磕破皮,人才能反应过来。
  “行了,陈哥,别吃了,我去找那俩混蛋。”将碗里的米粥倒回瓦罐,我正欲起身以势压人,但被陈胜拦下,重新坐回原地。
  “没用,兄弟,就算你骗他们,说自己是啥子国师,也没用。”陈胜将米粥一口咽下,扔掉空碗,抱怨道,“我是这五十多人的屯长,一路上怎么可能没找郡县长官反应,就连巡察天下的御史都碰上过,全都让那俩混蛋含糊搪塞过去……银子往袖子里一送,谁还管他贪墨多少,谁还管民夫饿死多少!”
  “谁说不是,俺老吴吃多少苦,受多少罪,都不怕,就是看着自己的兄弟们……心里紧的慌啊!”浑厚的声音,在黑暗中出现,衣衫褴褛的大个子,端着空碗,愁眉苦脸地向陈胜问道,“陈兄弟,你们这还有木有剩饭,俺有个兄弟饿晕咧。”
  陈胜摇摇头,让开一点地方,给大个子腾出空间,介绍道:“这是另一个屯长,吴广,自家兄弟。”
  我伸出手,吴广一愣神,无师自通,粗大的手掌捏住我的手,用力一握。我赶紧抽回,拼命甩手。好家伙,这还是一直饿着他,要是让他吃饱了,估计能把我手捏成鸡翅。犹豫片刻,我借故走开,找到没人的地方,驾云腾空,连夜返回咸阳,打算买些粮食,帮民夫们渡过一劫。然而,就在繁华的都城,连逛十几家米粮铺子,我才只凑齐一天的口粮。要知道,从泗水郡到渔阳郡,几乎相当于半个大秦的距离,再怎么省吃俭用,也不可能用一天口粮顶上一个多月,更何况夏季多暴雨,中间休整,同样要消耗粮食。
  大量囤粮,险些被官府查问,一想到胡亥那小子跟我不对付,我并未展露身份,而是到周围县城,甚至农庄,好歹凑齐半个月的物资。悬浮在天上,望着重新开始大兴土木的阿房宫,还有不远处演武的数万秦军,我方才明白,咸阳城的人数已经超过辖区内出产的粮食,再不将民间粮食收进国库,胡亥和一班大臣自己就得饿死。想破脑袋也不明白,天道为何如此决策,我打算调头追上民夫队伍。
  让雷给劈落确实不是好体验,幸亏前来降雨的河龙王出手相助,才令我安然无恙着地。大泽乡在连日暴雨下,成了名副其实的“大泽乡”,由于地势低洼,积水没过膝盖,人马难行。山坡上,除了避难的百姓,民夫们身披蓑衣,头戴斗笠,在两名都尉的吆喝下,持斧伐木,收割茅草,冒雨搭建临时住所。顾不上客套,我快步走进林中,伸出两指,携带鬼气,三两下削断一棵树,七八个时辰后,九百人同心协力,勉强搭建出近百个小窝棚,供当地平民和自己躲雨避寒。
  雨声噼啪,屋顶渗水,二十多个人挤在一起,有民夫,也有当地百姓。小小的一堆火,因为木柴受潮,冒出呛人的黑烟。躲在屋里的人,或坐或站,沉默地望着摇晃的火苗。老人轻咳,婴儿啼哭,妇女哼唱,陈胜依在不甚牢靠的墙上,一双眸子闪烁寒光。
  “老吴,你说咱兄弟们还能活吗?”陈胜瘪瘪嘴,小声向昏昏欲睡的吴广询问,“这雨一时半会儿看来停不了,路途泥泞,根本没法走,估摸着要超期限,按律当斩。”
  “俺管不着,大不了俺就带兄弟们跑!”吴广搓搓脸,闷声闷气地回答。
  “哼哼,跑,往哪跑,天下都是他皇帝的,咱一跑,驳了他的脸面,人头可就值钱咯。”陈胜轻笑两声,就像不是在说自己。
  “那你说咋办,跑也不行,去也不行,俺听你滴!”吴广思索片刻,泄气般砸一下木墙。
  “那我可就说了。”陈胜四下张望,没有发现我的注意,弯腰悄悄说道,“去也是死,跑也是死,依我看,反他娘的,咱兄弟九百多人,还怕他十几个兵,全都杀了,往山里跑,朝廷现在这幅样子,也不可能派多少兵对付咱。”
  一声轻咳,陈胜立刻警觉起来。我走上前,指指门外,示意他跟随我出去。充当门帘的草席掀开,一股潮湿的凉风扑面而来。暴雨声足够掩盖谈话,即使有人贴在门帘上,也很难听清楚全部内容。
  一道闪电,划破乌云,照亮陈胜迟疑的面孔。一切,都是因为我的问题:“你能保证九百多人全听你的吗,尤其是他们让长枪指着的时候?”
  没错,又是羊群效应,只要有死亡的可能,除了少数人,都会秉承“我不上肯定有别人上,到时候我跟着,就不用死”的心态,最终结果,就是出头的人得不到一点响应,白白浪费一条命,剩下的人,则被英雄的孤独和死亡所震慑,即使原本想出头,也不敢继续出头。所以,率领羊群比率领狮群更加可怕,后者哪怕最终会将领头者吞噬,却不会以貌似忠诚的沉默来背叛信任。
  “你知道吗,是我帮胡亥即位的。”我盯着雨幕,恍若看到昨日景象,“为了让他即位,我害死了始皇嬴政,害死了蒙毅将军,害死了丽妃,还坑了殷侯国的大将军,就连公子扶苏和大将军蒙恬,都是间接死在我手上,你知道为什么吗,为了所谓的天道……”
  此话一出,陈胜欲言又止。出身农户,见识不凡,闲聊中,他对扶苏的死很是惋惜。无罪而杀,还是一位贤明太子,放在哪里,就算愚昧无知的百姓,恐怕都不会原谅。吴广铁青着脸,捏紧拳头,在犹豫是否冲我来上一下。陈胜沉默片刻,制止吴广,转身欲返回棚屋。
  “现在,天道要让胡亥完蛋,我说的!”对准雨幕,我大吼一声,棚屋内,人群骚动,刚刚熟睡的婴儿被惊醒,哇哇大哭。
  三天三夜,暴雨未歇。陈胜、吴广的棚屋内,一名妇人在接生婆的努力下,在简陋的草席上喜得贵子,取名“雨生”。陈胜的副手,特意跑下山,从路过的渔人手中,买下一尾大鲤鱼,房间内,香气飘散,让这几日尽吃霉变粮食的民夫口水四溢。我和陈胜在背后轻轻握一下手,示意计划成功,静观其变。尽管饥肠辘辘,在两名屯长的压制下,民夫们不甘情愿地将鱼汤瓜分,留下烂熟的鱼肉给老幼孕妇。狼吞虎咽中,少年突然呛咳,吐出一团白布,展开之后,献宝般地递给自己的爷爷。
  三个鲜红的大字,“陈胜王”。老翁的诵读声中,目光纷纷转向故作惊讶的陈胜。吴广按捺不住心情,正欲开口,就被我一把捂住嘴。大个子不傻,就是有点直肠子,情绪上来以后有啥说啥,控制不住自己。熬到入夜,等众人沉沉睡去,我拽着吴广,悄悄走出棚屋,潜入暴雨中。一个人头大小的蓝色火球,在我手上炸开。鬼族修士和狐妖一样,能够以阴气点燃阴火。三天内走门串户,几名被陈胜派出去的民夫,早已将编造的狐仙传说散播出去,就等晚上一场戏。
  “大……”吴广乍一开腔,就被我捂住嘴,一脸幽怨。
  “破锣嗓子独一份,想让别人都知道是你吴广啊!”我垫着脚,在大个子耳边低声警告,“你得有点妖魔的诡异气氛,让他们都觉得害怕。”
  “啥气氛,俺不会,俺就会扯开嗓子喊。”吴广摸摸后脑勺,迷惑不解,“永安兄弟,你说该咋办,俺听你滴。”
  听我的啊,听我的就学……学狐狸叫……对了,狐狸怎么叫?回忆前世种种,除了一首《Thefox》,我根本就没接触过过狐狸叫。随着一道天雷炸开,草丛中,火红的身影一闪而逝,钻入我的衣袍下摆中,抖若筛糠。狐妖属阴,除了有靠山的那几个上古狐族,凡间的狐狸没有一个能成仙,就是因为雷劫对他们全是暴击伤害。阴气相通,刚刚成精的小妖并不怕我,温顺地躲在我怀里,夹着尾巴瑟瑟发抖。妖怪按照成长年龄,分妖灵、妖精、妖怪、妖魔或妖仙。但凡花木、兽鸟、鱼虫沾染阴阳二气,若寿终正寝前未遭灾劫,就有可能诞生灵智;继续成长百年以上,化为精灵,其智与人相同,可进行修炼;若再修炼至五百年,可初步变化人形,口吐人言,一身毛羽未褪,称为妖怪;继续修炼,或入魔,或修仙,渡过千年大劫的灾劫,便可成魔成仙,从此脱离妖道,与诸天神佛为伍。
  小狐妖虽然不会说话,却能听懂人言。轻轻抚摸一下湿漉漉的毛皮,我对抬头仰望的妖精轻声说出请求。点头同意后,狐妖扯开嗓子,对准天空,“嗷呜”一嗓子,犹如冤鬼索命。吴广吓得一哆嗦,皱眉略作思考,伸手掐住喉咙两侧,试探着“嗷呜”一声。大个子本来嗓音就粗,此刻模仿,至多有三分相似,不甘心的他,再次掐紧喉咙,这次五分像,最后,他横下一条心,双手用力一掐,顿时,甲状软骨险些被掐断,咳嗽连连,话都说不利落。
  没办法,我只能施展从敖丙那里学来的点妖术,食指轻轻戳在狐妖的脖子上。点妖术,顾名思义,就是点化万物为妖,以自身法力帮助妖族加速成长,敖丙家的“烧酒管家”大马猴就是这么变成妖怪。当然,这法术对根基伤害太大,过度施展,接受点化的妖族极有可能终生不得寸进。不过,我只是要炼化狐妖喉中那块限制发声的音骨,让他提前说话。
  咳嗽两下后,一块带血的软骨被狐妖吐在地上。虽然能说话,但仍需要学习发音,才能与人正常交谈。来不及从拼音教,我让狐妖死记硬背,记住需要说的六个字。
  “大楚兴,陈胜王~”尖细的嗓音,犹如咸阳宫的小太监。狐妖第一次发挥,紧张且兴奋,带着颤音,对准一间棚屋喊道。
  “什么东西,外边有什么东西,是不是闹鬼!”屋内乱成一团,却没有一个人敢出门探查。
  成功之后,狐妖咧嘴,似狡黠一笑,从我怀中挣脱跳到地上,欢快地小跑,挨家挨户吊嗓儿,惹得鸡飞狗跳。我见状,顺势将火球分成多个,扔到门帘前,炸开一团蓝光。黎明时分,暴雨停歇,一夜惊魂的众多百姓和民夫,在朝阳下沉沉睡去。我将狐妖送回破败祠堂中的巢穴,打趣般向哈欠连连的吴广问道:“吴二哥,知道狐狸怎么叫了吗?”。
  “哈——知道了,大楚兴,陈胜王……永安兄弟,俺得回去困觉了。”吴广摇摇晃晃,留下呆若木鸡的我,向山坡上营地走去。
  那个,小狐狸啊,你以后千万别学他,记住,狐狸是“嗷呜”地叫,不是“大楚兴,陈胜王”,一定要记住!
热门推荐
圣墟 万界天尊 太初 圣墟 万界天尊 太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