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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夜起惊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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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索诺还在因门缝里摸不到的钥匙而挑战自己的手臂长度极限时,洋房的门被轻轻打开。里面的人迈着轻盈的步子,像猫一样静悄悄的走出来。她踩着三英寸高的细高跟,露出的脚面像是栀子花瓣,藕一样长腿从几乎开岔到腰间的玫瑰色旗袍里整个露出,貂皮毛领将鹅一般的雪颈包住。
  可当她锁好门转过身来,却被面前不远处浑身是血的野兽吓得瘫坐在地,发出一声尖厉的叫喊,原本如雕像活过来似的精致脸蛋上挂满了惊惧。
  “爱莎姐,没事吧?”索诺探头探脑,有点做贼心虚。
  当然有事!有事的是自己!索诺暗自气急败坏,开始有些后悔自己的“古道热肠”。把雪兽带回家跟娶世仇的女儿有什么区别?待到双方刀剑相向,自己就用那城墙拐弯处一样厚的城墙夹在中间当和事佬,可结果往往是恩仇未了自己反被戳的鼻青脸肿。
  “死小孩你是不是要把家里当动物乐园啊!还有,说了多少次了叫爱丽莎姐姐!”爱丽莎杀气腾腾,绕过挡在两人中间的不速之客,揪起索诺的耳朵,把对方疼的龇牙咧嘴。这时候的她像是被激怒的小母猫,可就算是发起怒来也让人心生爱怜。而索诺就是那犯错的小哈巴狗,被小猫挠的惨叫连连也不会有人可怜,只会说这小狗真可笑。
  实在是失策,竟然忘记了家里这位美女房客!房子当然是索诺自己的,他在这栋豪宅里住了十几年。就在前段时间从南方回来没几天,这位好像浑身都闪着光的小美女就登门而来,说看上了自己的房子,之前来了好几次都空手而归,这次一定要一举拿下!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眼里也闪着光,像是必胜小天使,仿佛已经胜券在握。
  索诺先是明确表示,自己也需要住处,杀鸡取卵的事情他不会做;更何况这栋房子对他也有重要意义,无论如何也不会卖。
  于是在爱丽莎拿出沉甸甸的钱袋,开出自己的价格后,索诺就立马搬到了隔壁的库房。他当然不是见钱眼开,只是自己对住处也没什么要求,占着那么大的房子,不如让给有需要的人,这叫君子成人之美。何况人家说了,只是租住,每个月会付给他高额的租金,没必要去当那钉子户,当时的索诺心中算盘打的啪啪响。
  其实索诺心中还有另一层小心思,这种光一般的女孩无论走到哪都是焦点,少年春心,总是喜欢萌动的。
  似乎懒得跟索诺计较,爱丽莎变魔术似的从腰间掏出一把钥匙交给瞪大了眼的索诺。
  “库房里也没有炉子,看你每天晚上睡觉缩的跟个小狗似的,趁你不在的时候,我就请工匠给你建个壁炉咯。”她将双手背在身后,金铜色的长发瀑布似的垂在胸前,笑的像是盛开的雪莲。
  “谢···嗯,谢谢···”
  大脑有些空白的索诺木木地接过钥匙,他有些受宠若惊。他甚至没有脑力去想为什么爱丽莎会知道他钥匙在哪,为什么会知道他夜晚像一条真真切切的狗一样。
  “我去店里啦。”
  在夜晚,埃洛梵要塞才是真正苏醒的时候。劳累了一天的人们钻进大大小小的酒馆,用酒精和狂欢刺激自己的神经。爱丽莎跟其他女孩子不同,她不是酒侍,她有一家自己的酒馆,只在夜晚开业。
  杵在原地的索诺目送爱丽莎踩着轻快的舞步离去。在这座铁一样的要塞里,远去的伊人就像是生长在悬崖边的雪莲,在月光下摇曳着自己的花瓣。
  身边传来一声微弱的喘息,索诺像是触电了般浑身一抖,立马转身用钥匙打开房门,将巨狼抱进屋子里。
  “狼兄大恩不言谢,你这几天就在我家养伤,等伤养好了我再想办法把你送出去。”进门之后索诺找到一张毯子挨着爱丽莎给他新建的壁炉铺下,将雪狼放在上面,然后麻利地将一直备在床头的绷带和药取来。其实一趟折腾下来,他只是给狼兄擦了点酒精敷上跌打药,雪狼的自愈能力属实有些惊人,原本腹部足以致命的洞穿现在看去不过是一道有点深但连肚皮都没划破的轻伤。
  索诺用绷带将雪狼的伤口包住,轻轻抬起它的身体绕着转了几圈后打了个结。或许因为雪狼太大只,包扎完后的绷带只剩下一小节,索诺只得简单地用药把胳膊擦拭一遍。一切处理妥当,他又取来木柴把壁炉点着,跳动的火焰飞快将温度传遍整个屋子。
  这时疲倦瞬间占据了索诺的身子,不顾肚子的叫唤,他狗似的趴倒在床上。
  ······
  兰德里睁开双眼,身边的士兵们以他为中心蛛网似的搭营休息。他们搜索了整个晚上,像餐刀刮拭奶油一般将雪山外围翻了个底朝天,可依旧毫无线索。林姆的斥候队仿佛是流淌进这深山里的小溪,被悄无声息地冻结掩埋。
  火光颤抖着投射到兰德里的脸上,显得他的神情有些阴晴不明,如果不是浓眉毛的副手再三劝阻入夜巡山太过危险,或许这时候他们已经步入更深处的雪山。
  实际上这场搜救是鲁莽没有计划的,上头尚未表露出对失踪事件的态度,他们还沉浸在对那魔法波动的研究上。
  或许保持谨慎是对的,没人能保证那魔法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万一是三百年前那场挑翻整个大陆的战争里幸存下来的魔族呢?据说它们拥有更长久的寿命,更强大的魔法天赋和体能基因,它们与人类之间就像是猛虎与野狼的差距。唯一幸运的就是野狼比猛虎有更多的族群,野狼们前赴后继,直至猛虎力竭战死。
  可谁都能不管林姆,兰德里不行。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啃过同一块骨头,换穿过同一条内裤,靠交换各自的体温挨过一次又一次难熬的寒冷冬夜。
  他从怀里摸出魔像水晶,有点发呆似的看着空荡荡的水晶内,苍老的夕阳像一个发蔫的苹果,两个穿着破烂衣服的小孤儿坐在别人家的篱笆上摇晃着双腿,手里捧着刚刚挖出来的萝卜。
  “这萝卜好涩啊,等我以后要种一片番薯,番薯比这个好吃多了。”大脑袋的那个用袖子擦掉萝卜上新鲜的泥土,狠狠地咬了一口,鼓着腮帮。
  另一个的眼珠滴溜溜地转,确保四周无人。他要机灵的多,在人家院子里偷东西还堂而皇之的在案发现场外吃,就好比闯进巨龙的巢穴架起锅,等巨龙归来,举起已经煮熟的龙蛋对它大喊,嗨要不要来尝尝!我加了料的!
  大脑袋的林姆撇撇嘴,丝毫不在意兰德里自顾自的装酷。
  “嘻嘻,你这个小偷真没出息。”
  猫一样的笑声背后传来,两只被抓包的小老鼠一齐打了个哆嗦。
  “三。”兰德里轻轻吐出一个数字。两人很早之前就约好,数到一的时候一起跑,谁也不丢下谁。林姆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觉得被发现了就应该立即跑,原地站着不动才是傻子。兰德里听到后用手指卷起自己额前的金发,得意洋洋的说这是麻痹敌人,让他们以为自己已经被吓得迈不开腿了,再趁他们放下防备的时候攻其不备。
  “这是战术。”他像是一个身经百战的将军,老气横秋的对着林姆面前的空气挥了几拳。
  “你们不许跑!”
  林姆暗暗叫糟,敌人看穿了他们的战术。一旁的兰德里拽了拽他的衣角,他低着头用余光瞥了眼,发现兰德里神色镇定,并没有大难临头的样子。好奇推着他转过头去,都说好奇心害死猫,可现在背后是猫,他只是一只偷吃的小老鼠。
  落日的余晖下,一个娇小的女孩子从不远处向他们走来,火红的阳光梳洗着她金铜色的长发,白色玛瑙似的脸蛋点着几点雀斑。她右手提着一只篮子背在身后,左手轻轻握住右臂,狡黠又灵动的目光像是小猫一样。
  “水晶娃娃啊······”林姆突然觉得自己的舌头有点大,说话都不利索了。他以前呆过的小镇里有一家卖娃娃的商店,巨大的落地窗前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娃娃,他最喜欢的就是一个透明的水晶娃娃。它在八音盒上翘起优美的舞姿,随着音乐响起缓缓旋转。面前的女孩就像是活过来的水晶娃娃。
  “哪有吃人家东西还嫌不好吃的。”小女孩有点不高兴,看着面前这个呆头呆脑的大脑袋。
  “我,我是说萝卜很好吃,但番薯更好吃。”
  “那你来我家,给我种好多好多的番薯。”
  兰德里笑了笑,他从未见过林姆的嘴巴短路,平时里他的嘴巴像是上了弦的闹钟,叮铃咣铛。林姆曾说他将来一定是威武的骑士,可骑士还未出征就遇见了对他发号施令的美女国王。
  他应该活着,而不是被抛弃,不是么?
  空气中突然传来一股浓烈的异味,把兰德里从回忆里惊醒,他闪电般的起身并从身旁抽出一把太刀横劈成圆,空气被割开发出凄惨的声响,一道应声而来的黑影躲闪不及,被击飞在树上,抖落细细簌簌的雪片。
  “有敌袭!”兰德里怒吼的声音炸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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