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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军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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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清朝朝的军事力量,其实从1644年清军入关以前就开始建制。????????w?ww.ranwena`com
  
      至1911年清帝退位时主要有满族的八旗兵、汉族的绿营和清末袁世凯新军,同时又有洋务运动时的北洋水师等部队。
  
      1601年开始,努尔哈赤将其部分为四旗。
  
      1615年时扩建为八旗,是为一直称道的八旗制度。
  
      1616年,努尔哈赤称汗自立,建国后金。于是旗民以兵为业,世代为兵。就此成为清朝军事之核心。
  
      我们此前说过,发生在1618年(万历四十六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誓师讨明。
  
      1619年〔万历四十七年〕,于萨尔浒之战,他以8万八旗击败明军14万,是中国史上被偷袭、捏造得离真相甚远的,最经典的一次战役。其实里面很多故事情节,有诸多被剪辑拼接的地方。
  
      但是1626年,努尔哈赤于宁远一役中遭明军重创,不久逝世这些重大的事实,他们大清朝确是一个字不多提了。
  
      毕竟人都是喜欢说光亮的一面,这种事情即使有人知道真相,也不会拿着自己脑袋来说清楚事实。
  
      努尔哈赤的继承人皇太极继续征明,却再次于宁远之战惨败。
  
      这也是说明了一点,它本身的战争技巧并不高明,闻名不如见面。
  
      就此,它两次进关都被打回去也是事实,因此不得不开辟第二战场,屡次南侵,同时进一步推广八旗制度,征服漠南蒙古察哈尔部,收降明朝降将,建立起蒙古八旗与汉人八旗。
  
      其实它不收降明朝降将,它还得在关外绕道很多年。
  
      这样一看,他们事实不是打来的,是用拉拢和收降明朝降将,骗来的江山。
  
      八旗制度是清代特有的一种组织形式和军事制度。
  
      这里不多说了,避免前后重复,既然要重点说到军事和其背后的政体,我们更关心它的建制和战役情况。
  
      八旗制的将军或都统管辖,并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
  
      清代旗人“不分民族,但问在旗”。
  
      这也是它在几次遭受进关的挫折后,不得不启用汉民和其它蒙古部族战力的原因。
  
      否则,可以看到它的军事制度会是另一种格局,最终会导致政体,也会是排斥外族人的事实。
  
      尽管八旗有满洲、蒙古、汉军之分,但他们都是基于同一套制度之下,因此差异不大。
  
      值得一说的是,旗人与非旗人之间按规定亦不能通婚,称为旗民不结亲。
  
      但事实上一定规模的旗民通婚却从未中断过。
  
      这可以看到,它系控制上面贵族阶级,而不是事实针对下面,自然是睁着一眼,闭一眼过去了。
  
      我们能从皇室和大臣里面,就可以看到明显的等级和民族的区别了。
  
      至少在我们的视线里,在大清朝早期几代帝王执政的王朝里,是极少见到满族的格格下嫁给汉臣的。但是皇帝的格格们嫁给蒙古族的确是很多。
  
      自然下面的民众自由通婚,他们没有限制就是默许。
  
      至道光之后,旗民通婚实质上被朝廷默许。
  
      直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慈禧太后发布懿旨,才正式废除了旗民不结亲的习俗。
  
      事实上限制已经没有多大的作用了。
  
      旗人不得务农或经营工商业,每月钱粮由朝廷供给,号称旱涝保收的铁杆庄稼。
  
      康熙年间定制:前锋、护军、领催,月饷4两,马兵3两,年饷米46斛(23石)。步兵领催月饷2两,步兵1两5钱,年饷米22斛(11石),出兵时另有行粮。
  
      自然这种养着闲人的做法,它事实上一直存在。也是军备废弛,大清士兵不堪一击的主要原因。
  
      随着清朝中后期旗下人口的增加,势必不可能每一个人都能吃粮当兵,故未能当上兵的旗人就成为八旗闲散,过着游手好闲的生活。除了吃粮当兵之外,旗人还可以参加科举。
  
      旗人有自己的专属学校。宗室、觉罗有八旗觉罗学;内务府出身之人有咸安宫官学、景山官学;正身旗人有八旗官学。
  
      旗人根据自己地位的不同,进入相应的学校学习,之后参加科举考试。
  
      旗人有一套相对独立的司法系统。旗人犯罪由特定机关审理。京师普通旗人由步军统领衙门审理、皇亲国戚由宗人府审理、民事案件则由户部现审处审理,地方官员可以审理当地涉及旗人的案件,但无权判决,只能提出审理意见,交由相应的审判机关--理事厅处理,理事厅是类似现在“军地联络办公室“之类的机构,专门负责协调八旗驻军和地方关系,官员也都由旗人担任。
  
      另外,旗人与非旗人同样犯罪,同罪却不同刑。《大清律例》规定:旗人犯了徒刑,一年只折合枷号五天。也就是说,非旗人犯了徒刑被判刑一年,同罪的旗人只要关五天就可以了。
  
      它的这种不一样的执法属性,势必积累了一种处事不公后的民怨。
  
      当时入关以后,八旗军无力驻防新近征服的领土,将收编汉人部队组成职业兵,为与八旗相区别,以绿旗为标志,以营为单位,故称绿营。
  
      至于水师,大清国与中国历朝一样,清朝视水师为陆军之辅。
  
      加之满洲以骑射为本,故不善水战。
  
      入关初期,在对抗郑成功等海上抗清势力时,往往力不从心。
  
      1636年(天聪十年),皇太极征满洲瓦尔喀部,即开始造战船。1651年(顺治八年),令沿江沿海各省循明制,各设水师,其编制与陆军一致。此为清设水师之始。
  
      内河防务以长江为主体,沿岸各设水师。
  
      海防上,因清初海禁,又防台湾郑氏等反清力量,以致海防废弛。即使在平定明郑后,仍受海禁影响,水师多以防御为主,缺乏攻击性战舰。
  
      其实说是水师,事实上是旱兵。
  
      康熙时,清军先后平定三藩之乱(1673-1681年),远征台湾(1683年),1652年到1689年于雅克萨战役击败俄国,1696年平定噶尔丹。
  
      乾隆时,更有请人杜撰的所谓“十全武功”,吹嘘其清朝军事力量达到极盛。
  
      其实八旗腐化后,大小战事皆由绿营负责,三藩之乱时即以绿营为主力。
  
      乾隆嘉庆两朝,绿营总兵力达六十余万,成为全**事支柱。
  
      但乾隆后国内太平已久,绿营本身也有种种弊病,其内部也逐渐腐化。
  
      除八旗绿营腐化外,乾隆当时宠信贪官和,导致军中官吏败坏,也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
  
      1795年(乾隆60年),镇压苗民起义时,清军尚有战斗力,但清军统帅如福康安等却假传捷报,以军饷济私囊。1796年,川楚白莲教之乱爆发,正规军已无力作战,部分将领假传捷报,甚至屠杀平民以换战功,致使教乱一再扩大。
  
      在镇压当地白莲教的战斗中,不熟悉地形且不善游击战的清军不得不依靠地方民团和雇佣兵。
  
      1799年清廷不得不宣布承认地方民团。
  
      因此叛乱结束后,大约有万余地方民兵加入绿营。民团逐渐进入清帝国的正规军事体制之中。
  
      这也暗示着它的军制是一个没有章法的,很随便的,很临时的,事实就是很稀烂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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