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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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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高风烈,草的味道与牛羊的气味相融。宽广雄浑的草原泛绿,白云更白,蓝天更蓝。马头琴的悠扬传达着草原的宽广心胸,马蹄声声掩了鞭子的响脆。被美丽的草原拥抱的感觉就是想大声呼喊,如同醉入幻境。
  微风点了草得名,眼睛吻了花的容,打一个绝妙的响指,做一个俏皮的鬼脸。人需要美丽的大自然,大自然也需要爱他的后人。年轻的人们尽情消费着快乐,甚至用一丁点赞美当首付,就有理由尽情享受草原的风光。
  第一次见到草原的张竑、赵馨各自用脚夹着马,撒欢地奔驰在无边际的草原。熊宝响鞭快马,急赶上周风影,给她讲自己在草原上的故事。
  周沐辰急催着马,打着响指,吹着口哨,像一条久别大海的鱼,欢呼雀跃。他有着大草原的血脉,他有着大草原的情怀,他仿佛感受到草原的呼唤。他眉毛忽起,大声呼喊:“我回来了!我的父母,我的根!”
  赵宇上了马,缓慢地挪移。他见了美丽的草原却感触着痛,十多年的痛感久久不能散去。草原,是他父亲战死的地方。只有他才有那种不想面对而又不得不面对的感觉,这种感觉很难拿捏。他憎恨战争,却又不能逃避战争,因为担当与使命让他不得不面对。
  安居乐业是绝大多数百姓乐见的,但有些人却有战争的欲望,因为战争会给极少数人带来实惠。这些极少数人把战争看成实现自己政治抱负的最佳捷径。这些极少数人把一个家族的虚伪荣誉看成支点,把百姓的最大利益摧残。这些人是自私自利的成功者,却又是广大百姓的罪人。
  悲壮、凄惨、残忍……
  许多词汇可以描写战争,但这些词都与欢喜、快乐、幸福无关。虽然失与得是相互矛盾的两个字,但失与得却能准确的来表达战争的一方。二王子的军队得了金银财宝、布匹瓷陶等各种各样各目繁多的身外物。但这与他的希望相差甚远。他希望扩疆拓土,找回黄金家族曾经的辉煌,并且树立自己的威望。于是他被贪欲支使又一次将军队拉向战场。他想缩小梦想与现实的距离。
  抽刀,放箭,杀……
  多少残忍的字眼都无法形容这次战争的惨烈。伤残是冷兵器时代最残酷的苦果,所有经过战争的人都有切身的感触。一切身体的缺失都是战争遗留给双方最难处理的后遗症,还有精神的创伤、内心的恐惧,那是可怕的非肢体呈现的恶果。经历血战的人都有,或轻或重。
  赵宇、周沐辰、熊宝奋战时,张竑却成了一名伤员的知心医者。其实他救治伤员也是战争中最为关键的一环。
  人是世间不可稀缺的高灵之物,少了就少了,不可再生。折了腿的士兵往往用布条包起伤处,忍着痛。他们并不知道,第二次伤害比第一次伤害对生命的摧残更甚,而且后果更严重。瘸了腿后只能拐着走,而且这个走相也就陪他们以后的每时每刻了。
  其实,张竑第一次见到血时很恐惧。血的颜色和形态刺激了他的大脑,他那善良的心对血有一种天然的抗拒性。或许听了众多人各种声调,看了各种痛苦的表情,他下定了决心,试着扯血衣、包伤口。看到伤者满脸带有希望和幸福的笑容,他战胜了对血的恐惧,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
  混战中,周沐辰的后背被一支箭死死的钉住,他的马也被箭射中,马疯狂地飞掠出战场。战争并没有因周沐辰的缺失而停止,只是在战后周沐辰成了叫人揪心的人和事。
  张竑、赵宇、熊宝在尸体堆里翻寻。整整一夜,甭说尸首,连身上的战袍等物件都没寻到。人们开始扩大搜寻范围。
  晌午时分,周风影从大同卫所赶到前线,听到周沐辰失踪的消息,她有些不知所措,便昏了头脑,执意要去敌方找寻。赵馨尽力的制止,却拗不过,还好赵宇从东边赶来。西边方向回来的熊宝垂头丧气,耷拉着脑袋,显然也是没有找到周沐辰的下落。现在,人们把唯一的希望都寄托到张竑身上。
  “消息是从一个牧羊人口中得到的,他只是隐约地看到一匹马飞驰而过。”
  张竑的消息为大家燃起了希望。
  在赵宇的默许下,张竑带了几个年轻人装成药材商人,一路向北搜寻。
  周沐辰醒来时,已躺在一个大蒙古包里。整个蒙古包洋溢着温馨,有家的感觉。他觉得似曾相识,有似曾相识的奶茶的味道。也许从小就听爷爷讲关于大草原的点点滴滴的缘故,在他眼前本应陌生的事物却都那么熟识而又亲切。蒙古袍、蒙古帽、高脚杯、高脚碗,还有那略带腥味的羊肉。
  德德玛是一个烈性十足而且敢爱敢恨的蒙古少女。她有一个德高望重的父亲。她父亲是草原南陲最大部落的大汗,名叫坦布。她是父亲眼中的掌上明珠。她从草地上扶起周沐辰的那一刻起,就对这个少年有了相见恨晚的好感。那种好感很纯洁,没有政治意味夹杂。
  其实,德德玛的婚姻是被政治绑架的。
  二王子,一个她不喜欢的人。他精通吃喝玩乐,善笼女人心,熟营权术,野心膨胀,有政治投机性,喜欢投机性收获。之所以他要娶德德玛,是因为她有一个好父亲。她父亲统治着一个大部落,部落里有大批大批的牛羊,有成千上万的勇士,有喝不尽的奶茶、奶酒。至于德德玛,他把她当做制衡她父亲的砝码,也可简单的说成女质子。二王子的想法很冲动。他想把父辈没有完成的事业在自己手中完成,他想把先辈失去的大好河山通过战争夺回来。他娶了北边部落首领的小妹,收了西边部落首领的孙女,接了东边部落首领的姐姐,南边部落首领坦布的掌上明珠也将成为他家中的一员。他狂躁,不能自已。他渴望汗位的传承。虽然上面有哥哥,下面还有能征善战的弟弟。但他善于鼓吹,他正在证明自己的能力,他要用战争的方式夺取汗位。王子和王的区别是一个牧羊人难于体会的。他自己把未来定位在王的位置上,他感觉这样活着才有意义。而夺取汗位的关键就是迎娶德德玛。
  在坦布不知道二王子的野心之前,这桩婚姻显然对坦布与二王子双方都极为有利。但德德玛却一口拒绝,连父亲也颇为意外。德德玛不甘心把自己一生的幸福交给这样一个男人,虽然这个男人有财富有地位,这桩婚姻也符合父亲联众合营、团结安定的政治目的。她已谋划了多种方案,前几天她还骑着马做了一次抗争——无情出走。这几天她抗争得更为激烈,把刀架在脖子上对父亲说:“要二王子的定亲礼还是要我活命?”坦布心一横,他只能选择女儿,因为刀架在女儿的脖子上,危险迫在眉睫。
  婚事很棘手。二王子的心腹被坦布用一大堆珠宝打发回去。德德玛也由一个貌美如花的少女变成了一个得了怪病的丑女。
  “怪病使她毁了容,听说还会落下令人心惧的后遗症;梦游时掐人脖子,捂人嘴巴;更可怕的是她已掐断了数个奴婢的脖子,捂断了好几个奴婢的小命……”
  二王子听了心腹的话,冒汗、心颤。“这哪是娶妻,分明是取我的命!唉,事已至此,不成也罢。”
  二王子的一声叹息成全了德德玛的自由。婚事不成友情在,在二王子再三要求下,他和坦布结成了异姓兄弟,平地里长了一个辈分。
  当然,德德玛也得见见二王子。她用草灰掩了粉白的容颜,脸上还点了几颗苍蝇大的麻子,眼神愣愣的盯着王子,举止怪异,临走时还掐了王子心腹的脖子。二王子看在眼里乐在心里。多亏没摊上这等坏事,要不然自己还不天天提心吊胆,夜夜恐惧!
  事情结果出奇的好,双赢,双方都高兴。当然,作为大哥的坦布要付出代价。这不,这次战事刚刚结束,二王子便使劲“照顾”比亲兄弟还亲的大哥:缺胳膊少腿的、没耳朵少鼻子的、箭伤刀破的、枪挑剑划的、瞎了眼的、破了相的,但凡是还能喘气的伤兵,将一并安排给他的大哥。坦布领略了当他大哥的难处。
  二王子令人补充了粮草,喂了马匹之后,便备足了奶酒奶茶,甚一时兴起抱了几个少女。坦布部队里的人气愤,箭在弦上刀出鞘。
  坦布压制。他用生平珍爱的一对大冬珠换了几个少女的自由。
  族人心明,仅凭这对珠子能买上上百美女。
  众人心服,心服则心向。众人暗恨二王子,恨由心燃。
  德德玛用一记响亮的马鞭来庆祝自己的胜利,也可以自己选择自己的所爱,她可以选择自己的幸福,她感觉,能够自己选择爱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周沐辰的出现使德德玛欣喜。当然,救治周沐辰是一个简单的过程,部落里救治箭伤的方法很简单,用草药一敷。草原最不缺的就是草,尤其是治刀伤箭伤的药草。草原上的草是大自然恩赐给草原民族宝贵的财富,它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一岁一枯荣,春风吹又生。
  治伤的草有种奇怪的味道,奇怪的味道却能创造奇迹。仅一天时间,周沐辰便好转,他有了精神。
  感谢的话周沐辰说的死板。他用上刀山下火海来表示,自己的命和我的一切都由你,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你都可以索取。
  德德玛仅有的一个请求:“喜欢我!”大出周沐辰意料。德德玛的表白很直白,直白的有些愣头楞脑地可笑。
  其实,自从周沐辰看到德德玛他就由衷的喜欢上了她,发自内心的喜欢,这没有任何条件,没有任何杂念。
  敌人和女儿喜欢的人是不可调和的两种概念。女儿的事不是一个人的事,她的事关系到成千上万的族人。坦布只能用一个“杀”字来解决问题,杀了周沐辰是最明智的选择,他认为他的做法是正确的。当然,坦布还有更大的考虑,因为他不是冷血,他需要为大局考量。但是,如果他不冷血,成千上万的族人将受牵连,事情有无法想象的严重。当一个父亲,需要对自己的家负责,当一个首领,需要对全部落的人负责。但若成全了女儿,部落的安定将会打破,好日子就会结束,所以,他只能舍了小家为大家。
  “你是大明的奸细,用点苦肉计就能骗得了我女儿德德玛的感情?你的目的何在,你的用心何等险恶?只有你的死才能拯救德德玛一颗纯洁的心。”坦布气愤的大叫。
  “事实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只是受了伤被德德玛救了,我不是奸细。”周沐辰干净利索地答到。“况且,我的祖辈也生活在大草原,他的后代经历了许多磨难,像一只走出茂盛草原的小羊羔,再也没有草原的风,没有草原的云,没有草原甘甜的河流……但他的后代依然坚强地活着,他们之所以顽强地生存,是因为他们有草原的血脉,有草原的根,草原给了他们生活的勇气。”
  “你的祖上是草原人?”
  “脱脱右丞相!”
  坦布眼里有些湿润,多么熟悉的名字,自己的父亲曾是脱脱最器重的战将,自己的家族也因脱脱地赏识而发达。
  德德玛这次动了真格,刀架在脖子上,血顺着刀刃流了下来。坦布只能接受了周沐辰。
  但事情往往是不尽人意的,他们眼前的幸福是否来得太早?月盈则亏,事情往往与人们想得相左。
  但是德德玛是想不了那么多的,她在草原上骑马奔跑,大声唱着歌:“草原的雄鹰飞呀!带着白云飘来我的心上人,心上人呀。狂烈的风呀!白白的云呀!蓝蓝的天空让我醉呀!哦我美丽的家乡大草原。我听了月儿的祝福,我听了鸟儿的祷告,我们一起唱一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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