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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萨尔茨堡的盐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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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星筌唱的是《红楼梦》主题曲,《枉凝眉》,曹雪芹词,王立平老师作曲。
  曲毕,男生们惊呆了。骆长庚挠挠头:“这个太高级了……我们也听不懂啊。”
  其实整张专辑,孔星筌都能倒背如流。林见鹿也熟稔,因为家里有《红楼梦》的磁带。
  在那个时代,一盘磁带是要慎重考虑才买下,然后反反复复听的。卡带《信天游》和古典音乐的黑胶唱片,是林爸的最爱。林妈姜碧英则最爱这盘《红楼梦》和张蔷。
  蒋亨利:“大林,又想啥鬼主意呢,该你唱了吧。”
  被从发呆中拽出来的林见鹿想了想,一脸便秘地说:“我想唱粤语版,可记不太准发音。”
  骆长庚瞪着他无辜的大牛眼睛,微笑着,柔声细语地:“没事,大家唱着玩,唱吧。听话。”
  听话这两个字,是蜜糖,是砒霜。
  林见鹿心里一颤,忽悠儿一下,就像坐汽车时下坡速度太快的感觉,没着没落的。像被谁抓了一小下,还有点疼。
  是了,这就是所谓的悸动吧。
  上一次悸动,还是在初中暗恋的男生脸上发现一大坨已经干了的鼻屎。
  她强装镇定,又唱了首陈慧娴的《千千阙歌》。
  自知和气质女神有几分神似,林见鹿对这位香港女星也青眼有加。人啊,都容易爱上和自己有共同之处的偶像。嘴上夸的是别人,其实是在夸自己。
  公主的歌是这样的:
  徐徐回望,曾属于彼此的晚上/红红仍是你,赠我的心中艳阳/
  如流傻泪,祈望可体恤兼见谅/明晨离别你,路也许孤单得漫长/
  一瞬间,太多东西要讲/可惜即将在各一方,只好深深把这刻尽凝望/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
  啊哈,因你今晚共我唱……
  林见鹿唱完,强行按捺下扭捏小儿女态。“献丑了”,拱手抱拳。
  蒋亨利点评:“除了发音不准外,一切都好。”
  “不是你让我唱粤语的吗!”
  于是两个人又打打闹闹。
  众人唱歌时,骆长庚不时低头在草稿本上飞快地写着什么。
  林见鹿注意到,这人的手指也很好看,白皙,颀长。虽然和自己鼓鼓粉粉的指甲比,略显短粗扁平,但都修剪得干干净净,没有藏污纳垢。
  不像一些男生,比如初中同桌方大鸣什么的,小拇指指甲不爽利,老爱留一两根长长的。有着不可告人但地球人都知道的挖耳屎秘密。
  蒋亨利:“骆驼,写什么呢,轮到你了”。
  骆长庚看看本子,一脸学霸的严谨:“咳……我唱一首《爱似流星》吧。”
  “没听过……”林蒋摇头。
  孔星筌更没听过了,薛老师对她管控极严,四大天王,刘德华张学友黎明郭富城的名字都说不全。难以置信,却是事实。
  林见鹿拽过本子一看,原来这厮写的是歌词。
  和她如斗的大字不同,骆驼的字很小。而且,林见鹿的字洋洋洒洒龙飞凤舞,是和郭富城发型一样普及的庞中华字体,而骆驼的字一本正经心细如发,间架结构也很紧密。不难看,但没有体儿。字如其人。
  字一般,不咋好看。算了,薛老师说得对,谁还没个缺点呢。
  “《爱似流星》,杨紫琼唱的啊!”
  见小伙伴们都表示没听过,骆长庚的表情非常失望。
  “《新流星·蝴蝶·剑》!你们没看过?”
  “梁朝伟王祖贤?!林志颖演小王爷。”
  知音难遇的人,一连发问。
  “小王爷……好像有点印象。”
  为了不打消歌者的积极性,林见鹿勉强表示了一下。
  ……什么时候要刻意照顾他的情绪了?
  “唱吧,唱完我们就知道了。反正你跑调我们也听不出来。”学渣蒋亨利,有大智慧。
  骆长庚清了清低沉的嗓子,唱道:
  如果失去是苦/你还怕不怕付出/如果坠落是苦/你还要不要幸福/
  如果迷乱是苦/该开始还是结束/如果追求是苦/这是坚强还是执迷不悟/
  如果分离是苦/你要把苦向谁诉/如果承诺是苦/真情要不要流露/
  如果痴心是苦/难道爱本是错误/如果相爱是苦/这世上的真情它在何处
  ……
  非常幸运的是,练歌房四人组,没一个是跑调大王,也都因为投入、共情而格外动听。
  林见鹿没听过女侠杨紫琼轻启朱唇唱歌,此刻这首有些冷门的歌曲,经由骆驼唱出,配合着旖旎婉转的词曲,空气中氤氲着奇怪的伤感气场。
  情不知何起,一往而深。
  陆瑶的爸爸是画家,从陆瑶六岁开始就指导她临帖摹字,学习国画。
  陆瑶说,有一天,刚开始临欧阳询的《九宫帖》,字就洇了。
  可能是毛笔沾了水,可能是墨浓稠度不对,抑或是新买的宣纸出了问题。
  原因未知,但总之,洇了就是洇了。这是结果。
  正襟危坐凝心静气认真写下的字,再回头看时已洇得面目模糊,十分可惜。
  很多年后,二十六七岁的林见鹿想起过往种种,于是问自己:
  ——如果知道最后字都会洇掉,你还会认真写吗?
  ——当然。
  ——如果失去是苦,你还怕不怕付出?
  ——当然不怕。
  ——未得到和已失去,哪一个更遗憾?
  ——我不知道……但总要一直走下去,才会看见下一段路的风景。
  ——然后那些错过的风景呢?
  ——什么叫错过,又什么叫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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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一根冬日脱叶的树枝插进盐矿荒凉的底层,二三个月之后再把它抽出来,上面就布满了闪闪发光的结晶,还没有山雀爪那么厚的最细小的树枝都被数不清的钻石点缀得光彩夺目,熠熠发光,原来的枝子已认不出来了。
  ——司汤达《论爱情》
  不知何时,一些奇怪的感觉,在林见鹿心中悄然泛起。
  她也搞不明白,为什么会对讨厌鬼如此在意,便和老顽童一样自我拆解,和瑛姑一样自说自话,慢慢竟然推出一套自己的歪理邪说。
  第一,大概率上,打篮球的男生要比踢足球的帅气。
  论据就是,打篮球呢太矮不行,先天优势不足,自己就妄自菲薄先颓了。
  踢足球呢,时间长了容易罗圈腿,不野似乎不够劲,太野又有足球流氓的嫌疑。
  打篮球的男生,不是《灌篮高手》里的流川枫就是三井寿,就算走搞怪路线,那也是可爱的樱木花道……
  当然也有少数全能型的,比如高三学长王珏,穿着紧身牛仔裤也能在运动会上大喇喇跑个第一。那属于极品。
  下这个结论时,林见鹿全然忘了自己不爱看乔丹扣帽,倒是跟张剑他们踢了两次足球,被假动作遛得团团转也热血沸腾。也完全忘记了自己在国足输了的时候,比骆长庚高天王昌义还要气急败坏捶胸顿足。
  和学校的高人比,骆长庚海拔优势不足,但据说篮球打得不错,林见鹿不敢看。。
  可怎么敢?那个镀了金光的少年,亮闪闪直戳进眼里,不可直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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