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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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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小巷子里来回走了好多圈,依旧没找到香气的源头。这里好像是一片旧房区,小巷左右交叉,不久后我就感觉的迷路了,如果不是香味越来越浓,是在忍不了,早就离开越深入越阴森的这个了无人烟的鬼巷子。
  又不知道走了多久,我又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路口旁有个很大的垃圾箱,这应该是这一片居民唯一的一处堆垃圾的地方。因为自己把垃圾箱堆的严严实实,旁边都堆起了几座小山。
  但我肯定,那诱人的香味,就是从这片垃圾堆里传来的。我这个高等教育下毕业的大学生,却实在忍不了那香气,忍着肚子传来的饥饿感,翻起了垃圾。
  一边饿臭,一边诱人的香味,那酸爽简直就是不可言语。
  手扒开一个黑色的垃圾堆,我就见到人生中的第一句尸体,那尸体是个中年妇女,全身中了不知道多少刀,血肉模糊。本来以为我会呕吐,害怕。确实,我有点怕,但我怕的并不是这具尸体,而是我竟然头脑里有着舔地上鲜血的冲动,这让我真的怕了。
  地上的鲜血,那暗红色的鲜血,就像世界上最美的食物,无时无刻勾引着我。
  我做了估计有半个小时的心里斗争,最后脑中恶魔的声音依旧战胜了我的理智。
  我痛苦的蹲下身体,眼中竟有些倔强的泪花,我真不知道我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但头却离地上那滩鲜血越来越近,喉咙不由自主的上下滚动。
  可就当我的嘴要碰上地上的血时,一个冷冰冰的女声从身后传来,没头没脑的说着“如果你第一次就碰的这种刚死没多久的热血,你一辈子就戒不掉了。”
  我猛然回头,看着一个倩影在巷子口。声音就是从那里传来的,一眨眼,倩影就突然出现在我眼前不远处,借着交叉路口那悠黄的路灯灯光,我终于看清了她的模样。
  她,
  她不就是我昨晚救的那个女孩吗!
  她,
  怎么在这里。
  脑袋充满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一时间也没觉得地上的鲜血有那么大的吸引力了。
  我缓慢站起身,思绪复杂。思索了良久,我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这人不是我杀的。”
  女孩听了愣了半天,不由噗嗤一笑。
  我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她很亲近,我会不由自主的去相信她,我发誓我这是第二次叫她。
  我跟着她来到一个我不知明的咖啡厅,咖啡厅座椅不多,人就更少了,但它的面积缺不小。我跟着她找了靠近窗户的沙发坐下,心里不由的想着这里的老板每个月一定亏成狗,一点都不懂的做生意。
  但当我看到服务员送来的菜单,整个人就不好了。
  一杯最常见的卡布奇洛,就要3400。这里是抢钱的吗?一份薯条2400。你家土豆金子做的?
  女孩也不看菜单,开口点了个血红玛丽的鸡尾酒就盯着我,我看了看菜单,好家伙17500一杯。
  我放下菜单,对着服务员笑了笑,“给我一杯凉白开就行了。”服务员先是一愣,然后快速的反应过来,对我笑了笑,说了句稍等就走开了。
  我盯着对面的女孩,虽然满肚子疑问,但都被一条想法给压了下去,这妹子不会是传说中的酒托吧。
  女孩好像看穿了我的想法,对我说我这人挺有意思。讲真,从小到大,第一次有女孩说我挺有意识的。
  我们那天晚上聊了很久,天鱼肚白了,她才萧然离去。
  我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不知道是她疯了还是我疯了。但我还是不由自主的相信她说的话。
  她说,我现在是以血为生的僵尸,就是我看电影里那样,不老不死的一个僵尸。
  她说,那天晚上本来是她出来觅食,对于她来说就是为社会处理垃圾,但我这个小白打乱了她的计划,她不忍看我这不明不白的死在垃圾手里,她就咬了我。
  对了,她也是一个僵尸,而且还是一个很厉害的僵尸,她说她叫公主,她说她跟着我一整天了,她还说她只会教我怎么做个好僵尸,但并不会强求我按她的想法去做。
  她告诉我,我以血为生,可以吸活人的热血,可以使得我力量强大,会有些不可思议的能力,具体她也不清楚,因人而异。也可以吸死人的冷血,这样就不会有血瘾,能力肯定比不上吸热血的僵尸。
  活人的血是热血,死了不超过24小时的人血,也算是热的。所以她才会在尸体旁提醒我,她并不是想阻止我,只是想提前告诉我,让我自己选罢了。
  我就像听科幻故事一样,听了她说了一晚上关于僵尸的事。脑袋里浑浑噩噩的,有些记得,有些又不记得了。就这样,我还是半信半疑的忍着肚子的饥饿回了自己的窝。
  第二天醒来,桌子上多了一堆杂志,影碟,还有一袋血包,一张便条。
  便条上写着,书上,电影里讲的有三分是真实的,可以作为参考,能帮我的只有这么多了,她将离开这座城市。最后留言公主。
  我不由的笑了笑,装的真像。不过这个想法还没散去,一股饥饿感升起,充斥着全身,在我眼里只剩下桌上放着的那个血包。我强忍着去撕开血包大吸特吸的想法,手抓着头发,把自己强行的锁进卫生间里。
  妈的,肯定自己被人下药了,我听酒吧里的人说过,嗑药上瘾之后跟自己的情况很像。
  饥饿引来的烦躁感越来越强,我越来越暴躁,我开始拆卫生间。片刻过后,卫生间里就没有一个完整的物件,可是我更加烦躁,那破碎的镜子里,可以看到我的双眼已经通红,眼眶遍布了紫黑色一条条的血管。我自己被自己的模样吓了一跳,不由的后退,张开了嘴巴。
  这嘴巴一张,我就知道,她,公主她说的都是真的。
  再怎么,那一对尖尖的獠牙骗不了人。突然间我脑壳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半。
  看着镜子中那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我真的不想承认那就是自己。
  
  一个小时后,我坐在沙发上,手中吸着血包,看着电视里播的僵尸电影。
  没错,我妥协了。
  不妥协,我真不知道怎么半,半个小时前突然想着别害人害己,拿着玻璃碎片割手腕,结果恢复速度比自己割的速度还要快。我就接受了现实。
  半个月后,我渐渐习惯了自己的两个新身份,一个是保镖,这个是僵尸。
  凭借着僵尸身份给我带来的身体变化,我轻而易举的打倒了所以竞争者,成了本省富豪杜天宇的贴身保镖加司机。
  薪水不低,一部分打到了老妈的卡里,剩下的钱我都为了我僵尸身份购买了食物。没错,我选择当一个吸死人血的素食僵尸,本来就是小人物,我也不想因为太强的能力失去自我,我反正觉得就算素食僵尸,就已经够用了。
  毕竟能力越强,责任越大不是。
  我一个小人物,家里有钱用,小妹学费够,我有吃的住的就很满足了。
  一年内,我跟着老板也见过不少场面,杜老板也越来越看中我,中途发生了不少事,我凭借着僵尸这天不怕地不怕的身体救了他不止一次。
  我越来越受器重,手里的钱也越来越多。我终于过上了大学时想象的生活,住别墅开跑车,唯一不同的是我现在是一个不老不死不在六界中的僵尸。
  我买的别墅下,被我偷偷改建成了一个血库,这里就是我的天堂。
  经过一年来的实验,我发现o型血加ab血混合起来味道最好,b型血单独喝有点酸,加点o型血就好多了。
  我也明白了电视里好多都是骗人的,僵尸压根就不怕太阳,银器,更不怕十字架啊蒜头。至今我都不知道僵尸怕什么,我感觉我无所不能一样,火不怕,水也不怕,子弹也不怕,高也不怕,什么都不怕。
  不怕是指死不了,但是还是会疼的,比如上次帮杜老板挡了一颗仇人的子弹,子弹打进我的大腿里,也是疼的我单抽凉气,伤口足足5分钟才愈合。
  我觉得现在生活挺好,要什么有什么,除了自己的身份外,也没什么可以担心的。我一直隐藏的挺好,我相信没人会发现我这个最大的秘密。
  公主,从那晚之后,我就真的没在碰到她,她也像她说的一样,不管我。
  秘密在心里久了,感觉就好重,我想跟人分享,我次跟彭一强喝酒,我告诉他我是吸血鬼,他看我像个傻子一样,他不知道,我看他也想个傻子,对了,那时的彭一强也是杜老板的一个保镖。
  我挺佩服他的,年纪轻轻实力那么强,虽然比不上我,但我知道我情况特殊,但他就是个平常人罢了。。
  我不知道世上有多少僵尸,我倒是想碰到几个谈谈心,交流下做僵尸的心得。
  公主说每个僵尸都有自己特有的能力,一年来不过我还是没感觉到,我感觉就是身体素质强一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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