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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末日之血的回忆 / 初始

初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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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倩其实也是在好奇的很,在她的印象里,他并不是多愁善感的人,竟然会写这么厚一个笔记本的文章,她宁愿相信他在一群丧尸里大杀四方,也不怎么相信他会写日记本,但事实却在眼前。
  翻开第一页。
  “大家都准备的差不多了,我就要去跟将军死磕了。虽然大家气焰很高,但我心底却没有一点把握,心里烦躁不安,有害怕有焦虑还有一些我并不知道的情绪,我真的很怕,怕再也见不到倩儿,更看不到孩子出生,但就算为了孩子的将来,为了给他一个稍微安定的世界,我也的去跟将军拼了。
  忙碌了那么多年,大家都跟随我,同我一起战斗,视我为偶像,战神。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其实只是社会底成一个小人物罢了,稀里糊涂的就走到了今天,成为一方领袖,其实我自己也明白,其实我并没有做领袖的才能,如果不是兄弟们的努力,我们也没有今天。
  决战之日近在眼前,心中忐忑不安,只好动笔随便写写,来平静心情,又不知道写些什么,又没那个文笔,思来想去只好把近年来自己的事迹写下来,如果没机会给自己孩子讲自己的故事,也好歹有一个让他了解自己没见过面的爸爸。”
  仅仅第一张,欧阳倩就看到了一个他并不知道的他,他不在是那个高高在上发号司令的领袖,也不再是那个战无不胜的战神,现在的他,更像是个多情善感的年轻人。
  夜慢慢的黑了下来,季明远自己在沙发上无聊的睡下,胖嘟嘟的小脸上,嘴角还带着些晶莹的口水,欧阳倩放下手中的笔记本,轻手轻脚的把他抱起,放在床上,盖上了被子后,才又返回到沙发上,捧起了日记本,仔细的翻看了起来,不由的入了迷,还时不时轻笑了起来,如果被外人看见,一定惊掉了下巴,谁会知道传说中的铁娘子会有如此一面。
  2008年,夏,hb省。
  我叫季忆,一个普通常见的名字,是一个刚大学毕业,刚入职的实习员工。在这个大学生多如狗的年代,没有后台的我当然也找不到什么体面的工作,为了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我只好在一个连锁的24小时超市当收银。
  就这个小小的工作,还费了我九牛二虎,闯千关斩百将才给拿下的,我还算比较珍惜。每天工作12小时,还分早晚班,一样无怨无悔。我所在的这个超市,地理位置还不错,处在夜生活丰富的长江边酒吧一带,生意一直不错,所以工资还算满意。养活一家不敢说,养活自己是没问题的,又是是晚上就算夜班,也并不无聊,门外的酒吧一条街,灯火通明,还有行行色色的各种人,时不时还有人打架,有妹子喝多被丢在路边,可以给我打发一晚上的时间。
  所以,我一做就是半年,而且大多还是晚班,认识了不少长混酒吧的常客,时不时听他们聊些酒吧趣事,很是羡慕,我时常在想什么时候手上有些闲钱,我也要去酒吧里面转一转,看看是不是他们说的那么“有趣”。
  2008,冬天的某一个夜晚,我忘了具体几号。我只知道当天很冷很冷,我穿的像个包子一样,裹的严严实实,当天我依旧是上夜班,这也是我最后一个夜班,这个夜晚也是我一生的转折点,因为这晚,我碰到了她。
  我一直不知道她叫什么,她告诉我,她叫公主。
  那天晚上,我依旧在收银台前,无聊的看着门外的灯火跟喧嚣,好死不死的让我看到两个瘦小猥琐的汉子,夹着一个长发飘逸的妹子进了超市旁边的那个阴森小巷子里,没错,那个女孩就是公主。
  其实这事,在这里工作这么久,见的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平时都是自嘲的笑一下罢了,我不是好人,也不想去当这种懒好人,再说在酒吧喝的不省人事的女孩,也不值得自己救吧,所以一直以来我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事态度。
  不知道今天是鬼上身,还是那女孩太美,还是那两个汉子是在太猥琐,又瘦小,还是拿他们跟自己一比,感觉自己简直就是帅哥,实在是太憋屈。反正,我随后就义无反顾的像傻子一样追进了那条巷子,没错,想一个傻子一样。
  因为,随后我就身中4刀躺地不起,看来英雄救美不是谁都能做的,起码也的是个英雄,可以我不是,所以我悲剧了。
  唯一值得高兴的事,我好像破坏了他们的性质,他们把那喝醉的女孩丢在墙角,就离开了。
  躺在地上的我,看着晕醉在墙角的完好无损女孩,不由一阵苦笑,好歹有点成绩,这4刀并不是白挨的。
  原来挨刀是这样的,从小只靠拳头打架的我,第一次受这么重的伤,先是疼,然后就是热,再然后就是麻,然后就是浑身发冷,是真的好冷,脑袋里不知道在乱想些什么,一点点失去了意识。
  第二天清晨,天气依然是那么冷,地面上覆盖着一层不厚不薄的雪,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下的,反正我醒来的时候已经停了。我依旧还是在那个小巷子里,身旁的女孩已经消失不见,最奇怪的是,我身上的伤,也消失不见,身体酸酸的感觉很是无力,但确实是没有一丁点刀伤,甚至全身上下一点破皮的地方都没有。
  我心里十分奇怪,也只好自己骗自己,昨晚的一切是自己的梦,一定是喝多了。对了,忘了一提的事,夜班一人时,我会稍微喝点小酒来暖暖身体,有时熟客还会把没喝完的那些我不知明的高档洋酒带给我尝尝鲜,不过我觉得那些洋酒再怎么也没有我们的白酒喝起来有意思。
  我回到了超市,那里已经来了白班的员工,还有十天半个月都难得见上一面的区域经理,猜的没错,因为昨晚的翘班,我辞退了。后来听同事说因为昨晚没人在,超市说是损失不小,有着大胆的进来拿走不少的东西,酒吧这附近,鱼龙混杂,胆大的不少,我也不稀奇,所以就算被辞退了,我也一直很感激那个胖经理,没让我赔偿损失。
  不过我失业了,家里在郊区乡下,我在城区租了一个一室一厅,就当自己在城市的窝了。
  回到杂乱不堪的窝,单身狗听说窝都这样,我也不例外。拖着全身无力的身体,我洗了澡就睡下了,真的很累很累,上学时连续通宵打游戏都没觉得有今天真的累,所以一躺到床上我就很快的进入了梦乡。
  等我醒来,窗外已经完全黑了下去,我不知道睡了多久,我是被饿醒的,我打算填饱肚子之后,就去外面转转,看有没有适合自己的工作,我并不打算把失业的事情告诉家里,我并不想他们为我担心。长时间的夜班,让我也喜欢上了晚上,我打算还是找个晚上的事来做一做。
  奇怪的事发生了,我吃光了我窝里所有能吃的东西,包括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已经有点发霉的冷馒头,但我依旧很饿,很饿。
  睡了一觉后,精神稍微好了一点,但是身体还是疲惫不堪,依旧感觉很累,感觉提不起一丝力气,而且肚子依旧饿的慌,我只好穿戴整齐,带上钱包,去楼下那个三鲜餐馆觅食。
  三鲜餐馆在我的窝楼下,因为近,手艺也还过的去,所以我也算是这里的常客了。我一进门,老板娘就亲密的跟我打招呼,我对她点了点头,就随意找个空桌坐下,不久,老板娘就送来菜单跟一壶不知明的茶壶。我饿急了,点了8菜一汤,还跟老板娘说了加急。老板娘还以为我要请狐朋狗友吃饭,稍微问下后,知道是我一个人吃,还差异的看了我一眼,调笑道“小季,发财了呀。”
  菜上的确实挺快的,我也不在乎旁人诧异的眼神,一顿胡吃海喝,吃光了桌上所有的菜,也才三分饱。看着周围那副看外星人的眼光,我也停止了在点几个菜的冲突,给了钱就像外逃跑般的离开了三鲜餐厅。
  我在街头毫无目的的乱逛,中途还买了不少小吃垫肚,都说能吃是福,我感觉如果这么下去,我工资还不够我一周的正常吃喝开销,我只能希望这能吃的能力,是短暂的酒后后遗症。。
  看着空瘪下去的钱包,正愁着警告自己,要少吃少吃,不能再吃了不能再吃了。可是突然鼻前传来一股奇怪的香味,我发誓,我从小到大没闻过如此好闻的香味,感觉之前吃的东西都白吃了,肚子一下又饿了。我不由自主的跟着香气走,走了好久,我都奇怪那么远,我当时怎么会闻到。不过越来越浓郁的香味,我知道我离目的地越来越近了,也不在思索为什么会那么远闻到香味了,我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吃吃吃,忍不了。
  我来到了一个巷子中,一边嗅着香味一边寻找。果然是酒香不怕巷子深,东西好,在哪里我也不怎么在乎,是在太香了,口水都吞了几吨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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