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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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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第七殿的,是泰山王。”
  “泰山王名董,三月二十七日诞辰,司掌热恼大地狱,又名碓磨肉酱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阳世取骸合药、离人至戚者,发入此狱。再发小狱。受苦满日,转解第八殿,收狱查治。又,凡盗窃、诬告、敲诈、谋财害命者,均将遭受下油锅之刑罚;”
  “泰山王董,司掌热恼大地狱,凡是在阳世,曾犯以下罪事,发入本地狱受刑:”
  “(一)炼食红铅、阴枣、人胞等壮阳动淫的药物害人。”
  “(二)酗酒,以致做出违悖常理,动乱横暴,令亲人伤心的事。”
  “(三)浪费不节省,挥霍无度,令前人辛苦之成果,毁于一旦。”
  “(四)用抢夺、设计引诱,诈骗贩卖的方式,诈取钱财。”
  “(五)盗取棺材内的衣物宝饰。”
  “(六)盗取死尸,或死骨来当药。”
  “(七)将他人最爱的亲人、戚友,予以离散。令两地思念,相见不得,痛苦万分。”
  “(八)将不喜欢的童养媳,卖给人当婢女、小老婆,毁其一生的幸福。”
  “(九)纠结朋友赌博,致令输钱,败家;影响一个家庭,使人陷入贫苦之中。”
  “(十)为人师表的人,教导学生不严格,以至耽误他人子弟的前程。”
  “(十一)不顾所犯事情的轻重、前后经过,拷打学生、婢女、佣人以泄愤,令受打者冤苦莫名,含恨不宣,而且暗伤得病,终生痛苦。”
  “(十二)仗着财势雄厚,欺凌侮辱乡里的人。”
  “(十三)装醉违背、悖逆尊长,令尊长受辱、痛心。”
  “(十四)口出邪恶之言,捏造是非,发人阴私;尖酸讽刺他人的过失,搬弄是非,致双方滋生斗殴,变生许多事端、意外。”
  “(十五)听任妻子,或最溺爱的女儿堕胎,不予劝诫,致犯杀生之重罪。”
  “以上的罪事,一条一条地查明清楚,在此热恼大地狱提出治罪,而后发交相关的小地狱去受苦。期满之后,转解第八殿,收入地狱中,查明有无犯第八殿的罪行,再予以治罪。”
  “人间服药,何种药物不可服用?将禽兽虫、鱼,活活杀死来治病,已是大坏良心,竟然服食红铅、及泡在妇人阴中的大枣,婴儿的胞衣、脐带之类的东西,岂不是居心更坏。”
  “一旦服食此类污秽的东西,那口舌与妇女的阴户无异,这人诵经、持咒,虽种遥远的善因,却要先受亵渎之罪报,阴间的阎王也绝对难以宽恕。”
  “人间有偷窃被火烧死的人骨;以及私生堕胎的婴儿,全身的皮肉,用以制造配合为药的。同时,有偷窃死尸的骷髅、骨头,卖给中医做药的。”
  “这些偷窃死人骨头的,遍偷成担,为数众多,将其中骨头坚实的,卖给商家,做成种种器具;骨质枯干疏松的,擂为粉末,或做烧窑之用。”
  “这类的人,在世之时,即使曾行功德,勾入阴司之后,所行之功德,另外抵其他过失。此过失,阎王绝不轻易减免,立即发入热恼大地狱受刑;或再发入相关的小地狱;之后应知照第十殿。如转发为人之时,要割去耳、眼睛、手脚、嘴唇、鼻孔之类,使他的五官残缺一、二件,来报应他的罪过。”
  “人间偶有灾荒,五谷歉收的地方,有人因饥饿死亡。于是有些没良心的商家,利用饥民尚未断气时,割他身上的肉,做馒头,糕饼的馅卖给他人,如此心狠手辣。这些割买,贩卖人肉的人,解到之时,阎王立即将鬼犯发交各地狱,增重罪刑,刑罚四十九天,受各种刀、斧之刑。而后,知照第十殿的阎王注明于簿册之上,转知给第一殿的阎王,添列在生死簿内,下辈子若分发、转生在人道,令投胎为饿死的饥民,或转生到畜生道,令它即使见到被抛弃的馊水、食物,也难以入嘴,而以饥饿而死来报应它。”
  “发觉误吃人肉仍以之为食者,也都令其在下辈子为人或转生之时,咽喉肿痛,腹虽饿极,饮食却滴水难进,以如此痛苦而死恶极来报应他。凡是知觉是人肉,而不再吃食的人,情有可原,不用受报。”
  “治罪之外,倘若有人逃躲制裁,并牵累他人的话,同时通知纠察、速报等官吏,准予利用神通显化追回,以上各神明谨宜遵照。”
  “泰山王的形象是:扁鼻凹脸,头戴方冠,双手怀中持笏。”
  “负责第八殿的,是都市王。”
  “都市王名黄,四月初一日诞辰,司掌大热大恼大地狱,又名恼闷锅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在世不孝,使父母翁姑愁闷烦恼者,掷入此狱。再交各小狱加刑,受尽痛苦,解交第九殿,改头换面,永为畜类。”
  “都市王司掌大热大恼大地狱,入此狱的条件是:”
  “世人若不知孝,亲存不养,亲殁不葬,使父母翁姑有惊惧愁闷烦恼等心者,若不速悔前非,懵懂日久,灶神先将此等男女,记名上奏,减除衣禄,听任邪鬼随身作祟,死後受过前殿各狱诸刑,解到本殿牛头马面,各卒倒拖鬼犯,掷入大狱受苦,再交各小狱分别加刑,受尽痛苦,解交第十殿转劫所内,改头换面,永为畜类。”
  “不知孝道:双亲在时不能奉养;双亲去世后,不能予以安葬。致令父母,翁姑惊恐、害怕、愁闷、烦恼。假若不快忏悔前非,糊涂地过日一久,灶神先将这些男女,记下名字,上奏玉帝,减少或除去衣食的福报与禄位。并听任邪鬼随身作祟。死后受过前面各殿地狱的诸种刑罚后,解送到本殿。牛头、马面各鬼卒倒拖此等鬼犯,掷入大地狱去受苦,再交各小狱分别加刑。受尽痛苦后,解交第十殿的转劫所内,改头换面,永远投胎为畜生。”
  “都市王的形象是:白净面皮,双手捧笏。”
  “负责第九殿的,是平等王。”
  “平等王陆,四月初八日诞辰,司掌大海之底,西南方沃燋石下的阿鼻大地狱。阿鼻大地狱又称无间地狱、阿毗脂大地狱、阿鼻焦热地狱、阿鼻大城。密设铁网之内。”
  “阿鼻大地狱,即为丰都城铁网阿鼻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阳世杀人放火、斩绞正法者,解到本殿,用空心铜桩,链其手足相抱,煽火焚烧,烫烬心肝,随发阿鼻地狱受刑。直到被害者个个投生,方准提出,解交第十殿发生六道(天道、人道、地道、阿修罗道、地狱道、畜生道)。”
  “受身无间永远不死,寿长乃无间地狱中之大劫。所以,如果犯了以下十七种罪过者死后将被打入第九殿平等王所管辖的阿鼻大地狱:”
  “(一)杀父。”
  “(二)杀母。”
  “(三)杀阿罗汉:杀死修行达至阿罗汉境界的僧人。”
  “(四)出佛身血:将佛祖伤害至流血。现在佛祖不在世了,指以恶意、嗔恨心毁坏佛祖、诸佛菩萨、大阿罗汉以及其他圣贤的塑像。”
  “(五)破和合僧:是指在一个修行道场或团体内,散播谣言,拨弄是非,造成纷争,最终致使修行道场或团体分崩离析。”
  “(六)食众僧物:以贪心、盗心吃出家人的东西。”
  “(七)佛物:随便用供佛的物品。”
  “(八)破比丘净戒:怂恿、教唆比丘触犯戒律。”
  “(九)犯净行尼:侵犯比丘尼”
  “(十)一阐提:是指没有善根的人,也就是我们一般讲心里面充满邪恶,念念都与邪知见、十恶业相应,这样的人就是一阐提。起心动念、言语造作,无不是邪恶,所以说他没有善根。”
  “(十一)违犯了国家所制定的法律条例,象十恶的极恶,应受凌迟、斩头、绞刑、枪毙等罪刑。这些鬼犯在先前各殿的地狱中受了各种苦刑后,才押送到本殿(第九殿)受刑。”
  “(十二)纵火焚烧房屋,毁掉了他人的财产和生命。”
  “(十三)建立迷惑他人的思想、理论、方法或团体组织,或者制造使人心识神智迷幻或者控制他人意识的药物,如安非他命、吗啡、大麻、蛊毒、摇头丸、可卡因、海洛因、鸦片等。”
  “(十四)专门帮人堕胎的人。”
  “(十五)专门诱惑少男、少女性犯罪,伤害未发育成熟的青少年身心,或者强暴未成年的少女。”
  “(十六)绘制黄色下流的图画、书籍,拍摄黄色下流的影视片,扰乱人们清净的心灵;导致读书人没有心思学习,修行人退失慈悲心;致使他人因此造成疾病、人人不安于正道伦理道德。”
  “(十七)炼制有害于社会的违禁药物,例如:各种使人失去听觉、语言能力和自制能力的毒药或者是堕胎药。”
  “仍作此等事件者,自第二殿受苦起,至本殿加刑,添设极刑,用空心铜柱,链其手足相抱,火焚烧烫烬心肝,遍受小狱诸刑之後,落足发入阿鼻大狱,刀穿肺腑,自口含心,渐渐陷下狱底,受痛无休,直要到那被害者家家原业复旧,个个另投人身,所存画作及钞方,凡鬼犯亲手置遗,及辗转临描钞刻等物尽绝之後,方准提出此狱,解交第十殿,发生六道。”
  “平等王的形象是:老者形象,连鬃长髯,头戴方冠,身着长袍;双手握于袖中,怀中抱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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