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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深山妖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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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神山脉的某处,一道飞流从山顶上,倾泄而下,空中的气流将水流撞成漫天的水雾,侥幸落下流水,撞在水潭边突出的岩石,化作晶莹剔透的水珠。明媚的阳光在水雾中,被折射成一道彩虹,横跨水潭,构成一幅绝美的山水画卷。
  此情此景,绝对是个吟诗作赋,饮酒把妹的好去处,但秦恺绝对不会这么认为,这里即没有妹子,也没有酒,连鹰扬卫伙房里最普通的白面馒头,都成为一种奢望。
  他迷路了,已经独自与这山水为伍个把月了。
  这是他第十次路过这个水潭,这道绝美的风景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
  被索拉姆自爆震落山崖后,他陷入昏迷,有玄武符的保护,侥幸没被突出的岩石撞的四分五裂。
  待他第一次醒来,就发现自己躺在水潭边上,起初他还不在意,心想凭大爷的野外求生的能力,只要不死,其他都不是事。把他脱光了丢在南极,他都有办法走出去。
  可等到他第三次路过这水潭时,他才意识到事情大条了,自己应该被飘进号称天元绝地--落神山脉。
  这无边无垠的十万大山,就像个巨大的迷宫,无论他从哪个方向出发,最后都会重新走回这水潭。
  一个人在山中转悠了个把月,从春天转到夏天,出路在何方,依旧漫无头绪。
  身上的衣物已被树枝割成碎布条,蓬头垢面,活脱脱一个天元版鲁滨逊,唯一的区别,人家在海上,他在山里,人家有星期五,他没有。
  从前他觉得鹰扬卫伙房的那肥胖伙夫,面容简直不堪入目,如今想起却倍感亲切,至少他长着人形和人模样,丑归丑,但终究是人不是。
  而且这山里也不像它看起来的那么美丽平和,这一个月的寻路之旅可谓步步惊心,险象环生。
  刚开始,他信心满满。
  四周景色宜人,路上时不时能碰上一些外面难得一见的名贵草药,一路捡过去,很快就搜集了满满当当一包,拿去卖钱也是相当大的一笔财富,所以心情相当愉悦。
  后来画风就变了,他开始经常碰到一些实力强悍的魔兽。
  此间人迹罕至,加上物华天宝,指不定那只兔子就因为吃多了蕴含大量元气的灵草,而变成不可招惹的存在,纤细的小腿,能蹬出排山倒海的风骚。
  就拿昨天早上发生的事来说,秦恺本来看到一只小野猪,珠圆玉润,想必肉质鲜美。
  打猎这种没技术含量的事,他驾轻熟路,放诱饵做陷阱,一气呵成,然后静待猎物上门。
  十拿九稳的事却出现意外,落入陷阱的小野猪给跑了。
  他没多想,顺着小野猪留下的踪迹,跟了下去,还YY能不能把它全家一锅烩。
  本以为自己运气不错,小野猪的全家真的都在,没想到却是噩梦的开始。
  当他追踪到野猪巢穴时,发现里面有两只小山大的成年野猪,大清早在做最原始的交流,皮粗肉糙不说,还很灵活,两尺多长的獠牙,颇为霸气。
  很明显这是天材地宝吃多了变异的野猪,一番试探的攻击,秦恺才发现,野猪的实力快接近人类四品聚元境的修士,他果断醒目地撤退。
  两口子原始交流被打断,非常生气,足足撵了他两个山头,最后不得不潜藏在一个泥坑里躲过一劫,否则他现在差不多快成野猪的粪便,回归大地。
  一代兵王被野猪追杀,这画风很诡异,面子算是丢光了,其间的痛苦与失落不足与外人道也,只能暗自感叹深山妖孽多,日子不好过。
  类似的经历多了,初获灵草的喜悦逐渐被朝不保夕的危急感所替代,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将他的信心消磨殆尽。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天气日渐炎热,出路依旧缥缈无踪。
  尽管精打细算,随身携带的食盐逐渐告缶,或许再过一个月,他就会因为缺乏食盐,变成天元星上白毛女,或者学动物舔舐岩石上的盐分,成为史上第一个被岩盐毒死的穿越者,丢进穿越界的脸。
  乞丐版的穿越,日子过得真不是一般的扎心,近一个月的经历说多了都是泪。
  最近几天,他又碰上一件更糟心的事,烤好的食物总是莫名其妙地不翼而飞,都是冒着生命的危险弄来的口粮,珍贵异常。
  刚开始,他还意淫,难道是隐居在此间的高人看上他的手艺,毕竟,论吃食一道,他秒杀天元星上所有的厨子,然后发生些类似于射雕英雄传里面,洪七公为了黄蓉的烧鸡收郭靖为徒的桥段。
  这推理让他兴奋不已,老子天赋异禀,终于有高人慧眼识珠。
  正当他还在犹豫是马上答应高人的要求,还是稍微挣扎一下再答应时,他猛然发现自己想多了,一切不过是穷极无聊时的意淫。
  偷他的晚饭,大概率不是什么高人。
  五天前,落神山脉下了场大雨,地面湿润,有点泥泞,他心中所谓的高人如期出现,偷走了他的晚饭,并拉风地在地上留下一只脚印,小巧玲珑,从外观看,绝对不是人类的脚印,倒像是只熊掌。
  所以,充其量算作一只高熊。
  秦恺很失望,非常想挖个陷阱,坑那只高熊一把,蜂蜜熊掌,那个叫美味。
  但考虑到这高熊能在他眼皮子地下偷走他的晚饭,好像也不好惹,深山妖孽多,还是忍了吧,万一惹恼高熊,指不定这一百多斤就交待在这里。
  无奈之下,秦恺决定挪窝,可这高熊是认准了他,无论搬去哪里,都逃不过高熊的毒手,他已经好些天没吃过热乎的晚饭,全靠身上携带的肉干支撑着。
  太欺负人了,他决定会一会这高熊,看看究竟是何方神圣。
  某日夜幕方才落下,稀稀拉拉的星辰,夜空看起来并不美丽,如他现在的心情。今夜他决定给高熊挖个坑,会会它,看看欺负他这么久的牲口是何方神圣。
  一只山鸡,被架在火堆上,烤的外焦里嫩,香气四溢,金黄色的表皮,不时地滋滋滋地冒出油光,待快熟透时,秦恺往上面撒了一把自己用草药自制的香料,香料的香气被火焰激发出来,顿时令人食指大动。
  诱饵备好后,秦恺故意离开火堆,假装去附近水潭打水,实则又半道折回,隐藏在附近一颗大树后,静静地猫着,等待高熊的出现。
  高熊显然也不算高明,如此简陋的陷阱都没识破,而且还缺乏耐心,面对美食的诱惑显得有点急不可耐。
  秦恺刚刚在树后藏好,不远处的岩石后,就探出一个黑白相间,圆乎乎毛茸茸的小脑袋,一双如同宝石般的小眼睛,明亮灵动,外面蒙着两个黑眼圈,脑门上还顶着一对圆形的小耳朵,眉心处有三绺金毛。
  小家伙观察一阵,发现没有异常,就缓缓地探出身躯,站立起来,一只前掌扶在岩石上,另一只则放在嘴里,几颗洁白的小牙咬着它那短粗的小手指,灵动的小眼睛正在一闪一闪地转动,似乎在盘算着神马。不雅之物正没羞没臊地裸露在外,山风刮过一片清凉。
  不足两尺长的身躯,肉呼呼的,略微移动便有隐藏不住的肥肉在颤抖,荡起那油光发亮的皮毛,泛起阵阵涟漪,浑圆的小屁股还不自觉地一扭一扭的。
  秦恺大怒,好嘛,原来所谓的高熊,是只熊猫,还是幼年期的滚滚,自己一代兵王,竟然被一只滚滚,欺负的这么惨,我就不要面子了,传出去还做不做人了。
  不过熊猫不吃竹子,吃哪门子的肉啊,秦恺有点疑惑,最终还是归咎于深山妖孽多。
  他决定了,一定要把这货逮住,至于清蒸还是红烧,到时候再说。再不济留着当宠物养,人家鲁滨逊有星期五,自己嫩只熊猫,高级多了,这货看似手感不错,无聊的时候,撸熊猫也好。
  没等他出手,眼前一团黑白的虚影闪过,架在火堆上的山鸡神奇地消失了,连用来串山鸡的木棍都没了,黑白的滚滚也消失不见。
  秦恺揉一揉眼,幻觉一定是幻觉,这不科学啊,那小短腿为何跑起来,速度都快赶上天玑的飞剑了,完全颠覆了熊猫软萌呆傻的印象,果然是深山出妖孽,靠卖萌为生的熊猫都成飞熊了。
  转瞬之间,熊猫就没了踪影,但泥地上一只只清晰小巧的脚印,却把它出卖了。
  为了防止意外,山鸡中还混杂着秦恺从白重恩那里要来的千里香,白家秘方,暗影卫专用,效果杠杠的。
  沿着脚印和千里香的指引,秦恺一路追踪,跑了小半个时辰,才追到熊猫的巢穴。
  这货还有些反追踪意识,在巢穴附近绕了三圈,才跑进真正的巢穴,若非有千里香,秦恺这回又得抓瞎。
  小心翼翼地潜入熊猫的巢穴,秦恺细细地打量了眼前这颇为隐秘的洞穴,地方不大,大约就百来平米见方,洞穴内干爽透气,颇为整洁,空气中没有一丝动物粪便的气味,相反隐隐有花香萦绕其间。
  这货挺会选地方的,秦恺暗道。
  山洞位置隐蔽,洞穴透风,应该还有其他出口,如果要长期在落神山脉定居,这山洞是个不错的选择。
  熊猫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被一个邪恶的大叔尾随,大喇喇地坐在地上,美美地享用今日的劳动成果,山鸡香脆的外皮,外焦里嫩,让它欲罢不能。
  不一会就只剩下一个鸡骨头架,干干净净,不留一丁肉丝,与一般野兽连皮带骨一起嚼的吃相相比,这货的吃相算是野兽派中优雅的像贵族。
  它满足地打个饱嗝,讲究地将鸡骨头架放在一旁,伸个懒腰,打算去窝里睡觉。
  猛然将,它只觉得眼前一暗,家里多了一个笑容邪恶的大叔,正步步逼近。
  它本能地做势欲跑,但猛然间又想起什么,停住了脚步,顺势抄起烤鸡用的木棍,攥在小爪子中,呲着两颗小牙,做凶狠状,大意是说,你别过来啊,再过来我真玩命了,意欲吓退来敌。
  但在秦恺眼中,小熊熊的动作,卖萌的成分居多,一点恫吓的效果都没有。他抓住小熊脖子处的嫩皮将它提起,顺手就那浑圆的小屁屁盖了两巴掌,还别说,手感真好。
  “我让你不学好,偷东西,还偷我的晚餐不。”
  “@¥#%&”
  一通教训后,秦恺满意地松开手,他改主意了,这么萌的小熊,真下不了手红烧。
  但奇怪的是小熊熊恢复自由后,依旧没有逃跑的打算,而是跑到一个角落,然后警惕地望着秦恺,奶凶奶凶的。
  秦恺心中疑窦丛生,为何这小家伙不跑呢,以它的速度自己只能跟在屁股后面吃灰。
  好奇心驱使下,他上前几步,才发现小熊熊身后有两具骸骨,从外形看,应该是两只成年熊猫的骸骨,唯一不同的,遗骸不像普通动物死后那样白骨森森,而是金光灿灿,走近一些还是能感受到,上面有一丝元气的波动。
  秦恺有点明悟,这应当是小熊父母的骸骨,难怪它不跑,一副血战到底的架势,,。
  这小家伙,蛮有通人性的,知道守护父母骸骨,秦恺暗道,同时内心负罪感满满,合着自己就像是上门欺负年幼体弱的留守儿童,有点不讲究啊。
  为了降低面前小家伙的敌意,防止不可控的局面发生,秦恺主动退后两步,从行囊中掏出一块肉干丢过去,然后轻声道:“行了,别比划了,大爷我不追究你偷鸡,对你父母的骸骨也没兴趣。不过,有个条件,这个洞府,我征用了,以后你想吃肉,跟我要,管够,就当是房租了。”
  好久没跟人说话,秦恺憋的慌,好不容易碰上只通人性的熊猫,下意识地将它当成可交流对象。
  小家伙依旧紧握木棍,可怜的小眼神在地上的肉干和对面的怪叔叔来回瞟,似乎在做重要的抉择,是不是该相信这个蓬头垢面的怪叔叔,那肉肉看着很好好吃耶。
  权衡再三,最终美食战胜了理智,小家伙下定决心,用手中木棍,在地上划拉几下。
  秦恺低头一看,顿时凌乱了,地上歪歪斜斜地用简体字写着,成交,肉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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