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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风尘决决月挽歌 / 第八章 少年不知苦,踩麸古巷中

第八章 少年不知苦,踩麸古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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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长安城西古巷的邱府,是这座城很常见一户人家。
  邱老爷为人,着实扣的要紧。甚至可以说,只要是你和他打交道,除非以武力诉诸于他,否则,让他吃亏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甚至于说,他对捡来的那个儿子也严苛的紧。要求特别高。倒不是说像别的家里一样,要求孩子学这个学那个,或者是上学堂等这样正常的要求,他就让邱狗儿学酿酒。从每一项酿酒的工艺学起。当然,还要学写字。
  每天夜里的时候,他都去陈先生的屋子里学写字,学各种诗文,对于这些东西,当年尚在四五岁的他很是厌烦,后来日复一日的进行,也就皮了。但你要说他有多大兴趣,还真没有。
  每天一早,早早的他就得到酒场子里去。一开始,由于他个子小,就只能做些基础的小工干的活。比如搬坛子,比如箍窖这样是个人就能干的事。
  后来,他慢慢长大了,就开始摇勺子,踩麸子。
  场子里的那口酿酒的锅,足足有一个炕那么大,确切的说,要比狗儿睡的炕大了不知道多少。
  锅里的水开了,冒着腾腾热气的时候,他就得站在锅沿上,握着那只比自己胳膊粗了好几倍的木头杆子,一圈又一圈摇着。在木头杆子的另一头是一个特别大的勺子。场子里是陈泽斯说了算,必然这个场子里掌勺的便是陈泽斯了。
  每当狗儿站在锅沿旁边摇着那杆子的时候,陈泽斯就往锅里一把一把的加着些东西。
  当把这些东西加完时,整个锅里已经形成了一种略显粘稠的液体。这个时候,狗儿也就可以停了。然而也正是这个时候,狗儿也就被那锅中升起的腾腾热浪煮的快要熟了。
  这道工序,是这整个场子就三十多号工人最不愿意干的一件活计。之前邱老爷来告诉他们可以让狗儿干这个活计以后,这项工作,就全权交给狗儿了。
  天气冷的时候,到还好,只是每当夏日炎炎,再去干这活计时,狗儿都不知道中暑过去多少次。然而不幸的是,每当狗儿中暑倒在锅台下的时候,陈泽斯先生还要打骂于他,并且每一次,都会把酿失败的酒灌给他,直到把他灌醒为之。
  在整个酿酒过程当中,还有一项工序是至关重要的,那就是把一袋一袋的麸子从颗粒状踩成粉末状。
  这一项工作的艰难度,甚至要超过摇勺子。
  因为他脚下所踩的麸子,能让人的皮肤奇痒无比。并且每一次,都能让他的脚底经历从通红到破裂流血的这样一个艰难的过程。每个月初,场子里都会迎来上千斤从各地农民那里收回来的优良次等不同质量的麸子。那质量好的还好,只是那质量差的,当真的是能让狗儿痛不欲生。
  等等这一切,狗儿的那个似爹似爷爷的父亲都看在眼里,却一句话也不说。
  当年陈泽斯来到场子里的时候,邱老爷几乎是手把手教他酿酒,并且在这些年以来,不仅在感情上还是在生活上,对他的重视程度都丝毫不低于儿子这样的待遇。
  只是当有一个仅十岁余的对外宣称的儿子出现的时候,他的经历与这陈泽斯完全相反。
  这一切的一切,狗儿愿意吗?
  狗儿是不愿意的。
  在座的诸君也都不愿意。
  可用邱老爷的话来说,你既然吃着我的饭,穿着我的衣,你就得给我干活。
  狗儿打小,就挺悲惨的。
  自打邱老爷把他从哪个窖里救出来以后,他就成了邱老爷的私人财产。
  许是一辈子无儿无女的缘故,他甚至都不知道怎么去疼一个孩子。
  或者换句话说,当有一个孩子出现在他的身边的时候,他只会用他最使人憎恶的一面去对待他。比如,打狗儿记事开始,他就几乎每天都要挨巴掌。
  晚上邱老爷的夜壶放的离床榻远了,第二日邱老爷准要先去给狗儿一巴掌。吃饭的时候狗儿声音大了,直接就是一巴掌。
  时间长了,狗儿也就习惯了。
  他甚至以为,每一个家里的孩子的成长过程当中,都会有这样的经历。
  直到有一天,他隔着酒场的门缝看见了外面的世界。
  一群和他一般大的孩子正在外面的场院里面放着风筝。他们那么的无忧无虑,肆意嬉笑。他呆住了。
  这和他脑海里对这个世界的印象格格不入。可以说完全不一样。
  望的出了神,一时间忘记了陈先生交待给他的活计,迎来的就是后脑勺上的两巴掌。
  陈泽斯甚至都要比邱扒皮对他更狠。用厂里瘦猴的话说,如果没有狗儿的出现,这个酒场、酿酒的整个工艺乃至于邱家的整个一大家子产业都会归于陈泽斯。只奈何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狗儿的出现,直接宣布着不论从律法还是道义上讲,这家酒场都将归于邱狗儿。
  当年狗儿刚到这个家里的时候,陈泽斯是反对他姓邱的,然而邱扒皮一直对外宣布狗儿是他的儿子,不姓邱也说不过去了。邱老爷一生无儿无女不说,还没有一个兄弟姊妹在身边,只传言在老家有个弟弟,只是这个弟弟现如今活着死了都是个未知数。更别说前来继承邱老爷如此大的家业。
  陈泽斯对于狗儿的严厉,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是出于对他的恨。也有心底善良的人站出来说几句公道话,诸如他还是个孩子,下手轻一点等等之类的。只不过他们太过人微言轻,一点作用不起罢了。
  狗儿真的已经习惯了这个世界上的人对他不好,甚至于当有人出来对他好的时候,他都有一些不习惯。
  同样在场子里做工的胡老头,就对他不赖。
  而他有什么心里话,也很自然的愿意对胡老头去倾诉。比如门外面的风筝,比如昨夜做的梦,比如他很想知道他的母亲长什么样子,等等之类的。
  每天的酉时,场子里下工时,狗儿就有将近半个时辰的闲时间,也是真正属于他自己支配的时间,再晚一点,就要去给邱老爷烧洗澡水,伺候他的起居了。等邱老爷睡下,还得去陈先生的房间去写字,晚了还得领板子。一直到快要子时了,他才能回到自己的那间破屋子去,和麸子、坛子睡在一起。
  所以他格外珍视这半个时辰。每天的这个时候,他整个人都是放松的,是很舒服的。
  只奈何,这段时间太短,短到都不够他干完自己的事。
  从小,他唯一的乐趣或者说是玩伴,就是藏在库房里的麸子后面捏着泥娃娃。
  在他的屋子的最里面,有一口破了的酒缸,在酒缸下面扣着的,是他这几年以来捏的数十个形形色色的泥娃娃。那地方不论白天晚上,都黑黑的,什么都看不见,由于堆放的是一堆废物,也没有什么人来。正好用作私藏自己的秘密。
  而这,甚至都成了他的精神支柱。
  在他的屋子外面,有一个花园子。这个花园子并不大,似乎只有十米见方,园子用土砖围城一个圈,砖和砖之间被摆成了狗儿特别不喜欢的一种形状。说是花园子,其实这几年过来一直都种着菜,种着终年长不高的韭菜和辣葱,每年秋天,韭黄长出来的时候,夹杂着臭臭的葱味,狗儿的屋子别说好闻了,就没有不难闻过。
  除了这两种菜,就是两棵果树了。
  长安的百姓习惯性的将这种果子称为七月黄。这是一种类似于梨子的果子。小时候狗儿偷吃过一回,差点被打个半死。所以现在哪怕是果子熟了掉到园子里烂掉,他都不会去捡,更别说吃一口了。
  除了上述这些,这个园子就剩下最让狗儿钟爱的一种东西了。那就是整整一园子的泥巴。
  他自己也已经忘了是在什么时候开始会捏泥巴了。也甚至都忘了这样的日子已经持续了多久。每当酉时一到,再到吃饭前,都是找不到他的。然而也就是这段时间,没有人来找他。
  有时候捏着捏着泥巴,他的口水都能淌到手上的泥土当中去,不过正好顺势能抹去此刻泥人上因为干燥而裂开的口子。
  每三天左右,他就能捏好一个泥人。之前,他的泥人一直都是场子里的人,因为他真的都没有机会见到外面的人。直到去年的时候,邱老爷六十五岁大寿,家里请来了一个戏班子,从此给他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而此刻躲在破酒缸下面的,正是一个又一个戏里面的人。
  狗儿真的很喜欢这件事情,也就只有这个时候,他才看起来像个孩子。
  然而这段时间,总是过得那么快。
  楚国八百三十年的夏天,是数十年来最热的一个夏天。
  长安城中的百姓们,为了避暑,想尽了各式各样的办法。
  于是,云溪酒场的云溪清酿便买的特别快。
  这是一种很神奇的饮品。中暑的人喝了,能立马解暑,天气热的时候来上几口,就能减轻来自胸口的闷热,甚至于从心灵上,让人感觉,凉凉的。
  那么这样一种饮品的出现,势必需要云溪酒场里的人没日没夜的赶工。
  狗儿更不例外,连续十五天踩麸子,让他的脚底,满是伤痕。仅伤痕就算了,甚至整个脚掌子,已经不能看了。
  就这样,陈先生简单的拿白布包一下,就继续让狗儿去踩。
  狗儿疼的要命的时候,脚底潺潺的鲜血直流,全部流进了麸子当中。
  三伏天过得有多漫长,狗儿的痛苦就又多漫长,多少个夜里,狗儿甚至都生不如死,心里想着,要么就这样死了算了罢。可每一天早上太阳才要出来时,他就能醒过来,像个傻子一样的起身穿衣服叠被子。日日都是如此。
  可是不论怎么样,哪怕都想到了死,他都没有想到要结束这样的生活。
  然而这个夏天,还如此的漫长,从入伏以来,狗儿就没有休息过,每天都在重复着踩着麸子,每天都有新的麸子运来,每天又都有踩好的麸子被下进锅,重复了很多遍以后,狗儿的双脚失去了知觉。继而来之的是,打心里对于这个世界,失去了知觉。直到那天那人的到来。
  这天,快到傍晚的时候,有一支轻骑,大约三十余人,于城西华定门进入城中。大概是实在太热了,为首的那位将领牵着马,到云溪酒庄来买清酿。
  他是个特别年轻的将领。大概只有二十四五岁那么大。
  他穿着一身血红战甲,脚底下踩着一双青红战靴,各子高挺挺的,看着让人醒目极了。
  这位年轻的将军喝了一罐子云溪清酿,又在庄子里洗了用邱老爷院子里的井水洗了一把脸,道谢之余,提出想看看这种神奇的酒到底是怎么酿出来的。
  邱老爷也不是凡人,一眼就看出,这个年轻人是卫家军的一员,看这穿着,必定与那位传说中的战神有特殊关系。
  因为整个楚国,能用红色作卫战袍的,只有卫家人。那么这个客人,他是不能怠慢的。
  红袍将军很快就在邱老爷的带领下,来到了酒场之中。
  他其实并不懂酒是怎么酿出来的。只是喝过了那么多酒,能让人一下子清凉下来的酒实在是少见。以为是有什么特殊的工序,在看到陈泽斯的时候了,才明白是因着陈泽斯调入酒中的几位来自雪域的灵药所致,也就顿时失去了兴趣。但视线回过来,停在踩麸子的狗儿身上时,他皱了皱眉头。
  但只是霎时,他就恢复了原状。
  他不是不懂,在哪里就要守哪里的规矩。
  只是这个孩子,怎么会这样让人想多看几眼。
  在他得视线离开狗儿的时候,狗儿正好看向了他这个方向。
  狗儿一下子就愣住了。
  他从来都没有,或者说,从来都没有想到过,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好看的人和这样好看的衣服。
  他愣在原地很久,知道陈泽斯把瘦猴的一只鞋扔过去。可是哪怕陈泽斯打断了他的目光,也仍旧没有打断狗儿此刻心中飞速跳跃着的思绪。
  瘦猴的鞋飞过去的时候,那位红袍将军也看在眼里。
  他知道此刻眼前的这个孩子正在受着某种不公正的待遇。某种程度讲,他并不应该会对这种来自凡间的蝼蚁产生兴趣。
  可是似乎在自己的心里,还是有一种想多看这个孩子一眼的冲动。。
  于是,他选择出门离去了。
  留下来的,是满脸尴尬的邱扒皮,是不知所措的陈泽斯,是满处找鞋子的瘦猴,是带着关心表情看向狗儿的老胡,是继续踩着麸子却在心中荡起巨大涟漪的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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