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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怒目金刚笑痴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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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蒋是这仓平镇唯一的更夫,从事这个行当已经二十来年,他已经习惯在三更起身,还是那熟练的动作,一点都不会惊扰到身旁熟睡的老妇,喝完那灶台上已经凉却的一碗肉汤,他便离门而去,带着相陪二十来年的梆子,浑然不知那妇人悄然翻了个身。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夜色有些凄寒,上半夜的热闹跟下半夜的寂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见了血之后,围观的人便散去了大半,有不想惹事端的,也有不愿意被波及的,还有那早应该归去却直到现在才迈动脚步的。
  陈旭靠着天水阁的高墙,身边是一直在照顾自己的小环,已经稍微缓了些过来,就狂鼠刚才打他的那一掌,他明白,是敌人手下留情。看着远处的那三人,他心中有些许的无奈,也有些生气,并不是因为杨越在听完狂鼠那番话之后的态度,而是无可奈何的境地又遇上无能为力的自己,这是他人生第一次因为自己武艺不精而觉得羞愧。之前他觉得习武者是莽夫,在圣贤之道上无所裨益,所以对其看不起。但是今天他改变观念了,他发觉武道修为跟文学涵养其实并不矛盾,只是他以前的偏见作祟。他平生从未有过这样的执念,他想变强,至少希望能比得过李义冲,他不知道他这时的这个念想会带他走上一条不归路。
  少年,你对于力量一无所知,无知者无畏。
  狂鼠今夜也经历了很多人生的第一次,生平第一次对一个女子作出了相守一生的诺言;第一次短刃出鞘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为了撑住自己将要倒下的身躯,这让他觉得可笑;”你姥姥的,想我狂鼠嚣张一世,今日却栽在你这李姓小娃娃手上,真是可笑。罢了,也算是前半生作恶多端受的报应。今日与你这场架打得很窝囊,但是痛快。“
  李义冲知道这狂鼠没有反抗的余力,也就没有再出招。一口浊气从他口中吐出,之前的打斗对他来说也是消耗不小,便这么席地盘腿开始运功调整。
  “真的可惜,早知道刚才就不应该将那烟枪扔了,难得遇见如此好的货色。才抽了那么几口,真是暴殄天物。对了,还是从你那货车上我特地偷偷私藏的。”俗语说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狂鼠却是在这最后时刻有些罗嗦起来,“真可惜那怡红院的小娘子,还在痴痴地等,明明今天才说,过几天要带她离去那个伤心之地,这下我可成那世人唾弃的负心汉了。我也算是个痴人,每次都只找他,早知如此的结束,倒不如多找几个相好,不会有这般的罪恶感……”
  一旁修养完全的杨越可是没有听这歹徒多说几句的耐心,拿着之前陈旭使用过的宝剑,就这么向着狂鼠走去,突然有一阵梆子敲打的声音传来。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来者是一个更夫,提着昏暗的灯笼,步伐缓慢。
  年过半百的仓平人都应该认识这镇里唯一打更的人,“老蒋,这里没你什么事,要不先去南边转悠转悠。”
  那来者好像是没有听见这告诫声,还是直直地朝着天水阁方向走来。不知是不是上了年纪,耳朵不好使了。
  杨越觉得有一些怪异,握剑的右手增加了一点力道。狂鼠倒是知道这更夫的,以往在三更时分,他从怡红院离去的时候,遇见这老人好几次,熟悉的衣服跟器具,特别是这盏昏黄的灯笼。那时的他忙着出城,并不在意,这老人每次见着他也都识趣地绕道而行。或许这是老蒋在这仓平动荡的十几年黑夜间一直能平安的缘由,不知为何,今日一改常态。
  月色被厚厚的云层遮挡,看不清来人,已经是深夜,上半夜点的蜡烛坚持不了一个完全,相继熄灭。
  更夫的步子还是保持一个节奏,那样的缓慢却笃定。在最后一个的岔路口,他终于转向了。那道苍老的身影渐渐隐没在那片漆黑中。
  “贼人,要怪就怪你不长眼,惹上了一个不该惹的人,我今次就先废了你一身的能耐,回府再跟你好好地叙旧。”杨越高举的冷锋表明了她的话语并不是玩笑。
  “女娃娃,你若也是一个习武之人,就给爷爷我一个痛快。玩些心计算什么英雄豪杰。”
  话语间,从刚才更夫所去的岔道内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
  “三当家,我二狗来救你了。”马背上的人是二狗,没有穿着之前刚来仓平的华美衣服,那一身更夫的打扮已经说明了一切,手上还有一把明晃晃的大刀。仍在休整的李义冲兀自睁开了双眼,杨越持剑笑道:“你这贼人,手下倒是很忠心,居然没有自己离去。不过是个莽夫,来给你陪葬而已。”
  杨越改变了手中宝剑的轨迹,就这么朝着来者一挥,一阵无形的剑气破空而去,像是劈开了这片空气,让人觉得窒息。
  “二狗,快闪开。”狂鼠大声喊叫道,同为炼骨境武者,知道杨越那一剑的威力。兄弟熟识多年有一个好处,就是在危机时刻的无条件信任。一个接触间,那飞奔的马儿就这么一分为二,两边都还在保持着奔跑的姿态,却一点一点从中间拉开了距离,地上凭空多了一摊血迹。二狗因为听着这狂鼠的一句话保住了性命,代价是一条右手。那倒下的人,在地上打了几个翻滚,还是如愿的来到了狂鼠的身边。
  ”三当家,二狗来迟了,让你受苦。“
  ”你个傻子,连我都不能对付的敌人,你来又能如何?还不如回去搬救兵,咱们还能有一线生机。“
  被数落的二狗似乎已经习惯这互相调侃的说话方式,也不回嘴,脸上的苦色表明这失臂之痛的沉重。狂鼠看着他那一脸认真的样子也不愿再说什么,他一直都将二狗当作自己的弟弟看待,从小两人一起在一个恶户家里受苦,尝尽了各种棍棒辱骂;在杀了恶户之后的两个人,四处躲藏相互包庇,再到后来走投无路加入了黑云寨,歃血为盟;乃至在怡红院选人时的互相谦让,各种场景像是走马灯一下在他眼前浮现,说是喜怒哀乐都长伴左右也是不为过。二狗撑着仅存的左手慢慢将狂鼠身体往自己的背上移动,像是还没有放弃,狂鼠用来仅有的气力,在二狗的肩上轻轻拍了几下,示意不要徒劳。
  杨越这几天在陈家府里呆着,整个家族之人,张嘴闭嘴都是陈义这个叛徒,二狗这番相救的行径,竟博得了她的一点同情,那执剑的手轻轻一甩,就听见一声清脆的金属撞击地面的声响。
  “你这贼人弟兄,倒是比这些世家子弟来得可靠,算了,我也不是那嗜杀的人,你们自行了断吧。”在狂鼠示意下,二狗捡起了那柄宝剑。他有些不解,为什么这兵器的锋刃要向着自己。
  “二狗,咱们已经跑不了了,骨气点,别丢了咱们黑云寨的脸面。反正咱们本就是那通缉榜单上的常客,这样的死法还能少些折磨,别墨墨迹迹的,爽快些一刀一个。”狂鼠将自己手中的短刃给了二狗,刚才二狗捡起的宝剑一看就不是真正习武之人的佩剑,那两边的锋刃都没有开光,这样的剑锋划到自己脖子,别说痛快,就怕一剑劈下去还死不透,简直不敢想象。
  本就有些阴沉的天气,这无风的夜晚让人心口苦闷,远处应该是有雷声传来,那道闪眼的火光就这么在眼前一瞬,二狗举起了短刃。杨越转过了头,不管如何她都只是一个女子,只有李义冲无情地打算目睹则一切,似乎这样的场景他已见的多了。
  突然一道惊雷乍起,不知道是不是那短刃成了避雷针,还是这老天也在跟众人开玩笑,就这么一道白光从天而降正好将二狗手中的匕首击落,在空中飞了一会儿,直直地插入这大理石的地面,只留下半截刀身跟刀柄还留在众人的眼前。
  明白人都知道这一定不是巧合,如果真是那天上的雷霆,那二狗不会这若无其事般站立着。李义冲已经站立起来,一身玄铁真气运行,杨越也是面色一紧,体内运转的是不曾施展的红日决。这般登场的来者,让他们两人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
  “致远派,这致远常德倒是教出了一个不错的徒弟,只不过他那一身铁布衫功力是偷得我佛门功法,算是一个欺世盗名之辈。杨家独门功法,红日决倒是不俗,不过你这女施主,仅仅炼骨,虽有神功在手,但也入不得老衲的法眼之内。楼上的三位施主,已经作壁上观一夜,不知有何说教。”
  杨越跟李义冲同时心中一沉,看那来者一身残破的袈裟披身,手中盘玩着一串漆黑的檀香佛珠,光秃头顶上十二个戒疤清晰可见,是受比丘戒的得道高僧,让他们这般紧张的是这来人,吐纳安定,仿佛与天地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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