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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即将消逝的乡村 / 10.杀狼杀屁股

10.杀狼杀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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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节故事,慎读,以免反胃口!!)
  何以解仇,唯有打狼!狼撕了赫刘勃女儿的脸,他要了狼的五条命!在我们看来,这个报复,无论从量还是质,都过度了!赫不这么认为,女儿的嘴和脸,有无上的价值,狼算什么东西?怎么有资格和人比?
  当时,没有谁可以,给一个合理化的解释,狼命也是命!
  赫刘勃,一而再,再而三的,进森林找狼。赫精明首先发话了,理由是有危险,弄得差不多就可以了,气出了就行了,你不只有一个女儿,你还有两个儿子。
  我要把林子里的狼杀光,把全世界的狼杀光!让它们不能再出来害人。
  就凭你!一个人?狼是杀不光的!
  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杀狼?你是不是和我一起去杀狼?跟我去,就走!不去,你走!
  赫精明走了!
  其实赫刘勃确实需要支持,他的思绪一片混乱。他在内心深处,不承认自己有错。他,当时,忘了,在栅栏上,套上那个铁环。每当看到女儿的脸和嘴,他就坚决否认自己有错。他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
  只要有人劝,一句:你是要和我去杀狼?把所有人,所有的善意,所有的理性劝告,通通挡在他的心门之外!
  他一次次地冲进那片林子,不知什么时候,这成了他的习惯。直到有一天,这片森林被开荒种田。他也习惯性地往西边跑,他的耳边老是响起一片声音:
  当当当!当!
  当当当!当!
  ……
  他就跑到了西边。
  他后来把狼仔驯化成狗,也要隔不久宰一只下酒。直到我第一次吃狗肉的那天,他已经很老了,我都看到他的眼神是那么的犀利,放着凶光。
  他的脑海中,女儿永远定格在,狼撕脸之前。现在的女儿,不被他承认,也就不是他的女儿。
  之前的完整的女孩是女儿,这个面目全非的女孩,还是自己的女儿吗?他的脑子确实有点乱!
  赫连仁,我的女儿;狼撕脸,怎么回事?被狼撕了脸的这个女孩,她是我的女儿吗?我的女儿,怎么会被狼撕脸?我的女儿那么好!不是完美,最起码完好!
  赫刘勃坚定地认为:当狼被杀完,就不会有狼来撕人的脸;狼不撕人的脸,就不会有脸被毁伤;不会有脸被毁伤,就不会有被撕伤的脸;不会有被撕伤的脸,所有的脸就都是好的;所有的脸都是好的,女儿的脸肯定也是好的!简言之,狼杀完,女儿的脸是好的!为了让女儿的脸好,必须杀完狼。
  他跟村子里所有的人,述说他的想法,村子里的人都说,赫刘勃已经不是过去的赫刘勃了!
  村子里的人劝他,他不能听!
  他劝村子里的人,人听不懂!
  他们虽居一村,分属两个世界,只能各行其是,互不干扰,能帮则帮,最好相安无事。农民们种农民的地,特别猎户赫刘勃打他的狼,职业出现了分化,都是为人类服务。
  进林子前,他总是安顿好三个孩子。总是跟人家说,这是我的两个完整的儿子。这是一个被狼撕的,可怜女孩。我要去林子里杀狼,救我的女儿。大家对他的话总不往深处想。当我们终于知道,他絮絮叨叨的,深层内涵时,另一个悲剧早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酿成,他却成了打狼英雄,英雄就不可能是罪犯,因失去了意想不到的罪犯,而无法追究。
  每次进林子前,他总是要走过旧居,在枣树林前,总是眼前一片漆黑,大声喊:“我的女儿赫连仁,你被狼叼走了,爸爸找你来了!”在地上跪一阵以后,他精神充沛,斗志昂扬。“李兰花,我去把咱们的女儿找回来!”赫刘勃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李兰花是一个单薄的女人,却也给他增加了无穷的量。否则,仅依靠他一个人的意志,怎能坚持到把狼杀光。
  最后一只狼仔被驯化,最后一只野狼消失。赫刘勃说:我早就不想穿这身行头了,驮在身上很累,就在杀完最初的五只狼仔时,他都累得昏睡过去了!他用了一个“驮”字,这个字用得很精确,越想越意趣无穷。
  他的杀狼,我们可能想象不到。他杀狼杀屁股!
  捕捉到的小狼、打伤残的大狼,大多如最先的那五只狼仔,捆绑在枣树上。用后来赫正材二十万元人民币卖掉的,确实是祖上流传下来的锋利短剑,巧妙地围绕狼的肛门划开,慢慢地抽出狼的肠子,然后切成一段一段!……
  狼头、狼牙、狼皮、狼肉、狼肝、狼肺、狼心、狼油、狼粪,都能换钱。狼肠也可以卖,但是太便宜了。不抽肠子,也太便宜这狼心狼肺的东西了,赫刘勃从内心里不愿。
  那片枣树林,五狼仔被绑杀后,群狼出动,火把驱散;后来,有两只,经常回看。
  自从狼们意识到,这里是抽狼肠的刑场后,鲜有狼光顾。
  赫刘勃身上逐渐形成了一种气场,这种气场,所透出的煞气,让狼嗅而胆寒、四腿发软。
  有一次,一只狼生气了。你敢动我屁股?喷了他一脸狼粪!这种侮辱,赫刘勃坚决抵制!他想了个办法,堵住了这个喷射口。(此处删去112字)办法无止境,创意无限,赫刘勃的发明越来越多。他把这些堵口儿器具,通通称为刑具;他把堵口儿过程,称为上刑。好多狼,公狼、母狼、狼仔、小狼、幼狼,通通死在他的刑具之下,死在他上刑的过程中。他觉得,他能获得双重的快意,一种为报复,另一种他自己也说不清。
  开始地时候,他为了报复。后来,为了双重的快意。再后来,或许,他自己也觉得,只是为了那种说不清地快意。他往林子里跑,打狼、捉狼、杀狼,多少狼成了他刑具下的冤魂!
  当林毁狼无,他成了英雄。他把上刑的对象变成了,他驯化成功的狗,后来不止于狗。
  我无论怎么样做都是对的,因为:狼撕了我女儿的脸!道理就在我的手中。铠甲、长枪、短剑、大小锤子,还有这些科学的刑具,它们就是道理。
  有狼明确跟他说:您没把门套牢!撕脸的那匹狼,或许可能已经被您收拾了!您已经惩罚了太多的我们!您的这些惩罚方式我们不习惯,或许就是不文明!……
  狼的抗议,根本无效,后来就越来越微弱!对赫刘勃而言,狼的身上没有铠甲,狼没有武器,狼没有科学发明的刑具,狼不构成威胁!
  他的车轮,却滚滚前行!
  后来的狗呀!其他的,又有什么力量,又能说什么呢?说了又有什么用呢?!
  参考文献:
  (未顺其理而用之)
  [1]愚公移山
  [2]马克.汉林(美).地震中的父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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