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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卖身葬父的春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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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午后,权老实下葬,陆扬未曾想替春妮的父亲权老实办了一场葬礼,几乎轰动了保德城,事后高得旺等三人向他报账,足足花了十五两银子。
  前去吃喝帮助埋葬的,达到了惊人的百人。
  春妮村子里的乡亲,能去的都去了,不能去的也去了。
  而张瘸子,高得旺,李二旦三主事人,成了香饽饽,家里有女儿的,不管大小,长相美丑,拖拽着自家的丫头片子,偷偷的央求张瘸子三人,看能不能通过他们的面子,和小官人说说,看人家还收不收丫鬟佣人之类的,要是有幸能成为人家的小妾,全家就发了。
  张瘸子,李二旦红光满面,趾高气扬,粗粗看一眼,就大摇其头道:“都是粗手粗脚,歪瓜裂枣的蠢笨丫头,陆官人是甚身份,不要不要!快走快走。”
  “咦,你个张瘸子,春妮那干巴巴的丫头陆官人都买下了,俺家丫头咋了,你睁开三角眼好好看看,俺闺女奶大腚大的,多好生养的身子,干活还比不过春妮的力气?”
  张瘸子瞪眼道:“不行就是不行,俄做不了主,你们求俄没用。”
  “做不了主你咋不早说,浪费俺们的口舌作甚。”
  “就是,冒充大尾巴狼。”
  “咦,你们这一帮渴歇(混蛋)。”张瘸子气的话都说不出来。
  李二旦窃笑,看张瘸子吃瘪,暗爽,于是装好人道:“诸位,诸位乡邻,俄不是说,你们真是蠢蛋,俄和张瘸子只负责权老实的丧事办理,其他俄们管不了,不过俄听说春妮的主子要落户咱们保德州,还要买宅子置地,今后少不了家大业大的,雇佣个佣人丫鬟还能少了咋地。
  你们觉得春妮干巴巴的,可人家陆官人对春妮可着紧的很,你们看春妮身上穿的,见过吗,那款式,那料子,滋滋。就知道你们没见过,告诉你们,那可是咱大宋官家才能穿的起的。”
  “啊,俄的娘类,李二旦,你是说,陆官人是官家?”看着众人土鳖的惊讶骇然狐疑的眼神,张瘸子可算逮住了报仇的机会,张嘴讽刺道:“说你们蠢,还不是一般的蠢,陆官人多少岁,当今官家多少岁,官家金子般的贵人,咋可能到咱这穷山僻壤来,都快滚,快滚,莫耽误俄的正事。”
  “都吵吵甚,还想不想吃饭了,赶紧的,开饭了,有菜有肉,白生生的面条子,馋不死你们。”高得旺走过来嚷道。
  轰!一群人全散了,晚一步可就没得吃了。
  “咦,咋还有要饭的混进来了,奶奶的,看俄打不死他,敢白吃白喝,想得可美!”张瘸子一瘸一拐的溜墙根找棍子。
  高得旺忙拦住道:“老张你作甚?陆官人给的银子足够,也不差要饭的那一口,吃就吃吧,就当为陆官人扬个好名声。”
  “得旺兄弟说的对,张瘸子哪有这般见识。”李二旦损道。
  ……而这一切,陆扬不知。
  高得旺和张瘸子,老李三人看到陆扬的时候,神情尴尬,嗫嚅着不知该如何开口。
  “陆官人,你看这事,实在是,哎,高某等三人愧煞,有负陆官人重托。”高得旺硬着头皮把剩下的银子还给陆扬。
  陆扬轻轻推开剩下的银两,微微正色道:“三位大哥说什么话,不过区区十几辆银子罢了,想来春妮的父亲能够有尊严的下葬,九泉之下定可闭眼。
  乡民们吃点喝点算的了什么,今后恐陆某要在保德州谋生住下,少不得众乡邻的帮助,三位大哥仗义,从昨天到现在,这一天一夜,几位忙忙碌碌,甚是辛苦,剩下的五两银子高大哥你们三人分了吧,就权当陆某请三位大哥的酒钱。”
  “这不大合适吧?”三人面面相觑,又满眼惊喜,心里只觉不妥,但看陆扬真诚的眼神,不是做伪,心里不但赞叹陆扬的高义慷慨,同时还隐隐嫉妒春妮这小丫头找到一个好东家。
  高得旺等人千恩万谢而去,至于银两怎么分,就不是陆扬的事了,想那高得旺是个精明人,自会皆大欢喜。
  小丫头对他可谓是形影不离,上楼,下楼,进屋,出门,就像个小尾巴寸步不离,一会儿见不到陆杨,就慌张落泪,担惊受怕的。
  陆扬非常理解,春妮没有安全感是正常的,他现在就是春妮的一切,是她的救命稻草,他买下春妮,目的很单纯,就是不想春妮被坏人卖进青楼或者横尸街头。
  好歹是条人命,后世自己都是两个孩子的爸爸了,春妮就像自己的女儿,倘若自己没看见也就罢了,偏偏自己看到了,恻隐之心一起,接下来的事顺理成章。
  好在手里有了不少银子,虽然这几天花去数十两,可那又如何,凭借他千年的信息量,在这个世界赚钱,并不是难事。
  眼下紧要的是春妮要洗的干干净净,然后再给她置办两身衣服,他一米八三的个头,春妮穿上他的羽绒服,看起来很滑稽,瘦小的干巴巴的小丫头穿上后,要是不戴连体帽子,衣服都能顺着肩膀滑下来。
  当洗的干干净净的春妮眉清目秀,羞涩的出现在陆扬眼前时,陆扬忍不住夸奖春妮是个小美人。
  春妮羞涩的缩着肩,宽大的羽绒服套在小小的身上,怯生生的望着陆扬,细声道:“主人为什么对春妮这么好?”
  陆扬道:“如果我不出手救你,你恐怕很难活下去,就算勉强能活下来,有可能过着朝不保夕,生不如死的日子,而哥哥我以前也有个像春妮这么大的妹子,哥哥不就是保护妹妹的吗?
  再则春妮是个小美人,天生讨人喜欢,惹人怜爱,小小年纪,为了尽孝,竟卖身葬父,这点令哥哥很佩服,不是谁都能做到这点的,你只有十二岁,就更加的了不起啦。
  哥哥在保德孤身一人,也需要有个伴儿,每天说说话。唠唠嗑啥的,回到家不至于冷冷清清,你说对吗。”
  春妮害羞的细声道:“春妮没主人说的那么好,俄只是个乡下野丫头,不过春妮一定会照顾好主人的。
  春妮什么都会做,俄娘死的早,俄的弟弟也病死了,俄大一直是春妮照顾着。大哥哥是春妮的主子,主人叫春妮作甚都行,只求主子不要赶春妮走,春妮,春妮可以帮主子暖床。”
  陆扬明白春妮的意思,他惊讶于这个时代小女孩的成熟,然后一脸严肃道:“以后切不可这样说,你就是我的妹妹,哥哥怎能欺负妹妹呢。何况你这么小。”
  春妮很是失落,小脸红红的,垂着头嗫嚅道:“春妮不小了,已经可以伺候人了。”
  陆扬微微一笑,不想春妮失望,想了想说道:“想伺候我,就快快长大,也许有那么一天。”
  春妮顿时开心的笑了,重重的点头道:“嗯,春妮会快快长大的。”
  “好了,跟我一起出去,给你置办几身衣服,我要把春妮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让外面的人知道,现在的春妮是幸福的。”
  春妮确实是幸福幸运的,陆扬心慈面善,又是现代人思维,他对女性的态度可不似这个时代的思维。
  春妮忐忑激动雀跃不安,小小的心儿却憧憬着未来。
  女孩子的直觉很灵敏,她相信陆扬会对她好,不会欺负她,他是她的恩人,就凭这一点,春妮为陆扬赴死也甘愿。
  春妮从未穿过好衣服,从她记事起,就一直是破衣烂衫,补丁摞补丁的粗麻布衣衫,破了补,补了破,直到衣不遮体。
  也从未真正吃饱过,挨饿是家常便饭,饥饿的滋味春妮受够了,也麻木了,能够活到现在,应该说堪称奇迹。
  春妮不止一次的疯狂想过,只要谁给她一口饭吃,春妮就跟定了他,要她做啥都成。
  内衫,裙裤,纯棉的丝绸夹袄,保暖,厚实,狼毛的皮帽子,内衬带毛毛的鹿皮手套,轻巧的小鹿皮靴子,陆扬把春妮打扮成一个小公主。
  陆扬花钱不眨眼,带着春妮走街串巷的买东西,他疼春妮,没来由的,也许可怜瘦小的丫头触动了他内心深处最柔软的所在,他想起了自己的一双儿女。
  主子好有钱啊!这是春妮最深刻的印象,她家里从没见过几个铜子,父亲权老实病了,借钱是借不到的,只能一天天慢慢的熬着,直到病入膏肓,乃至一命呜呼。
  穷人怕生病,因为生不起,春妮一家四口,全是得病而死,她不想死,更没有人愿意主动去死,她还记得,去年秋契丹人劫掠保德州的时候,正因为她家破败如厮,契丹人连看都不看的打马而过,藏起来瑟瑟发抖的春妮都庆幸不已。
  父亲权老实本来已经找好人家准备把春妮卖掉,自己死就死了,但要为唯一的女儿找个活路,但那家人很不幸,被契丹人灭了满门。
  家产劫掠一空,男人全部杀死,女人被先奸后杀,惨不忍睹。
  该死的契丹人,老子做鬼也诅咒你们,权老实咽气的时候还在诅咒契丹人不给他女儿春妮唯一的活路。
  现在,九泉之下的权老实可以瞑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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