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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初次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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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在寒风肆意的大街上,却只能听到我一个人缓慢而又嘈杂的脚步声,让我厌倦这般静默的孤单。因为路程较为遥远,时间倒是充足,我觉得我有必要先介绍下我这位即将见面的上司。
  在此之前先用老胡的故事把他引出来比较合适。
  我是孤儿,从小被老胡养大,老胡是我见过至今为止第二怪异的人,可能是因为他为人太过憨厚,常常吃亏还不知悔改,又或许是他不善表达,明明存在好感的相亲对象也会被他气走,再不然是因为他有房子不住,偏偏要住拉面店里这种令人无法理解的行为……种种的“因为”证明着他是个不同寻常的“奇葩”。可这也仅仅只是排到第二名而已。
  我见过的第一怪异,非人一般的“怪物”,便是我要介绍的我的上司、唐巧黎的哥哥“逻辑怪”,当然这是我给他起的外号,作为我的上司,竟然连真名都不愿意透露给我,甚至连自己的亲妹妹都不确定自己哥哥叫什么名字,真搞不懂他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要介绍逻辑怪其实非常容易。人如其名,他的逻辑推理特别强。智商、情商甚至颜值都高的离奇,在侦探行当里也是赫赫有名,是我既崇拜又羡慕的偶像。但他的身体状况,却因为常年熬夜和大量咖啡因的灌输使其变的虚弱无力,用那种风吹能栽倒的人来形容他,恰到好处。看来“世界是公平的”这句话一点也不假,用在逻辑怪身上特别贴切。
  我第一次认识逻辑怪是在西街的小酒吧。当时我还在那里打工,“末世气氛”也并没有在这座城市扩散,所以每到黄昏,太阳最美的时候,就会有大批游手好闲之人光临此店,开始他们“麻木”的狂欢。
  那时的西街算的上这座城市的新兴商业圈,车水马龙和灯火辉煌是形容它最好的代言词。而我打工的、名字叫做“兔子”的酒吧,就藏在西街东向街口的第三条胡同里。
  在酒吧打工的那段日子里我可是每天都过的浑浑噩噩,所以酒吧给我的印象里也没留下什么,顶多也就四件最平常的东西:擦杯子、调酒、竞猜和罪犯。
  依旧是晚秋的深夜,我穿着西服,如往常一样站在柜台内擦拭着酒杯,时刻准备着为下一位客人服务。挂在角落的电视上播着足球比赛结束后的数据,国足还是踢出了有些糟糕的分数,这让大部分赌客都心如死灰的离开。
  赌客看球难免会发生冲动,所以每每球赛过后的酒吧都会变得一片狼藉。我看店内就只剩下一位还在品酒的男士和些喝醉昏死的客人,决定走出柜台开始收拾脏乱的大厅。就在这个时候,一位穿着黑色运动衣的人推门走了进来。
  这就是我和逻辑怪第一次见面的场景,我正在扶起翻倒在地上的桌子,他拖着瘦弱的身子从我身边经过,静静的挑了把吧台中间的椅子坐下,对着陈列各类酒水的玻璃架子开始发呆,全程是一脸的面无表情。(后来我才发现,他不管在什么时候露出的都是“面无表情”的状态,不过在我介入他的生活后,明显让他改变许多)
  “您好,想喝点什么。”我靠近并带着礼貌的微笑向他问道。
  “……”
  他并没有理会我的问题,而是在用空洞的双眼专心致志的看着玻璃架。内侧的平面镜,映射出包括我们两人在内的整个酒吧大厅,我看到的第一反应是地面乱的不堪入目。
  “请问先生,您有什么要喝的吗?”我继续对他问道。
  “你有看到吗……”他突然开口了,还用右手食指指向那被灯光熏的发黄的平面镜,“真是华丽的瞬间。”
  “什么?”我不解的问到:“你看见什么了?”
  “我见证了一场犯罪。”
  我们的身后,本昏死的一位肌肉男愤怒的推翻了面前的桌子,四五个空酒瓶摔碎在地面,像钻石般的碎片四处飞散,吓醒了在场所有的酒徒。肌肉男满脸醉醺醺的模样,站都站不稳,还用充满酒精味道的口齿大骂:“哪个混蛋偷了老子的钱包,不想活了!”
  肌肉男显然对自己钱包的丢失而表现激愤,止不住的怒砸酒瓶示威。我想向前劝止,又因无能为力而却步,眼睁睁的看着我的奖金被肌肉男击碎成星星碎片。
  “想阻止他吗?”他坐在我身边,用正常的语气轻声对我说:“我有办法可以让他停下来。”
  “什么办法?”我急忙问道。
  “用免费饮品做酬劳,你看行吗。”
  “只要别过度就行。”情况紧急,顾不得我做周全考虑,便随口答应了他。
  我当时还以为他会用什么武功之类的将肌肉男暴力制止,没想到他竟然随手拿起个空酒瓶,也同意用力砸向地面,肌肉男看到这一幕,还真就停了下来。
  “你干嘛的,不服老子啊。”肌肉男蛮横的向我们怒吼。
  “小偷就在你身边。”他不紧不慢的对肌肉男说。
  “你知道小偷是谁?快点告诉我。”
  “你得先保证你会赔偿你的所作所为才行。”他及时补充到:“钱包里的东西可远比赔偿费要更贵重吧。”
  “行,你只要告诉我哪个混蛋偷了我的钱包,这些损失我一点都不会少给你们。”
  他听到这句话,将身子转了过来,并用手指示意肌肉男,身后那个缩在角落里的人,他就是不久前还坐在位子上品酒的男士。
  “啊……什么?不是我,我不是小偷啊。”男士表现的有些惊慌失措。
  “怎么,就是你动了老子的东西?”
  “别听他胡说……有本事让他拿出证据来啊,他有看到我偷你钱包吗?”
  “我的确没看见。”他悠闲的对品酒男士说,“虽然我没看见,但不代表我不知道你把钱包藏在了自己的左裤兜里。”
  肌肉男听完,便上前一步准备搜品酒男士的裤兜。可刚走到跟前,品酒男士便一把将肌肉男推开,果断向我身后酒吧的大门跑去,我见状伸出右脚,成功绊倒品酒男士,钱包从他的左裤兜里滑了出来,这就是肌肉男的钱包。
  “好小子,还真是你。”肌肉男单手拎起品酒男士,将他扔出了酒吧,顺手从钱包里掏出五张百元钞票,拍到吧台上,道了声谢谢也随之冲出大门。
  “有点意思,你是不是骗了他们。”我以为我看懂了经过,自以为是的对他说:“其实你是有看到他偷钱包的吧,就利用那边的平面镜。”
  “没有,我只看到了那人从胖子(肌肉男)身边经过,并没有看到他下手去偷。”
  “那你是怎么知道他偷了钱包的,还说出了他的藏匿地方。”
  “靠直觉!”他对我慢慢讲到:“在我进酒吧里的第一眼就观察了所有可能成为线索的东西,就比如我看到了胖子的钱包从裤兜里露出个角,小偷一直在盯着他的钱包且小偷是个左撇子,还有你扶桌子时的内心是对客人的行为充满了无奈。”
  “无……”这一刻我傻住了,我殊不知自己的的心思竟然可以只用一眼就被如此全面的解析。
  “但我有些搞不懂,小偷是左撇子和直觉有什么关系吗?”
  “因为我看见小偷从胖子旁边经过的时候是用右手握住酒杯的,所以当时他的左手肯定是在实施犯罪,并且赃物一旦得手,第一反应当然是要藏起来,放到最接近自己方向的位置才是小偷最好的选择。”
  “他一定还只是个初犯,就从看不清时机和注意不到自己的兜变得很鼓这两点就可以确定。”他认真的给我讲了他推理的全过程。
  “就这么简单?”
  “对,就这么简单。”
  “那如果他就是惯犯呢,只不过是犯个小失误而已,我认为你的推理在这里有些过于绝对。”
  “那是你不懂惯犯,因为惯犯偷个钱包什么的小东西失误率几乎就是百分之零。”他将身子扭回了吧台,然后敲敲桌子对我说:“好了,履行承诺吧。一杯美式咖啡一勺奶精不加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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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二十分钟的路程,我终于走到了逻辑怪所住的公寓楼下,看一眼手表上的时间,晚上九时四十三分。
  我仰起脸,眺望顶层的世界,一眼忘不到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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