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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我还是比较收敛的,后来终是耐不住寂寞,时不时找各种借口和她说话。也许真的讨厌我,不是无视我就是叫我回去,有点失落。
“不是,我刚来你就让我走,别啊,我就问个题目。”
“哎呀,你找别人去,你身边那么多人都比我厉害,你怎么不问他们?我也不会啊,你走吧,走吧。”她推着赶我走,无奈,走呗。
“哇,老管,你连问题目都问不成,好惨啊。”王子恒这幸灾乐祸的家伙,要不是有所顾虑,我真想一脚踹他脸上。
“哎,管庆丰,管庆丰,跟我讲讲你俩的事呗?”三水俨然一副好奇、期待的模样,那双通灵的眼睛盯着我,一时间完全找不到理由拒绝。这倒还好,她同桌满脸八卦的样子盯着我,额外还有王子恒一连的坏笑,说吧!不然我面子上过不去!
“咳咳,我和她,严格来说第一次正是认识事初一的春游,她坐在我右前方,当时不是乘车嘛,挺多人,聚着聊天,她们聊着聊着我不就突然注意到她了么?那会儿我就突然发现,她长得还挺合我胃口的。”
“然后呢?”三水问。“然后就表白了呗,还能咋样,他铁定这么肤浅。”王子恒接话。
“那起码我还做过她男朋友啊,也就时间稍短······”“呵,不用说了,你没戏。人家都不喜欢你了,你追人家不就是浪费时间?”王子恒道。
“你接着讲。”三水不顾王子恒,催了句。
我也没理王子恒,“后来我是和她聊过一阵子的,不过那会儿还没表白。我就寻思着先交流下感情,然后完成一片了再表白也不迟。可能是我太心急,愣是玩了两天就没忍住发了消息表白。”
“好在那会儿她同意了,然后越聊我就越喜欢她,直到后来估计我太烦了,她就那啥了呗。”
“合着人家就是拿你消遣,你还死心塌地,傻不傻?”
“要不是真喜欢,谁会没事找事?”
“哎哟不是我说你,但我真觉得你没必要喜欢她了,好好学习它不香吗?我觉得你颜值还可以的,以后吃胖点上个大学,真的,妹子都手到擒来。”王子恒说的头头是道,后来我知道,这只是安慰我的话,当不得真。
“那也得是我学的下去才行吧,现在我一心想着徐妹子,咋学?”
“学习,我帮你呀。”三水说。话题很圆润地转移了,那是没觉得,现在看来三水是真学霸,人美成绩好,心善又不功利,估计就我们班喜欢她的人一抓一大把。
我没那个奢望,我是一个只有在书中才能不平凡的人,高攀不起。
“不了,我自己学吧,习惯啦。”“嗯?”“没什么,背你的书吧。”
······
体育,在高中完美保留了下来,当然,这不是重点,更重要的还在于周五的体育活动课,不受教师拘束,真正在学校放飞自我的时间。
也是我最有机会接近梦佳的时段,无论在别人眼中我是什么样的,我行我素,我自得其乐便是。
“唉,徐妹子你别躲着我啊,我又不会吃了你。再说了,追了三年了,还不习惯?”现在想来,我当初能说出这种话也是相当有水准的了。笑死。
“你也知道三年了?你不烦我都烦了。你去追别的女生不好吗?我不适合你。”她的眼睛闪烁着微波,眉间下蹙。
那不是柔弱也不代表眼泪,我清楚地记得,那是她的坚强与委屈。
“你不适合我,又有谁适合呢?”我让步,距离拉开了,我看着她远去,面无表情。
“这不是老管么?”背后的声音有些沙哑,我转身还未见人,他便已与我并肩。这人我好像在哪见过,古铜色皮肤,眼角有颗泪痣,在右边。
他走到我右边,左手轻拍我的肩。
我掂量片刻,只有点熟悉,应该见过,但是谁我真记不清。他长得挺俊,我寻思着如果见过,应该没道理不认识。
难不成我的大名都已经传到别的班级了?
“额,你是?”
“我?我是你舍友啊,孙一鸣。前些时候我还问老管是几号床,你还应我来着。”他说。
我一愣,我深信我当时看他的眼神除了诧异还有懵逼,“哦哦哦,是你啊,我记得我记得。”才怪。
“你一个人?不去和他们玩?”他问我,我便答,“你不也一样么,咱四处走走?”
“得嘞。”
操场上人何其多,大到足球场、篮球场、跑道,小至每一个角落,但凡容得下人的地遍布着他们往来的足迹。
热闹是他们的,我们只不过是无声漫步。因为漫步,故而松弛舒缓。
“你说,啥样的人是天才?”孙一鸣忽然发问。
我怔了怔,思索片刻,我不太懂他的意思:“像一中那些大佬?”
“算是吧,天才,我认为不是那些恒久积淀才学的人,而恰恰是一夜惊人的那类。”
我沉默,我自以为平日里我也挺玄乎的,不过他这说的、想的,我觉得我不及他。
“前两天全高一班会,你怎么想?”他又问。
“我觉得这是一个机会,一场筛选,合格考,假设能从五十万考生中排除少说一成的人,那对我们来说压力都会少很多。”
“不仅如此,据我所知,这次合格考高二高三各有一次,高二上学期去除部分后,在高三的第二次考试中,他们肯定已经无力弥补,高考就更不用说了。”他补充道。
以后才知道,那时候是我们见识短,太天真了。
“所以,结局在高一就已注定!天才在一夜崛起,那么这个一夜,便是高一!”我竟然会忽然兴奋起来,现在看来当真不知所云。
“哎,你俩干啥呢?笑这么开心?来不来打球?”王子恒的眼神不错,人群中竟一眼找到了我们。
“打球?算了吧,我不会篮球,而且我们聊得正欢,打球多扫兴。”
“对头,要不我们看你打,给你助威?”孙一鸣如此说道。我点头称是。
“行,那我归队了。”
篮球我确实不懂,不过他们能为之着迷我也很好奇原因。
“哎,老管,你觉得老王打得怎么样?”
“应该还可以,他一上来给我的感觉就是身强体健,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很厉害。”
他们打到后期有人已经乏了,赛况明了,一球定胜负的样子。
别人不论,就王子恒而言,他一个大步夺球,转身闪躲,右手运球疾步奔至蓝框三米左右处,紧接着纵身飞跃,有人起跳欲夺球,他赫然来了个虚晃一球。
那球落空后王子恒身形再转,高个下却有小个的爆发力,顷刻运球至框下,飞身跃起,扣球!
“砰”进了!他动作连贯到一气呵成,如入无人之境,只留句技高一筹,风流倜傥。
“秀儿,是真的厉害啊。”
自此一战后,我亲眼所见,有人递了封信给他,用脚想都知道是情书。
不过似乎都拒绝了,他说高中没有真爱,等大学再谈,真是慷慨啊。
“今天没什么作业,夜自习打算怎么办?”
“咱之前探讨过的那事还记得不?我觉得咱们有必要今早开始复习,制定一下计划。”孙一鸣一本正经。
“不过,咱班的风气不行,容易被影响,这是个问题,而且我们座位隔得远,不好办啊。”
“而且,我说句实话,真要复习还得到周末,一来那时候只有我们寄宿的在,再说了,时间也更充裕集中。”
“不是,那也得后天啊,今晚怎么说?”他问。
“追梦。”
“嗯?啥玩意儿?”他还是太年轻了。
“你就当我是写小说吧。”
……
夜自习如约而至。
隔壁老王这会儿在看书,乍一看,呵,《我与巫女的二三事》。我就不一样了,我桌上只有一杆笔、一本空白本子。
我的追梦有两个,一是如你所见,写小说,这么多年来,从未改变的,二便真的是追梦了,我喜欢把梦佳写进我的小说中,在那儿,我是一个世界的主宰,我无所不能。
“羽墨将林夕拥入怀中……啧啧,林夕林夕,不就是梦么?你小子,可以啊。”王子恒念叨着。
看就看呗,你还读出来!我扭头给他翻了个白眼,头再转回书本时,嗯?我书呢!
“哈哈哈,你这写的啥呀,我拿给梦佳看看?”三水笑道,谁知她竟假戏真做,真给她传了过去!
“哎你!我靠,你这不是玩我么?我以前怎么没见你这么腹黑?”
不过说实话,我还挺期待的,如果这能给她看到,她说不定……
“砰”,本子顷刻飞到我桌上,笔被撞到地上,发出“哐当”声,笔盖在空中与笔杆分散,在地上相隔甚远。
所有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她只是坐着,看书。
尴尬,令人窒息的尴尬,意料之外的结果,意料之中的失落。
我苦笑着,弯腰捡笔。在半空,教室喧嚣起来,我咬了咬牙,身子下俯。笔盖太远,够不到。
三水沉默着,缓缓捡起笔盖,怔怔地放在我桌上,在一角。
“再吵记名字了!”班长喊到,没有喧闹,只剩下窃窃私语。
“对不起,我没想到会这样……”班长的声音有几分颤抖,她回过头,低下去,假装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