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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体育生的回忆 / 第二章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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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余华的自述:
  每个青少年和我一样都充满着迷茫,当时的快乐很简单。
  所有人看起来都像是早晨8的太阳,彷佛那段阳光还依旧落在了那块绿板上,我们的岁数正青春,我们的脸庞是那样的稚嫩。
  早上凌晨五点钟,我的宿舍便开始沙沙作响,我知道这又是惠建军起床了,李惠军是我班上的第一名,不过他这个第一名,在我班级里没有什么分量,因为身在普通班没有关系,家庭普通,确实也不容易。
  考场如战场,能在这地方还能守住自己,守住自己的一切,也绝非易事。我想这是属于他的那份孤独,不过他的孤独最终在高二时期破防了,他喜欢上一个女生。
  李惠军以前中初中学生,眼睛不大,单眼皮,嘴巴大,看起来有点憨憨,不过思想上不憨,说话声音嗓门很大,很有想法主见,要不然也不会稳坐第一。
  他为了与之前的初中同学有话可谈,为了继续下去自己维护的圈层,然后被逼到了这个境界和地步。
  重点班是看不上普通班里的学生的,他们都感觉自己是贵族,是家境不错的,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在里面,对于普通班里的学生好像又是被筛子筛选出来的一群人,没被选上也不被看好,分配的老师是实习的,分配的班主任是责任心不大的,这样的教师拉着这样的学生,资源总是准备给那些有本事的人的,这个我是可以理解的,放在我这儿,基本上就算是白搭了。
  不过在我看来,他暂时成不了事,是因为当时他对一个女生特别上心,我已经忘记那是高几发生的事,大概也就是我跟我班长荆哥参加体育队之后的事吧。
  他搞了一个女同学,这个女同学我何止认识我不知道她认不认识我,反正我不认识她,由于见过面是小时候的事,我当时不过是个个子很小的弟弟,现在我的面貌发生了变化,生理上和个头上脸上的骨骼开始有棱角,以前认识我的人,猛地一看是不认识我的。
  这女同学姓张,名梅。长的不错,清丽脸小,只是脸上有点黑色的痧,不过很正常,猛的一看,是看不出来的,但是每次路过的时候,还是能够看出来的。我跟她算是同级的,因为学习不好都降了一级。
  张梅,这女的思想以前也非常潮流,也是混过的女生。
  如今改邪归正,只想考取个功名,其实女生大可不必受这样的罪,可以有很多种选择,不过对于这一代人来说,受上几届的影响,大家不得不进了这所学校。
  我何止甚至见过,在初中和我一个风流倜傥的哥哥有过一段往事,我这个哥哥当时很帅,在某中学上学,他两当年是初中二中的学生,凭借他优质的相貌,还有充满个性的性格上,有点风流往事也不算什么不对。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命运仿佛要和我开个大大的玩笑,我作为左右都认识但是又不能说的角色,我究竟该怎么处理这些事情呢?
  不过按照我的性格上,我之所以不愿意跟她相认,是我不想伤掉李惠军的面子和我哥的面子,李惠军人家这初恋,万一弄不好可是要跳楼的。第二我也不想让我哥知道,跟他好过的女生轻易的转变自己的思想,移情别恋,误以为换个环境别人就什么都不知道一样,太可笑了。
  为了彼此不难堪,刘余华始终保持着沉默,想尽办法的躲开尴尬时刻。同时也对这个女生产生着些许厌恶之情,同时也对高中的恋情和女人的善变从惊讶万分到可笑与失望。
  “同样我对张梅的选择,也是没有办法的,无奈的,虽然我哥王瑞当年理发去了,
  但是也是奔着前程去的,将来不管怎么样,在这个行当里能有口饭,
  也不用受什么风吹日晒,
  不过这个行当已经慢慢开始饱和了,
  他追着快要饱和的尾声去了。
  但是他的学习在当年也不差,只是我小姨父管教的太严格,看他早早不喜欢读书,便去学美发这一行当去了,曾经在这种纠纷上,我亲眼看着小姨父是如何扇我哥的。
  从那之后,我哥便开始了他的叛逆人生和任意妄为。
  当时我也特别想去理发,但是我妈作为过来人,她说:“以你的性格,你是伺候不了人的。”
  刘余华问:“为什么?那样也算子承母业啊?现在你的技术已经过时了,连个毛寸都无法完成,还停留在过去的平头和层次状态,时代变了,妈,你把我送出去学学,给我一个机会,将来指不定我会比现在好啊。现在我什么都不会,每天去学校,我实在是厌倦了。”
  “滚开,滚开影响我做饭呢!”拿着厨具的母亲,从来没有把她儿子的话听进去一句,只是每天愁我们子妹几个的学费和繁杂的生活。
  “妈,你试试啊?”刘余华撒娇加恳求。
  “别人不了解,我还不了解你嘛?你这人脾气太冲,性格太烈,学了理发藏不住气,伺候别人时间一长你就受不了了,这是要出摩擦的。”慈母并不接受我的这一套理论,她只是想让自己的孩子多识几个字,为此一直保护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受到一丁点的伤害,这是母爱的光环所照耀的。活在母爱的光环下,刘余华是幸福的,同样也想建立属于自己的光环,只是那个光环的力量太大,自己的光环亮度不足挂齿,不自量力。
  刘余华在回忆之前的种种,喝了一杯水,又抽了一根烟,看着电脑里的网页不断地码字。
  那已经是发生在好久之前的事情了,久到自己快要忘记了的事情。
  校园里的这年,时间放在人的一生当中,是不长的,可是放在青春里面,居然是如此的漫长而又令人回味。
  李惠军,认为自己在某一刻喜欢上了这个女孩,觉得在枯燥的生活当中,唯有这个女孩似乎解决了自己的苦闷,与自己共同复习学习资料,共同进餐,共同在操场漫步,他似乎渐渐地习惯了这种生活,但是对于另一个男生的眼睛,仿佛看破不说破的眼睛来说这种生活是一种折磨,我跟他一个宿舍,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性格。
  高二这个年纪少了高一的懵懂,少了高的沉稳,不必与新朋友磨合,而与高考又存在一丝丝薄膜,不是那么紧张,但是又是无趣的对于刘余华来讲。没事就看看文言文,和一些阅读理解里的枯燥的没有精彩的故事。
  每天都是书本的堆积,和放学的欢乐,甚至他把精力全然的放在了篮球场,放在交际上。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又与之前所认识的所有朋友都一一告别,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认识从未认识的人,见识从未见识的事。
  他想他那已经离开小镇的哥,那是刘余华唯一的快乐的源泉。他们每次出去,必去台球厅,必去篮球场,必去他家。是王瑞一直在教刘余华一些新奇的事,一些他从未接触过的事,带他去认识台球厅里的大哥,带他去认识他家附近最有钱的兄弟,带他去认识那些玩扑克牌超溜的哥哥们,他的那些兄弟们都知道我是他的弟弟,因此对我有些额外的照顾,在初中这种跨校友谊和跨纬度友谊,蔓延着刘余华的初中生涯。。
  但是刘余华结识的人是另外一种,乖孩子,学习好,不乱窜的人。每天刘余华的时间都准备给了朋友,而不是课本,几乎每天想的都是去哪里玩,去哪里可以找到快乐。
  两个不一样的世界在刘余华的脑海里融为了一体,把刘余华变成一个既不够好,也不够坏的学生。成绩中等,有时候又打底,性格有时候温柔有时候又是猛烈的,坚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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