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小说巴士 / 百用书生 / 第14节

第14节

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你这解术题的天分尤在老朽之上,有这等天分应当用在科考之上,勤加用功定能考取功名。”
  
  每每此时,李川在用词上夸他丝毫不吝啬,同其他人的待遇相比,简直天差地别。
  还记得当初李川见他学习这一方面比较聪明,为了让他不要过于骄傲,想着用算术打击他一下,随后心血来潮教他算术。
  “凌云你过来一趟。”
  李川兴致勃勃把他喊了出去,神神秘秘的从衣袖里抽出一张黄纸摊开。
  凌云上下一看,发现竟是数学题,还是小学数学题。
  上面写着:今有鸡兔同笼,上有三十五头,下有九十四足,问鸡兔各有几何?
  
  “二十三。”谁曾想,凌云脱口而出。
  李川大吃一惊,不可置信,接着在掏出一题。
  “今有物不知其数,三三数之剩二,五五数之剩三,七七数之剩二,问物几何?”
  “二十三。”
  
  李川膛目结舌,呆若木鸡。
  随后把自己这些年收集的数题全部拿了出来,凌云都能一一解出,而且时间极快。
  令他备受打击的同时,暗叹他这个学生简直惊为天人,数学的天赋尤甚。
  而后每每有出奇的术题,都要来跟他较劲一二。
  可是你要跟一个现代大学生比算术,而且还是个理工男,结果可想而知,自然是自讨苦吃。
  天气渐暖,正巧休沐的凌云,方从外面跑回来,倍感身上活泛。
  古往今来的家长,从不会忘记那句“多穿点”的至理名言。
  对于凌云,那就更甚,大人穿两件他就得穿四件,生怕他生病感冒,以至于他瘦小的个子,肥硕的躯体,害得他走两圈就出了一身汗。
  最让他难受的是,在这天冷时,他半个月到一个月才能洗一回澡,水要去河边挑,烧水费柴火。
  每回凌云提出要洗澡的提议时,杨氏都会纳闷地说:“这不半个月前刚洗过,天还冷着呢,身上说是难受娘给你擦擦。”
  
  好说歹说就是不让他洗澡,不仅是因为废水废柴,更主要的还是担心他身体吃不消,一不小心又生病了。
  不过自从他进了学堂,每天都慢跑去慢跑回,有时还会围着自家院子跑上几圈。
  跑步,做俯卧撑,是他现在每天必不可少的运动项目。因为这个年代没有发达的医疗,想要保持健康,就是要强身健体,毕竟生命在于运动。
  也因他可不想成为那种,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只会风花雪月,摇头作诗的柔弱书生。
  若是有机会,他倒想成为像辛弃疾那种书生,既豪迈又不失侠义之气。
  要是能学武就好了,他对于电视剧里的武功可是迷恋得很呐。
  将来若是有机会,定要好好搜寻武功秘籍,倘若成为武林高手,飞檐走壁,来无影去无踪,天地任逍遥,岂不快哉!
  话说他现在的身体,自我感觉虽比不过大人们的强壮,但对比同龄人自觉不差。
  
  只是不管他怎么说,说得情真意切,又或是天花乱坠,那怕是在她跟前做得几个她看不懂的俯卧撑。
  杨氏到头来只两字-不行,害得他郁闷万分,却又无可奈何。
  他迫切地希望天气热起来,等到天热的时候。将水装在木桶里,放在阳光下暴晒,等到水温了,将就洗点温水澡也没什么。
  毕竟他还小,在河边树林里偷偷躲着点洗,也没甚么尴尬的。
  这下好不容易暖和了,杨氏看太阳好,终于愿意给他洗澡了。
  
  原本想为了省水省柴火去河里洗的,毕竟现在的天气不冷,在河里泡会也不会着凉,但杨氏不肯,他也只能放弃了。
  他家里是没有净房的,只是在墙根处搭建了一个简单小棚,其实就是个茅草屋,用茅草围起来的小棚,供他们平常洗澡所用。
  凌云先是把浴桶拖出来,把水放阳光下晒,晒得温和了,再放点热水。
  摸着水温,不凉了,准备开洗。因为他已经长个子了,浴桶是坐不下了,只能用毛巾擦洗。
  一旁的杨氏方见他脱光衣服,一把撸起袖子便朝他走来了过。
  凌云像见了鬼一样,连忙捂着身子往后缩,忐忑不安道:“娘,孩儿自己来!”
  杨氏:你退半步的动作认真的吗?
  杨氏漫不经心地看着他,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把将他给捉了过来。
  
  拿起桶旁边的巾,一言不合就往他身上搓,轻言浅笑道:“你自己洗不干净,娘给你搓,搓得又白又净的。”
  “娘,孩儿已经长大了,可以自己洗。”
  凌云死死捂着身体,心惊肉跳的哀嚎,一遍遍强调要自己洗。
  他身体虽然才五岁,但五岁也不小了,况且他成年人的灵魂。我的天,凌云欲哭无泪,尴尬得抠出三室一厅。
  但不管如何东躲西藏,如何不愿意,到最后还是挣不脱杨氏的魔掌,以至于他整个人都麻木了,还是被她搓了个遍。
  杨氏可不敢让他着凉,挫完就让大娃用大巾子给他裹起来,抱屋里头去。
  虽说洗澡过程既痛苦又尴尬,使人啼笑皆非,恨不能捂住眼睛。
  
  但洗完澡后神清气爽,精气神十足,整个人飘飘然,无比轻松。
  冲完澡,恰巧他爹带着杨氏要去镇上采购。凌云想都没想,屁颠的就要跟着去,杨氏一贯是宠孩子的,便把他带上了。
  镇上离他家大约二十里路,走路至少需要一个时辰多一点,倘若走运能遇到去县城的牛车,时间能减少一半。
  因为路程遥远,又没有遇上车,凌云走累就让他爹背会,这样走走背背,就来到了镇上。
  凌云向来少出门,本来对集市有点向往,毕竟还未见过,满是好奇。只是到了镇里一看,发现镇上集市跟他想象中有些不一祥。
  
  原来平时大家说的“到镇上去买东西”,一般都是几个村里最大最富有的村庄每搁五天,大家都去那里赶集。
  时间久了,越来越多的人把家里屯的东西,带到哪里去买卖,久而久之,也就成了集市。
  慢慢的开始有人在开店卖东西,开饭馆吃饭,开茶馆喝茶,最后这个村庄的人越来越多,美名其曰也就被村民称之为“镇”了。
  其实主要的还是人流量,人多了,自然而然需求就多,有需求就有消费。
  再结合当地的经济繁荣程度,以及村民们喜欢聚集在这,顺其自然的也就成了镇。
  凌云一路看过去,虽说是镇上,但书店仅有一家。店里时不时有背着书袋,穿着长衫的书生停留。
  凌云被他老爹拉着往盐店走去,他一双眼睛咕噜咕噜四处观望,尤为像个土包子进城。
  
  一家三口,左买一点右买一点,不一会儿,采购完必需品的凌大山将他带到面馆。
  面馆的斜对面竟然酒楼,为啥说是酒楼呢,原因无他,这酒楼实在相当气派,还是个二层建筑
  此时虽然已过午饭的时辰,但丝毫不影响往里面去的人,依旧络绎不绝。
  这样的酒楼凌大仁和杨氏自然不会去吃,因为这里的一顿饭少则一两银子,多则十几两,委实颠覆了他们的消费观。
  三人在面馆坐下,买了三碗阳春面,还给凌云加了一个蛋。
  
热门推荐
夜的命名术 吹神 夜的命名术 吹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