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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秋一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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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妈在上个月的周五去世了,我不记得那是哪一天,我只记得,那天的早晨阳光很明媚,空气很清爽,路过的人家院子里的樱花树为我淋了场樱花雨。
  我打算出国,我已经计划四年了,这四年来我没日没夜的工作,终于攒够了一百万,我决定留在国外再也不回来,哪怕流浪,我也不会回这个无情无义的地方。那一天我刚走到地铁站,手机响了起来,我没有来得及接电话就上了地铁,坐下后打开手机,手机上有三个来自我爸的未接来电,收到了一条短信,大致内容是,我妈心脏病突发,在医院里没抢救过来,他让我去医院处理后事。
  在地铁下一站时我下了车,坐了反方向的车赶往了医院,等我到的时候,人已经在太平间了,我爸工作忙,他付了医药费就回去上班了,这是我们家的常态,我与爸爸经常一个月见不上几面,他忙,我更忙,或许这次葬礼我们能见的时间更久一点,不过一定也不会说什么话的。
  我看着妈妈那张没有生气没血色的脸,记不起来她上一次骂我是什么时候了,我平常一周才会回家一次,上次见她,她还跟我抱怨自己没有孙子可以抱,我没有说话,吃完饭就走了,临走前她嘱咐我要好好吃饭。
  妈妈的死对我的打击并不大,我其实早就做好身边的人随时会死去的准备了,我没有哭也没有难过,我只希望她能在死后的世界里过上想要的生活。在我小学时,爸妈经常吵架,有时候过年也会吵,都是因为家里不景气,两人受不了彼此要离婚,我妈渴望幸福、儿孙满堂的生活,我爸渴望自由的富有权利的生活,我在他们两个人的盼望里被来回拉扯,最后长成了一个什么感情都淡泊的赚钱机器,我常年活在父母的阴影之下,他们两人对我的影响是我半辈子都摆脱不掉的,他们将对自己的要求强加在我的身上,企图把我塑形成为另一个完美的自己,这种家庭的相处方式是很窒息的,我在家里苟延残喘,争取做到他们两人都能满意的地步,其中一人如果不满意两个人都会吵起来,才11岁的我,就要学会像大人一样把每个方面考虑的面面俱到,我要像他们的父母一样去照顾他们包容他们。
  当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不用这样苟活着的时候,是我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那个时候我马上要初中毕业了,中考后学校组织了一次夏令营,我们可以一起去三亚游玩两周,我爸工作忙,没时间陪我去,我是男孩,又不想有妈妈在旁边一直絮叨这不能做那不能做,我用一个月的时间去讨好他们,使他们放心让我自己一个人跟着学校里的老师一起去度假,上飞机前我妈又是千叮咛万嘱咐,直到真正上了飞机我才得到了暂时的清静。
  我们一起住在海边的民宿里,有钱的可以自己住一个房间,像我这种情况的,需要和同学一起住,六个人挤一个房间,大家白天玩的尽兴,晚上一关灯就都睡着了,我也是很久没有这样安心的很快入睡了,在家里睡觉的时候总不能安稳入睡,每晚都抱着会突然被砸东西的声音吓醒的心情浅眠,我爸虽然不家暴,但是喜欢摔东西,家里的东西基本上已经被他摔个遍了,手机砸坏了六七个,电视换过两次,锅碗瓢盆每过两三个月就要换新的。
  一起来度假的学生一共有一百三十六个,每个人最少出一千元,交通费自理,这已经是给了我们最大限度的优惠了,在这里吃喝玩乐两周才花一千元,我妈听了很心动,她一直想来,我劝了她半个月她才勉强放弃了这个想法,我上飞机前看了她一眼,她很后悔的样子,我估计她又要在家里念叨好几个月了。
  在第五天的傍晚,老师组织我们自助烧烤,有两个全羊,几十只鸡翅膀,几十个香肠,很多不同种类的肉,很多蔬菜,饮料没有限制,最开心的是有一台冰淇淋机,那一晚我们玩的很开心,天黑后上演了一场惊艳的花火大会,每个人都吃的很饱,老师们喝了很多酒,一个学生想偷尝酒的滋味,被老板发现后臭骂了一顿,他不甘心的不断尝试,最后被老师绑在了椅子上,要求他背一遍化学公式才放过他,老师失算了,这个同学是我们学校化学成绩第一的,结果才被绑了五分钟就逃脱了,我坐在餐厅门口的台阶上看着他们嘻笑打闹,这是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时刻。
  我打算去打点冰淇淋吃,冰淇淋机旁边有四五个人在排队,我看着吧台那里没有人,想去装一下成年人,我走过去学着电影里的牛仔一样,左手插兜,右手敲了敲吧台的桌面,然后在心里嘲笑自己的幼稚,回头望了望四周,心想还好没人注意我,当我转过头的时候,眼前突然出现的人吓了我一跳,我心虚的想这里刚才明明没人的,她怎么会来的这么快?我清了清嗓子,缓解了下尴尬,我问她,“小姐,有酒吗?”
  “有啊,你要喝什么酒?”
  我微微抬头看着她身后架子上的酒瓶,没有什么吸引我的,然后我指着她手旁边的一个透明的又有些矮的酒瓶说,“就要这个,给我来一杯。”
  她熟练的拿起酒瓶给我倒了一小杯,我看着那个小杯,也就一口的量,我接过来先闻了闻,一股果香扑鼻而来,酒味不是那么的刺鼻。她上半身趴在桌子上,用右手撑住自己的下巴,一副看热闹的样子,我沉了一口气,闭着眼仰头一口喝了下去,这杯酒很顺滑,不像我想象中那么的辛辣,有一点柑橘的味道,喝完有点回味,我把酒杯推给她,让她再给我倒一杯,她拿走酒杯没再倒酒,走出了吧台,我看着她,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她绕过我走到我班主任身旁,低头对她耳语了一些话,接下来的事情我就不记得了,醒来时发现自己正在房间里,外面的天才刚蒙蒙亮,我的室友在不停的打呼噜。
  我的头有些痛,我摸了摸后脑勺,像是被谁打了一棒,头里嗡嗡的,我爬起来去了一趟厕所,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脸上没有受伤,我侧过身子想看看自己的后脑勺有没有受伤,费劲的找角度,不能扯的太用力,会扯到伤口,角度不对会看不到,五六分钟才看的清楚,头皮上没有明显伤痕,可能就是撞了一下吧,也不严重。我昨晚都做了什么?完全没印象了,不记得自己怎么回的房间,也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没意识,我回房间里睡了个回笼觉,醒过来时房间里已经没人了,大家还比较照顾我,没有拉开窗帘,我伸了个懒腰从床上坐了起来,头已经不怎么疼了,我走到窗边拉开窗帘,阳光差点刺瞎我,我捂着眼睛后退,眼睛在黑暗下突然接触到光明,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你要用五六秒的时间来适应它,再用四秒的时间来试图睁开双眼直视它。
  我下楼吃饭时已经九点半了,餐厅里没有什么人,今天天气很好,大家都在玩水,每天都玩水也不知道到底哪里好玩,我已经玩腻了,接下来的一周估计我会有很大一部分时间闷在房间里,这是我仅剩不多的可以完全放松的度假的日子,应当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才对。
  昨天那个调酒师小姐递给我了一杯水,我喝了一口,这是一杯带着铁的味道的甜水,我差点吐出来,只喝了一小口就喝不下了,她让我全部喝光,说这是蜂蜜水可以解酒,我屏住呼吸像喝药一样吞下去这杯水的时候,终于回想起来昨天自己喝了酒的事情。她很自然的跟我聊天,我竟然没察觉到我和一个陌生女生说了这么多话,竟然和陌生人谈论自己的隐私,当我差点将“我想永远离开我的父母”这句话说出来时,我用力的咬住舌头,硬生生的把话吞了回去,我平常是不会和任何人说这些事情的,哪怕是面对发小我也从来没说过,这些话我也不会写进日记,它们永远存在我心里的笔记本里,那个笔记本存放在我心中的箱子里,箱子上加了两把锁,一把是古代的锁头,一把是密码锁。
  晚上下了暴雨,雷雨交加,我很喜欢这种天气,大家吃过饭都回了房间,我一直坐在餐厅门口欣赏着这突如其来的礼物,最后终于下定决心淌进了被海水淹没的沙子里,我太喜欢夜晚的海边了,你凝视大海,总觉得它会突然立起来将你吞没,这时你会感觉畏惧,却又不想逃,只想游进深处,但你知道那是很危险的,你只能站在沙滩上感受潮汐的威力,心中不停计算着自己被吞噬的可能性有多大。
  好久没有淋雨了,我坐在沙滩的石头上,双脚陷进沙子中,上半身躺下,接受这夜晚的洗礼,我闭上眼睛聆听着大自然的回音,滴滴答答的雨水滴落在油纸上的声音自我头顶传来,我的面部不再受到雨水的侵袭,我睁开眼,看到一张有些熟悉又陌生的脸,她打着伞站在我的头旁边,我坐了起来,看清楚来人后才发现原来是调酒师小姐,她坐在我旁边,将伞收了起来,像我刚才那样躺下,她闭着眼睛,发出了一声感叹,那晚我们淋雨到两点,一句话都没说,中途她去海里游了几遍泳,从我的角度看来,很像塞壬,她的确像塞壬,她唱了一首我没听过的歌,我认为是粤语,之后才知道那是闽南话。
  我没再见过她,我以为她辞职了,在第十天的傍晚,附近的度假村来了一个乐队,他们免费为大家演唱歌曲,隔壁班的班花借机献唱了一首邓丽君的《今夕是何年》,她太适合唱歌了,如果可以,我想把这首录下来,当做自己的手机铃声,她看上去很紧张,唱完之后没有下台,她闭上眼睛深呼吸了一下,然后睁开眼,她手中多了一束不知从哪里来的花,她说,“这十天我玩的很开心,我很感激我的老师们三年来对我的指导,也很感谢我的同学们。等到这次假期结束,我就要去国外留学了,所以我想趁这次机会把没说的话说出来……”她停顿了一下,周围的人们都在起哄,她看向了观众席中老师们的位置继续说,“任老师,我喜欢你三年了,我向你表白不是为了得到你的回应,而是我终于可以表明我的心情了,你是我的初恋,看着你的背影,我总有努力的动力……我希望你可以记住我,永远的记住我,等到下一次再见到你,我或许就有资格追求你了。”
  所有人都沉默了,尤其是任老师。任老师今年三十二岁,还没有结婚,她是她们班的英语老师,很有气质,在我们学校蛮出名的,她的教导方式与其他老师的都不太相同,比较有趣,喜欢她的学生也很多,这位同学也不是第一个向她表白的了,只不过没想到会是个女生。窃窃私语不断的从四周传来,女生讲完就下台了,把花送给了任老师,没有和她再说一句话,脸红着跑掉了,任老师手捧着那束鲜花有些不知所措,这一幕对我来说很有意思,我从没想过原来女生也可以喜欢女生,还可以表白自己的感情。
  主持人自然而然的带过了刚才尴尬的场面,用一首《稻香》慢慢的掩盖掉了突如其来的表白,我坐在远离人群的棕榈树上欣赏着这首与傍晚般配的音乐,不断的幻想着我的未来,我想,在我23岁时应该已经有了第一份工作,我希望我做的是建筑师的工作,我想要用自己的力量帮助不同的家庭创造属于他们的世界,等到我28岁的时候,已经有了自己的公司或者工作室,住在我设计的房子里,那时如果还记得现在的心情,我会在同样的傍晚再听一遍稻香。
  在最后一场表演中,我看到场下的观众席里有个熟悉的身影,那是调酒师小姐,我打算去向她打个招呼,当我走到人群中心时,发现她刚走过某个拐角,我追了上去,我想要和她谈恋爱。
  她是和一个男人一起去的,两个人不知道说了什么,最后男的走了,她蹲在地上,我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我问她,“你没事吧?”
  没想到她站起来直接抱住了我,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我的双手在半空中不知是放下还是抱住她,她松开我,看着我的眼睛,她的眼眶很红但没有眼泪,下一刻她就吻住了我,我已经没了任何反抗能力,只觉得心脏在狂跳,看着夕阳将我们两人倒映在墙壁上的黑色壁画,我把她推开了。
  “…我先走了……”我们两人沉默了一两分钟,我先开了口。
  当我转身时,她又从我身后抱住了我,我比她高二十多公分,她的双手抱在我的肚脐附近,头紧紧的靠在我的肩胛骨上,我不敢动,我怕自己会有什么反应,只能故作镇定的问她,“你……怎么了?”
  “今晚你陪我再淋场雨吧。”
  我抬头看着那像火山熔浆一样颜色的火红色夕阳,不认为今晚会下雨,但我还是答应了她,“好,我在上次淋雨的地方等你。”
  她就这样抱了我五分钟,松开我之后她哈哈大笑,“不见不散!”说完这四个字她便跑掉了,跑到她朋友身边后向我摆了摆手。
  我,好像喜欢上了她。
  十点的时候果然下起了雨,不过是毛毛雨,打在身上也是挺舒服的,我坐在石头上等她,十点四十分的时候她还没有来,我感觉她不会来了,打算等她到十二点,或许她临时有事来不了。
  十一点十五分时她出现了,雨稍微大了些,不过不影响什么,不打伞也不会淋得太惨,她手拿着两杯饮料,喊我进餐厅里,我喝了一口饮料,酸酸甜甜的,她说这是鸡尾酒,度数不高,她说我不会再像上次一样晕过去了,我感觉有些尴尬,第一次学大人喝酒,一口就晕了,这次也没敢多喝。
  她带我去了餐厅的顶楼,这是一个带阳台的阁楼,只有内部人员可以上来,这里建造的很不错,有一个很大的秋千,可以同时载三个人,有一张可以容纳十六个人吃饭的餐桌,一个BBQ料理机,一个双开门冰箱,一个投影仪,好几箱不同牌子的酒,还有很多种植物,她说这是她奶奶养的,是爷爷的遗物,我们坐在秋千上可以欣赏整片海洋,她说她最喜欢在这里看日出和日落。
  “我叫阿千,你叫什么?”
  “叫我阿建吧。”
  “阿建?健康的健?”
  “是建筑师的建。”
  “我的千是千纸鹤的千。”
  千纸鹤,从来都是承载祝愿的意思,或许她的父母希望她一生都健康。
  那晚我们聊了很多,我真的喜欢她,发自内心的,不只是因为她长得漂亮,我们两个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她喜欢的作品都比较耐人寻味,比如东野圭吾的《白夜行》、王菲的《红豆》、王家卫的《东邪西毒》、坂本龙一的《whereisarmo?》,她说这些作品能让她感受到共鸣,在沉浸到这些作者所描绘的世界中去的时候,你会感到幸福,我只听过红豆,其他的都不太了解,我想她的品味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我默默的把她说的作品记在心里,回家后的一周我全部看完了,这令我对世界改变了看法。
  最后的四天我每天都与阿千相见,我们越聊越深入。她比我大两岁,这个餐厅是她爷爷生前与友人一起建的,奶奶把它维护的很好,她告诉我这里是她的故乡她永远爱这里,可是她不会留在这里,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她更向往自由。
  “自由?我们每天都过着自己的生活,为了未来努力,还不够自由吗?”
  她看着满天的繁星,好像很向往另一个世界,“真正的自由,是永远脱离你的血缘,在你爱的地方,创造属于你的世界。”
  属于我的世界?我可以永远的离开我的家人吗?我应该不会这么做吧。
  她知道我马上要走了,她给了我一个手机号,她说我以后如果还去三亚,可以通过这个手机号找到她,前提是她还活着,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说这种话,她年纪轻轻的,身体健康,怎么会死掉呢?
  高中生活是很忙碌的,直到高二的那个暑假,妈妈再一次提起三亚时,我才想起来原来我还有一个朋友在那里,当时从那里回来之后我连续一周都梦到她,我一直想她,想要给她打电话,每次拿起话筒的时候都会犹豫,最后还是没能按下那些数字键,放下话筒后又拿起,然后重复再重复,直到爸妈回来。
  我终于下定决心要打电话问候她一下,看看她这两年过的怎么样,有没有过上想要的生活,我酝酿了两天,第一句话要说,“阿千,还记得吗?我是阿建。”然后说,“你最近怎么样?”,然后呢?再说什么?说“我想你了”吗?那样也太肉麻了,那应该说,“我明年会去三亚玩,你还在那里吗?”,对,应该这么说,那她如果不在呢?你难不成真去三亚自己玩吗?反反复复这样不断的苦恼怎样说的自然点,最后终于想到了还算合适的对话。
  我拿着话筒最终按下了那一串数字,心在狂跳,身子不停的发抖,脚趾头不停的扣着拖鞋,在第五声“嘟”声后,电话被接起了,“喂?哪位?”,这是一个老人的声音,应该是她的奶奶,我说,“你好,请问阿千在吗?我是她朋友阿建。”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钟,她说,“她两个月前去世了。”我以为自己听错了,我又问了一遍,“阿姨,我说的是阿千,她今年19岁。”“是她,我孙女,她已经去世了。”
  我听着这冰冷的声音自话筒传来,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原本预想好的一切对话都咽回了嗓子里,我颤抖着声音问出了令我很难说出口的话,“她是……怎么去世的?”电话那头又沉默了几秒钟,她吸了一下鼻子说,“她是煤炭自杀的,当我们发现的时候她已经……嘟……嘟……嘟……”电话就这样被挂断了,我想这位奶奶应该再一次回想起了那天的痛苦,所以才没有继续跟我说更多的讯息。
  我不能接受这个消息,我要相信一通电话里传来的死讯吗?没亲眼见到她的墓碑,我不会相信的。那一晚我没有睡觉,喝了很多酒,第二天的补习班也没有去,爸妈都体谅我,也没有来打扰我,只是把饭放在客厅让我按时吃饭。
  我向妈妈要路费,她不给我,她不允许我在这种时刻还出去浪费自己的时间,她认为只是为了确认一个才认识没多久的人到底死没死而花那些钱不值得,她说她可以托朋友去帮我问问,用不着我自己去,我感觉心寒,我的朋友去世了,妈妈却因为一点钱不让我亲自去看看她。我没有和她再多说什么,我也终于明白了阿千说的那句,“真正的自由,是永远脱离你的血缘,在你爱的地方,创造属于你的世界。”自从那天,我不再和他们说心里话,我只是假装正常的样子去继续上学,继续考他们理想的大学。
  高三的那个暑假我打了份工,终于攒齐了足够的钱,我到了三亚才给我爸打了电话,他没说什么,只是让我跟我妈说一声,我妈反应不再那么的极端,她让我注意安全,三天后就要回去。
  阿千家的餐厅还在开着,老板已经换人了,我打听了一下才知道,前任老板的妈妈病逝了,老板把店转让了,我问到了前任老板的联系方式,打了一通电话过去,没有人接,家里也没人,我等在他们家门口,直到晚上九点半才有人回来。
  她爸爸把我请到了客厅里,给我上了一杯咖啡,我问他,“请问,阿千她……她的墓地在哪里?我想去看看她。”
  “你有心了,她被安葬在荔仙园墓地,和她奶奶葬在一起。”
  “她是因为什么才……”
  “你是说自杀吗?”
  “嗯。”
  “她没有留遗书,只是留下了一张字条,让我们照顾好自己。都怪我,我工作太忙了,要是能多关心关心她……唉!”
  “抱歉,提起了让你难过的事情。”
  “她如果知道朋友专门来看她,一定会很开心的,你明天去了多陪她说说话吧。”
  “好。我先不打扰了,您先休息吧。”
  她的墓碑上的照片是一张稚嫩的证件照,看上去也不过13岁的样子,原来她的全名叫千夏,于夏天出生,我给她带来了我做的千纸鹤的木雕,这个工艺品我做了一年才做好,还看的过去,送给她她一定会喜欢的。我在上次住的民宿那里订了一周的房间,把那美好的两周想要再次复刻一遍,但时过境迁,走到哪里都没有了曾经的余味,就连再次听到稻香都没有了幸福的感觉,这就是世人所说的长大成人吗?
  我没有考上父母期望的大学,只考上了省级大学,唯一的好处就是离家近,大一上半学期我每周都会回家一趟,下半学期的时候感觉这样做很浪费时间,于是每个周末都出去打工,这样爸妈都开心,只要我是在做赚钱的事情他们都会开心。
  我每年都会把《白夜行》看一遍,每一遍都会有新的理解,我理解了她为什么这么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是一部悲剧,久而久之的,悲剧好像也成为了我对于世事的理解,好像所有的人事物的终点的常态都会是悲剧。
  终于毕业了,以我的水平其实可以进国企拿稳定的工资的,有民企来应聘我,给了我双倍的工资,爸妈要我去国企,他们认为国企有保障,福利好,但我只想要钱,没有动摇的选择了民企,这是一家游戏公司,刚成立五年,未来可期,预计三年内就会做到人尽皆知的程度,公司老板是一个很有想法的富二代,敢冒险敢投资,不断迎合当代市场,共计发布了八款游戏,其中两款大型游戏,其余六款都是单机游戏,反响都很不错,公司日渐壮大,我加入后会很辛苦,但工资是绝对会和你的付出成正比的。
  我在这里打拼了四年,从刚开始每月三千工资的实习生,做到了年入三十万的老员工,我没有游戏方面的天赋,比同期的同事落后了很多,这四年来我尽量省吃俭用,住每个月八百块的出租屋,一切都为了一百万,为了出国,为了我的新生活。
  我妈的葬礼举行之后,我把家里收拾了一遍,把一些没用的东西扔了,把她所有的衣物重新洗了晾干,最后封存在了她的衣柜里,把我的大部分东西都扔掉了,我只留下了能带走的东西,爸爸让我搬回去和他一起住,我搬回去了,没打算和他住太久,我已经在投递简历到国外的公司了,等到联络好了之后就会离开这里。
  我去了一趟阿千的墓地,我的千纸鹤被穿起来绑在了她的墓碑上,墓碑前有一束还没枯萎的雏菊,或许是她朋友来看过她,我跟她讲了我要出国的事情,我告诉她,下次再来看她可能会是十年后了。
  我与她讲了二十多分钟的话,就在我转身离开时,天空中开始下起了毛毛雨,我还记得那一天,喜欢上她的那一天,不知她是不是也喜欢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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