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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河中落叶 /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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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自由自在的初中
  学会与同学友好相处
  前面说过,他整个初中期间,都担任了班级的学习委员。他的学习比较好,但是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大家都是一样学习一些基本的东西,其实也看不出相互之间有什么特别的差异来。期末和年终考试过后,会有成绩单发给学生自己带回家。他的成绩单上显示的各科成绩,以及老师对他在学校表现的评语,都是不错的。
  同一个生产队的其他四个同年级的小学同学,一起上了初中。几个比他们年级低的原来的同伴,由于后来他们生产大队也办了初中班,就没有加入他们那个群体了。由于他在中学是个学生官了,所以那几个同学都没有再欺负过他。他们成绩都很差,有时自己会改成绩单,将不及格的成绩改为及格的成绩。改动笔迹太明显,有时会被家长或别的人看出来,因而会遭受家长的一顿痛打。后来那几个同学都找他帮着改成绩,有时能蒙混过关。
  总之,除了与一个也曾被大家孤立的同学闹过矛盾,有过很长时间不说话外,他和另外几个同学关系一直都比较好了,会经常一起玩。冬天一起在学校玩斗鸡取暖,夏天一起到河里玩水避热。
  他出生年份比另外几个同学都小。身高也一直在同学中算比较矮的。他应该是身体发育比较晚的,到大学甚至到研究生时,也就是二多岁后,他还长过身高。他一般不愿意与另外几个同学玩摔跤,因为玩时往往会输。不过也有过他刻意地动脑筋,发明声东击西法,假装两手对付对方的上部,但在对方在上方迎击时,他突然出其不意地蹲下去改攻对方下部,抱住对方双腿,把对方摔倒。用这个方法他甚至赢过他们中摔跤最厉害的对手。这个同学后来在不到六岁的时候,在建筑工地打小工时不小心摔死了。得益于中国改变了人命赔偿方式,跟上和接近了发达国家标准,据说这个同学家里被赔了不少钱。同乡们感慨,这个同学一辈子其实可能也应该挣不到那么多钱的。
  孩子们总是能想办法,找出一些玩耍和自娱的方式。有一段时间,不知什么原因,在那些小伙伴们群聚的村落,有几个一米多直径的空汽油桶性质的大铁皮桶。那些小伙伴们发明了一种玩法,即一个人站在大铁皮桶上面,运用脚的往前、往后踩,往左右偏踩,以及踩的频率的快慢,控制脚下铁皮桶的前进、后退和拐弯,以及快慢,并以与“敌人”相撞为目的。被撞下去的就算输了。赢者然后再调转方向,攻向下一个“敌人”。有时还分成两队,进行群战、混战。往往会战斗的热火朝天,一片喧嚣。也有人会摔下去受一些小伤。他也参加过,只能算是个战斗力一般的。
  更早的时候,当乒乓球流行的时候,也会有在生产队的稻场,大家一起打乒乓球。轮流排队,输的被换下。他也参加过,但基本都是只能在轮到他时上去打一圈,然后败下阵来,等下一轮。不像有的技术好的,能坚持很多轮不败而不下场。
  在离他家约直线距离几百米不到一千米左右的地方,建有侧拦河道的河坝,使得河道在那个地段拐了一个小湾,并有一个蓄水的缓冲。在一边的河堤上,开辟有若干个小河沟,将河水引人水沟后,一路给居民提供就近的用水,以及最主要的是灌溉水田。河道则在河坝那里转了一个四、五度的弯,水从坝头上漫过去,流向前去。
  那个地方的河坝是非常有意思的结构。人们利用两边多年建起的河堤的高地,中间几米甚至上百米用两三排不规则的木桩,有所间隔地打入地下,然后再用大石块和更多的木头等杂物,横穿在木桩之间。所以这个坝并不是密封不漏的,而是有很多水从坝体中渗漏过去。早年甚至坝中间可能还用过土堆(因为除了木桩,还有一些在水中坚强生长的树木)。坝中间也有个别地方,在河水少时,有干涸到可以落脚的地方。就靠这些东西,硬将那一片几百平米的水域水位逼高了,保证了河堤上开通的水沟有源源不断流入的水。多余的水则从坝上流过。
  那些木桩基本都是差不多的高度。由于水流的冲击等破坏,木桩有的地方保持了原来的密度,有的地方则很稀疏了。由于那么大的河面很难费钱架桥,除了往上往下几里路之外分别有一个铁路桥(人们可以从上面步行过河)之外,人们走到两个桥之间的河段时,通常都是赤脚趟水过河。夏天无所谓,但是天冷的时候,尤其是冬天,赤脚趟水过河其实是个很不愉快的经历。结果住在河坝附近的他们生产队的人,就慢慢练成了像杂技走梅花桩一样的技能和习惯。大多数人,只是借助一、两个起拐杖作用的木棍或竹棍,从木桩上走过河。过了河之后,则把棍子藏在树丛中(有时会被有经验的人偷走用掉),或带着,回来再用。主要是他们生产队的一帮小伙伴们,包括他,则长期练就了不用任何棍子,在坝桩上一路奔跑过去的神功。在有几个相距较远的坝桩那里,甚至要借助冲力远跳过去。下雨天他们也能行走自如,照走不误。让外地人看见时,不禁眼花缭乱,瞠目结舌,目瞪口呆。但是有时因为各种原因也会有人有失手摔倒落水的时候。有一个秋天,在一个比较冷的下雨天,他就发生过,在跳过一个较远距离的坝桩时,从被雨水弄滑的坝桩上滑了下去。他悲惨地摔倒在了水里,弄了个全身落汤鸡。而且他胸口肋骨处被木桩撞击了,他觉得很可能是被永久地撞得变了一点形了。
  在中学时,他还干过在借不到,或想先睹为快的时候,乘别的同学坐着看书不注意时,一把从别人身后抢走书,然后跑躲起来,直到看完那本书才还回去。还曾有过不小心把别人正在看的书抢撕破了,因此让同学生气的要死,因为人家本来也是借的别人的书。不过那些初中同学很多都比他大3-5岁,像大姐姐一样,对他总体是当成小弟弟淘气而原谅他犯的那样的错。而且他初中又一直是班级的学习委员,一个学生干部,大家因此也不想和他多计较。
  初中阶段,可能是他一生中“社会活动”和“社会交往”最活跃的时期。他除了一直担任班级学习委员外,还担任过全校广播体操的领操员。当时每天好像在早上某个时间,全校学生和老师都集中在操场,排好阵式,一起做广播体操。最前面会有一个领操员,领着大家一起做操。被选为领操员,考量的主要应该不是体育方面的才能(尽管体育不能太差),而是综合考虑其它方面比较优秀的学生。对于被领操的其他人来说,可能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因为反正是有一个人领操,而且不会一人固定不变,而是由几个学生轮换着领操。但是对于被选为领操员的本人来说,其内心深处所受到的激励和自我意识上的提升还是很有意义的。一边喊着指令,一边领着那么多人跟着自己做那些动作,内心中还是很骄傲的。
  当学习委员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主要责任好像就是收齐大家完成的作业,送交到老师的宿舍。以及给大家分发老师改好了的、批了分数的作业。那应该是一种特权和职责的综合体,但是给大家的感觉,好像主要觉得那更是一种特权。当然,学习委员基本上至少是班级里公认学习成绩和水平最高的学生之一。
  当时各种机构通常都风行成立“革命文艺宣传小分队”。他也是他们学校由来个各年级学生组成的这种组织中的一员。学校会组织他们排练一些节目,主要好像就是唱一些革命歌曲,以及跳一些革命舞。有时会到外面,包括一些生产队参加宣传演出。演出时还会在脸上涂凡士林,上主要是红色的彩,由老师帮着化妆。事后还有卸妆的程序(否则脸上会带着妆回家)。他可能是在上音乐课(主要是唱歌)时,被老师认定为有点音乐能力而被选中的。不过他在宣传小分队中只是一个普通的成员,没有其中衣着和表现更扎眼的几个男女同学那么活跃。当时这些活动还是在他记忆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几年后出资组织初中毕业35周年及高中同学纪念聚会时,还专门安排邀请了低年级的宣传小分队成员也一起参加了。当年还真有好几位宣传小分队的同学,在他的记忆中留下过可见不可及的美好印象。当年在这些同学面前,他好像是自卑和自我收敛的。其中有个能说会道的隔壁班的、拥有当时比较高级的城镇户口的男同学,体育文艺都很好。他好像也与同学们一起去过这个同学的家,看到过人家家里有玩耍的乐器以及在家中设立的吊环之类的东西。当时他心中产生的是遥不可及的、远视的羡慕。后来在那次初中毕业35年的聚会上,他也见到了那个同学。那个同学后来成了一个中学教师。那个同学仍然在那些同学中表现出很活跃的样子。当然在他面前也表现出了对他很尊重的态度,表明了其很清楚现在的自我社会定位。
  那个时候,如果听说附近什么地方有庆祝、慰劳性质的放电影,他一般都会跟一帮小伙伴们一起跑去看。有时会走很远的路。他记得有时会在口袋里装上锅巴等东西,当零食吃。有一次大概是晚上在家吃什么特别咸的东西了,看电影中途他渴的不行了,跑了很多人家都没有能找到水喝(可能大家都看电影去了)。当时好像下过雨没多长时间,地面上低洼的地方仍有些积水。他记得当时渴无可择地趴在地上喝了那种地上的积水。事后想起来觉得很恶心,但当时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可见人是个可以适应身边条件的动物,条件好时会有讲究,没有条件了也就不讲究了。
  他记得在他小的时候,他母亲常规性地在离家不远处的那个水沟小石桥那里,在架设的洗衣石板上洗衣服。夏天的时候,他就会在旁边的水沟里戏水。后来他也会在夏天跟小伙伴们一起去别的地方戏水。但是他前期都是在浅水的地方玩,瞎扑腾,并不真正会游泳。也没有到过高过他嘴鼻高度的深水处。
  有一次,好像是中午放学回家,路过河边,他看到他大哥带着孩子在河的另一边洗澡戏水。他打过招呼,脱了衣服,不假思索地往他们那边“游”了过去。等游过去之后,他才发现,他第一次真正游过了超过一人多深的水域。他再不假思索地往回游,又游过去了。从此他就真的会游水了,即在高过他身高的水里,他可以游起来而不会淹死了。人生中很多事情好像也是这样,不知不觉中,你可能就会掌握一项你以前不会,并以为很难的技能。
  最好的朋友
  在与单个人的交往上,那段时间也是他最活跃、交朋友最多的时期。他一直认为两个人能真正在同一频道上交流思想的,是隔壁生产大队的小学过来的、最早在他被任命为学习委员时同时被任命为班长的比他大一岁的一个男孩。当时新组建的班级,通常先由老师直接任命一个班长,一个学习委员。然后运作一段时间后,再由同学们各自秘密写出自己的选票,再有人唱票,有人监票,选出班级的全部干部,除班长(好像没有副班长)、学校委员,还有文艺委员、劳动委员、体育委员等等。那个同学应该是也有原小学推荐的,好像在原小学就当过班长。可能与这个同学的父亲是那个大队的书记是有一定关系。这个同学的性格和为人,好像并不属于那种能领导一大批跟随者的人。明显的例证,是这个同学好像没有多长时间就被同学们在选举中,选丢了其班长职位。甚至曾有过连其它职位也没有被选上。而他则稳稳地做了整个初中三年的班级学习委员。当时投票时,也不让人拉票,直接就让大家投票,所以完全依靠的是平时别人对你的印象。唱票过程中,随着票数的变化,到最后被选上或选掉,当事人的情绪也是有波澜起伏,心情焦虑不安的。
  他与这位同学在一起时常有“深层次”的思想交流。谈看过的书,也谈世界的复杂和无常及有趣。还谈人生的理想和计划等等。当然也会有一些纯粹消磨时间的娱乐活动,包括打牌等等。他们好像在一起有很多可谈的话题。有时在放学的路上,他们会坐在路边聊很长时间。这位同学上学、放学可以从他家路过。放学路上有时他会跟着这位同学,走过他们家后,送一段路。他们会走走停停,两人会聊好长时间,然后再分手,他往回走回家。
  春节期间和没有参加生产队劳动的暑假期间(也许只是他参加生产队劳动之前的初一年级时),他还会去这个同学家去玩、住,有时会呆很长时间。这位同学的家人,包括其父、母、两个姐姐和比他小两岁的弟弟,和他都很熟。尤其是其母亲和姐姐对他好像都满喜欢的,还亲热地叫他小名的昵称。后来好像还发生过有人要做媒将这位同学的两个姐姐,分别嫁给他的二哥和三哥。但后来都因为无缘而没有结果。这位同学的家住在山坡上,他们还会一起到山上去爬山、探索、手捧山泉戏水等等。
  比较有意思的是,他们也曾发生过矛盾,并且到了互相不说话的地步。矛盾因何而起已经没人记得了。他们在别人面前没有什么特别地表现出来,连他们的班主任老师也不知道。当时正好有一个学校的演出活动,各个班都要出若干个节目。他们老师就让他们俩一起演一个二重唱的节目,而且是从头教他们学会,再多次练习,到最后上台表演。唱的歌词是关于两个小伙伴,参军入伍后认识,成为战友、好朋友的事。有趣的是,他们从头到尾那段时间,尽管是密切配合的,但是直到表演结束,他们互相之间也不直接说话。后来不知什么时候他们又和好了。
  他与这位同学是一直有联系的,尽管后来联系越来越少。他后来总结过,认为他们的交情和互相理解,是属于那种“一年聚不为多,年一聚不为少”的朋友。他的意思是,双方长期不见面,仍能保持思想交流在同一频道上,但能多次见面交流当然也是好事。不过由于他的社会阶层离那个同学后来越来越远,而那个同学本来就有点偏执性地清高,所以相互的联系有时少到只是一年若干个短信、微信的节日问候了(其中包括简单的单向诗文或往来–在诗的往来上,他总觉的这位同学在押韵上有时是有问题的)。
  他复读考大学时,他们曾聚过。他上大学时,还接受过这个同学可能总共上百元甚至数百元(相当于他当时几个月的生活费)的接济。因为这个同学先考取两年的大专师范,当时已经毕业教书挣钱了。几年后他找机会以几上百倍的数额做了回报。他上大学的假期,回家时也与同学们一起短暂聚过。他在北京时,还接待并陪过这个同学在北京玩过。他出国后还曾有过通信。
  在他出国那年,出国之前,他回老家时,也见到了这位同学。告别时,这个同学准备扒乘一个路过的拖拉机(当时当地有很多人平时会采用这种扒乘路过的拖拉机、卡车甚至火车等交通工具的方式)。但是那次这个同学失手摔下来,弄得皮破出血,扒到后一辆卡车才走了。当时双方好像内心中都感觉,那就是双方今后在社会上分道扬镳的开始了。
  再后来就只是偶尔他很少会老家时,与很少的几个同学们一起短暂聚一下而已。还有过一两次是单独与这个同学,在他住的酒店一起早餐,泛泛地聊一点。有过一次,这位同学伤感地说,也许不久的将来,你再回来时,会是到坟地里去看望一下了。
  这位同学还是有一定社会交往能力的。后来碾转在几个中学教书(并后来与一个其曾经的学生结婚),当过乡镇中学和一个工厂小学校长后,转入工厂“从政”。后来当了工厂的中层干部,最后从工厂党委组织部长的位置上退休了。
  后来那次他出资组织初中同学大聚会时,他就是总委托这位同学组织的(基本上就是把钱汇给这个同学全权负责组织那次的活动)。花费的钱和捐给中学的几百本书,好像都是事先寄给这个同学的。
  当时组织那次大聚会的时候,他也想过是否让大家都出钱,还是由几个人分担。大家的共识是,如果每个人都出钱,很多已经成为贫穷农村大爷、大妈的同学可能就不会参加了。因为哪怕是几、几百元的钱,对很多人来说,也是一个经济负担。而如果由几个人分担,则有多少人分担,各人分担多少的问题,也会弄出很多事情来。所以后来他决定一人全包了。几个组织者也没有意见。后来在聚会之后,据说有人背地里评论过,说他的那种做法不太妥当,没有给别的也混的不错的同学留面子,尤其是他们同学中还有一个在当地当到了税务局长的位子。不过说那种话的人没有想到,真让一部分人参与出钱,还会有矛盾,而且可能是更多更大的矛盾。其实不让别人出钱,尽管有人心里会有一点疙瘩,但是总体来说一定会庆幸的。因为真正愿意往外掏钱的人并不多,而且更重要的是,当官的人并不是以有钱与人分享而被人尊重。除一人之外,每个人和其他所有人都一样的时候,大家更会是都心安理得的。那位官职最高的同学,大家也给足了面子,也是被当成嘉宾对待的。后来他与那个同学还有过一些主要是礼节性的往来和交集。在他们那拨同学中,从所积攒的财富来说,他们所有的其他人与他事实上是完全不可比的。
  那次聚会取的名字很长,大概叫成“初中毕业35年和高中同学及革命文艺宣传小分队再聚”或类似的文字。主体是他初中班的同班同学,以及后来合并而成的高中班的同学。并邀请了当年革命文艺宣传小分队其它年级的成员,包括几个同年级另一个班及低一年级的同学。当时他除了承担全部费用,以及以班级的名义给后来降格为初中学校的母校捐了几百本书外,他还临时起意,又以全体同学的名义,当场给参加聚会的五、六个老师(包括当年的校长、语文和其它几位老师)每个人发了一千元的红包。对于那几个老师,大多数他都谈不上特别熟。最熟的初中语文老师,好像是匆忙参加了会议仪式,但要参加一个婚宴而提前走了,没有参加聚餐。当时的活动包括参观老校址和新校区,在新校区有一个开会仪式,然后大家乘大巴和小车,中途在一个饭店午餐。完了再到一个度假村酒店继续下一个开会仪式,再合影、自由活动,打牌,晚餐,卡拉OK,并有几个人留宿在提前预定的房间。他晚上唱了几首歌后,就自己撤到市里更高级的酒店了,因为他第二天一早就飞回北京了。回京的路上他曾写了一首诗:
  卅载漂泊捱生涯,
  世海茫茫浪淘沙。
  正待中途憩倦足,
  惊觉乌丝变华发。
  东呼西唤聚故地,
  南来北往话桑麻。
  物异人非音貌在,
  欲语还休忆韶华。
  旧梦已碎新梦醒,
  何妨衣锦夜归家。
  由于受委托主要负责组织活动的那位同学精打细算,事后结算时,他提前寄的钱还有很大一笔钱的结余。他本来是要那位同学自己留下的,但那个同学坚决不要(也许那会扭曲那位同学省钱的本意吧)。他就让他们买一点东西送到他母亲当时住的老家那里(因为那次他好像没有时间回家或只回家与他母亲在一起呆了很少一点时间)。最后还剩下一万来元钱,那位同学提议,并经他同意,送给了一个后来他们在高二时接识的关系比较好的同学。据说后者养育两个女儿,生活很艰苦,身体又不好,只能做保安,挣的钱很少。那笔钱对那个同学应该是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
  而那位主持活动的同学,尽管双方都认为是好朋友,但他多年一直没有机会见到这位同学的妻、子。主要是因为他后来每次回老家都是匆匆忙忙。直到他们快近退休年龄时,他才在一次总共一、两天的回老家行程中,抽出一个晚上专门去与那个同学一家三口聚餐一次,并参观了其在当地属于中等偏上的百来平米的住房。
  这位同学大姐的儿子后来也学法律,并在北京工作,初期他还请小伙子夫妇一起聚餐聊天,也提供了一些职业发展的参考意见。后来这位大姐在北京儿子家帮带孩子时,与他联系上了。他请她和她儿子全家到他家聚餐了一次。这位大姐惊异于他的京城一千平米左右的豪华别墅,及其所体现的相应经济社会地位,并感叹几年后他与这位同学的天壤之别,不胜唏嘘。
  其实当年他与这位同学之间,也谈论过这位同学是否应该通过考研究生试图改变命运的问题(好像是在他陪这位同学在北京游玩的那次谈到过这个话题)。这位同学有一些同学就是那样做的。他当时说过,如果希望改变社会地位和待遇的命运,这个同学是可以再吃点苦努力通过考研究生来实现的。要做的只是选个专业,学习就行了,可能业务上只是比同龄人晚几年而已。而如果不想再吃苦奋斗了,那么坚持做几年老师,尽管生活可能很平淡,但等退休之后回头来看,从人生的职业选择上来看,会是一个名义上很“伟大”的人生(因为很多中国人都认为教师,尤其是中小学教师的人生是道德名义上伟大的人生)。那个同学当时是选择了后者。但后来看来仍是耐不住老师生活的无趣,中途部分地改变了生活的道路。终究只是一个普通而不是“伟大”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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