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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小白道仙去降龙 / 四十六 荆轲刺秦的与这有关

四十六 荆轲刺秦的与这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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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是一座石窟,石窟里除了几口大缸和一个宽阔石台,基本便没了东西。一个散发着光芒的棱锥状物件被镶嵌在石窟顶的中央,把整个石窟都照得亮堂堂的。
  “来来来,快跟上。”突然出现的清脆的声音不断招呼着,紧随着声音,一个只有三尺来高的小小人儿出现在了石窟的门口。这人是个肉肉乎乎的侏儒老头,留着一副乱糟糟的花白胡须,鼻头和眼睛都生得又圆又大,一脸的皱纹全都发散开带着和蔼的味道,加上那红润的颜色,让人一看就生亲近感。
  潘延恩三人跟着老头进了石窟。老头安排三人顺着石窟边沿坐下。自己一扭一扭的找出两个大碗,然后跳到个台子上,从那大缸里舀东西。因为生得矮小,那样子像是要掉进缸里。
  潘延恩连忙起身去帮他,那缸里装的是一种略显粘稠的带着甜香的液体。装满两大碗,老头自己端一碗,另一碗交给潘延恩拿着,开口道:“我这实在简陋得很,这碗只有两个,你们仨就将就着用那个吧!”话说完,自己咕噜噜猛喝了一口先。
  “老丈,您是……”潘延恩迟疑着问道。这地方古古怪怪的,他们三个被这老头稀里糊涂带到了地下,也不知是福是祸。
  “唉……”老头发出一声满足的长呼,“你们不用怕,我呢是这的见习土地,刚才看你们被蜂娘子的蜂群追赶,所以出手帮你们一下。”
  “你是神仙?”李肇惊奇的问道,他和马七儿都来了兴趣,冲到老头跟前睁大了眼睛打量。
  “原则上来说不算是,因为我是见习的,所以没有受过金券,算不得神仙。我只是临时管着这一片土地罢了!”老头的解释道。
  “啥见习不见习,你就是神仙,”马七儿冲着李肇道,“是吧!”
  “对对对!啥见习不见习的。嘿嘿!咱李肇活了二十年,今天我才见着活的神仙了。”李肇随口应承道。
  “什么叫活的神仙,难道神仙都是死的?”老头不乐意了,皱眉瞪眼,似乎在生气,不过他那一副天生的笑脸,根本就让人怕不起来。
  “我不是这意思,我是说活的神仙我没见过!”李肇话出口,还是觉得不对,这不还是一个意思么?
  “土地公,你莫要恼他。我这朋友就是个嘴笨的,”潘延恩拍着李肇对老头解释,“你就当他是个臭屁,放了算了!”
  “对对对!我就是嘴笨,你就当我是个那啥,放了算了!”李肇对臭屁这词很是不爽,对潘延恩挤了下眼。
  潘延恩见老头似乎好受了些,道:“土地公,追我们的那些蜜蜂是个什么怪物?你既然说你是见习土地,那土地呢?”
  老头喝了口那碗里的东西,舔舔嘴唇,道:“这事说来话长,要讲便要从五百年前,荆轲刺秦王开始……”
  ……
  柳丝长,春雨细,烟尘扰乱愁绪。
  燕国蓟城西南十里处有一片桃林,桃林旁有间不大的酒肆,酒肆的主人叫申不醉。这申不醉有一手酿酒的绝活,能把那桃花的香气浸润到酒水里,使得花和酒的味道糅合并存,相互激发,让人尝一口便难以忘却。如此便得了个颇有韵味的名字:桃花妖。取桃花妖娆,难以相忘之意。可是这酒只有每年桃花开时才能酿造,而且技巧又只有申不醉一人知晓,所以这产量就低的可怜,价格也就高得难受。便是巨富商贾们想要尽兴,还要看掌柜的心情如何,愿不愿卖。
  三四月里,正是桃花盛开之际,奈何连着数日的霏霏小雨,使得路面泥泞难行,也就短了游人踏青的兴致。
  申不醉的酒肆今天一个客人都没有,眼看过了午时,那雨仍然淅淅沥沥的下个没停,于是打算干脆关了门,去城里头耍上一阵。
  “啼哩哐啷,啼哩哐啷……”
  “吁……”
  门外传来的驾车停马的声音让申不醉一喜,这个时节能驾车出游的都是富贵人家,看来今日的生计有着落了。
  “掌柜的,好酒好肉快快上来!莫要耽误了我们兄弟的兴致!”一个浑厚有力的声音唱道。申不醉一看,三个俊逸的汉子进了店门。
  当前一个,又瘦又高,穿一身杏黄长衫,套一件绯红飘花的断臂缁衣。手足修长,眉眼修长,让人看了总有一种青莲独立浊世之感。
  “哥哥们快点走,这的桃花妖甚是有名,小弟馋了好久,今天定要喝个痛快。”瘦高男子对身后两人招呼道。
  这跟着的第二个男子穿一件净色的麻布衣服,方脸,圆眼,一颗悬胆鼻衬出满脸浑厚的气度,听了瘦高男子的话,笑道:“高渐离,这桃花妖再好,也是些掺了脂粉的酒水,哪敌得东市的入口烧。虽说酒贱了些,但更适合你我兄弟这般快意的性子。”
  “我赞成哥哥的话,”应声的是最后进门的男子,声音爽利,眉眼俊秀,即便穿一身短打,也掩盖不完手足之间的大家气度,“这的酒脂粉味浓了些,喝不出那种爽快感!”
  “好你个狗屠,前日输给我这顿酒,今日到了地方,还想借着哥哥赖账不成?”高渐离笑骂道。他这口中的哥哥,便是那方脸麻衣的荆轲。
  “谁不知我狗屠乃是一诺千金,别说输你一顿酒,便是输了我这命,也绝不赖账!”狗屠扭过头去,对着申不醉道:“掌柜,这肉可以慢些,酒却不能等,速速把你那桃花妖搬上十坛,先喂饱了爷爷们的酒虫再说!”
  一顿酒吃了两三个时辰,三人之间的欢喜自不必说,眼看日薄西山,荆轲忽然起身,退后两步,朝着二人一揖到地,良久才起身道:“荆轲今世能得二位知己好友,乃是上天对我最大的眷顾。轲别无所求,只求来世能与二位做那一个娘胎里的弟兄,如此便是死也不悔此生!”
  “哥哥可是要去拜见秦王?”狗屠的声音听来没有变化,只是一双眼睛亮闪闪的盯着他。
  荆轲一愣,立马便明白过来。这狗屠向来心思敏捷,平日里便能见微知著,预不知而知。他便是猜到自己要去刺秦,那也是必然之事。
  “哥哥要去刺……”高渐离慌然发声。
  “来,喝酒!”狗屠发出一声大呼,掩盖了高渐离的话语。
  荆轲见这情景,嘴角扯出一丝笑容,回到桌上,对高渐离道:“渐离,以后要多听你狗屠哥哥的话,莫要和他置气!对你有好处。”
  “可是……”高渐离这次学乖了,把语气压得好低,“丹太子已经传令了么?”
  “还没有。不过秦王已经破了赵国,如今兵锋直指燕地,与楚、魏、齐相比,燕弱。若我是秦王,下一个对付的定然是燕国。一来借灭赵的士气可一战而平,使得士气更加高涨;二来,灭了燕国,从地势上可以对他国形成南北夹击的态势,其余三国必然惶惶,让胜算再增三分。若然逼得齐魏献城割地,那秦国便又能得势三分!唉,总之,燕国等不了了。想来这几日丹太子就会传令于我。今日这酒,便做你我兄弟的别离酒,若有缘,来世定与你们再做兄弟!”荆轲说完话,端起酒碗,对着二人一举,然后一饮而尽。高渐离眼角湿润,端起碗来也一口干了,只有狗屠像是陷入沉思,没有动静。
  “哥哥这酒,你怎能不喝?”高渐离抿着嘴,愤然问道。
  狗屠却不理他,望着荆轲问道:“不知哥哥有几分把握?”
  “这……以我之剑术,若能见着秦王,当有……三分把握。”荆轲仔细考虑了道。
  “哥哥,我为你举一人,能为你增两分把握!”狗屠自信道。
  “哦!谁?”荆轲讶异着问。
  “樊於期!”
  荆轲听了这名字,蹙着眉想了起来。这樊於期他自然知道,乃是秦国叛将,是秦王发誓要杀的人物。
  “你要的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头。秦王睚眦必报,你若能将樊於期的人头献上,那秦王必然大喜。喜利亲,防备之心多有松弛,你的胜算便多两分。”狗屠淡淡的语气,像是在聊件家常。
  “那樊於期的人头哪有那么好拿?”高渐离小声道。
  “呵呵……”荆轲轻笑一声,“我荆轲要他的人头,他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
  “不!”狗屠压住荆轲的话,盯着荆轲道:“丹太子如此仁义,樊将军的人头必然是自己愿意舍给哥哥的。哥哥千万不可弄错!”
  荆轲听得呼吸一滞,想了想道:“你说得对,樊将军必然是自愿送给我人头!这样,丹太子的仁义之名才能传于四海。我荆轲助仁义而得杀身,才能后世流芳。”
  “哥哥,我还有一人,若得他之助,可为你增加五成把握!”狗屠又道。
  “哦!谁?”荆轲更惊讶了,五成,那他刺秦就有了十分把握,此事若成,他荆轲的名字必然永留千古。以他一介布衣,夫复何求!
  “我!狗屠,封子朗!”狗屠瞪大了一双闪着异样光芒的眼睛,盯着荆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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