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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序 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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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宇宙历二三三六年,三月九日。
  天界,天星,墨兰市,雅琴音乐学院。
  泠泠七弦上,静听松风寒。
  昏黄舞台,青竹桌按,雕花香炉,七弦古琴。
  司马云一身青衣,静坐抚琴。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皇。
  时未遇兮无所将,何悟今兮升斯堂!
  有艳淑女在闺房,室迩人遐毒我肠。
  何缘交颈为鸳鸯,胡颉颃兮共翱翔!
  皇兮皇兮从我栖,得托孳尾永为妃。
  交情通意心和谐,中夜相从知者谁?
  双翼俱起翻高飞,无感我思使余悲。
  这曲《凤求凰》他最拿手,所以从不轻弹。
  可是今天,他选择了这支曲子,因为他感到寂寞。
  在雅琴音乐学院他被誉为民族音乐界的皇帝,今天的这场校庆演出大部分观众也都是冲着他来的,可他的心中仍是空虚,他需要的不是名誉,而是对手。
  入学的时候,他是琴技最高的,毕业的时候他还是。什么时候他才能遇到一个好的对手,两人可以切磋琴技,那才是其乐无穷。
  忽然间司马云的眼睛一亮,他看到坐在最前排的一个观众竟然在打瞌睡。
  斯文败类!
  他最讨厌这种不懂装懂的人,明明欣赏不了高雅艺术还要到这来装大头!
  司马云心中一怒,手上动作不自觉的加重。
  那观众竟悠悠醒来——还打了哈嘁!
  幸亏这曲《凤求凰》已经到了尾声,不然他还真不知道自己能否顺利的演奏下去。
  司马云是最后的压轴,他的曲声一停,现场的灯光也就亮了,喝彩声,赞叹声响成一片。
  而司马云的眼中只有那个观众,灯光一亮司马云才看清,那位观众是一位和他年纪相仿的少年,只是银色的发丝垂在额前,遮挡了眼睛,看不清相貌。音乐一停,那少年竟起身就走,简直毫无礼貌可言。
  “请留步!”司马云岂能轻易放过他。
  可那少年竟丝毫不理会,还是往外走。
  “那位穿白衣要离开的观众,请留步。”
  那位少年这才停下脚步,转过身来,指指自己,问道:“你叫我?”
  司马云一惊,灯光之下,他清清楚楚的看到那双手——修长、洁白、美得无与伦比的手。如果他有那样的一双手,他一定能弹出比现在美妙十倍不止的琴声。
  可是这样的一双手为什么长在这个斯文败类身上!
  司马云越想越不服,他一个健步跳下舞台,走到少年身边。
  “我是在叫你,先不要走。”
  “我们认识吗?”少年觉得奇怪,不禁理了理额前的碎发,露出一双宝玉一般墨绿色的眼眸。
  司马云惊见这样的一双眼眸,倒吸一口气,他从没见过如此超凡脱俗,清新雅致的容貌,这少年就像从九天之上堕入凡尘的仙子,美得难以形容。
  “你没事我走了。”
  司马云失神过度,忘记了说话,惹来了对方的不满。
  “等等,”司马云赶快叫住他,保持着风度问道:“我这曲子不好?”
  “赋圣辞宗司马相如的作品怎会不好。”
  “我的琴不好?”
  “名琴奔雷,琴中尤物。”
  “我的演奏技巧有问题?”
  “挑摘抹打、剔劈勾托,处处得宜。”
  司马云的三个问题少年竟对答如流,言语间好像是个行家,司马云更加不解。
  “那为什么我抚琴之时你一直在打瞌睡?”
  少年环顾四周,满座宾客的目光都集中在他们两人身上。
  少年面露难色,低声对司马云说道:“一定要当众戳穿,让人下不来台?”
  都到了这个时候,还要死撑面子。
  司马云要是放过他就枉费这么多年的学琴苦功!
  “请务必讲明原因。”
  少年叹了口气,道:“既然你执意如此就怪不得我了,我会睡着是因为——你的音乐淡而无味,根本不叫音乐。”
  司马云脸色唰地变得铁青,他竟敢批评他的音乐!
  “而且……”
  还有而且!
  “你看到我打瞌睡时手上的动作加重,节奏也随之快了,这些都是不专业的表现。”
  他竟然听出来了!
  那样微小的变化他都听得出来,难道他真是高人?
  不,不可能,他的琴技不可能那么不堪。
  司马云强忍这口怒气,佯装笑脸道:“既然你是专家,能否弹奏一曲,让我听听什么才叫真正的音乐?”
  少年眨眨眼睛,道:“大家都还有事,就不要耽误时间了吧。”
  “不!在座的各位也很想听听所谓真正的音乐。”
  场下一片附和之声,这样的热闹谁不想看。
  少年见推脱不掉,无奈说道:“那我就弹一首短一点的。”说着,他右手拇指与中指一合向着台上那张古琴急弹而出。
  霎时间,司马云只觉耳边百鸟齐鸣、百兽奔走,眼前林木葱郁、碧水蓝天,还不时传来阵阵花香。
  待幻境过后,司马云回过神来,那名少年早已不知去向。
  这一下,司马云可谓心悦诚服。他在学琴之初就学到过有一曲名曰《生机》,全曲只有五音却含概天地生机,使人如置自然怀抱。只是这么多年来,他从未听到有人能弹出那样的意境。
  可是这个少年却做到了——轻而易举就做到了。
  他到底是谁?
  发如银丝,目似宝玉,登峰造极的音乐造诣。
  司马云努力回想着音乐界里这样的人,突然,他想起了一个只闻其名,未见其人的乐师。
  难道是他——
  灵界,灵星,西波市。
  案发现场。
  演员郑姗姗在酒店中的卫生间被杀,背部插着一把匕首,她的头部朝右前方抬着,右手指着大理石浴缸的外壁。
  郑姗姗放荡成性,有不少风流韵事,也许有人因嫉成恨,但最有嫌疑的只有三人。
  郑姗姗的前任男友冯昆,郑姗姗的老公赵辉,以及郑姗姗正在追求的一个大学生白告。
  冯昆可能因与郑姗姗的恋情无法继续而绝望,杀人绝情。赵辉可能因为发现郑姗姗对自己不忠,怒极杀人。白告则是被郑姗姗百般纠缠,无法摆脱,可能杀人。这三人均是单身独处,无时间证人,言辞之间又毫无破绽,一时间难以分辨谁是凶手。
  遗憾的是现场没有找到任何有利破案的线索,也未能提取到任何有价值的痕迹物证,这样一来郑姗姗的右手的指向便成了重要线索。
  “如果没事,我就先回去了。”冯昆说道。
  “有任何进展请第一个通知我。”赵辉也想离开。
  只有白告叹了声气,什么也没说。
  “那么三位就请回吧,如有什么发现我再通知各位。”刑警队长见一时也找不出证据,只好让他们先回去。
  “你就这样让他们走了?”大学生白告突然蹦出一句,语气还有些责备之意。
  “你这是什么意思?”冯昆听出了白告的话外音,有些发怒。
  “别忘了你也是嫌疑犯。”赵辉又岂会不明白。
  白告根本不理会二人,他抬了抬眼,一双明眸望定了刑警队长。
  白告是一个标准的书生模样,黑发如墨,斯文卷气,一双清亮的珊瑚色眼睛,比夜空还要眩惑,比大海还要深邃。那是一双美得彻底的眼睛,却生得太过精明使他全身上下多了一种令人感到危险的魅力。
  好漂亮的人!难怪郑姗姗会对他穷追不舍。
  刑警队长每每看到他的脸都会忍不住赞叹。
  可这样一个美到了极点的人,说出来的话却不怎么好听,他口气微怒,道:“这么简单的案子都破不了,灵界养着你们有什么用!”
  刑警队长愣了一愣,又后退了两步,甩甩脑袋。他怀疑自己是在做梦,怎么有人敢这么跟他说话。
  “你了不起,你知道凶手是谁?”一旁的队员可听不过了。
  “这还不简单,洗个澡就知道了。”
  也许是为了让他出丑,也许是想看看他到底能玩出什么花样,所有的警员达成共识,让白告找出凶手。
  于是,白告走进了浴室。
  不过十几分钟的时间,却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当他再度走出的时候,所有人禁不住好奇,走上前去。
  浴室里热气腾腾,难道白告真的在里面洗澡?
  “那是——”
  还是队长第一个发现了玄机,随着他手指的方向,大家看到浴缸外郑姗姗手指的地方,出现了“冯昆”二字!
  原来郑姗姗遇害时浴室里是布满热气的,她临死前用手指在大理石的浴缸外写上了凶手的名字。当浴室再次充满热气时,浴缸外的名字自然就显现出来了。
  所有人都看到了,冯昆当然也不例外,他甚至比任何人都先看到,所以他采取了行动。
  他一把抄起桌上的水果刀,将离他最近的白告拉过,刀架在他的脖子上。
  警员们见状急忙围了过去,但冯昆情绪激动,谁也不敢靠近。
  “冯昆,你跑不掉的,不要滥杀无辜,徒增罪孽。”
  队长试图稳定他的情绪,劝他缴械投降。但冯昆情绪激动,已是难以自控。
  “都是你!都是你!她活着的时候你要跟我抢,她死了你也不放过我!”冯昆怒极,冲着白告大喊。
  “是她缠着我,我一点没想跟你抢。”白告虽被挟持却不慌不忙。
  “闭嘴!你有什么好,不过长相好点,就能迷住女人的心,我追了她六年,好容易等到她有意跟我复合,却又遇到了你!”
  “这种水性扬花的女人有什么好?”
  “事到如今说什么也没用了,我是死路一条,但要拉你陪葬!”
  冯昆说着,手上尖刀向白告刺去。
  可他的刀只前进了半寸,就再也动不了了。冯昆想拔刀,奈何刀就像生了根,动也不动。
  白告就在这时,转过身来,面对着他。这时冯昆才看见,他手上的刀就夹在白告的两指之间,他还来不及反应,白告一脚已将他踹倒在地。
  警员们一拥而上,将冯昆逮住。
  “你没受伤吧?”
  看白告身手,队长已知他决非普通人,可他仍关心他的情况,生怕伤及无辜。
  “我能受什么伤,你快把案子结了吧。”
  案子破了,但刑警队长心中留下了一个更大的迷团,这个白告到底是谁?
  白告,白告,合起来不就是个“皓”字吗!
  这么说来,难道是他——
  天界,天星,首都旷世绚业,东风医馆。
  天界两年一度的御医选拔考试,方唯是众多医者中的佼佼者。
  他八岁便读过《金匮要略》和《黄帝内经》,十岁已经精通《东医宝鉴》和《医方类聚》,十六岁便考上了旷世绚业大学的医学部,只用了两年时间就学成毕业,到了二十岁便可给人看病,什么《乡药集成方》、《千金要方》、《普济本事方》、《脾胃论》、《内外伤辨惑论》之类的医学名著他都烂熟于心。自二十岁行医至今十年,他救人无数,比起一般的医者出类拔萃得多。
  他一直相信自己一定能考进东风医馆,为天界官员行医治病,成就一翻更大的事业。
  可是发榜的名单上竟然没有他!
  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如果连他也不能通过考试,那么还有谁有这个资格?
  方唯不服气,他要知道原因。他绞尽脑汁,千方百计,上下疏通,终于得到一个机会,可以面见这次考核的主考官。
  面见的地方就设在东风医馆。
  帘幕轻垂,熏香弥漫,空气中是一股草药的清香。
  方唯行礼之后便立在一边。
  “你想见我?”帘幕后的人语气轻柔,如一潭春水。
  “我想知道我为什么没有通过考试?”
  “你的考试都是满分,所有考官都极力推荐你,只是我不同意。”如此柔和的语气竟使得这样生硬的话毫无不适之感。
  “这是为什么?”方唯更加不解。
  “你从不为穷人看病,对吗?”
  “没错,那些穷人即使治好了病,也依旧要过穷苦的日子,吃了上顿没下顿,不如死了痛快。”
  帘幕之后一阵沉默,随后从帘幕之中伸出一只手。
  修长的手,雪白的手,却有茧,透露着辛劳。
  那只手掀开了帘幕,一位少年走了出来。
  是的,那是一位少年,他的年纪比方唯轻多了,可他竟是这次考试的主考官。
  见到这个人,方唯竟一时失了神,有些手足无措。
  他从没见过那么柔和的脸,柔得如同天边的一片云。也没见过那么俊美的五官,尤其是那双黑色的瞳孔,平静淡定,却像黑宝石一般散发着诱人的魅力。
  那少年将一头蓝色的长发散在肩上,向方唯笑笑,然后问道:“他人的生死你岂可轻易决定?”
  “可若我进东风医馆,治的都是官宦子弟,根本不存在穷富的问题啊!”
  “你既读过《黄帝内经》,就该知道‘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的道理。‘神农氏尝百草,始有医药’记载的就是对医者不惧担当风险,富有自我牺牲精神的赞许。空有医术而无医德,这东风医馆你是进不去的。你还需要磨练,当你真正明白医者的真谛,也许东风医馆会接纳你。”
  “可是我已经辛苦了这么多年,而且我的医术也完全有能力担任!”
  “如果我说服不了你,我很遗憾,你请回吧。”少年不再多言,又坐回了帘幕之后。
  方唯又怒又气,只听他冷哼一声,道“只可惜我这一生已左右了太多人的生死!”
  说完,方唯一扬手,掀开帘幕闯了进去。
  少年却没有动,只是定定的看着他,白净的脸上渗出了汗珠。
  方唯有些得意,对少年说道:“你现在是不是胸口发闷,四肢无力?”
  “你对我下毒?”少年说话本就轻柔,这一中毒,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
  “没错,毒就下在你的熏香中。”
  “你想怎样?”那少年竟不惊恐,还是那样一张柔和的脸看着方唯。
  “我要进东风医馆,借你做我的踏板!”方唯面露凶光,奸邪的笑道:“你既能成为这次考试的主考,必然是天界中有头有脸的人物,如果你在这里旧疾复发,却被我所救,你说我会不会马上进入东风医馆?”
  “我没有旧疾。”
  “有没有旧疾是我说了算的。”
  “我不会揭穿你吗?”
  “我当然不会让你有这个机会,我只能救你的命,你却要从此昏迷不醒。”
  少年的黑眸沉了一沉,道:“你以前救人也是用这种方法?”
  “我说过我左右了太多人的生死。”方唯脸上桀笑不断。
  少年低下头去,半晌不语,蓝色的发丝垂在眼前。
  突然,他扬起头,朗声道:“你这样的人也配行医!”
  这怎么可能!方唯大惊。
  他不是中了他的毒吗?
  该是四肢乏力,连说话也困难啊!
  为什么他底气十足,行动毫不受限?
  方唯感到恐惧。
  他发现自己的身体开始变得僵硬。
  全身无力,难以动弹的人竟然是他!
  少年站起身来,走到窗边,阳光洒在他的脸上,格外耀眼。
  “我怎会不知你把毒下在熏香里?你的毒我一早就解了。”
  “你什么时候解的毒?”方唯自信没看到少年有任何多余的动作。
  “掀帘子的时候。”
  “又是什么时候下的毒?”
  “再次掀帘子的时候。”
  “你——怎么可能!”方唯用毒十几年来,从没失手过,如今,这个比他小上太多的少年竟破解了他的手法。
  “你现在知道那些被害者的心情了吧?”少年的黑眸深且静,祥和的脸上带着一种慈悲,“希望你在监狱里可以忏悔你的过去。”
  少年走了出去,一队侍卫将方唯团团围住。
  方唯仍是不能相信,如此高明的下毒、解毒手法,如此祥和的面容,除非他是——
  灵界,灵星,西波市。
  夏木觉得自己很幸运,他因为小的时候学过几下拳脚功夫成为了这一带的流氓头子,他不用辛苦劳动,靠收保护费过日子,每天放刁、撒赖、斗殴、泡马子,日子过的舒服极了。
  今天,他觉得自己更幸运,在街的转角,他看到一个美丽不可方物的少女,他已经好久没遇到这么正的货色了。
  他示意两个手下将少女堵截在巷子里,自己则一副大派头的走了过去。
  距离的拉近使得夏木的眼瞪得更直了,这女子简直是人间尤物,极品中的极品。
  她纯情娇媚的面容,惹人怜爱,黑色的长发顺滑如绸,金黄色的眼眸像是湖面上漂浮的两点阳光,玲珑有质的身材柔若无骨,典雅高贵的气质活像贵族小姐。
  “小姐,我们老大想请你陪他玩玩,赏个脸吧。”
  少女抬了抬眼,浓密的睫毛扇出万种风情,她竟然冲着他们笑了。
  这一笑简直是把春天的情朝吹进了夏木心里。
  “陪你们也不是不可以,只是……”
  “只是什么?”夏木还以为得手了,一脸情迷迷的问。
  “只是我一但到你那张‘心脏病患者切莫观看’的脸就想吐,你说怎么办?”
  什么!这女人竟敢这么跟他说话!
  敢情不知道他是谁!
  他夏木可是这一带的霸王,有什么女人敢不甩他!
  夏木伸手硬拉,却见少女身形一晃已经不见了。
  待他再听见少女的声音时,她人已在三人身后。
  “就算当流氓也要多用用功,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行!”
  他们还来不及思考这句话的意思,三个人的穴道就被少女点中,既不能言,也不能动。
  而少女则是笑着一张比阳光还夺目的脸,道:“还好我今天心情不错,所以不是很生气。”
  说着已将一个人的胳臂折断,可怜他被点了穴,就算张大了嘴巴也叫不出来
  少女此刻已来到第二个人面前,道:“你们的运气可真好,要是平时我的惩罚要比这厉害十倍呢!”
  接着第二个人的肩膀已被她捏碎了,她又笑容满面的来到夏木面前,把手放在他的胸膛上拍了拍,“你是他们的老大,果然蛮结实的。”
  夏木觉得自己从没这么倒霉过,他什么人不好惹偏偏惹上了一个母夜叉。这个母夜叉为什么偏偏长了一张这么俏丽娇柔,楚楚动人的脸,让他完全错估了形势。
  夏木根本没有后悔的机会,他已经听见自己的骨头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然后在他的骨头真的折断之前就已经吓晕了。
  这时,导致少女被流氓围攻——不,是流氓被少女痛揍的“元凶”出现了。
  “哇,台风过境啊,怎么倒了一群!”来的人竟然是郑姗姗被杀案件中的白告,
  “还不都是你,明明说一会儿就完事,却去了这么半天,害我被人欺负啊!”少女见到来人,神情立刻就变了,脸上的笑容透露出内心的喜悦。
  看到地上三人的惨状,白告当然知道是谁欺负谁,不过只要自己的女朋友平安无事,管这些干嘛。
  “这可是凶杀案,我又不能暴露身份,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完事?”他一把搂过少女的腰,哄道:“我那边的事一解决不就赶过来了,大好的休假日,谁想浪费在这种事上啊!”
  “你被当成嫌疑犯,这事要是让那几个损友知道,还不笑掉了他们的大牙。”少女撒娇的一皱鼻子,好不可爱。
  “摊上这种事我已经够倒霉的了,你就别让那些以损人为生的家伙再看我笑话了。”
  “活该,谁让你不检点。”
  “我冤啊!我不过是去大学里找人,怎会知道郑姗姗在那里拍外景,她以为我是那里的学生便对我穷追猛打。”
  “你就那么大魅力?”
  “当然,别的我不敢说,在这一点上我有绝对的自信。”
  “怎么讲?”
  “不够魅力我能追得到你?”
  “臭美!”
  两人就这样说说笑笑,玩玩闹闹的沿着街道走了下去。
  这两人是谁?有如此过人的本领。
  如果夏木肯多读书看报,也就不会不知道他得罪的人是谁了。
  宇宙历二三三六年,三月十日。
  天界,天星,首都旷世绚业,白鹤街。
  从牧瑀的驱鼍城到圣神的素馨殿必然经过白鹤街,白鹤街也是旷世绚业官员上朝的必经之路。
  牧瑀右后方那辆宝石蓝色的轿车应该是炽天使长金芒的车吧?
  今年东风医馆考试入围的人比往年都多,连自己的私人医师都被叫去当主考,据说昨天还生出一档事端来,今天早朝金芒就该将处理结果向圣神汇报了。
  她左后方那辆银灰色的轿车该是力天使长楚随云的吧?
  昨天是雅琴音乐学院百年校庆,连她驱鼍城的乐师都被请去,像楚随云这种教育界的最高长官没有理由不被邀请。不过据说她的乐师在校庆演出上露了一手之后,雅琴音乐学院上下就疯狂的寻找此人,希望能聘请此人到学校任教,偏偏她的乐师是个深入简出的人,不想太多人知道他的身份,幸好有楚随云从中斡旋,让雅琴音乐学院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两辆车一直跟在她后面,不敢超过她,因为他们的身份都在牧瑀之下。
  突然,一个孩子横冲过街道,孩子的前面是一只小狗,孩子只顾低头追狗,没有看见牧瑀的这辆车——就算看见了,也躲不开。
  牧瑀的司机大惊,白鹤街虽是官民两用,但上朝时候是绝对禁止平民百姓出现在这条街上,怎么会突然冲出了孩子!
  牧瑀的司机不顾一切,猛打方向,急踩刹车,在车马上就要撞上孩子的时候将车停住。因为他知道,牧瑀是最痛恨官员伤害平民这样的事。今天这种情况下,她是宁可自己受到伤害也不愿撞到这个孩子,司机很了解自己主子的性格,所以他选择了刹车,虽然这可能会让牧瑀受到一些惊吓,可他知道,他这么做是对的。
  的确,司机的决定是对的,在任何时候都对——除了今天。
  牧瑀的车横着停在了街中央,可她车后一蓝一灰两辆车丝毫没有停的意思——不但不停,反而加速,向牧瑀的车急驰而来!
  这是什么人,竟连性命也不要?
  牧瑀人在车里,看得清清楚楚,这两辆车里根本没人,这是两辆受人遥控的车!
  她更加清楚的意识到,这绝对不是金芒和楚随云的车,这两辆车是来要她命的!
  两道银光,极细、极亮、极疾,从牧瑀的车中射出,正中两车底盘。
  两车立即改变了方向,冲着道路两旁冲了过去。
  爆炸,火光冲天。
  车毁,人未亡。
  那个追狗的孩子早已闪到了一边,他其实也不是什么孩子,只是一个侏儒,穿了件孩子的衣服,匆忙间辨别不出罢了。
  他见一计不成,立刻喊了句:“射!”
  埋伏在街道两旁的一百零八名狙击手便一同开火,这一下,牧瑀非被射成筛子不可。
  这时,车门打开了,从车里走下一个人,他的动作很从容却非常的快,快到比一百零八名狙击手射击的动作还快。
  他一走出车门,侏儒男子便觉得眼睛晃了一下,那人的一头长发是金色的,反射着阳光,令人目眩。
  那个人抬了抬手,仿佛是在整理衣服,侏儒男子又觉的眼前银光一闪,所有的炮火都停下了。
  一百零八名狙击手翻身倒地,就在射击的一瞬间,全部丧命。
  侏儒男子感到一阵强烈的寒意,他遇到了魔鬼不成?只是抬了抬手,竟能杀人在一瞬间!
  他没有时间考虑这么多了,那个金发的人衣袂一飘已到了他的身前,一枚细长的银针已对准了他的眉心。
  侏儒男子又惊又奇,这个瞬间杀敌的人最多不过十八、九岁,金发及腰,钢蓝色瞳孔冷光森森,贵族般英俊的面孔带着冷漠傲然。
  “是你!你竟会离开驱鼍城!”
  侏儒男子虽然没见过这个金发少年,却是听过他的大名,也正是因为知道这个金发少年是驱鼍城的禁军侍卫总长,负责驱鼍城守卫工作,不会轻易离开,才会制定了这样一个计划。
  可是他失策,太失策了!不但计划失败,还被对方制住,他有一种感觉,他如果落到这个少年手上,一定比死还难过。
  金发少年的面孔如同天神一般高贵,他说话的声音也是冷的。
  “你是自己说出幕后主使,还是我逼你说?”
  他什么也不能说,他还有希望——
  地面“砰”的一声,突然裂开,一管狙击炮忽从地下直轰牧瑀的轿车。
  侏儒男子桀桀的笑,他就不信这金发少年不去救牧瑀,他一动,他就有机会脱身。
  金发少年果然动了,他从容不迫的说了一句:“看来你只是喽罗。”手上的银针便向前一送,侏儒男子顿时倒地身亡。
  身后,已是一片火海,牧瑀还能活命?
  有何不能!
  就在轿车爆炸前一瞬间,车顶突然掀开,一条黑影霍然而起,银光暴长。
  躲在地下偷袭的人甚至还没有露出地面,银光就射进了地里,他再也不用出来了。
  玄衣人落下来的时候手里还拿着一张通体银白的弓,而一转眼,弓就不见了。
  他对着金发少年得意的笑,这是一个和金发少年年纪相仿的俊美少年,但他脸上的表情却生动多了。
  古典气息的脸庞刻画出儒雅的五官,一头秀丽得短发像乌鸦的羽毛一样乌黑光泽,他的眼睛是银色的,如夜空的月光般皎洁,然而在这样一双明亮睿智的眼眸中却隐藏着一种魔性,他像一个学问渊博的学者却有着太过凌厉的目光。
  金发少年看到玄衣少年,脸上的表情一下就变了,超越了年龄的冷漠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愉快。
  “我早说不用我们一起来,这些人根本不堪一击。”他冰冷的脸上竟然露出了笑容。
  “若不杀一儆百如何阻止一批又一批的杀手。”
  “我们杀一儆百也儆了两年了,没一个长教训的。”
  “我倒是希望我们的主教大人可以长长教训,不要总以为自己是无敌铁金刚……”
  玄衣男子的话没说完,两人手腕上的通讯器就发出尖锐的响声,那是报警的信号。
  迅速看完内容,两人都无奈的叹了口气,脚下运功,几起几落之间,人已消失在长街尽头。
  天界,天星,首都旷世绚业,驱鼍城。
  从牧瑀的驱鼍城到圣神的素馨殿其实未必非要经过白鹤街,另有一条小巷可以到达,只是这条小巷并非官道,牧瑀平时不走罢了。
  平时不走不代表今天不走,牧瑀是个谨言慎行的人,对自己的要求非常严格,她决不会因为有人要刺杀自己就影响了自己的正常工作,所以今日她才会让她的两个心腹从白鹤街引开敌人视线,自己则走这条小路。
  牧瑀很清楚她是个有很多仇家的人,作为一名官员她太刚正,铁面无情,所以很多人都想要她的命,她已经不在乎对方是谁了。无非是一些被她正法了的罪犯的余党雇佣了杀手,杀她报仇,这种事她要是都记在心上,有十个脑子也不够使。
  牧瑀现在是一个人,虽然她的四个心腹都叮嘱过她,绝对不能单独行动,但她还是意识不到今时今日她对天界的重要。她是天界的第一文官——主教神宫,圣神倚重她,百姓拥戴她。
  她只是在其位,谋其事,仅此而已。
  所以她没有听从四人的劝告,独自赶往素馨殿。
  可是她现在不是一个人,她发觉自己被跟踪了。
  牧瑀是个彻彻底底的文人,一点防身技能都没有,她甚至连枪都不会开,所以当她一个人的时候,杀她就变得容易多了。
  可是牧瑀此刻并不害怕,因为这个跟踪她的人没有丝毫的杀气,她只感觉到自己被一种深沉的悲凉的思念之情包围着。
  这一定是一个苦多于乐的人,这个人一定长年压抑着自己的感情,才会在精魂里呼吸中沉积了这么凝重的感情。
  想到这一点,牧瑀几乎想找这个人出来,听她倾诉,帮她找出结症的所在。
  于是她环顾四周,可是什么也没发现。
  也是,既然是暗中跟踪,怎么可能让她发现行迹。
  牧瑀回过头来,她吓了一跳——她所谓的吓了一跳就是瞪了一下眼,愣了一下神。
  没有人能发现她这个动作,因为她的脸上带着一张面具,自她入天界为官以来,没有人看过她的脸。
  因此,这个悄然出现,吓了牧瑀一跳的人也没能看见。
  这个像幽灵一般出现的人是个女子,小麦色的肌肤,酸橙色细长的眼睛,目光阴冷的盯着牧瑀。她的手腕上套着一个金属护腕,里面伸出一把剑,剑上有血,正在一滴一滴的向下淌。
  就是这样一个女子站在牧瑀面前,她也丝毫不会感到恐惧,她似乎已经很久没有恐惧的感觉了。牧瑀只是觉得悲哀,具体为什么她又说不清。
  “我叫段干锦屏。”女子一上来竟自报姓名。
  她等着,等着看牧瑀的反应。牧瑀没有反应,她根本不认识这个人。
  “摘下你的面具。”段干锦屏的第二句话就要求牧瑀去做一件她不可能做到的事。
  “不行。”这一回牧瑀严肃的回绝了她。
  段干锦屏暂时没有强迫她,而是问道:“你叫牧瑀?”
  牧瑀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她认为没有意义,对方根本知道她叫什么。
  “这是你的真名?”段干锦屏继续问道。
  牧瑀顿了一顿,说:“当然。”
  “那么,我一定要看你的脸!”段干锦屏的语气突然变得强硬,脸色也阴沉了下来。
  十一年,她找一个人已经十一年了,她吃的苦暂且不说,她再也忍受不了积压在她心中那种沉痛的感情,她觉得如果她再找不到那个人她就要崩溃了!
  牧瑀是她的目标,他们有着同样的名字——虽然同音不同字,他们还有一样的冷漠和倨傲的神情,段干锦屏几乎认定牧瑀就是她要找的人了!
  可是她还差一步,她没有见过牧瑀的脸。
  从牧瑀上任那天开始,她监视牧瑀已经两年了,却一直没有机会接近她,更别说摘下她的面具。可是,今天,是一个连她也想像不到的千载难逢的好机会,牧瑀竟然未带护卫,孤身一人!于是她跟踪牧瑀,却发现这里埋伏着另有一批人,明显是要刺杀她。
  这些人真碍事,她心中一有这样的想法,手上的剑就动了。
  于是那些原本要杀牧瑀的人都死在了她的剑下。
  今天对她来说很重要,她决不许任何人影响。
  她清除了闲杂人等,为的就是和牧瑀独处,可是,牧瑀看来并不配合。
  “我不会让你看我的脸的。”牧瑀的声音透着坚定。
  “如果我硬要摘呢?”段干锦屏驱身上前,脸色凝重。
  “会启动里面的机关,我的脸立刻就会烧毁。”牧瑀说这话时很平静,仿佛不是在说自己的事。
  段干锦屏有些惊讶,“你宁可毁容也不让别人看你的脸?”
  “我发过誓,一旦入朝为官决不以真面目示人,我不想违背誓言。”
  段干锦屏酸橙色的眼睛盯紧了牧瑀,她知道她不是在说笑。
  “我可以把你带回去,慢慢研究如何破解面具里的机关。”
  说着,段干锦屏就要动手,却忽听耳边一阵劲风,她挥剑一格,竟是一道激光。
  不!不是一道,是数道、数十道、数百道激光。
  简直是铺天盖地,席卷而来。
  她几乎躲不过,如果不是她自幼在苛刻的环境下长大,如果不是她习惯了面对生死,她也许真就丧命于此了。
  她腕上的钢剑挥舞得如一面密不透风的墙,使激光近不得她身。即使这样,她还是中了五、六下。她受了伤,流了血,竟似不觉,仿佛伤不是在她身上。她只是心有余悸,这地方还有其他人,而她竟然没有发现!
  要多少人才能发出这么猛烈的攻击?要多准的枪法才能只射杀她而不伤到牧瑀?
  想到这些段干锦屏不禁有些心寒。
  但是她毕竟也是身经百战的人,很快就发现所有的激光都是从一个地方射过来的,于是她手中钢剑一抖,随着一声剑的低吟,人已掠了出去。
  她的目标是激光的源头,不管那里有多少人,她都要将之斩杀。
  可是,没有人。
  她飞身到了那里,只看见几架自动瞄准的激光枪,却连一个人也没有。
  再回头,牧瑀不见了。
  其实牧瑀就站在她眼前,只是变成了好几个,一模一样的服饰,一模一样的面具,只不过全是机械替身。
  所以她知道真的牧瑀早就不见了,只在她一扑杀之际,牧瑀竟被人救走了。
  她完全不知道是谁救走,又是如何救走牧瑀的,她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感觉到。
  救走牧瑀的人就像是空气。
  她不甘心,她想要追击,所以慢慢闭上了眼睛。
  她一闭上眼睛,便是将口、耳、目、舌、鼻、意全部关闭了起来,一时之间,四大皆空,万相具灭。
  在空的世界里,她看到一辆白色的车,急驰而去,车上有两人,其中一人正是牧瑀。
  眼一明,意即动。
  她的人突然消失,再出现时人已站在车身之上。
  段干锦屏有些意外,她本是想移动到车内的,却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所阻,她只能移到车外。
  她管不了那么多了,她的钢剑已经举起,只要一剑刺过去,开车的人必定丧命,她仍旧要劫走牧瑀。
  可是,她的剑停在空中,怎样也刺不下去。
  激昂的风扬起她的发,她的衣衫,她觉得自己像一头受了伤,惊了魂的猛兽。
  段干锦屏看着开车的人,开车的人也正看着她,那是一双淡紫色的眼眸,如泉水般清澈,如星辰般明亮。
  这样的一双眼睛,任谁看过都忘不了。
  还有那张脸——绝世出尘、倾城倾国,一张线条分明的脸,端正俊秀的鼻梁,饱满、红润而富性感的嘴唇,光洁细腻的肌肤,宛若古代雕刻名匠手下的艺术品。
  是这张脸!
  她找了十一年的脸!
  这张脸不是在牧瑀身上,而在这个开车少女的身上!
  段干锦屏失了神,她该怎么做?
  这生死关头,岂容她失神。
  车身前盖突然掀起,瞬间折成一个四方的铁牢,将段干锦屏困住。
  段干锦屏怎会想到一个车前盖也有如此变化,一时不觉,着了道。
  好在她还有剑,她一剑朝铁板刺去——竟刺不透!
  运功再刺,还不透!
  还来不及刺第三剑,段干锦屏就听到一种声音,那是一种毁天灭地的前兆,段干锦屏感觉到自己如果再不逃出这牢笼,她就要被天地毁灭了。所以她只得再次发动刚才的那种奇功,将自己的身体移出牢笼,之后就是惊天动地的爆炸。
  若是自己晚一秒逃出牢笼,定然粉身碎骨,想到这段干锦屏不禁冷汗涔涔。
  她已不必再去追赶那辆车,她知道对方是有备而来,再追下去自己只有吃亏的份。
  她停了下来,停下来的只是动作,心中的火却被点燃。
  她终于知道自己找的人是谁了。
  那张一模一样的脸已经说明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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