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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艾泽拉斯之血肉成神 / 第四章 兰斯的野望

第四章 兰斯的野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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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咔咔,咔咔,咔咔。
  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幸存者们开始了自己的旅途,兰斯骑着战马,走在队伍最前端,虽然队伍中都是老弱妇孺,但集中了全村的牲畜后,路途并不算艰难。
  他闭着眼睛,意识沉浸在血神珠中,调动血灵,慢慢蕴养着这具身体,血神珠是天地密宝,世间最神奇的宝物,前世为了得到它,无数次出生入死,几乎九死一生,终才如愿。
  可惜,他曾被强敌偷袭重创,灵魂被外道侵蚀,几乎魂飞魄散,不但导致他寿元大减,连天地至理也始终无法领悟,虽然横行天下近百年,被正邪两道尊称为血神天尊。
  但,还是敌不过天数命理,无奈之下,兵解重生,以天魔入侵之法,企图吞噬异界同魂者来补全受创的灵魂。
  而艾泽拉斯世界的兰斯少年正是他在这个世界的同魂之人。
  融合灵魂之法是违背天理,逆天改命的手段,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其中一个关键,就是要同魂之人心甘情愿奉献他的灵魂,威胁和诱惑或许能一时得逞,但都存在着巨大的隐患,唯有完成同魂之人的心愿,是最为保险的方法。
  说起来,这个兰斯少年的性情和他颇有相似之处,都是贪婪而重情义之人,他的执念有为自己的,也有为家人的。
  总结起来,大概有四个,其一是保护好家人,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其二是成为举世闻名的大英雄,受世人敬仰,其三是成为一名大贵族,拥有大片的封地,迎娶美丽的公主,生许多孩子,其四则是复仇,杀死大量的兽人和其背后的主使者,完成复仇。
  这四个愿望既现实又浪漫,倒也符合一个底层少年人的心性,可惜,这些愿望笼统宽泛,没有硬性标准。
  虽然有些麻烦,但兰斯决定去完成它。
  完成宿主执念就是天魔入侵大法的修炼法则,如果不能完成宿主的心愿,灵魂就不能完美融合,不但会成为身体成长的桎梏,影响实力的提升,在一些精通灵魂之道的敌人眼中,也会成为非常明显的弱点。
  吞噬了兽人斥候小队的血灵后,血神珠大概被填满了三分之一,兰斯估计,再吞噬三十个兽人的血灵,血神珠就能一星圆满,激活血神异能,到时候,他的实力会提升一大截,直接到达凡人的顶点,传奇。
  艾泽拉斯的实力划分非常简单,以普通士兵为衡量单位,以一敌五,可谓精锐,以一敌数十,可尊称勇士,以一敌数百,那便是万人敬仰的传奇。
  平民,士兵,精锐,勇士,传奇。
  这是各种族都通用认可的称谓。
  而央央人族数百万人口,传奇强者也不过数十人。
  后续想要继续提升血神珠,需要的血灵数量会成倍增长,而大规模吞噬杀戮智慧生命,这样的做法肯定会引起正所有生灵的厌恶,让兰斯的英雄梦化作泡影的。
  如此想来,兽人入侵对兰斯来说,也不全算是坏事。
  一路前行,保护着这群妇孺和伤员,其中的困难麻烦不必多言,临近黄昏时,队伍终于走出了黑暗沼泽,进入峡谷。
  这是个岔路口,接下来的行进路线有两条,一条路是穿过狭窄陡峭的逆风小径,前往埃伯洛克家族的夜色镇,另一条路是穿过悲伤沼泽,前往赤脊山的湖畔镇。
  在艾泽拉斯,露宿野外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除了经验丰富,实力高强的冒险者,没有多少傻瓜敢这么做。
  无论是巨大凶猛的野兽,还是野蛮残忍的土著种族,碰到它们,普通人都是死路一条。
  不过兰斯没有太在意,那说的是形单影只的落单旅人,而现在,他们人数众多,又足够警惕,倒是不惧这些敌人。
  靠着敏锐的五感,兰斯带领众人找到一处避风角落,背靠山体,又用牲畜和牛车围起简易的围墙,如此,就算被别人偷袭,也会有一定的反应时间,不至于措手不及。
  随着篝火升起,妇人们开始准备晚餐,老人们照顾儿童,灾难过后,蔓藤村的幸存者们紧紧地团结在一起,各司其职,为这个集体做出贡献,没有人希望自己成为别人的累赘,一些半大的少年少女拿起武器和火把,站在车板上,充当临时的警卫。
  忙里偷闲时,兰斯靠在一截干枯的木桩上小憩,屁股下垫着那把黑石战刃,这把武器类似于双手剑,有一米多长,沉重坚固,用起来还算顺手,可以当做过度武器。
  他微眯着眼睛,单手抱着呼呼大睡的蒂姆,乐呵呵地看着阿妮在小篝火堆前忙碌,烤鱼,烤肉,煮牛奶。
  这小丫头倔的很,不愿成为哥哥的负累,非要负责做晚饭,他也不好阻拦,毕竟,阿妮虽然年纪不大,但论起厨艺,却比他这个活了上百年的老家伙还要熟练的多。
  这时,一个窈窕的少女走了过来,她穿着一身白色猎装,背着长弓,纤细的腰肢和脖子上都缠着一圈绷带,鲜红的血迹一丝丝地渗出来,但她俏丽的脸上没什么表情。
  “兰斯,前面就是岔路口了,你准备往哪边走?”
  兰斯抬头看了她一眼,这个女孩名为希里,年纪和他差不多大,是村中老猎户的女儿,精通箭术和野外生存,据说曾经单独猎杀过狗熊。
  兽人入侵时,她的家人都惨遭杀害,希里虽然拼死反抗,甚至还砍下了一个兽人战士的手臂,但还是无力抵挡狂暴的兽人,被打的晕死过去。
  发现里队伍没有多少守卫力量时,女孩主动站出来,愿意承担最危险的战斗任务,她现在是队伍里的副领队兼向导。
  “希里,你去过其他城市,你觉得我们该往哪边走?”
  少女扫了一眼兰斯怀里呼呼大睡的蒂姆,又要看了看在篝火前忙碌的阿妮。
  走到兰斯对面,找了块石头坐下,声音有些沙哑。
  “我上次去暴风城是五年前,和家人一起,去参加舅舅的婚礼,那时,我们跟随着一支商队前行。”
  “听领队说,去湖畔镇要穿过悲伤沼泽的外围,然后翻过半个赤脊山,需要防备沼泽里的野兽和赤脊山的豺狼人,也许还会碰到一些沼泽巨魔,相对来说,路途短,也比较危险,以我们的速度,大概需要三天。”
  “而去阳光森林的夜色镇的话,队伍必须经过逆风小径,那里只有一条道路,虽然比较安全,但路途很远,以我们现在的速度,到达夜色镇,最少需要一个星期。”
  “嗯。”
  兰斯点点头,接过阿妮递过来的烤肉,又摸了摸她的头,转手递给希里。
  “吃的东西吧,阿妮手艺很好,晚上还需要我们值夜。”
  “阿妮,再去多烤点肉食,哥哥现在食量变大了,这点可不够我吃。”
  希里没有客套,她现在孤家寡人一个,在哪吃都一样。
  “还是往赤脊山走吧,沼泽地形大家比较熟悉,而且,我们的时间很紧张。”
  “这次的绿皮怪物不一般,他们训练有素,装备精良,有明显的组织性,肯定是拥有自己文明的种族,而我们从没听说过这个种族。”
  “所以,不管是入侵也好,战争也罢,不管别人信不信,越早把这个消息传开,就会有越多的人得救。”
  希里静静地听着,心里很诧异,虽然以前听母亲说过,兰斯是村中最出色的少年,但能够单枪匹马解决十几个绿皮怪物,又有这样成熟的智慧,根本不是普通的出色能够形容的。
  她曾直面过兽人战士,非常清楚,这些怪物的实力绝对堪比暴风城的精锐士兵,不是几个普通人就可以对抗的敌人,恐怕只有那些传说中的勇士,才能像兰斯这样,以一敌众。
  复仇,想要为家人复仇,凭她现在的力量,何其艰难,但是,她能忘的了这样的血仇吗?
  想到这里,希里深吸了一口气,看着兰斯,问道。
  “兰斯,等把村民们送到安全的地方之后,你还会回来吗?”
  她眼神郑重,语气中带着期待。
  “如果,你还要回来,继续杀戮这些怪物的话,请让我加入你的队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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