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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中文网等文学网站的业务模式,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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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点中文网事实上是不可用的,它现在花的钱,只不过是全部自已的投资,自已完成所有环节,试图堆砌起一个“点击收费”的神话,仅仅集中在“文字动漫故事”,却类似于亚马逊想网者全吃,连供货工厂也自已办起来,赚尽上下游的所有钱,这可能吗?不要说此行业本来微利,也许因为微利,它才要全行通杀,结果却是自已全做。如果我没有猜错,起点中文网的点击是假的,作品大部分是假的,它收到的钱也基本上是假的。相信有一天,它的钱烧花,我们就能看到其真面目。在临死前,把这个网卖给另外的有点钱的下家,可能是它最好的归宿。但是,出版业正在萎缩,似乎只能作为动漫业的附庸。
  那么纵横网又是怎么回事呢?与起点网相比,它们可说是大同小异。大同者是业务模式大同,小异者是素材侧重有点不同。纵横网相对而言广泛一点,但并不影响它的采编重点,可以集中在某些方向,比方说起点网专注的动漫小故事。如果不行,还可以改到别的题材上。因此,业务模型上,纵横网比起点网更合理一些,但并不等于它的前景就可能更美好。起点网的重点集中到动漫上,肯定有他认为是合理的原因。现实的理由就是,动漫改编的影视作品,制作成本比较低!这样的话,从小故事转移到动漫的机会,就会比较大。而纵横网的故事看似广泛,如果转变成影视制作的成本较高的话,转换机率就低。
  更关键的要害在于,当“影视转换”成为中文网之所谓“文学创作”的成功与否的标准时,——这是它们的广告宣传,诱导新作者时的,所陈述的美好前景;如前文所述,即便转换成功,中文网本身及其作者,其实也赚不了多少钱,一般是不赚钱,——意味着它不能具备自已的收入渠道;只能借影视的票房,间接获得收入。这样,它本身就已经沦为整个行业收入链中的配角的配角,更何况影视行业,无论是广告收入还是惨淡的院线,本身就已经自身难保。可见中文网的盈利前景。因此,除非中文网能够获得自已的直接的,点击阅读的收入,并足以支撑起整个网站的运营,——但这也将意味着目前中文网站的宣传,全部是忽悠,也说明它们此前不是走这条路,——否则它们永远只是在一个不存在的市场中折腾广告,直到自已的宝贵资金烧完为止!姑且不论“点击阅读的收入”是否能成为业务现实,首先就可以断定,如果此路是走得通的话,起点网目前的经营和审批模式,就让它不可能走得通。至于********中文网,只是五十步笑百步。
  但关键的是,如何让足够的中国人,愿意付款去阅读网上的,大体上是垃圾的“文学作品”?不要说付费,就算是在不掏钱的时侯,他们有多少主动的阅读吗?当然有追星的,但是星是怎么形成的?影视中的星可以通过男神女神,文学中的星,如何形成追族?就连《哈里波特》刚登场时,JK罗琳也既不待见于出版商,也不待见于连载的读者。仅仅是连载出版商,在自已阅读了罗琳的部分初稿后,投资了部分连载版面(顺道,不需要额外投资,相当于向读者推荐)后,终于获得了读者的响应后,才得以作为罗琳的经理人,与出版商合作。显然,这里有着罗琳的初稿,连载商个人的阅读和鉴定,然后才是读者的响应,最后才是出版商的投资。真正是波特迷,是在出版商投资后,附加广告,然后才形成了围绕着哈里波特故事的追星族。显然,不是因为有了追星族,让某种文学作品可以赚钱,无论是点击收入还是出版,而是有了被宣传的成功作品,然后才有追星族。那么中文网又如何在星族形成以前,通过追星的点击,赚读者的钱呢?如果它去做作品的广告和推荐,如哈里波特的出版商,那么它的主营,到底是网络出版(目的是为了点击收费),还是现在的开设平台,吸引作者创作劳动呢?
  显然,它们的业务模式组织上,仍然自相矛盾。因此,它们古怪地,以审批形式将“自费作者”限制在某些特定的创作领域,如起点选择在“动漫创作”,也有了一定的解释;并非其合理,而是其经营者觉得,“网络作者”无关紧要。因为这些未经勘别,也未经宣传的作者,真正的点击读者是很少的,更遑论让读者掏钱的。所以我估计,起点网的“作者,签约作者,作者明星”都是假的。网站后台的操作者,一定更清楚真实的读者数量,我估计它每天点击,很可能不超过一万,独立IP不超过一千。以起点网而论,它的定位似乎是“动漫创作”,其实只是它自已“花钱雇人创作了几个样板”,而它自已既无力保住质量(当然,否则它自已就当作家),更无力宣传,更遑论制作,再通过影视渠道赚钱。所以我认为,这种业务模式已经死了。纵横网好一点,也只是五十步笑百步。他们连自已网站的真实宣传,以确保有稳定真实的阅读客流,愿意自费点击提供一点真实收入,都未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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