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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有一种传说叫隔壁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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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上只有传说级以上的大高手,凭借境界的碾压,才能让一个传奇高手完全看不出一点破绽。
  要知道传名是某种技能达到极限后晋级到极流,所谓的“做到极限始入流”,因此极流其实只是刚刚入流。传名高手命数达到1万点小圆满的同时,并独创了一门新奇的技能或者将原有技能推陈出新,就可以晋级到传奇。
  虽然大多数传名高手,限于天分和际遇,一生都无法晋级到传奇,但传名和传奇的差别只是光元质量和数量的差别,新技能也未必有经典招数管用,因此遇到天才的传名高手,以弱胜强甚至越级挑战传奇成功也时有发生。
  传说和传奇却是天和地的差别。
  传说的晋级基础是必须传奇命数圆满,同时必须有让人津津乐道的战绩或故事。这件事最难的地方是,后来人创造的传说事迹,绝不能重复前人故事,仅仅这一条就难死了多少英雄汉。
  有个很经典的公案。江湖上曾经有个叫独孤求败的牛人,以一柄木剑和独孤九剑杀得天下英雄屁滚尿流,独创的“只攻不守”流派拉风一时。最后人家剑不要了、招数不要了,直接无剑胜有剑、无招胜有招,成为用剑高手中传说级的存在。
  后来又有杨过和令狐冲,也学了独孤九剑,最后也无招胜有招,当世基本无敌,但有独孤求败珠玉在前,两个人一辈子都无法指望传说。杨过还好,将剑法融合了融合东邪西毒北丐的武功,独创了“黯然销魂掌”,这就成为了传奇高手。令狐冲一生没有创造,就只能苦逼的一辈子传名。
  除此之外,每一颗命星的能量有限,只能同时存在10名传名高手,3名传奇,1名传说和半个神话。同一命星传承就存在晋级竞争关系,名额限制又增加了成为传说高手的难度,同命星的传奇高手为了争夺传说资格,掀起了无数的腥风血雨,演绎了很多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故事。
  正因为这千难万险,因此在任何一个时代,传说高手都是居于食物链顶端的存在。这种大高手最牛逼之处是可以与命星直接沟通,使用命星的星光直接攻击敌人,攻击范围就脱离了一地一城的限制,真正的一分钟打遍半个地球。
  星光所至,莫不臣服;杀敌万里,无远弗届。
  汉朝的时候曾经有个叫陈汤的将军创造了一个霸气的词叫“虽远必诛”,将这种事说的已经很形象。后来有个叫方文山的家伙,写了一句更形象的歌词“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然后又有人补充“哥已不在江湖,江湖仍然有哥的传说”——哥在哪里无所谓,只要星光能到,就能在千万里之外送你离开,让你无声无息就成了黑白照片。
  相比之下,那些所谓“剑仙”千里之外取人首级就弱爆了,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用飞剑的都不好和传说强者打招呼。
  唯一苦逼的是,现在的大都市,大多数晚上都看不见星光……
  扯远了。
  回到王老二诊所前。
  黄琴在震撼之后,望向屋里的眼神又敬又畏,声音都变得颤抖:“您……您是隔壁老王?”
  “噗”庄大地差点没有一口老血喷出来。这什么时候了,美女你这样套近乎合适吗?就算他在你隔壁住过,你们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可现在这么严肃的场合,你老王老王的叫,真的没有问题吗?
  只是他很快发现张梦和柳冰云看向屋里的眼神也全变了,兴奋、激动、崇拜、爱慕……他从来没有在一个女孩子的眼里,同时看到这么多刺激男人荷尔蒙的情绪。
  难道这“隔壁老王”是一个专有名词?
  果然,旁边的张梦紧张之下,竟然抓住了他的手,也开始了抖音:“想……想不到,想不到王大哥就是隔壁老王!对,一定是他!只能是他!”说了半天,看庄大地一脸懵逼,看他的眼神就和看东非来的土著没有两样:“你不知道隔壁老王?”
  庄大地沉默了两秒:“……我隔壁姓福。”
  “流氓!”张梦这样的熟女果然和小女孩不同,瞬间秒懂,不过紧张心情终于缓解,松开庄大地的手,兴奋指向屋里,“你居然不知道隔壁老王?据说这位前辈曾经是一名杀猪的屠夫,杀了四十年的猪,有一次夜读《庄子》,领悟了‘庖丁解牛’的奥妙,以‘6.25’秒的好成绩,刷新了屠夫分解一头猪的极限时间,得到了天市垣的‘屠夫’星传承。你猜后来怎么着?”
  “我知道,我知道。”柳冰云一副脑残粉的表情跑了过来,看着张梦好像找到了组织,“老王成名后,不再杀猪,开始杀人,从屠夫成了一名杀手,专门杀世上最坏又最难杀的人,尤其是极流中的大BOSS级人物,每次获得的酬劳都是天文数字的财富,却视金钱如粪土,随手扔隔壁邻居当家用……”
  “没错。”张梦抢道,“他每次杀人,都会在目标人物的隔壁房与你成为邻居,然后近距离观察三天,一方面确定这个人是不是该死,同时也是给目标一次逃生的机会。只要你能发现他是杀手而逃跑,他就绝对不会追杀!你说他酷不酷?”
  “嗯,是挺酷的……”庄大地点头。
  “怎么叫挺酷的?那叫非常酷好不好?”柳冰云不满,“要知道他就算给了你三天时间反应,但这个新邻居实在是华夏好邻居TOP榜第一名。他会主动邀请你去蹭饭,一起看世界杯,帮你接孩子放学,帮你买菜,能借酱油,借黄色光碟,借丝袜,借种子,借房租……”
  “等等!借种子是什么意思?”
  “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张梦嘻嘻一笑,“很多侥幸逃过一劫的目标任务,总会怀疑自己小孩不像自己,像隔壁王叔叔。”
  “对女邻居来说,这是唯一最好的纪念了。”柳冰云一脸神往。
  “嗯哼……”见两名熟女一脸花痴的样子,庄大地赶紧轻咳一声,“二位大姐,作者说我们这是一本符合核心价值观的小说,你们可别给把三观给我带歪了。被和谐了你负责吗?”
  “切!胆小鬼。”张梦很不雅地竖起中指。
  柳冰云轻叹道:“张爱玲曾经说过,经大数据分析,每个女孩内心都住着一个隔壁老王。他不会告诉你热开水有多神奇,只会默默为你准备好红糖姜茶,用风趣幽默为你对抗空虚寂寞。在他心里,血染江山如画,也不敌你眉间一粒朱砂。”
  大姐,基本上你说的我都同意。可关张爱玲什么事,她知道大数据是什么鬼啊?
  “老王相信世间每一次相遇,都是久别重逢。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刚黑完张爱玲,又搞王家卫?想不到这前维密超模还是个文艺控。
  张梦花痴道:“对啊,只要你睡觉时还记得他,连念两次他的名字,他必定会从隔壁敲墙给你回响。”
  这特么就是在听墙根好吗?
  两个女人一唱一和地细数隔壁老王的好处。在她们的描述中,隔壁老王简直就是居家旅行的绝种好男人。他英俊成熟,挥金如土,有丰富的人生阅历,沧桑得刚好够味,能把日子过成诗,张口张爱玲,闭口王家卫,也能分分钟演绎刺激血腥的孤胆英雄。他温柔体贴,善解人意,风趣幽默,还随叫随到,活好不粘人。
  简单说,老王满足了熟女对出轨对象的所有意淫。虽然不是小鲜肉,却自带流量,光脑残粉起码以千万计数。
  可惜谁也没有见过老王的真面目,网上也没有任何他的照片,甚至大家都只知道姓王,叫什么名也没人知道。只是每一个住在华夏一线城市的女人,都知道有这么一个男人,津津乐道他无数个不同版本的事迹。
  尤其是极流中人,因为知道得更多,迷他就更疯狂。隔壁老王已经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传奇,而是一个传说。
  黄琴也是从姓“王”和传说级实力这两个信息,才联想到屋里的“王老二”就是传说中的“隔壁老王”。
  那么他究竟是不是呢?
  剧情有没有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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