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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兴旺酒铺穷酸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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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齐王朝的最南端,是一个名叫平兴镇的小镇。小镇挺大,可以容纳千户人家到万户人家不等。这几年小镇外乡人渐渐多人,人气也慢慢旺了起来。外乡人都精明的很,头脑一个比一个好使,他们的生意越做越好,有超过一些本地大户的趋势。这免不了让那些村坊里的长舌妇人在茶余饭后拿出来八卦。而关于外乡人的谣言也多是从这些妇人的八卦中得出,版本繁多,却没一个是对的。
  这些外乡人在平兴镇做的最大的要数面馆的老王和铁匠杨师傅。两人都是拖家带口的来的,生意在自家人的帮衬下蒸蒸日上。再加上他们手艺绝妙,大家也一致好评。还有一个外乡人就是镇口的那个酒铺掌柜。
  掌柜的早些年就到了小镇,这酒铺是他从之前一个老头那里买的,连带着买的还有老头那酿酒秘方,毕竟这小镇的男人喝了十多年老头酿的酒,突然换了还是真不习惯。这掌柜的也有两把刷子,在研究了老头的秘方后,自己连夜设计了新的一款酒。这镇里的男人喝了后非但不觉得不适应,反而还觉得很上口。酒色泽清淡,酒香却极重,说十里飘香都不为过,镇里平日不饮酒的妇人闻了酒香后,都可以喝二两。酒铺生意那是一个旺,可掌柜的也奇怪,一天只卖一缸酒,卖完了就不卖了,任你出多大价格,一律笑着脸拒绝。县令老爷曾出十两黄金一缸的天价每月多做四缸送去衙门里,也都给掌柜的婉拒了。
  这样一来镇里些好心又经常来酒铺打酒的人不禁会劝这掌柜不妨把生意做大一点,可这掌柜的笑着说自己小时候有神仙给算过命,不适合做大生意,会破财的,自己宁可穷点也不愿意破财。大家听了也是半信半疑,神仙云云不过是人家表明了自己不想做大生意,人家就要这样你有什么办法,大家也只好作罢。
  酒铺生意虽然好,大家见掌柜的还是刚来时的那点穷酸样一点没变,唯一变了的是他买了一顶读书人的头巾。穷酸归穷酸,掌柜肚子里墨水可真不少,平时帮街坊邻居写写门帘书信,上不起私塾的孩童都让他们到自己的酒铺里给他们上课。平日里酒铺买完了酒,大家想去铺子里坐着吹吹风和掌柜聊聊天也欢迎的很,大家也都爱和这穷酸掌柜聊天,男人们都爱听这掌柜的荤段子,那可新鲜了,荤中带素,不过火,却夹带着些味道。也不会太掉书袋子,地里耕作的男人听了也能没事时品出些许滋味然后拍案叫绝。
  女人也爱来这酒铺做做,虽然掌柜的年纪是大了些穷酸了些,却也爱没事时和这些妇人说几句俏话儿,妇人的老公们们听了也不会太介意,掌柜人品大家都是认可的。倒是妇人们会感叹读书人就是不一样,回头不忘敲打自己不成器的老公,叫他们学着掌柜的点,别成天呆头呆脑的。男人们听了也只能憨憨傻笑。
  掌柜的也曾经说过自己姓魏,叫魏北。他早年来小镇时收了两个小徒弟,大徒弟叫李成欢,爹娘在这孩子七八岁时不知所踪,要不是魏掌柜来了收留了他,估计就只能早早地饿死在荒郊。小徒弟叫梁溪意,父亲是个拳师,脾气一般,终日沉默寡言,他母亲就受不了这鸟脾气和别的男人跑了。拳师经常不在小镇,也不知道在外头的世界里做什么,总之一年没回几次家。不过男人对儿子倒挺好,每次回来不是带大把稀奇吃食给儿子,就是走时塞一大笔钱给掌柜的叫他照顾好他儿子。出去见过世面的人回来说这男人是外头一个帮派的一个大佬,地位极高。小镇里的人这么多年不曾知道这三棍子打不出个屁来的沉默男人还有这个身份,以后见着他之前嘲笑他的小青年也不敢再说什么老婆跟野男人跑了的混账话了,生怕自己不小心脑袋给这大佬给掐断了。魏掌柜倒是最无所谓的那一个,见着了拳师该说说,也不怕他,也没有半点自尊的傲慢,和往常一样罢了。沉默男人对这位自己儿子的师傅可以说十分尊敬了,破天荒会和他多说几句,不过不善言语往往不知所云,离开时还会笨手笨脚地给掌柜施个礼。
  魏掌柜平日喜欢孩子们叫他先生,特别是两个徒弟,谁敢和其他人一样叫他掌柜的,那是直接三鞭子伺候。开始梁溪意还顽皮不懂事,刚入门,就叫魏掌柜掌柜的,那是大腿上直接出现三道鞭痕,痛得他满地打滚。要不是李成欢心疼小师弟,去镇里药铺抓了一贴止痛药给敷上,指不齐他现在大腿上还得留疤。这也给梁溪意留下了点阴影,平日里笑眯眯的魏掌柜,居然会发火,而且是为了屁大点事。
  不过魏掌柜万事好说,除了对于称呼这点那是细致入微。孩子们好奇却也不敢在这事上胡闹。一些个顽劣孩童偷酒铺后面柿树上的柿子,魏掌柜看到了还会笑嘻嘻地叫孩子们要小心。魏北是有那么点奇怪,镇上的居民却也不在意。
  镇上的人都知道魏掌柜是出了名的好好先生,对贫苦人家更是照顾有加,孩子们一律无偿授课。平日里镇上的居民觉得似乎魏掌柜和那个机灵鬼大徒弟关系一般,反而是和那个之前打了三鞭子的小徒弟梁溪意关系好,对待他和亲儿子一样。
  李成欢虽说家境贫苦,人倒是鬼精鬼精的,见着人也嘻嘻哈哈,小时候爱去河边钓鱼,到现在一样喜欢,不过他钓鱼的技术也还是小时候那样,蹲一天也难钓到鱼。他和同龄人倒是没什么交集,除了那个药铺的丁杯,面馆主人的女儿还有酿冬坊的一个小娘关系密切外,其他人李承雨也不屑于去捉弄他们。
  魏北平时开课的时候,无论谁都可以旁听,就是李成欢不能,要求他去立一个极为奇怪的架子,双手横撑环抱,两腿撑筋站立,全身相互对坑,含胸拔背,撑筋拔骨,且气息要按照魏掌柜说的来吐纳。魏北平时让他站在离自己开课较远的地方,不让他听到自己授课的内容,自己时不时过去检查他有没有按自己交代的来站桩。
  不说魏北有什么特殊本领,李成欢就知道魏先生耳力那是一个好,每次自己吐纳没有按他说的那么来,立刻鞭子抽上。奇了怪哉,明明那么远,自己连魏先生讲课的声音都听不见,他怎么听得到自己轻微的吐纳声?
  过了多年当李成欢正式踏上修行路才知道,这世上万事皆有气象,自己站桩时的气象更为明显,按照魏先生教的吐纳法门气象会趋于浑然,而一旦吐纳停了那气象就会渐呈衰败之象。
  普通人看不到这种气象,可但凡稍微有修炼的人皆可隐隐约约看出气象,修炼越深,眼力更佳,就更可以看清他人气象,按照世俗的说法就是看透这人的实力。李成欢站桩也不过是学了个皮毛,魏先生平时也没和他说什么这些神仙事情修道法则,他当然不明就里,更不知道气象是可以藏匿的,正如魏先生一样。李成欢只知道自己在进了魏先生门下,啥都没学到,就学了这拳桩,每日还要端茶送水,整的和奴隶小厮一般无二。
  反观小师弟梁溪意,每日里和师傅谈经论道,学那圣人之道,摇头晃脑背诗颂词,十指不沾阳春水,俨然一副读书人的样子。他也无所谓,天性使然,成天该开心的少不了,嘻嘻哈哈。李性少年心胸不狭,不在意这点事,对师弟是爱护有加,对师傅更是没有半分怨言,成日站那枯燥难当的拳桩,练捉摸不定的吐纳,为客人们打酒,师弟说要吃糖那是立刻买串糖葫芦,师傅渴了还没说立刻一杯茶水送上。
  李成欢做的一切魏北当然是不做评价,看在眼里罢了。少年这种心性,换做常人,早就受不了了。你大爷的,爷和你学艺,你他娘的半点不教我就算了,教我一个不入流的拳桩做什么,能当饭吃吗?就算这拳桩有点用,你倒是多教我一点啊,摆一个造型教一个吐纳爷是能一下成为那天下第一吗?好在魏北对于人心一事早就有自己的见解,要不然在当年怎么能靠雕琢人心在北通天洲活下来,他这么做便自然是有他的道理。
  李性少年除了在酒铺做学徒,在卖完酒后回去小镇字号最大也是最老的药铺做杂工。对于这事魏掌柜也不反对,去就去呗,你爱去整两个钱就去。药铺不大,门口一副对联,写着宁愿名药十年落尘,不见世人因病有恙,是个老说法了。李承雨自小没上过学,认得些字,也觉得这种常见说法有文化,可内心却不觉得这药店当得起这门联。
  药铺的老板是一个老头了,名字霸气得很,吴我。吴老头没事喜欢喝口酒,就是因为他去酒铺打酒看见这少年,一眼相中,叫他每日有空时去药店帮忙打杂,工钱按一个月5两,若一日没来就扣半两,一月放四天。吴老头可以说是个小镇精明的商人之一了,毕竟仗着自己医术通天,你找遍小镇那些土郎中没法治好的病,吴老头可以说是药到病除。不过这老头喜欢记账,老头我治好你,就是和阎王爷抢人,多抢一个以后阎王爷不高兴多一分,除非你答应我一个条件,我才给你治,不然爱治治不治滚,老头我不缺你个人情。那些跪在地上求吴老头的,哭天喊地也没用,不答应我大棒子打出我这门。
  有些个实在病痛难当,和吴老头说阴德的,什么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吴老头一听这话会和炸了毛的狮子一样,亲手撵人出去,上了年纪的老头了,身手不输一个青年。
  有时候吴老头会先给人治,这人情记着,等他想好了再答复你,不过能让吴老头这样对待的,李成欢十年来就见过三个,其中有两个不知名的外乡人。
  一个武夫模样,身躯庞大,身上一条条血迹,在一个大雪天撑着爬到了药店门口,朱染白雪数十里,流血这么多也是个奇迹。武夫模样的汉子撑到药铺门口,用尽最后一口气说了个奇怪的名字,乾然山,之后就昏死在门口。好家伙,一身腱子肉,光是背上那把大刀就能有百来斤重。李成欢练武多年,虽然不知道,他自己气力还是有的。饶是如此,六个伙计加一个李姓少年才把他刚起来送去吴老头房里治疗。汉子治好了走的时候没说什么,刀留下了,对吴老头抱拳谢过,说来日乾然山定有重报,还望寄回那把刀。这么多年来刀还是放在那里,风吹雨打,也没生锈,还是精光闪烁,没一个人拿得动,算是小镇奇事。
  药铺和李姓少年交好的伙计丁杯最崇拜这个来自乾然山的壮汉,常爱和李成欢说那大汉是多么威风多么有江湖豪情,说自己要是有那一身肉,怎么着这江湖上你丁大爷的名头也会是响当当的。李成欢忙着筛药,不冷不热吐了句:“先穿袜子再穿鞋,先当孙子再当爷。就你这身手,我看让你这小身板变成大身板也干不过谁。”气得丁杯要用自己的小身板和李承雨拼命。吴老头恰好经过,听到了李成欢的话,也不着急去喝酒,过来又刺了一句:“我看成欢说得对,你小子连十来斤的药都拿不好,还想去闯江湖。”
  另外一个外乡人更为奇怪了,一袭白衣竟是从天而降,直直摔在药铺的院子里,众人能那声清脆的骨头碎裂声。吴老头用了十来天才把他治好,事后还和李成欢吹牛:要不是遇到这样的杂症,我也不会知道自己医术如此高。这个外乡人看起来是个籍籍无名之辈,治好后走时也没有自报家门,说自己叫孙清风,说罢转身离开,谢字也没说。吴老头罕见没说什么,只不过接下来的几天脾气暴躁很多。
  最后一个是镇上杂货铺子的老板杜我的宝贝孙子杜同,不知道怎么了,全身泛红发热,胡言乱语,灵丹妙药吃了几盒了,不见得有什么起色。杂货铺老板在和老吴谈了一炷香的时间后,吴老头才答应治病,不过大家也不见杜我拿什么孝敬吴老头,就猜测估计又是欠下一个人情。还真别说,那杜我年纪之比吴老头小一点,平日里确实气宇轩啊,衣着华丽,富家翁打扮,要不是这事大家一致认为杜我压吴老头一筹。
  杜同可以说是个彻彻底底的顽劣子弟,仗着自己家财大气粗,更是花天酒地一天天,不是在小镇里最出名的风花雪月之地春华街,就是在酒楼上和一群游手好闲的混混喝酒,还真有人当时希望杜同一命呜呼,毕竟这家伙鱼肉乡里不是一天两天了。
  李成欢在小镇上,且看且行,自小认为小镇也不过弹丸之地,一个小水塘而已。殊不知这个小水塘了,蛟龙潜跃。
  他将来,也会是条蛟龙,把这座千年江湖,搅得天翻地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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