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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两个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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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色笔记本(一)
  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艾米莉·狄金森
  我本可以容忍黑暗
  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
  成为更新的荒凉
  我买了两个笔记本,一本是红色封面,一本是黑色封面,也就是我现在正在往上写字的这本。
  摊开笔记本时,我觉得我的脑袋像一囗铁锅,里面沸腾、翻滚着成千上万句的话,因为找不到合适的方法可以将它们倾倒出来,所以只好眼睁睁看着它们渐渐冷却。
  还好,在它们的所有温度都消失前,我终于想起了这首《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于是我郑重的将它写在了这个本子的第一页。
  记得第一次看到这首诗时,是在一本破旧的、已经被翻的掉页的文学杂志上。当时,我津津有味的畅游在那本杂志的一篇小说的故事情节里,设想着主人公的各种结局,最后却发现,我无法印证自己的任何设想。
  原因很简单,因为写着结尾的那张纸不知道散落到哪里去了。那一刻的我是抓狂的,本想把杂志丢掉,却又找不到更好的方法打发无聊的时光,只能继续翻下去。
  我就是在这种心情下,无意中看到了这首诗。读了一遍,把杂志放下,想了想,拿起杂志,又读了一遍。
  然后,被泪水模糊的双眼就再也看不清杂志上的任何一个字了。
  这好像是六年前或七年前的事了。
  今天,在写下这首诗的时候,在记忆中将也曾鲜活过的自己又重温了一遍,我只想说,真羡慕那时的自己啊!还拥有着痛不欲生的能力。
  不过,反过来想想,现在的自己也是那时的自己所羡慕的样子吧,脸上永远保持着一副云淡风清,可以对任何事做到不痛不痒。
  写到这里,我就不得不称赞一下,中国文字的博大精深,其实我们都知道不痛不痒=麻木,但“麻木”这个词一说出口就带着它特有的消极情绪和被它形容的事物的悲惨命运的真实写照。
  大部分人不喜欢“真实”,所以他们选择“沉默的围观”或是视而不见;有一小部分人,勇于直面“真实”,于是他们的言行举止带有一定的仪式感与表演性,所以,他们成了被“围观”的对象;只有极个别的人,可以被“真实”选择,成为彼此的盟友,最后,他们也就只能相依为命,游在大众的周边,偶尔一起围观一下那些“沉默的围观者”和“被围观者”们。
  而我,自认为是属于小部分的人里面的一员,我崇拜“真实”,正等待着被它选择,渴望着哪一天可以与它比肩相站。所以,我会在此本笔记里书写下我所有的迷惘、我的愤怒、我的悲欢、我的爱恨和我的骄傲,以此,做为呈奉给“真实”的献礼。
  2008年9月7日晚于家中
  红色笔记本(一)
  一个人需要隐藏
  多少秘密
  才能巧妙地
  度过一生
  ——仓央嘉措
  每个人都需要两个朋友,一个用来倾听,还有一个用来倾诉。
  我,也有这样两个朋友。此刻,这两个朋友正紧紧的被我握在手里,黑色笔记本,用来倾诉我内心所有的真实,不管这些真实是丑的、美的、善的,还是恶的;而红色笔记本,则被我用来倾听,它是一种媒介,一座用来让外界通往我内心的桥梁,不管是别人的话语、表情、行为或是风,也有可能是自己很多年前的,早已错位的记忆,都有可能通过这座桥被我听到它们的真实。当然,做为听众与故事记录者,我是不会把它们所有的话太当真,毕竟,故事讲述者所说的内容,都是他想让你相信的事,而并不一定是真实的事。
  我曾经有过真实的朋友,这里“真实”的意思是,那时我的朋友是像我一样的人类。好像也有几个操着互不相通的语言的朋友,他们中,我记得名字的有小白(一只杂色猫)、小屁孩(一只性格老成,但永远也长不大的小黄狗)、东东(一只长的五大三粗,但性子永远像小孩的大黑狗)和角角(一只头顶永远竖着一小撮毛的鸟),不过,他们都相继离开了我(一想到这个,我就忍不住责怪自己:我活的时间实在太长了)。
  这是我的错,我离开的太久了,差不多八年了。八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一个婴儿会变成一个活泼、不听话的小学生,比方说我大哥的儿子;一株小树苗长成被仰望的大树,比方说院里那棵挂满果子的柿子树。所以,当我看着门前那条被加宽加深的,即陌生又无比熟悉的河道时,眼前尽是八年来每到夏季漫天洪水奔腾而过的景象。
  值得欣慰的是,家里那条狗——小胖,在我进入院门时,拖着老迈的身体,晃晃悠悠比走的我的脚边闻了闻,然后又转身走了回去,没有吠。这是让我感到欣慰的地方,但也没有晃动尾巴来欢迎我。
  它应该是还记得我吧,最起码,它没有像我那九岁的侄子一样,躲在他爷爷,也就是我爸身后,拿着一双探究的眼睛紧紧盯着被他的奶奶、爸爸、叔叔和婶婶包围着的我,并且不断的扯着我爸的袖子,小声地询问着“这是谁呀?”;而父亲为了掩饰尴尬,则一直试图把袖子从我侄子的小手里挣脱开来,不过,连试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这不能怪他,我离开时,他还不满一周岁,每天最热衷的游戏就是扶着客厅的实木茶几(这个茶几被当做餐桌使用)转圈圈,一般两圈以后,他的一只袖口就将茶几边上残留的油渍擦的干干净净了······
  此时,我的老友——小胖,卧在房檐下,安静的看着这一切,不知道它是不是像我一样,难以理解这一家人之间为突然变得如此客气。
  它的眼神深远、困惑,这是这位老友让我见得陌生的地方。我离开前的它,是一条威猛的大肥狗,按人类的时间计算,是两岁半,却正是狗类的黄金时期,摆脱了少年时期的稚嫩与莽撞,开始向青年时期的成熟稳重与圆滑迈进。彼时的它,是以逞勇斗狠与霸道而立名于附近几个村子的狗界,它不允许任何一只狗儿在它面前竖起尾巴,狗儿们见到它必须将尾巴紧紧夹在两条后腿之间,将身子紧贴地面,待它走过后,才可以缓缓站起身来,依然将尾巴紧夹在两条后腿之间悄悄的、慢慢的走开。如果有哪只狗儿敢在它面前欢快的摆动着象征友善的尾巴,或是敢在它刚走过就夹尾快速逃跑,那么它会用牙齿向可怜的狗儿们讲述它的规矩。
  现在呢,小胖已经褪去昔日的不可一世,但依然傲慢。小胖的身旁整天跟着主人为它寻找的继承者——一条被叫的小灰的小母狗(又是一条永远也长不大的狗),在有陌生人从院门外经过时,只是警觉的抬起头,不知道是不是小胖将吠声完全过继给了小灰,反正对着人狂吠这种事,则交给了躲在它身后的小灰来完成。
  小胖安心的扮演着它行将就木的老人的角色。
  好像偏离话题很久了,可能是现在夜越来越深,我的脑袋也越来越发昏的缘故,我应该要继续“朋友”的话题了。
  我回来三天,见到了两个儿时的玩伴,一个男孩,一个女孩(按我们现在的年龄,也许我应该说一个男人,一个女人更准确些)。故友相见,是什么样呢?这是一个我思考了很多次的问题,我设想过各种场景,抱头痛苦,责怪对方为何如此薄情;把酒言欢,追忆过往的年少轻狂;或是相逢一笑,以往彼此的情义瞬间盈满心头……我唯一没想到的是,曾经狂傲、洒脱的大男孩,会变成一个满脸肥肉、大腹便便的居家好男人;以前俏皮、天真的小女孩,被掩盖在厚重的脂粉下面;而我们之间会是这样的对话:
  “你回来了?”
  “嗯,我回来了。”
  “好几年没见了吧?”
  “嗯,差不多有八年了。”
  “有空来家里一起玩啊。”
  “好。”
  听听,这一套问答多么流利,多么完美,多么客套。大家心里都很清楚,再也没有一起玩的理由了。
  我想,以上这些可以构成我拿笔记本当我的新朋友的理由了吧。
  2008年9月7日深夜于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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