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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查理•蒙特与塔托尼•桑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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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箭响彻云霄,在天空炸出两朵闪亮的烟花,名叫托蒙·萨尔的骑士转身向梵莎说道:“圣母王后陛下,少主顷刻便到。”
  片刻后,狮鹫的嘶鸣声响彻山林,狂风亦至,树木被吹得剧烈的摇晃起来,伏坐在地上的狮鹫引颈而鸣,附和着族群的音浪。
  十数只狮鹫于天际盘旋而下,落在山林之中,为首一头狮鹫通体乌黑,唯有双翅尾羽、长尾尾花、四肢末梢和嘴喙钩处呈纯金色,且瞳孔艳红如血,显然是极为珍贵的异种。
  从这头狮鹫上翻下来一名高大英俊的男子,他留着干净的短发,未蓄胡须,鼻梁高挺,眼眶深邃。他上半身穿着简易的黑底纹金轻甲,月光落在他华丽的盔甲上,映衬得他熠熠生辉。
  他走到梵莎身前,单膝跪地,拉起梵莎的左手,轻吻着她的手背。
  “梵莎,你还活着,太好了,圣主保佑!”
  梵莎轻握他的手掌,示意他站起身来,随后不经意的收回手背,转向卢笛说道:“多亏了这位卢笛先生的勇敢机智,我才得以死里逃生。”
  这位英俊高大的男子名叫查理·蒙特,是蒙特公爵的独子,他统领着蒙特公爵领最强大的军队——猎鹫神卫军,这只能穿梭于天地之间的铁血骑兵。
  查理转过身来,看到站在一旁的卢笛,大步走上前去,语带感激地说道:“感谢圣主,感谢你,英勇忠诚的勇士。”
  他向卢笛伸出一只手,面带微笑的悄然打量着卢笛,卢笛伸手握住他的手说道:“大人,万分荣幸。”
  “不用客气,阁下。”查理拉住卢笛的手臂将他在胸口抱了一下,眼角的余光扫过了卢笛胸前的荆棘烙印。
  “pride”。
  他拍了拍卢笛的肩膀,又回到梵莎身前说道:“夫人(Mylady),此地不宜久留,我们先回到桑哲伯爵的府邸再讨论接下来的事情。”
  梵莎点了点头说道:“查理大人,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这件事的。”
  “三天前,我收到了桑哲伯爵的加急密报,立刻就带着猎鹫神卫军赶了过来,塔托尼动用了几乎全部的人手想办法组织地下救援,而我们已经在这附近搜寻了三天了,所幸你平安无事。”
  “塔托尼总是这样不负所望的愚蠢,这样的事件哪里用得着密报,皇帝领恐怕在马蹄还没踏出伯爵领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这则消息。”
  “依你所知,还有哪些人已经知道了这件事?”梵莎继续问道。
  “教皇领应该还没有收到消息,杰西与兰石两大家族自然更不会关心这件事,帝国侯爵中,或许陈和伊贝塔两位听到了风声。”
  梵莎点了点头,查理微微躬身,一手摆向自己的坐骑,示意梵莎上座。
  梵莎依邀登上了异种狮鹫的背鞍,查理将她扶上狮鹫背后,自己也随之坐了上去。
  “卢笛先生,你与那位名为托蒙·萨尔的骑士共乘吧。”梵莎随意的回头向卢笛说道。
  卢笛微微颌首致谢,查理微笑着向卢笛点了点头,随后用微不可察的声音在梵莎耳边说道:“看来这位先生确有过人之处,不过,贵族与原罪奴似乎不宜过从甚密。”
  梵莎摇头说道:“查理大人,他已经用生命表示了他的勇气与忠诚,今后,他将继续用生命与勇气拱卫帝国永烈城。”
  “永烈铁卫,好吧,我相信您的眼光,不过,我的夫人,请叫我查尔斯,好吗?”
  梵莎再次微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查理大人,那样称呼您我怕冒犯到公爵大人与您家族的威严。”
  查理轻轻叹了口气,用嘴打出一声尖哨,随后狂风顿起,一瞬之间,狮鹫便腾上了两百尺的高空,扑扇着巨大的双翅,带着狂风向月亮飞去。
  ……
  ……
  一座庄园盘踞在都灵山脉南面的山腰上,开垦良好的梯田环绕山坡,依地势修建的房屋与道路交错在山野田间。一座巨大的风车磨坊坐落在庄园的西面,磨坊旁不远处,浓浓的烟雾从一间瓦房的烟囱中喷出,那是一间铁匠铺。
  除此以外,庄园还包含着一处宽广的葡萄种植园,紧邻着种植园的南边山坳上,则是以岩石修葺的古朴酒庄,这里酿造的各类美酒深受皇帝领内贵族们的喜爱。
  在庄园大路的尽头,背靠着山脊与密林,矗立着一座别致的小型城堡。
  整座城堡区域占地约1000亩,连带着城堡周围宽阔的草地与树林。它的平面轮廓偏向于正方形,四角处建立着略高于边墙的塔楼,高耸的主楼位于城堡的正中央位置,楼顶插着一面天鹅绒蓝底绣银丝的旗帜,旗帜上的图画是桑叶与麦穗。
  桑哲家族自封爵起,就牢牢的与贪图享乐和愚昧无知这两个词汇绑在了一起,整座庄园里不仅没有像样的军队,就连城堡也修建得毫无防御作用,彻彻底底的向世人演示了一座设计失败华而不实的城堡典范。
  不过,也绝不会有人否认,桑哲伯爵的庄园恐怕是帝国内最能享受惬意生活的地方之一,单论舒适程度,帝国皇宫恐怕不及于此。
  这里充满着一种不夸张矫饰的奢华之感,拥有着四百多扇窗户的城堡尽管军事用途几乎为零,但内部空间却构造得分明合理,各种贵族生活所需求的功能一应俱全。
  在经过一个晚上的养精蓄锐后,卢笛感觉到精神十分不错,十年以来他终于舒服的睡了一觉,想到以后每天都能睡上这样的好觉,他的内心就忍不住哼起了小曲。
  清晨的庄园安静而美丽,卢笛起了个大早,从城堡三楼的客房穿过挂满精美图画和华丽装饰的走廊,走下了精雕细琢的宽阔橡木楼梯,通向了由两根雄伟的立柱支撑着的大门。
  仆人们已经开始了一天忙碌的工作,贵族主人一家与他的客人们肯定都还没有起床。卢笛微微颌首向路过的仆人们打招呼,此时他已经换上了一身骑士便服,往往能收到受宠若惊的回礼。
  他怀抱着从涅拔手中缴获的精钢剑,穿过开阔的草坪,在附近的树林中寻找到一块空地,开始了剑术练习。
  即便在被囚禁的十年间,每一天下到地底的矿洞里,他也会找机会用铁锄练习“怒剑”,这使得他的剑术愈发精进。
  关于贾格一人杀死三十名拥有神圣祝福之力骑士的传说,卢笛深信不疑,并且他认为贾格一定是正面击杀了他们。
  因为他早已经窥探到了“怒剑”中拥有超凡之力的门径!
  早在十七年前,遇到老师的时候,他就已经见识过“怒剑”之中真正的超凡之力。
  尽管他的老师也并未达到传说中贾格的层次,但却展示了远超普通人的剑术威力。
  在初遇之时,老师便展示了抖剑点杀近乎十米之外的盗贼的手段,他此刻仍能清楚的记得,自己的脑海中响起一段奇异的音浪后,老师的剑尖似乎飞掠出一道撕裂空气的波纹,紧接着已逃离的盗贼的颈部便炸出了一朵血花。
  在后来的授业中,老师告诉他,这属于剑之“奥术”,其来源便是他脑海中所响起的那道奇异音浪。
  他也由此得知,原来四方世界之中,除却神圣教廷的神术之外,竟真实的存在着一批拥有着“自觉”超凡之力的人。
  并且按照老师的理论,神圣教廷的治愈术,祝福术以及女巫的占卜,巫蛊,诅咒之术也不过是超凡之力之中的一些种类而已,并非所谓高高在上的神赐伟力。
  老师称之为“奥术”的超凡之力除却“怒剑”之中的“剑之奥术”外,还有着多种其他的奥术能力,包括神圣教廷所掌握的几类奥术在内,任何奥术与所谓的信仰根本毫无关系。
  按照老师的阐述,奥术是一种客观存在于天地间可以为人类所用的规律,在人群中,有一部分人天生对这类规律有着超越常人的敏感,而掌握了使用规律的人便能施展出人们眼中的超凡之力。
  不过老师所会的也仅仅只是“剑之奥术”而已,并且用他自己的话语来说,对于“剑之奥术”的领悟,他也不过停留在初级阶段。
  卢笛在剑术上卓越的造诣背后真正的原因在于他的奥术天赋,他对金属有着天生特殊的敏感。
  在矿洞中他能高效的寻找到矿藏丰富的区域也是因为这种特殊的天赋,而在运剑的时候,普通的骑士只能用自己的身体肌肉力量来控制剑,但卢笛却有着一股对金属额外的操控力,就好像他比常人多出了一只无形的手。
  所以对于剑术的施展,他比常人轻松许多,不仅如此,通过在老师的指点下不断练习,他还能影响到敌人的剑,这股对金属无形的力量可以偏斜敌人的出剑。
  当然,即便不使用这隐形的手,他的剑术造诣仍然有着大师水准。
  干净利落的出剑,灵活的步伐,凝练的招术,清晨的树林里响起轻微的破空声。
  他表面上是在练习怒剑的剑招,但实际上,他着重练习的地方却是在“隐形的手”的力量和技巧上。
  在面对普通骑士一对一的决斗中,他可以算得上是绝对的高手,但是如果要面对神圣教廷的人,即便只是一名最低级的神圣祝福骑士,他也还没有必胜的把握。
  更别说从老师口中得知的教廷“圣堂”,听说圣堂中的每一个人都拥有着恐怖的超凡之力。
  所以要覆灭教皇领,卢笛还有着漫长的道路需要跋涉,不过他内心燃烧着熊熊的火焰,十年的困境都已经破除,前路无论有多少艰难险阻,他都一定会一往无前。
  练习“怒剑”一段时间后,他的后背已经被汗水浸透,并且脑海中已经出现了一种难言的刺痛感,这是“奥术疲劳”的体现,在奥术使用中,达到一定的程度,施术者就会出现这样的状况。
  一旦出现“奥术疲劳”的状态,施术者再施展奥术就会变得十分痛苦,并且有着受创的风险。
  强忍着“奥术疲劳”,卢笛继续练习了一会,直到他再也无法忍受这种刺痛为止。他扶着一颗树干喘着粗气,汗水顺着他的鼻尖滴落下来。
  奥术之力的提升正是在一次次的“奥术疲劳”中积累起来的,卢笛的老师将其称之为超负荷训练法,经过实践,这种方法的确有效。
  休息了一小会,他擦干脸上的汗渍,便向桑哲伯爵的府邸走去,此刻已经将近八点,到了大家用早饭的时间。
  他回到自己的房间,换下了便服,穿上了正规骑士袍,重新走出了房间。
  再次穿过长走廊,在走下橡木楼梯时,正好碰到梵莎与查理从楼上下来,他们两位住在城堡的第三层,整座城堡最奢华的两个套间内。
  “早上好,圣母王后陛下,蒙特大人。”卢笛站在楼梯的扶手边,微微低头,恭谨的等候着走下楼的两人先走过自己身前。
  “早上好,卢笛先生,昨晚睡得如何?”查理笑着和他打招呼,亲切的寒暄道。
  “托您的福,这辈子也没有睡过这样的安稳觉。”卢笛眨着眼睛笑着说道。
  “哈哈,那就好,今天可是还需要你出力。”
  “荣幸之至。”
  梵莎淡淡的向他点了点头,却在经过他身边时,对他翻了一个白眼。
  卢笛分明从白眼中读出了“虚伪”两个字。
  他摸了摸鼻子,腹诽梵莎此刻的做派可是和刚逃出地底时有着更大的反差,准骑士不笑从骑士。
  跟在二人身后走下楼梯,卢笛发现早餐是一种新奇的自由方式,也理解了为什么没有佣人主动将早餐送到房间内。
  食物摆放在一间宽阔大厅内一张宽大的长桌上,由各人自取,大厅内还摆有七八处小桌,一桌可坐四人,所有人都可以自由选择座位。
  卢笛觉得这样的用餐方式真是新颖,且令人愉悦,给人一种说不出的舒畅感,他回想起十年前庄园内的生活,用餐有时都是一件十分累人的事。
  卢笛找了个角落自在的享受着熏肉和鱼汤,以及精致的皇后面包,正在这时,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匆匆的走进了厅里,向梵莎和查理行礼后也坐在了他们那一桌。
  他正是这座城堡的主人,塔托尼·冯·桑哲。
  卢笛觉得他是一位十分与众不同的贵族,他的外表与行事似乎缺乏贵族的气度,但从整个伯爵庄园的状况看来,卢笛认为他重新定义了贵族的生活。
  城堡的造型,内部装饰,食物,礼仪,这里都与传统的贵族领地不同,但却让人感觉到异常的舒适。
  不仅仅是卢笛有这种感觉,他能从梵莎和查理以及其他所有人的表现中看出来,大家都很享受这里的一切。
  更难能可贵的是,整个庄园内的仆人与农户们脸上也时常洋溢着笑容,这在其他的贵族领地可不多见。
  早饭过后,卢笛便要开始今天一天的任务,审讯昨天夜里根据他的指示连夜控制住的那位关键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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