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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灰邑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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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醒来后,程思颉感到大脑仍有些迟缓,一阵无力,从他发麻了的指尖蔓延开来,像是晕船的人在甲板上颠簸了一宿,等他双眼完全睁开,瞳孔开始适应屋内的昏暗,才想起这似乎是昨晚服用百乐眠的药效。
  房间位于旅馆四楼的角落,远离自动电梯,租金却并不低廉,可眼下客房已满,别无选择。在他起床之前,他听见不下五次金属和木棍碰撞发出的声响,要么就是拎塑料袋和水流声,隔壁可能是清洁室。
  程思颉把身子蜷起来,一只手手枕在脸下,好叫自己舒服些。他脑中一片空白,一心一意听天花板上有规律的颤动,两眼则像是失了焦的镜头,模糊不清。有那么一瞬间,他感觉自己仿佛失掉了所有计划——一个人,跑到这穷乡僻壤,忘乎所以地埋醉,然后在街边哪家店铺门前呕吐不止,跌跌撞撞爬起来,回到床上,既没定闹铃,也没有人打搅他。办入住手续时,他同前台的登记员说“第三天中午离开”,他当时对那个衣着齐整、说普通话、举止还算礼貌的小个子男人能否记得曾表示怀疑。假如他一时忘了,他们会不会打电话提醒他,或者把他撵出去?他承认这些想法的确够荒唐的。没有人会赶走他,没有人敢这样做,他们至多让他把账单结清,只要他有足够的点数,他愿意待多久就待多久。真见鬼,他原以为这几天会很难熬,可一闭眼,什么酒吧啊广场啊全都被他抛诸脑后,他试着回忆在旅馆周围有哪些特殊的建筑,或是标志,又分别是他桌上那张旅游地图的哪一点,结果才发现自己连这家旅馆的名字都记不起了。
  他小心翼翼掀开那应该叫做“窗帘”的肮脏绸布,发觉天已亮的十分透彻了,屋内灰尘扬起,空气里飘散着艳俗的玫瑰精油的味道。程思颉扭了扭僵硬的脖子,用尽气力伸了个懒腰,他的食欲未减,不知道是否应该高兴,他甚至想起了在城里吃过的鲜奶蛋糕和酥饼。
  墙上的石英钟显示着十一点二十分,他终于感到时间仓促,每次都是,于是催促自己收拾行李:笔记本,手机充电器,洗澡用的毛巾和一些烘干的衣物。他抖掉包里的食物碎屑,翻出一块开过口的压缩饼干,外包装上写着“花生味”,就着一杯热水吃了下去,像是过期了的牛轧糖。
  在卫生间里,他用一次性牙刷简单漱了个口,抬起头,看见镜子里的那张面孔:下眼睑和脸颊依旧有些浮肿,上额干瘪瘪的,没有光泽,像是胶带拉扯过的一张羊皮纸,双唇因缺少水分而起了皱,他发现自己的胡子长得太快,不到三天已经有些扎手了。他用食指抹了一点凡士林,涂在唇边,泯了一下。在空调断电之前,手机震动了一下,他也无暇顾及。
  “一百五十点。”程思颉递去房卡后,登记员在电脑旁的扫描仪上方晃了一下,如实说道。
  程思颉点了点头,从他那件肥大的夹克上衣的内侧口袋取出另一张紫色卡片,“麻烦查一下剩余的点数,谢谢。”他在自助超市的结款机器上查过余额,相信这里同样可以。
  “六千八百点。”
  “你确定看清楚了?”
  “是的,您看——六千八百零四点。”
  “那好吧。”他尽量使自己面无表情。
  “还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
  “哦,对了,”他把背包往肩上提了提说,“电梯也该修了。”然后接过卡和发票转身离开。
  车站的安检通道将人流分成几股,最中间那台扫描机器上摆着一个喇叭,循环播放着一些注意事项,程思颉一边接受全身检查,想着要是他身上藏有一个计时器或者一包白色的粉末会怎样。他通过检票的闸门时,身后有人推他,这让他想起上学时那个喜欢趁着别人上厕所到处推搡的家伙。
  吃完商店里花个点买的两根烤肠,程思颉绕开一对依依不舍的情侣,上车找了个座位坐下,他翻开手机,是条信息,大概是他在旅馆时收到的,还没来及看:“.4,5:30,总统路4号格亚朵酒店06房间见,自见分晓。”他半信半疑,又读了两遍,仍然摸不着头脑,可能只不过是个骗局,或是低劣的玩笑,他想,从包里拿出耳机,戴上,补了会儿觉。醒来时,他感到眼睛酸痛,口腔里有淡淡的异味,耳边是一首卡朋特乐队的歌,他不急于摘掉耳机,打算听完它。车已过了收费站,城里开始排起长长的车队,他隔着厚厚的车窗玻璃,想象着外面一片鸣笛。他想起了工作的事情。倒不是他连一丁点休息时间都不愿腾出来,而是单纯因为回到这里让他觉得真实。他那份保险销售的工作,他早干得就力不从心,这一点显而易见,他原以为他的上司十分乐意接受他辞职的打算,可那个35岁左右、说话慢条斯理,但又不得不说很有说服力的男人难得一见地沉默了半分钟,接着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建议他说:“何不考虑清楚再做决定?”于是,他得到了三天假期,当然,从他的年假里扣除。
  下车后,程思颉独自一个人在公交站台那蓝色透明塑料雨棚下面待了会儿,借着寒意很快清醒了,他对这个地方相当熟悉,所以适应得也很迅速,对他而言,南都城里人流不息的街道,就如同他在餐馆里听到的本地口音一样亲切。随即,他的注意力就被一个老态龙钟的妇人吸引了,她浑身上下裹着一件黄色棉大衣,头上扎一条红布巾,戴着双破手套,一见到他就直冲他走来,他正迟疑,她却已紧紧拽住他的一只手臂,口中念念有词,向他伸出一只皱纹满布的手,在她后面跟着一条大狗,毛发卷曲,浑身是泥,无精打采地吐着舌头,它的一只眼睛泛红,几块裸露的皮肤斑斑点点,似乎得了病。他忽然就明白了,觉得好气又好笑,他自身难保,哪里还有一个子儿来打发她?更何况他再清楚不过——她一点也不比他更需要帮助,是的,她那副叫人怜悯的眼神只是为了博得同情,她说不定在城里有一套房,还有存款——但他也不想找麻烦,于是摇了摇头,轻轻从她手中挣脱,像只泥鳅,然后大步离开。
  这片区域完全是由几间篷板和众多阁楼房围成,是三十年前土地征用失败后的产物,对于一部分人而言,意味着自给自足。外面人常常称它为“贫民窟”,或者“安乐窝”,是大人们教育孩子们不努力完成学业的常用词。白天,这里死气沉沉,除了蹲在中介门口抽烟的二房东外,看不见半个人,可一到傍晚,五光十色的霓虹灯立马就像烟火般闪烁起来,彻夜不熄,文身店和保健场馆不厌其烦播放着亚当·兰伯特和一些不知名的小乐队的歌,在这里,酗酒、抽烟和赌博早已司空见惯,就是有人借酒壮胆“溜冰”也算不上骇人听闻。程思颉穿过一片弥漫着紫色灯光的“红灯区”,再转过一条都是早餐铺子的街角,来到一栋六层高的灰砖楼房,顺着贴满“下水道疏通”和“开锁”广告的楼道来到三楼。这间屋子是他在报纸上刊登的租房信息上找到的,每月000的点租金,不要额外缴纳押金,他每每想到这些,都觉得不可思议。
  进门后,他顺手反锁起来,这是程思颉在一次家里失窃后养成的习惯,接着他开了灯,把包扔在旧布沙发上。楼上钢琴声响起,弹奏着生涩的土耳其交响曲,让他觉得放松。他打开手机,显示已经连入“Li-Fi”。
  他刚准备洗脸,一条信息弹了出来:“在吗,你还好吧?”让他有些哭笑不得。
  就某种意义上来说,程思颉如今的低迷和消极也许和她有着莫大的关系。当然,这并非推卸责任,更不是冷静后说的什么“圣贤话”,他们曾经痴迷于某种情感,身体里某些因素躁动不安,无时无刻不想在一起,哪怕做任何事情都不敢到厌倦;他到现在为止都不知道那是对或错,也许,他们只是没能在合适的时间遇见对方。
  他坐下来,犹豫着打开一罐啤酒。这是冰箱里仅剩的一罐,他甚至都没看保质期。
  “你没事吧?”冯月霖好像下定决心追问下去。他一定已经收到她的信息,可是迟迟没有回复,这多少让她有些担心。她已经连续几天没见到他,可是她难道不该避开他吗?是的,他们已经结束了那段关系,彼此承诺着减少不必要的来往,但并不意味着他要刻意躲着她。
  “没事。”他喝了一口啤酒,言不由衷地说。
  “听说你请假了,是吗?”
  “是的,”他脑海里尽想着如何结束对话,但又不至于伤害对方的感情,“我明天回去。”
  “我知道这不关我的事情,可关心一下总可以吧?”
  “谢谢。”
  “那好吧,”她说着,发现自己实在找不到什么话题了。他们曾经无话不聊。“晚安。”他们才分开不到三个月,可是却已如此遥远。她联想到他曾说过自己可能存在精神上的缺陷,那时她还以为是个不怎么高明的玩笑,但她却一点都笑不出来。
  “对了,”他的头像过了十几分钟才突然亮了起来,她莫名的期盼,可删删减减,最后就只剩一句:“算了。”
  “什么事情?”
  “没事。”
  “你确定吗?”
  “百分之一万。”
  “你不想告诉我,是吗?”
  “嗯……是的。”
  “那就这样吧。”
  “抱歉。晚安。”
  程思颉暗自骂了一声,他差点就干了件蠢事,显而易见,她和那条信息无关。于是他在猜疑和困意中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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