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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萌动的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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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夏王朝自开国以来,其掌权者帝氏对文治尤为重视。传说高祖——帝文命,素来喜好诗词歌赋,弹琴作画。
  故而,其后辈子孙皆是遵其德、守其志。纵使在大夏内忧外患之时,也没放弃对王朝臣民的教化。而今十三州诸侯虽对夏王室的诏令阴奉阳违,但却对传道受业之地从未懈怠。
  高祖曾于王朝内设四类教书育人之地,其分别是:学堂、学宫、书院、太学。
  学堂设于乡镇,学宫位于郡县,书院落于州府,太学座于京师。且所学得满之时,或师长荐之,或应试而升学求上进。
  是以,王朝莘莘学子皆以入书院为荣、入太学为志。书院与太学虽是育人之最高学府,但仍有高低之悬。书院是朝廷学官授业之地,而太学却是名士荟萃之处。此二者之优劣,不可一言以蔽之矣。
  这一日,问津学堂之中甚是安静。
  在学堂东边的一棵槐树下,朱有成望着一块贴着红榜的木牌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他似乎在脑中细细回想那些榜上有名之人的面容。
  此时,朱有成笑着对身旁的人说道:“咱们无人镇终于有人在县试中拔得头筹了,今日当浮一大白啊!”
  他身旁的人也笑着附和道:“父亲所言有理,今日的确该饮上几杯。”
  朱有成随即感慨道:“孟尝真的是一代名师啊!他这些年教出来的学子中已经前前后后出了几十个生员,而今又有人在县试中拔得头筹。唉!可惜孟尝如今身子骨大不如前,叫老夫好生痛心啊!”
  “好在他一生所学后继有人,也该是时候歇一歇了。”
  朱子明闻言,露出惋惜之色,“是啊!孟尝先生是我们无人镇的大儒,而今知命之年却已是心力交瘁之态,让人倍感痛惜。您老也不要太难过了,孟尝先生休养些时日身子定会好转的。”
  朱有成转身缓缓向学堂门口处走去,他看着身边熟悉的景物眼中流露着不舍之情。在将要行至大门时,他开口说道:“三十多年了,老夫也该告老归闲了。”
  “呵呵,老夫回家之后,闲时去叨扰孟尝下下棋、喝喝茶;忙时在家里照看儿孙,帮些家务。如此,也算是安享晚年了。”
  “老夫这一生虽未教出过什么大贤大德之辈,门下却也出了不少贤才,也算是略有虚名。子明,你说是不是啊?”
  ……
  次日,赵家村与问津学堂昨日里的安静相比,简直是天差地别。
  赵家村自赵孟尝之后又有人在县试中独占鳌头了,村里村外回荡着锣鼓喧天之声。
  赵青山和赵长水在老榆树下喜不自胜的招待着前来恭贺之人,他们俩眉梢额面上皆是挂着让乡里乡亲羡慕嫉妒恨的浓浓笑意。
  赵青山看着往来的宾客,心中说不出的高兴。多少年了,儿孙中终于出了个有出息、有才学的后辈了。
  当年他对老三给予了很大的期望,希望他能光宗耀祖,一洗众人口中全家粗胚、目不识丁的耻辱。
  可是,期望越大失望越大,老三而今已是六亲不认。
  但上苍并未辜负他这一生的奔波劳累之苦,孙子中终于有人站了出来,对着那些私底下侧目鄙夷的势利之人高喊“谁说我们家都是目不识丁之人?”
  赵长水心中也是感慨万千,他儿子的确是比他这个做老爹的更有出息。
  想当年他这个半斤八两之人,用腹中仅有的半滴墨水都能在云荒山的士卒军官面前混得风升火起。
  而今,他儿子虽说不上是满腹经纶,却也是稍有才学。与他相比,定能在这个暗潮汹涌的世道中活得更好。
  更何况,他儿子今后还要在学宫、书院等英才汇聚之处受那些文人墨客的点拨指导,说不定还能混个一官半职呢!
  万一到时候像赵孟尝一样考中个进士,那才是真正的显祖扬宗。世人也会说他赵长水教子有方,虎父无犬子等等。
  赵长水一想到此处,便在心中暗自下了决定,以后定要努力赚钱,让儿子在外读书之时吃的、穿的都能好一些。
  此时,赵稷却在家中独属于他的书房中仔细观看着那块黑色石头。
  自上次他受伤痊愈后,已有三年多未曾理会这个怎么都捉摸不透的黑色石头了。
  可是,就在他昨日受到学堂报喜的来信后,一时兴奋不已的他对着石头好好哭诉了一番这些年受过的苦楚。
  因为激动的难于入睡,辗转反侧到了半夜,他便将石头随手放到窗台,双手驮着腮欣赏寂静深夜里的美景。
  起初他并未注意到石头的变化,只是在呼吸时感觉浑身舒泰,半夜疲惫的精神也舒缓了不少。
  他疑惑的扫了一眼四周,并未发现什么奇异之物。只是石头上那微弱的亮光和周身流动的气流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稍微观察了一会儿,觉得那只是月光的返照和清风吹动的空气而已。
  故而,他嘀咕了几句“这么多年都没什么变化,如今有异样才怪。”等话语,便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了起来。
  今日,他起来后发现日光照在石头上时,也有昨晚那般情景,而且石头旁的空气也是让人神清气爽。
  这让赵稷感到很是奇怪,他跑到屋外待了一会儿,又回到房中那块石头旁狠狠地吸了几口气。果然,石头旁的空气更加清爽、新鲜。
  百思不解石头为何有此般异样的赵稷,只好抱着它来到书房想静静地再观察一番。
  从早晨到傍晚,赵稷一直在思考它为何会有这般变化的原因。想了许久,他忽然想到自己当初受伤后将手上的血迹抹到了石头上。
  可是,他又不敢确定石头到底是不是因为血的缘故才起的变化。因为,他的这个念头近乎是个鬼怪迷信之说,一向不信民间鬼神之说的他如何能接受这个荒唐的想法呢?
  赵稷在心中经过一番心神斗争之后,决定不论荒唐还是可笑,他想先试一试再说。
  他咬破手指往石头滴落了几滴血后,发现那石头光芒一闪便将他的血吞了个干净。对,就是吞,血刚落到上面就消失不见了,连半点血迹都未留下。
  见到这般情形,赵稷像是见了鬼般魂不守舍,半晌都未从震惊、惊吓当中缓过神来。
  等到心思稍有缓解之后,他想远离这块噬血的石头,想将它抛出墙外。可是,心中的好奇和石头对他的吸引在这一刻似乎更大了。
  心底的那种想要揭开石头隐藏着的面纱的欲望蠢蠢欲动,让他冲动的想要割开手腕再好好察看一番石头噬血之后的变化。
  就这样,他在家受欲望煎熬了四五日,终于按捺不住那种让人疯狂的念头。
  这一日,等到家人熟睡之后。
  赵稷匆匆来到了书房,他看着那块诱人的黑色石头,决定以身犯险,把石头为何会噬血的原因探个究竟。
  他咬牙划开手腕,滚烫的鲜血滴滴答答的落在石头上。
  而那石头似乎毫不客气,将滴落的鲜血吞噬的干干净净。等到赵稷面色苍白、身体摇坠之时,那石头居然闪烁出了亮光。
  而后,只见其中有一道光芒唰地一下向赵稷额头疾射而去。赵稷因失血过多,再加上这突如其来,不知所以的光芒的刺激,一下子便昏迷过去了。
  等到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温暖的软床之上,身边也有家人神色急切的在看侯着。
  ……
  一个月之后,赵稷踏上了去往玉华郡所治之县——红谷县的求学之道。
  红谷县离禹土县有五六日的行程,路上官道难走,再加上而今世道不平的缘故。
  不放心儿子安危的赵长水亲自骑着那匹棕马来护送赵稷上路。
  一路上爷俩有说有笑,画面甚是温馨,沿途的风光也让两人叹为观止。
  其中有奔腾不息的河水怒走天险,有俊秀的山峰穿云而上,有千奇百怪的草木点缀着路途,有灵动的飞鸟啼鸣青空。
  乡野之处,炊烟袅袅。柴狗闻门前路人,狂吠不止。孩童见客从远来,遥指酒肆。
  大小城镇,砖瓦琉璃。酒厮于店门招手,相邀暂歇。神女于别院笑望,欲要解带。
  这万丈红尘的诱惑,可谓是让路人流连忘返。
  在进入红谷县后,临近玉华郡郡府所在之地时,赵稷却像是被人勾了魂儿般心神不定,十步一回头的望着一个穿着白裙的妙娇少女。
  那少女柔顺乌黑的长发微绾于螓首之后,如墨画般的蛾眉悬于如水眸子之上,清淡如月的玉容衬托着不点即红的樱唇更是靓丽之极。
  自看到那少女起,从不知情为何物的少年却是在心底荡起了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赵稷发现那女子对他很有吸引力,就如同带着的那块石头一般让他有莫名的好奇心和亲和力。。
  可是,当他想过去打个招呼时,他却觉得那是一朵可望而不可即的莲花,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或许,只有她自己想走进尘世时,才不会显得那般唐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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