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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十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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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川西延,辰宿列张,遇界辄止。
  当年十书道人以牛车运来的十筐道籍中,其中有一本名为《界与道》。
  五指厚度的一本书,里面用了半本的篇幅论述何为“界”,剩下一半是关于“道”,却空无一字。
  关于“界”的论述,其中一句写到:凡人生来便被困于诸多界中,闻道修行便是不断破界而出。
  道高一重,界广一世。
  直至踏过大道三千,方见大世三千,方能渡彼岸,成就仙身。
  穿着锦衣、位居高楼的少年,从识得道籍上的第一个字开始,自身的界,便已不再是普通凡人,他的见识已经越过从凡入道的临门一脚,触及了道的世界。但他心知,即便如此,他自己对于修行世界的认知,离道籍上所描述的“大世”,仍有差距。
  少年只是从书上闻道,而非自身行道。
  就好比他此刻看向窗外,不同于楼下院里的那个抬头只能看到一小片四方夜空的低贱少年,他的视线可以轻易越过围墙,看的更远。
  他的目中,星汉广阔,但依然有界限。
  此刻阻挡余信遥望无垠星空的界限,就是坐落四方稳重不移的群山峻岭。
  泥丸村终究只是山坳里的泥丸村。
  泥丸之地而已。
  “即使位于高楼,目光仍会被高山所止,如此看来,我与那井底之蛙,亦没有分别。”少年心中一叹。
  “外面乌漆嘛黑,有啥好看的?来儿子,吃桂花糕!”
  在余信望着窗外思绪纷飞的同时,余寡妇上楼来到儿子的书房里。她拆了牛皮纸,取了几块桂花糕用一个精致的瓷盘装好,一摇一摆的端过来,献宝一般放置余信的书桌上。
  “昨个儿听到你读书时提到这玩意,俺这不就马上就想办法给你弄来了!快尝一尝,好吃不?”余寡妇满脸笑容的讨好。
  “我何时提到……”余信先是一疑,要说点什么,话说一半又摇了摇头,何故与白丁争辩?伸出手取一块糕点至眼前看着,方形的桂花糕上印着八瓣桃花形状,花蕊都清晰可见,明显是用极其精致的模具压成。穷乡僻壤的泥丸村不可能做出这东西,又置于鼻下闻了闻,桂花香气清新淡雅,可见是新鲜出炉,并非隔夜的东西。
  “今日他外出一整天,就是去办这个?”少年说到“他”时,用另一只手指了指窗外。
  窗外只有一个穿着一只草鞋正在扫地的清瘦少年。
  余寡妇自从母凭子贵,日子是越来越富足,家业也越来越大。曾经不是没有想过效仿大户人家,往家里弄一些管家仆人,这样既显得气派,她们母子也可以享受被人伺候。
  只是这种想法刚生出来,就被十书道人怒斥掐灭。
  道理还是和先前乱给他儿子认师父干爹一样,会让仙胎蒙尘!
  余寡妇又惊又吓,就不敢再有往屋里添家仆的想法。只有一个没爹没娘的孩子,一直寄养在她这里,余寡妇不想让他吃白饭,干脆就把人当仆人使唤了。
  那时候余寡妇也才刚生完孩子,奶水充盈,村长让她分一点给孤儿,总不能看着孩子活活饿死。
  余寡妇偏心自己儿子,每次都是等到那孩子饿的实在不行了,才不情不愿的分出一点奶水喂他。数月过去,余寡妇儿子长得又白又胖,另一个依然如刚生时那般瘦弱一团。
  村里人每每看到都觉得这孩子活不下来,余寡妇抱着儿子暗中窃喜,哪想到慢慢的,那孩子还是长大了。
  而且越长大,余寡妇就越不待见。她没见过谁家孩子能这么奇怪,打骂从来不还口?而且那孩子长了十几岁,谁也没见他笑过。话也少,村里人都说他呆,大概是脑子有什么毛病,但余寡妇总觉得那孩子其实藏有心眼,阴渗渗不说话的时候,估摸在心里盘算什么。
  余寡妇尖锐说道:“那鬼崽子,肯定是在外面偷了懒,摸到天黑才死回来!”
  余信听着粗鄙话语,眉头皱了皱,把桂花糕放回盘里,又从桌上拿起手帕,蘸了一点杯中茶水,慢条斯理的把沾到手指上的糕点残屑和余香擦得干干净净。
  余寡妇笑容满面的看着自己儿子,从脚趾头到发丝,无一处不感觉欣慰,她的孩子就好比金子,夜明珠……不,比那些东西还要金贵。
  少年一边擦手,一边道:“以前听邻家大虎说,他爹去镇上赶集,每次都是第一天早上去,住一晚,第二天才赶回来……”
  余寡妇摆摆手说道:“儿子你不明白,不是你娘苛责谁,大虎他爹一只脚有毛病,走不快,那鬼崽子就一杂种,贱骨头,你管他咧?!”
  余信神色不冷不热,既没有反驳,也没有深究下去的意思,他只想着,今日自己鸡鸣醒时,隐约听见了院门打开又阖上的声音。复而又想到,以往每一个清晨,自己醒来打开门窗,都见到那个瘦弱身影,已经在院子里忙进忙出了。
  十书道人留下来的十筐道籍,大类分作十卷,每卷三百篇章,由浅入繁,一共囊括三千道义。其中,有那么一篇讲到了“勤”。十书道人也曾晦暗不明的对他说过一次,拙勤不如……
  不如谁?
  眼角余光又瞥了一下窗外,看了一会儿,锦衣玉食的少年忽然说道:“算算日子,十书道人外出云游已有三月,近日应该就会归来了。”
  余寡妇拍手道:“是啊,得叫那杂种好好把屋里扫干净,里外都得擦一遍,迎接道长!”
  牛鼻子道长虽然一直对她瞧不上,但对她儿子是真的好,每次外出回来,都会带一堆凡间没有的好东西。记得有一次道长从袖子里平白掏出一个盒子,打开里面是一颗夜明珠模样会发光的东西,还有香味呢!余寡妇去邻居家炫耀此事时,大伙都说是仙丹,凡人吃了,搞不好能活两百岁!
  余信没再说话,擦净的手指重新拾起道籍,目光接着方才停下的位置看去。
  余寡妇见此马上不再啰嗦,自觉安静的离开,不打扰儿子读书。走出门时,却又听到身后余信传来一句好似漫不经心的话,“十书道人时常叫他与我一般,多读道籍,大抵还是对他有所期待,不忍弃之泥潭,娘这几日,还是别太为难他。”
  余寡妇眼角抽了抽,口头上好好的答应着,下了楼,脸上顿时挂起怒容。
  刚扫完院子,清瘦少年提着扫把正要走进阁楼清扫,余寡妇迎面过来,一把夺过扫把扔出门外。
  少年张大眼睛,有些惊慌失措,不知道做错了什么事。
  余寡妇破口就骂道:“狗杂种,我儿子读书的阁楼你也敢进来,这儿是你这种下贱泥腿子能进来的吗!滚出去,别弄脏了我儿子读书的地方!”
  她一向瞧不上这孩子,总觉得这东西跟自己儿子同一天出生,搞不好会跟她儿子争抢什么,所以一直没给好脸色看,当奴才样的养在身边,也无非是万一怕他在外面有了出息,一飞冲天,挡了她儿子。余寡妇这辈子心里最过不去的坎儿,就是十书道人当年竟然同时教自己儿子和这个野小子读书识字!
  她儿子是什么身份,识字是为了以后能看懂神仙的书修成仙人的,这没爹娘的泥崽子,也配?
  少年惊的撒腿往外跑,跑出阁楼,想了想又打开大门跑到了院落外面。
  刚跑出去,就听得院门砰地一声关上,跟着传来插捎紧扣的声响。
  少年回头看了一眼,院子里还不断响起妇人尖锐甚至带着诅咒的痛骂。抿了抿唇,平淡甚至有些木讷的脸上,无喜无悲。少年抓了抓头发,只是头疼今晚又得睡泥草棚了。
  没有灯火通明的阁楼,屋外比屋里黑的多了,蛇虫鼠蚁,昼伏夜出,加之村里家家户户散养了不少家禽,搞不好一脚下去就是一团鸡粪狗屎。少年还赤着一只脚,一路跑到河边,竟然十分意外没有踩到任何不干净的东西。
  村里夜晚很静,静的只能听到余寡妇尖锐的骂声,和几声被动静惊动的犬吠。
  少年走到河边一处草木丰茂的地方,用那只丢了草鞋的脚,一下一下的在草里探着,当踩到一块凸起的硬物,立刻蹲下,换做两手摸索。
  草中有石,石上系的有绳儿,绳的另一头牵在小河里。
  少年摸到石头上的绳子,拉住慢慢的往河边扯,没几下就从小河里扯出一个沾满淤泥的细长竹筐来。
  原来是鱼篓。
  少年把鱼篓扯上岸,又脚踩和摸索了一会儿,从河里扯出五六个鱼篓。原来,少年昨天夜里听余寡妇吩咐他今天赶早去镇上买桂花糕,便悄悄来到河边放了鱼篓,经过一天一夜的静置,大部分掉入陷阱的鱼虾或许已经溜走,但也可能会剩下少许漏网之鱼。
  山路遥远,若不疾行,或许有去无回;
  腹中饥饿,如果没有事先准备,大概只能一直饥饿下去……
  少年熟练的生火烹食,鱼虾用树叶包裹丢于柴火中就不用再管,腾出手来正好就地取材给自己编织一只新的草鞋。
  莫行夜路,捕鱼捉虾,烹食编鞋。
  从来没有人教过他这些。
  他只是听邻家大虎时常抱怨自己老爹每次赶镇一定要要去足两天;看过村长用一把砍刀把一根竹子变成鱼篓,用鱼篓从河里捕了许多鱼虾;看过村里的妇人把一根粗线编成了厚实的麻布……
  然后,他学会了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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