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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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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当这个世道逼得很多人开始杀人的时候,就证明这个世道该掀一掀了!”
  墨太白露出些笑容,因为刚刚倒在血雨中的小孩让他觉得有些幸运,当然还有那个小女孩。既然能在这场劫难中幸存下来,自然有其运气也有其必然,而且,这两个孩子的却不错。
  就在这个雨夜,这个在小地方血腥整个世界平静的日子里,出现了一个奇特的小队伍。一个中年人,两个小孩子的西行小队。
  在这万里的旅程中,三人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大人身上只有一把剑,一个六岁的小男孩背着一个比他更小的小女孩。小男孩很乖,很坚强,纵然年纪非常小却没有任何怨言。小女孩也非常乖,不哭不闹。唯一不同的是,小男孩的眼中透着与以往不同的光芒,而小女孩眼中有着迷茫和悲伤。
  墨太白很高兴,因为这一路终于有了陪伴者。他可以给这两个小家伙讲很多故事,说很多笑话,来掩盖这一路的慌张。他更高兴的是,这两个孩子很乖,很懂事,很好。
  对于胡来和背上的小女孩来说,这同时也是希望。
  胡来还记得自己吃的那个血馒头是多么的香甜,又是多么的苦涩。那是他在生命的尽头感受到的最后一点温暖,最后一点能量,若不是如此,他怎能举起那把斧头,怎能走出那座黑暗的小黑屋。
  当墨太白在他醒来的第一刻又递上一颗馒头时,他感受到了全新的味道,是那样咸涩,那样辛辣。咸是因为混着泪水,辣是因为他感受到新的生命力量,好似火,好似太阳。
  是的,他死了,但是他又活了。他当时并不明白会有这样的念头,他只知道当睁开眼看到那个男人的笑容是,他的心中有前所未有的温暖与信赖感,与一直照顾他的那个老嬷嬷不一样,他是那样的高大!
  有人说孩子的眼睛是最明亮的,是能看透世间万物的隐秘,因为他们的眼中是最纯洁的。这虽然是夸张的,但对于他们来说,或许真能感受到成人感受不到的东西,就像那个小女孩也是一样的。
  母亲最后一刻告诉她,不论发生什么也不能出一点声音,所以她便捂住自己的嘴到最后也没有丝毫响动。她还记得母亲最后的表情,就是倒下来的那一刻,那是温暖的笑容,欣慰的笑容。她一直盯着自己母亲的脸,她看到母亲的瞳孔一点点散开,脸色越来越苍白。她隐约听到过大人口中的死亡,看来这就是死亡,她想把母亲叫回来,可她不敢,连哭都不敢。
  不知过了多久,她睡着了,醒来之后便看到了一张陌生的脸,然后便嚎啕大哭,抱着墨太白的脖子哭了很久很久。
  是的,就是这样,墨太白的却有这样的魔力。所以当他和两个小孩历经数月终于到达天山地域时,这三人都有了不一样的变化。这种变化存在于他们每一个人的心中,不为外人所察觉!
  那是一个傍晚,三人从横亘南北的昆仑山脉中走了出来,这是天山与大秦的天然分界线,也是森林与草原的分界点,是平原和天山高原的阶梯。
  “这夕阳真美啊,是不是潇儿?”墨太白颠了颠骑在他颈上的朱雨潇,是的,朱家幸存的小女儿被他这样宠溺,若让一些相识的人见到,大概会大跌眼镜!
  小丫头点了点头,虽然刚开始她会惧怕这陌生的白昼夜晚,但身边有着一个温暖的伯伯和一个经常背着她的哥哥,所以很快她便适应了,并且深深记在了自己四岁的年纪里。
  今天的所见也是胡来见过的最美的风景,鼻息间的草香味也是最美的味道。背后是行走了数月的山林,神秘而自然,而身前,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那种宽阔与广博是他第一次感受到,既然感受到便再也忘不了。站在这里,一直压抑在胡来心中的那扇门悄然被打开,心中的那抹阴郁慢慢开始消散。
  一望无际的碧绿,被夕阳映上了金黄的颜色,低矮起伏的草丘,不时有姹紫嫣红的花点缀其中,当风吹过,掀起一阵又一阵的草浪,偶尔有蝴蝶蜜蜂展翅而飞,继而落下趴伏在某一个花朵中间,无数种色彩缤纷烂漫,在那夕阳的余晖中好似一幅诗画。
  墨太白摸了摸站在身边的胡来的小脑袋,心中有些欣慰,看来自己带他们来这里的却没错,就连这小家伙心中的那些偏执也被慢慢化解。对于很多情绪来说,千言万语的劝慰可能都不如亲眼而见的奇妙。
  而对于墨太白来说,这里的记忆可能更为深刻。他在这里见过朝阳升起,夕阳悬挂。曾经策马奔腾,驱羊赶牛。只不过当时和他在一起的是那个浑身散发着光芒的女孩。
  “走,我带你们去认识一位阿姨,哦,不!是姐姐!”站在夕阳余晖下的三人不自觉地都露出最诚挚的笑容。
  当三人看到一座雪山时,天山便到了,那么便能见到月亮了。
  这是不为人知的一次见面,知道的只有寥寥数人,而知道这对师徒究竟说了些什么,那边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了。而随着初见月的归尘,便只有墨太白知道了。或许胡来与朱雨潇也知道些什么,但他们也只知道一只苍鹰从此来往于天与云之间。
  有一次胡来在苍鹰的信筒里加了一封自己写给小雨的密信,他在信里和她商量,要不要把双方的来信偷着看看,因为这只苍鹰一直是由他们两人喂养的,他们当然有办法偷着看看。
  然后,胡来便被扔进了云水涧里洗了一百天的澡,小雨潇被扔到草原里放了一百天的羊,从此再也没有打过这种主意。
  虽然大陆上最为耀眼的两人这次相会并不为外人所了解,但在这年的却发生了一件大事,一件改变历史进程的屠杀。
  大秦,是五百年来最为强大的国家,从建立之初,便以武力征服了众多诸侯国和军阀,建立了一个伟大的王朝。在这座大陆上,从来都没有一个国家能王成一统,所以从有历史记录以来都是诸国林立,征伐不断。
  大秦的出现,似乎让这种不可能见到了一丝可能性,依靠着强大的武力进行血腥的征伐,将战火蔓延至大半个大陆。当时他甚至打下了不可一世的宋,那个富庶强大的王朝。那个时候秦国的国土占据大陆的三层,已经千年来是最为辽阔的国家!
  但是仅仅依靠武力的统治让这个帝国只是昙花一现,短短的五十年时光,就让这个强大的国家变得步履蹒跚,臃肿不堪。当大秦的一代战将接连老去之后,终于狼烟四起,整个大陆便开始了更加血腥的征伐。只不过,战争的一方只有一个国家。
  如果不是当时的诚王扶醒一刀了结自己的哥哥登上皇位,以极大的毅力与勇气力挽狂澜,只身一人与诸国在谈判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那么这世上便不会有大秦这个国家了。
  随着时光的流转,在扶醒的智慧与强大的手腕下,整个大秦国开始向着另一种方向发展,好似种上无数颗树苗,等着春风化雨!而不是砍柴筑篱!
  但是总有人想要铸就不世功名,更不用说身在高位的皇帝。
  应广就是这样一个人,所以他拾起了先祖立国之初的严刑历法,专崇武力。
  就在他野心勃勃厉兵秣马的时候,他在一天晚上身首异处了。跟他一起陪葬那个伟大梦想的还有五百名亲卫、五百名高贵。
  而做着一切的只有两个人,一个中年人,一个六岁的孩子。当然,杀人的只有那个中年人,一人一剑便将一个国家的统治阶层杀了一半。
  “世人都在感叹墨太白的武力之强横,性情之冷酷,可又有多少人能想到他付出了怎样的代价,那可是残破了自己身躯,破了自己的本心啊”!
  “是啊,又有多少人知道,这千条人命换回了一个时代的曙光。如果当时我有这样的能力,哪怕死我也会去做的!”
  东海之畔的小酒馆内响起一片感叹唏嘘之音,而那两个年轻人则是眼中露出耀耀光芒。果然,盖压一个时代的墨太白,有他的风采,有他的决然。
  “如果当时他跟小师妹也这样胡来一次,哪还有这么多的遗憾,要知道除了他还有谁能让我们认输。”
  “啪”蓬莱岛的匹夫捏碎了自己手中的酒杯。
  “要怪只能怪,圣子和天师获得太久了,有这两座山的阻拦,自然难于上青天。而等到他们的离去,这墨太白却成熟了,就是那该死的成熟!很多人不都是这样吗!
  其实这一点,我们都不如那个应广,至少他敢想,便去做了。那次我上云山,他都承认,至少这一点我们不如他!”
  东西难得没有心痛自己的酒杯,自己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后,竟也是将手中的杯握碎。
  店小二很诧异,但低头想了想便明白了。既然不会再有人陪自己的师傅用这副酒杯,那么留着它便只是徒增忧思。
  “既然,你不肯跟我打,那就让他们两人闹腾闹腾吧!”
  “如此甚好!”
  人老了,大部分便已看透了世事,除了自己年久未能完成的心愿,那么便剩下看热闹的闲情逸致了。更何况是自己的小家伙们!
  “师妹,请!”
  店小二拿起一坛堆在旁边的酒,拍掉上面的封口,便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
  三斤微微一笑,心中激动异常。东西入世而成的醉梦生死间,今天终于要领教了。
  清亮的出鞘声,伴随着呼啦啦的砖石碎落声,凉亭便倒了。而那两位,早已和躺椅一起,到了房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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