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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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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没想到,那一代人最先去的居然是圣女!真是令人唏嘘啊!不过,圣女归尘,天降风雪,日月失辉,倒真的好像是天都在伤心这样一位人间仙子的离去。”
  一间小酒馆内,三个身着白色衣衫的酒客正在煮酒论英雄,身旁放置的三把精美的宝剑和一样的衣衫可以看出来这一定是某个门派的武行者。
  小酒馆名曰:东西。用来到这里的大多数人的理解来说这个名字的意义是,往东十里跨过东海就是蓬莱岛,往西则是整个大陆,而这里的老板至今没有多少人知道是何方神圣,所以就接受了这么奇怪的名字。
  “是啊,圣女是那一代人中最年轻的吧?”一人满饮了一杯酒,夹起桌上的一片牛肉,感叹地说到。
  “对啊,当年的那一次百家争鸣,虽然是匹夫赢得了最后的胜利,但是最出彩的还是圣女啊。听师傅说那一年最令人称道的不是发现了多少天才人物,而是这位好似春风一般的女子。
  当时的百家诸子是近五百年来最耀眼的一群人,但都被当时还不是圣女的风采所震撼,到最后,她居然成为了百家诸子共同的小师妹。就是在那一刻,初见月这个名字,真正成了一代侠客武行者的月亮。”
  说话的这人看上去是三人中年龄最大的,说完这段话后,眼中有些犹豫,好似做了一个很大的决心之后,四处看了看,发现没有什么其他人之后,还是用手势将自己的两位师弟招到近前来,其他两个人紧紧的盯着自己的师兄,期待着能听到一些秘密。
  而就在这时,一个身着破旧衣衫,满脸髯须胡黑白相间,身背一把巨剑的中年人,身后领着一个矮半个头的年轻男子,从风雪中走了进来。
  店小二看见这俩人进来之后,没有接待他们,拱手施了一礼,便向内园走去,他知道这人不是来吃菜喝酒的。
  “有一次师傅喝醉了酒,在咱们的思无洞里喊了一夜的圣女,最厉害的是师傅居然把那位的名字写在地上,然后撒了泡热尿,又吐了口吐沫!”在诉说后面这句话时,他把声音尽量压到了最低,要知道这里可是大秦的境内。
  大概是话题太吸引人,所以这三人完全没有意识到有两个人在他们的身后站了一小会,然后从一旁默默走过,跟随店小二的身影走进了内院。
  当跟随着中年人的年轻人和店小二的眼神接触到一起之后,两人都有瞬间的停驻,眼神中好似有一团火升起,好似干柴遇火,再难熄灭。
  “刚才那小子说的应该是江一辞吧?纵然是酒壮怂人胆,但连海天中的老家伙小家伙们恐怕也只有他敢这样了,不过也只敢背后这样了!”内院的凉亭中,传来几道爽朗的笑声,两个中年人悠闲地躺在竹椅上,喝着烧酒,也是谈论起来,只不过他们是剧中人,当然会有更多的意趣。
  “师傅,那您敢当面…”,年轻男子模样的徒弟在其旁突然出音,话中没有讥笑,而是带着好奇,因为这么多年了,听着自己的师傅在背后说了那么多那位的坏话,一直想求证这个问题。
  “你师傅?哈哈哈哈~”另一人仰天大笑,喜不自胜。
  “你给我闭嘴,好好和你的酒,跟你有那胆气一样!”从东海而来的中年人反相讥讽道。
  “你们俩怎么还在这,赶紧给我一边去,打架去。”中年人有些不耐烦。
  “我们才不去呢,难得能听见这么多的老故事。”
  两个年轻人相视而笑,双方的心里果然都有这样的念头,自己的这些师傅天天说自己有多么多么的厉害,听着身旁人对他们的称赞,但他们知道,只要他们提到当年就肯定有其他的故事,并且十分有意思。
  “老匹夫啊,你这小徒弟可真的是个刁蛮性子啊,跟你倒真的有些相像,不会是跟哪个相好的私生的吧,不!肯定不是,你小子,哪能生出这么好看的孩子,是不,三斤。哈哈哈~”
  中年人狠狠的将酒杯拍在桌子上,有些恼气,但继而也笑了起来,老友相见,怎么说都是快乐的。
  中年人的徒弟听到前半句话时,脸庞便不自觉地红了起来,但听到后半句,却也笑了起来。而店小二,则是有些惊讶,然后那双眼睛又多了些有趣。三斤察觉到店小二的眼神,只是翻了翻白眼。
  “其实那次我是名不副实的,他虽然比我们大十几岁,但的确是跟我们一代人啊,他一生没有参加百家争鸣是百家最大的遗憾啊,也是我们最大的遗憾。”
  “你小子,真是不知足,他不想太打击你的自信心,不想让你这匹夫变成众人口中的病夫,你就高兴去吧。除了双圣与佛祖谁还能与他一战,不过现在,你好像能提的起来了。
  所以,恐怕要让你失望了,我才不会和你打的,我现在可打不过你。当然,不能打则不打是我的智慧,不能打而打是你的战心,而能打则不打,是他的信条啊!”
  东西酒馆的掌柜东西说出这句话后,四人都陷入了沉默。
  “不过,可能这一次他会为了你破例,因为可能这是你们最后的灿烂了。”
  三斤的脸有些苍白,虽然她一直在以自己的刁蛮掩盖悲伤,但她知道,这一次是只有征途而没有归程的旅程,来时师徒相伴,归时只能是一人。
  “他本来不至于此的,我很不明白他那一年为什么会那么守规矩,那一年他不是任性了一回吗,要不然小师妹怎会如此,结果到头来小师妹还是因为他一封书信,便不顾一切了。”
  ……
  是的,在那一年,他的却是任性了一回,但同时他不觉得是任性,因为那一晚雨夜他看到了很多东西。
  那一晚是一个巧合,但同时很多历史的改变都是因为巧合,但巧合也有必然。
  十四年前,盖压一个时代的墨太白想了很久之后,终于决定,要去见见自己徒弟,自从那次云山之别后,已经几十年了。
  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他们是师徒,也是世人周知的情人,只是情思。但那个时候的世俗观还是很多枷锁,虽然天山教义不曾反对嫁娶,但是他们是师徒,虽然可能只是当时圣女的一时玩笑,但世人却当真了。
  纠葛了很久,想了很久,走了很久,写了很久,他终于在某个夕阳西下的日子里再也忍不住心里的思念,走出了茅屋,走下了云山,一天之后,他到了一个叫青安的小镇子。
  他之所以停下脚步,一是天色晚了,二是因为这雨的确是有些大,三是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事。因为他遇到了一对在雨中奔跑的情侣,男的一看就是个寒酸书生,女子一身锦衣。这么大的雨他们没有打伞,跑的很急,背后都有一个包裹,看来是私奔的人啊。跟他们相比,自己的确实太胆小了。
  “嗯?”
  墨太白闻到了一血腥味,他打起一把纸伞,循着源头走了过去,血腥味越来越浓,他已经很久没有闻到这么浓厚的血腥味了,是人的。小说中的侠客遇到这种事一般会仗义出手,拯救其于水火之中。但是墨太白没有这种觉悟,所以他走的有些慢,等到到了那一户宅院的围墙边,跳到一棵大树上,看着看着他惊讶了。
  此时的朱家府宅,已经没有了什么生灵了,甚至连那条狗都被一只冷箭杀死了。这伙人的确是及其专业的土匪,将在军中学来的技艺完全融入到了杀人越货的勾当中。
  他开始思考,这几十年的岁月他是不是错过了什么,因为这些错过很多事情好像已经偏离了轨道。
  他看到了一个个人影在刀剑下倒下,他甚至看到了正在云雨的人们光着身子被杀死的残酷与屈辱,那条狗因为保护主人被一支箭杀死,看到了一位母亲把孩子藏在床底下,然后扑向屠刀,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倒在床旁,拉下被子露出一些珠宝,护着自己的女儿。
  这群土匪将男人老妇人和拼命反抗的杀光之后,洗劫了全部的财宝,扛起几个女子,便从大门扬长而去,临走前还把一个人踹到一旁。
  “妈的,一群狼崽子。”那一脚踹的力气很大,让这条老毒蛇又掉了几颗牙。本来他想一起落草为寇的,但是那伙人不要他。
  他从湿漉漉的地上爬起来,吐了几口吐沫,眼珠一转,心里暗自窃喜,不去也好,一会把柴房里的东西拿上,跑了就是,这个小镇的那些官兵都是群无能之辈。
  府里此时已经没有阻碍他的人了,所以他小跑着来到柴房门口,因为时间很急,所以他没有点灯,所以他也没看到就在身旁的胡来。这个柴房他自己都不知道在这种环境中来了多少次了,摸着黑扒拉开柴堆,来到熟悉的墙角边,急忙用手去刨掩盖在上面的土,现在他的眼中只有那些藏起来的财宝,然后跑到某个地方,买上几亩地,娶几房媳妇,那可真是神仙般的生活啊。
  以前因为有主家,他没有办法,但现在,他可以来个金蝉脱壳。是的,就是这样,因为惧怕被发现,他把偷的那些东西藏得很深,所以巴拉了很久,因为兴奋,他没有听到胡来紊乱的呼吸和脚步。
  等到他拿到包裹,打开之后看到里面的东西没有少,喜不自胜,正要起身,一道闪电又来了,然后胡来的影子便显现了出来,那道影子很小,但头顶上面举着一双手,手中握着一把大斧头。
  老毒蛇猛地转头,瞬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一双眼睛瞪得比任何时候都大,因为眼前的胡来就是一个地狱来的魔鬼,是的他就是。因为他现在浴血举起杀人的武器,因为他心里的魔鬼占据了全部身心。
  你不让我活,那你便死吧。
  闪电的光芒散去,又归入黑暗,一道雷声紧随而至,掩盖住了胡来的嘶吼和老毒蛇的惊恐。本来他可以躲开的,但他被吓呆了,所以他注定躲不过去了!
  “嘭”好似西瓜熟透了炸开的声音,好大的声音,好大的头颅,好大的斧头,好大的胡来。这个时候一阵大风吹过来,柴房的门被吹得乱响,斧头落地的声音和胡来倒地的声音!
  透过重重雨幕,那座小柴房的门又被打开了,小胡来从里面出来了。是的他从里面出来了,依旧拄着斧子,添了口自己和老毒蛇混在一起的血,又倔强的站了起来,甚至还在走动,在雨里走,虽然步子缓慢,甚至有一条腿是被拖着走。
  本来的一个红黑相加的地狱使者,血液与血痂的混合,但被这雨水冲刷后,终于露出了人的模样。
  胡来停住了,仰头看着天,雨水拍打着他的脸庞。。
  “啊~”并不响亮有些嘶哑的声音,但天空中的雷电好像是在迎合他,噼里啪啦的一阵乱响!
  就在这时,雨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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