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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非君不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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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云坊位于兴城东南角,北临飞云坊,西与腾云坊和白云坊接壤,向东则是西南道的丰州。
  彩云坊的龙游巷中有一座占了两个街面的豪门大宅,大宅门前悬挂着一块斗大的金字招牌,招牌上也如察院孙大人的一样,写着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非君不柯。
  非君不柯,据柯家人解释,便是没有李式皇族便没有柯家的意思。传闻这块招牌是唐国的初代皇帝李青云亲自书写的,当年唐国初立国号,陛下大宴群臣,受命守护皇家御树的柯家老祖趁着李青云醉酒之际,央求了这四个字。李青云未加思索,大笔一挥,一蹴而成。但第二日酒醒之后,仔细思索四个字的含义,又后悔起来,赶紧召柯家老祖进宫,想要收回那四个字,谁知,比候还精的柯家老祖竟然连夜便返回了兴城,气的李青云怒骂:“柯其君这个老匹夫,你还真敢欺君啊。”但也仅是怒骂两句,然后便将此事忘于脑后了。
  柯其君带着陛下的御笔亲书返回兴城,制成牌匾悬挂在大门之上。从此百年,柯家香火鼎盛,人才辈出,一时成为兴城第一大族。直到十年前,齐王进入兴城,除了举行了御树册封大典,还收回了柯家守护御树的职责,由御护军接管,并进驻皇家神院。
  柯家毕竟是百年大族,其势力庞杂,根深蒂固,尽管不再是御树的守护者,也就意味着不再是皇家的附属族,声望地位有所下降,但兴城第一望族还是当之无愧的。
  此刻在柯家府宅之内,一处不大但很精致的院落里,一位白衣青年正在练剑。只见满院的剑影在深夜里正勾勒出一个大大的川字,川字之中,青年人忽前探身如龙,忽后退行如风,一招一式之间,剑影如梦,一收一送之时,剑光耀天,好一个比舞姿更美的剑法。
  倏忽间,剑影消失,白衣人收剑而立。正欲退回房内,一支飞镖忽自身后飞来,青年头也不回,反手一剑劈向身后,一道丈于长的银色匹练像是烟花一般绽放了出来。叮叮叮!那道飞镖在行进的途中竟然一分为三成品字形,企图绕过剑光的笼罩,怎奈银色匹练太过宏大,只能是被扫飞的命运。
  “哈哈,川哥的剑法太厉害了!在年轻一辈之中,川哥绝对是独领风骚啊。”院墙上,一个身穿黑色长衫的少年哈哈大笑的说道。
  白衣青年转过身来,吹了一下额前的一缕飘发,冷声道:“下来!下次再爬墙,我让二叔关你三个月紧闭。”
  “好,我下去,我下去还不行吗?千万不能告诉我爹,他真会关我紧闭的。”黑衣少年跳下墙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陪着笑脸向白衣青年走来。白衣青年却面无表情的转身进了正堂。
  正堂内,白衣青年站在桌前,看着少年冷脸不语。少年郎却不自觉的低下了头,不是有什么亏心事而心虚,实在是面前的青年男子长得太过完美,总会不自觉的生出自惭形秽的感觉。
  白衣男子年龄二十于许,素色幞头包发,秀发乌黑如墨,柔顺披于脑后,独留一缕在额前,随风而动,俏皮间更增了几分美感。浓眉如剑,目如星辰,鼻似悬胆,唇如朱漆,脸盘如鹅蛋,下巴圆润略尖,脖颈长而挺直,身穿纤尘不染的白色丝质长袍,黑色飘带围腰,绣有花草,墨色高头船履,纹有山川。腰侧挂着一柄宝剑,剑鞘镂刻精致,剑穗坠有五色丝绦。其人身形挺拔如松,行走如龙,翩翩然,如若谪仙下凡,恍惚间,更胜天女容颜。如若宋唯在此,必定惊叹感慨,许青梅已经算是风华绝代,而此男子竟然更胜她三分,一个男子长成这样,不是人妖还能是鬼怪乎?
  黑衣少年不敢正视青年,侧开目光说:“川哥,你猜我今夜在飞流河畔看到了谁?”
  青年面无表情:“许青梅。”
  少年瞪大了眼睛:“你怎么知道?你也去了?”
  “我虽然不喜欢她,但毕竟两家是世交,我退了那份婚约,已经让两家有了嫌隙,若是青梅再在兴城出了问题,那我们两家就再也不可能和平相处了。”
  “川哥,我就不明白了,你为什么要退婚?许青梅的容貌不用说,绝对是倾城之姿。修行速度也是冠绝同龄人,家世上也是豪门望族。况且,她从小与你青梅竹马,对你极是崇拜,这样的姻缘真可谓天作之合,你怎么就退了呢?”
  “退婚自有我的原因,你无需操心。你今夜来此还有别的事吗?如果没事就回去吧,我要开始修行了。”
  “哦,差点忘了正事,爷爷让我告诉你,许青梅被人困在了鬼哭坞,要你前去营救。还说,只救她一个人,还有别人的话就杀掉即可。”
  “许青梅被困在了鬼哭坞?在飞流河畔我见她只是安静的赏灯,并无轻生之举,便回来练剑了,没想到她竟然跑去了鬼哭坞。什么人做的?”
  “爷爷好像说过,是什么西边的什么种子。”
  ————————
  御护军虽然被称为军,其实只有几十个人,原本是皇宫大内的侍卫,因为一些历史原因,被调到兴城保护御树。十六年前,皇帝李默即位,将原本得罪过他的那些大内侍卫,除去把大统领邱莫离变为庶民之外,其他人统统提拔为御前侍卫,命名为猛虎侍卫队,以彰显其心胸气度。但六年后,李默以三项重大过失为由,将猛虎侍卫队贬到兴城保护御树,收回猛虎称号,赐名御护军,待遇却只等同兴城城卫军。又是一个先褒后贬的典型案例。但对于现任的统领郎成贵来说,反而是现在的生活更惬意。俗话说伴君如伴虎,虽说在陛下身边待遇地位无与伦比,但每日如履薄冰反而不如此处来的自由。
  今夜的郎统领却一改往日的懒散怠慢,于厅堂之内正襟危坐,望着面前笔直站立的四十个手下,脸色铁青,嘴角露出一抹冷笑:“兄弟们,就在刚才,察院处的监察使孙大人,刺史府的司马大人,都派了人过来,告诉了我一个天大的消息。”郎成贵停顿了一下,目光从每一个人的脸上扫过,道:“先不说什么消息,时间还算充裕,咱们先来探讨一个名词,这个词叫做‘种子’。大家都知道,老百姓的五谷杂粮都是在土地里用种子种出来的,那么,放大到一个国家的话,种子是什么呢?种子就是一些忠于国家又善于隐忍的人,被撒到别国的土地上潜伏下来,待春风化雨一朝发芽,吸收别国的养分茁壮成长,最后再把果实送回自己的国家。”
  郎成贵的话音刚落,堂下便纷纷议论起来,有的说第一次听说,有的说曾有听闻,有的不言不语只是沉思。郎统领把众人的反应看在眼里,轻咳一声,继续道:“想必很多人都知道百姓家的种子也有好坏之分,国家层面的种子当然也有好坏。朝廷的大臣们喜欢把种子们称为间谍,但我认为不对,因为间谍其实包括间子和谍子两种人。好种子便是那些所谓的谍子,侦查到所需的情报,悄无声息的返回了。坏种子则是那些间子,这些人可就不那么善良了,他们会吃你的喝你的,还要把你的家国破坏掉。你们见过这种白眼狼吗?见过吗?”
  郎统领的一声怒吼把众人惊得噤若寒蝉。他却忽然春风般的笑了起来:“开个玩笑,何必紧张呢?关于种子的事情探讨完了,现在说一下那个天大的情报。据察院和刺史府的联合探查,今夜将有数百个坏种子来这里做客,这些客人的目的是破坏它,我们唐国的御树!”郎成贵伸手指向院内那棵用黄绸围起来的粗壮柳树。柳树很粗,需要三人合围才能抱过来,但却并不是很高,只比邻近的白云观高出些许。树身上缠满了金黄色的绸缎,绸缎上写着很多吉祥之语。往上看,寒冷的冬季里,枝条依然柔软嫩绿,树叶也是青翠欲滴,很是神奇。
  郎成贵继续道:“有幸或者巧合的是,我们的职责正是守护它。诸位都知道,御树对于唐国的意义有多么重大,一旦御树遭到破坏,那么唐国的名分也就毁在我们手里,我们便是千古罪人!所以,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他们得逞。”
  “统领下令吧!我们坚决不做唐国罪人!”
  “消灭那些种子,让他们有来无回!”
  ······
  郎统领看着手下群情激愤的样子,哈哈一笑:“好!这才是我唐国的好男儿!下面,诸位一定竖起耳朵听仔细了,我来布置防守任务,谁都不能有丝毫差错。”
  ——————
  察院处的大院内,孙大人依然顾左右而言他,丝毫不提营救宋唯的事情。小飞实在忍不住了,直接质问:“孙大人,既然你也同意去救我大哥,为何还不行动?现在已经是子时了,再不去恐怕我大哥就凶多吉少了!你不是一直看好我哥吗,说我哥厉害是个人物,怎么还不去呢?哦!你是不是嫉妒我哥的才能?”
  “放屁!”一向沉稳慈祥的孙大人气的骂了一句脏话。忽又觉得与一个小毛孩计较有些失了身份,便再次微笑道:“年轻人怎么这么沉不住气呢?救是肯定要救的,但还不到时机。”。
  小飞疑惑道:“不到时机?什么意思?”
  孙大人神秘的一笑,说:“当坏种子露出芽来的时候,时机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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