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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明末觅公侯 / 第一章 草原归路

第一章 草原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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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草原,你最先想到的是什么?
  蓝天白云下,青葱的草地望不到边;白色的帐篷接连成片,和那白云相映成趣;身手矫健的汉子们,骑着骏马,驱赶着牛羊;美丽的蒙古姑娘,抱着羔羊,唱着悦耳的歌。一切是那么美好,一切是那么的迷人。但是让张煜来说,草原的感觉是什么?张煜只会对着老天竖起一个中指,以一个八百平的大大的“CAO”字来表达下自己心中的不满。
  现在的他,正骑着马,在大草原上飞驰。可这不是在旅游时那般闲情逸致的骑行,这是真正的在逃命。在奔腾之时,张煜会不时的回头,警惕的观望着,眼神间全是紧张戒备之色。
  那半人多高的草,不时的被什么东西压倒,周边数百步的方圆里,一个个灰色的身影在草窝里穿行不休;它们身体挤开野草的阻挡,与那远看着就像是一条条巨蟒在水间穿行,荡起一条条水线涟漪。但是它们不是巨蟒,他们是草原上的霸主——草原狼群!!
  张煜其实很倒霉的,也根本一头雾水。他咋和几位战友在追逐一群边境不明分子的时候,突然遭遇沙暴。天昏地暗之间根本就分不清楚方向,自己还算幸运,找到了一个背风的土包子,扯着自己的小弟——战马豹子——在土包子后面躲过了一劫。可是风沙过去之后,战友们和犯境分子都不见了,茫茫草原上似乎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他试着和班长他们联系,却根本就联系不上。手机、单兵通讯器都没有,甚至就连卫星电话都没了信号,除了一片沙沙电流声,什么都听不到。
  他只能自己找回去。凭借着指北针和自己对周遭地形的理解,他完全可以自己找回驻地。毕竟上百公里的边境线都是他们的巡逻地,经年累月早都就已经走习惯了,甚至关键的地方都会有专门的路标。可是走了一段路之后,张煜发现,周围的地形变得陌生起来,和他记忆里区别非常明显。他记忆里原本就该有的路程和路标,全都不见了踪影,哪怕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留下,就仿佛突然蒸发,不存在了一样。
  一个可怕的念头在张煜的脑海里冒了出来——他迷路了!是的,迷路了,一个十七岁就在边境服役了两年的老兵,在自己熟悉的领地里迷路了。虽然有些滑稽,可是并不代表这不会发生,广阔的草原,走偏路线也是正常。
  一开始时张煜并没有慌张。他骑着豹子,一直向南走,在他的记忆里,在南面驻地百多里处,有一条国道,就算自己迷路,只要到了国道上,一样的能够回到军营驻地。但原来只需要最多两天的路程,他走了足足一个星期,仍然没有找到那条原本宽广结实的能够跑坦克的国道,反而在路上那个遇见了这群畜生的袭击。张煜杀了七八只饿狼,才带着豹子冲了出来。
  但狼最是记仇,这群畜生是和张煜杠上了,穷追不舍。这两天来,张煜只顾着逃命了。为了逃命更快些,除了子弹和急救药包以及那点干粮,其他的全都给扔了出去。回想着那背包扔出去不到十几秒就被撕成两半的情景,张煜就就得头皮发麻。说真的,不是他有枪不用,而是这群狼规模不小,当初只是一面包抄的地方,就有至少三十头狼,就这后面那架势,绝对得上百了。自己带的子弹才有多少?虽然出来的时候每个人带了足足七个弹夹,但是以九五的射速,这点子弹一两分钟就能嚯嚯光。至于一枪干掉一个,张煜只能呵呵。
  一匹强壮的灰狼,趁着张煜刚刚分身的机会,猛地加速,一下子跃起,张开满嘴尖牙冲着张煜的脖颈上扑了过来。张煜右手一抬,手里的92手枪“啪啪”两声,这只悍勇的狼的胸前绽开两蓬血花,一声惨叫,被子弹的后坐力阻滞了的冲劲使得它的身躯扭曲着,抽搐着,狠狠摔倒在地上。
  老话总说,虎毒不食子。可是为了能够在大自然中生存下去,就是连人类都有“人相食”的罪恶,更何况本就野性十足的野狼?那匹狼在落地的时候,还在凄厉的惨叫,可是他附近的同类,已经直接扑了上去,把它围在了中间。是什么情景张煜没有去看,但是却知道那是个什么场景,因为他在这两天已经多地见到。那只狼的惨叫在身后远远的传来,比之刚才更加凄厉的叫声让张煜心里一阵抽搐,忍不住破口大骂:“cao!真是一群饿的发疯的畜生!”
  但是它们同类相残,总好过自己和豹子被它们残杀来的划算。所以骂归骂,但是逃命的脚步却不能停。好在豹子是匹好马,耐力和承重力都远比一般的马匹强,不然哥俩早就葬身狼腹了。但就算是宝马,可毕竟不是那靠汽油发力的“宝马”,连续两天多的跋涉,豹子的体能也快要到极限了,最快的几头狼,已经距离哥俩不到百米了。张煜心中明白,倘若再不能摆脱这些个畜生,怕是哥俩真的在劫难逃了。
  四处张望着,除了一片片茫茫无际的草原,似乎就再也没有其他的东西了。张煜咬牙:“罢了罢了!看来今天是逃不掉了——不过就是死,老子也不能让你们好过!”张煜愤恨的看了后面那群嘴角冒着白沫和血丝的灰色野狼,把已经快要打空弹夹的手枪插进枪套,扯过背着的步枪,打开保险,“卡”的一声上塘,对着最近的几匹狼就是“哒哒哒——哒哒哒——”连续几个三发点射。那枪声在空旷的草原上毫无阻隔,远远的扩散了出去,也吓得群狼的速度为之一滞。这也是张煜要的效果。
  张煜的枪法,在变态的班长的调教下,能在奔驰的马背上击碎五十米外的啤酒瓶。对着七八十米距离的野狼那样的块头,那绝对是枪枪到肉。受伤的狼是什么下场自不必说,也正因为这个,才给哥俩争取到了逃命的时间。觑着前面不远处有一个陡坡,催着豹子向那边跑去。
  听着老大熟悉的口令,豹子心领神会,虽然背上的老大越来越重,但是它还是聚起力气,加速像前面那个土坡上奔过去。豹子不愧是豹子,这一下发力,立刻就把后面的那群畜生给远远的抛在了后边。看着越来越远的狼群,张煜决定在前面就让豹子一个逃命去。自己留下给他打阻击,只要他跑的掉,自己死在这也没关系。
  但是想的很好,毕竟现实千变万化。豹子的体力终究还是耗损太多,这一下发力疾奔,消耗的力气剧增。只觉得背上的老大越来越重,似乎要压断自己的腰,自己的心跳碰碰剧响,脚底下突然绊在什么东西上,只觉得脚上一阵剧痛,身体不受控制的向前扑倒。眼见形势危急,豹子赶紧张口向老大告急:“咴——”
  张煜刚刚回头去看狼的动静,突然听到豹子紧急的叫声,豹子的身体直接向前扑倒,连带着自己的身子都控制不住的往下摔落。长期的训练得出来的急救反应,使得张煜在第一时间就弃了枪,迅速把脚抽离马镫,向前一个虎扑,打着滚的翻到在地。
  尽管是训练许久,可是训练时的效果和实际情况毕竟差异极大。虽然说做好了紧急准备,还因为深秋穿着厚衣服,但这一下子还是摔得不轻,张煜只记得五脏六腑险些都给跌散了,脑子也嗡嗡的作响,后脑右边一阵火辣辣的疼,还有温热的液体在流出来,张煜伸手一摸,凑近转圈的眼前,只见一片猩红。不消说,流血了。挣扎着坐起来,眼前的天空草原都在转圈。迷迷糊糊的,只见步枪躺在七八米外,而豹子也“呼哧呼哧”喘着气,挣扎着爬起来,但是前左腿却弯曲着不敢沾地,显然是上的不轻。一瘸一拐的赶到自己跟前,用嘴咬着自己的衣袖要把自己提起来。
  虽然很难受,但张煜知道现在不是能躺倒的时候,拉着豹子的缰绳,手脚并用,艰难的爬起来。张煜连滚带爬的冲到步枪的旁边。这个弹夹已经打了十几发,还有半梭子弹。张煜靠着同样已经跑不动的豹子,给枪换上新弹夹。
  几百米外的狼群,明显知道自己追逐两天多的猎物,已经跑不动了,很着急的就要冲上去。但是一声长号制止了狼群。一条大如小牛,银背仓头的强壮巨狼,缓缓的从狼群后面走了出来。群狼纷纷退避,一只年轻一点的小狼,反应迟钝了些,被它一巴掌抽倒,呜咽着逃进队伍中去了。
  如果仔细看,你会发现,在这个狼的脸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疤痕从脑门上斜着延伸下去,一只眼睛也被这疤弄得血淋淋的。当然没有谁敢质疑他,因为他是王,是全族的王,那道疤痕是他和对面那个有史以来最强的对手对战时所留下的疤痕,那是他的王冠。
  疤眼狼跳上一块石头,死死地盯着二百多米外的张煜,双眼中满是冰冷杀机。就是这个身影,就是在前天,他用刀在自己的脸上狠狠的劈了一刀。好疼啊,疼到骨髓里,所以,今天,我要杀了你。
  疤眼狼又是一声长号,群狼很快就领会了他的意思。虽然他们的肚子很饿,但是它们的头脑还保留着清醒,这两个猎物不好惹,尤其是那个两条腿站立的家伙,手里那种黑漆漆能冒火光的东西非常厉害,族群里已经有三四十被这东西给弄死了。
  所以,王的命令,它们贯彻的很彻底。部族里还剩下的八十多头狼,围成一个巨大的圆圈,慢慢的围了上去。
  看着围上来的狼群,张煜抱着豹子的脖颈:“小老弟,就要上路了,跟老大说,怕不怕?”
  豹子“咴咴”仰脖子长鸣一声,把头在自己老大的胸口蹭一蹭,又舔了舔自己老大的脸,“咴咴”叫了两声,又把头挺得高高的,那双盯着狼群的眼睛里,似乎满是不屑。
  张煜大笑:“好兄弟!是条汉子!咱们很快就要死了,可是死也不能让他们好过。在边上看着,看老大我是怎么发威的!”扯过枪来,趴在地上,将准星和眼睛,越过已经围到百多米外的狼群,连接到了后方二百米处一块石头上站着的那个熟悉的身影。交战了两天两夜还多半天,张煜早就已经注意到这头银背苍狼,在第一次交手时,它亲自来扑杀自己,却被自己狠狠的劈了一刀。那一战,自己没杀了他,他没能围杀自己,所以两个就这样校上了劲。但是它总是躲在背后,令自己无从下手。今日或许是看到自己哥俩再也跑不动了,才会放松警惕,这般的显眼,但就是这一次的显眼,便足以给张煜带来机会。
  “呼——”吐出肺里面的浊气,在心跳精神都最平静的那一刻,张煜扣下了扳机。“砰——”枪口上烟火轻轻一闪,有一颗黑点带着炙热冲出枪膛,向着张煜眼光已经锁定的目标急速飞去。
  兴许是感到了危险,疤眼狼赶紧跳下大石,但还是晚了一步,那颗子弹直接在它的胸前钻出一条血洞,带着碎肉血块从它的后背穿了出去。
  王的受伤,让所有的狼群都为之一乱,有的后腿,有的前冲,还有的原地打转。就靠在疤眼狼脚下大石头最近的一只充当护卫的公狼,被自己的王砸的吓了一跳,急忙躲开一步。但终究慢了一步,这一步却决定了它的命运。疤眼狼在站稳的那一刻,便一口死死地咬住了这个跟班的咽喉,他那血盆大口和利齿,在刹那间就咬断了咽喉,那只公狼使劲的挣扎却无济于事。它的王,根本没有去管它的死活,只是死死地咬住它的脖颈,来遏制住喉咙里那因为剧痛而几乎难以忍受的嘶吼。
  虽然离得远了些,但视力超群的张煜,还是看得清楚。那一枪似乎并不能致命,疤眼狼仍然威风凌凌,它自己跟班的血,把它的胸前染得一片诡异的猩红;那双本来就没有多少温情的眼睛,此时更是一片赤红,充斥着凶残与怨毒,死死地盯着自己。张煜不由得打了个寒战:“人老奸猾,你这畜生也要成精了。”张煜感叹道。却知道最后的时刻就要到来,稳稳地抓住了手里的钢枪,一样轻蔑且冷冷的注视着疤眼狼。
  “嗷——呜——”疤眼狼松开了嘴里已经流干了血的死尸,那温热的血浆又给了他生命的力量。仰天长啸,下达自己必杀的命令——杀了他!杀!
  张煜也从豹子的身上摘下马刀,挂在自己的身上,钢枪举起,直直的指着最近的那头狼。为什么不瞄准疤眼狼?因为这个狡猾得家伙躲在了大石的后面去了。
  草原上最凶残的猎手,和世界上最强悍的战士,他们互相注视着对手,等待着最后决死的那一刻来临。风似乎也停止了,一切都显得寂静。就连这地面,似乎都在为这弥漫的杀气而颤抖。
  “呜——”一阵苍凉的号角声打断了这片死寂。疤眼狼和张煜同时看向了号角的方向。方向在张煜的身后,并且一声响亮过一次,还夹杂着密集成片的马蹄声,那绝对是大队骑兵才有的动静。“呼——终于找到了吧。”心气卸下,就觉得一阵轻松,连日来的疲乏,都涌了上来,险些摔倒。但他还是坚持住,扶着豹子,让自己站的稳稳地。
  疤眼狼在草原上也活了不少年岁,自然知道这些是什么。他怨毒的看了张煜一眼,不甘心的发出了长啸——撤退!撤!回头看了张煜一眼,却发现张煜也在注视着他,只是这个仇人的身后已经窜出来一个矫健的身影。疤眼狼对着张煜一声长号——等着,我们之间,没完!
  看着已经往远处跑去的那群狼,张煜也笑了。虽然九死一生,但这群狼还真是有意思,突然一股情绪激荡着,也忍不住对着疤眼狼的方向,长啸一声——保重!期待下次见面!
  或许是了解到了张煜的情绪,豹子也伸长了脖子,长声嘶鸣——下次再见,踏破你狗头!
  远处传来一声狼嚎,那是疤眼狼——我等你!
  呵呵笑着,张煜拍了拍豹子的脖颈,安静的等着后面的人来。
  张煜没猜错,来的确实是大队的骑兵,粗略的算下,足足有四五百号人。他们的穿着,具有强烈的蒙古族人的风格,人人带着弯弓与骑矛,在鞍桥边上还挂着弯刀。人如虎,马如龙,身手矫捷比自己的骑兵营还要强上几分。这规模,绝对不比自己所在的骑兵营低。班长总是显摆,自己曾今见过全英一起出动,策马奔腾,那叫一个壮观。张煜以前羡慕,现在也没觉得有什么了不起。以后再回器,自己也可以这么显摆,自己见过二百规模的狼群,还见过五百人的冷兵器骑兵集体行动呢——等等,怎么会是冷兵器?
  这些骑兵没有再去追逐疤眼狼的族群,而是围着张煜在打转。这些人见张煜虽然衣着古怪(迷彩服配着军大衣,他们看着不怪才怪),手上一个黑呼呼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腰间虽然也有刀。虽然在看着自己的族人双眼迷症者,但是却没有丝毫的畏惧,若是一般人,见了这么更多人,怕是早就已经吓得跪地求饶。因此也都因他这胆色,没有太过出格的行为。
  一个呼哨,围绕着他的骑兵都纷纷向左散开,一小队骑兵簇拥着四个衣着明显华贵非常的骑士慢跑着到了张煜的面前。而也因为他们这散开,张煜的思绪也拉了回来。
  领头的连个骑士,两男两女。这几个人都是科尔沁蒙古两个男子,一个二十出头,一个才只十五岁。两个人服饰相若,但是满珠习礼衣饰上更显得华贵。
  两个女孩,穿着宝蓝色衣裙的那一位是约有十六七岁;后面的那个穿着白色衣裙的更加年轻,才十二三岁的样子。两女虽然年纪还小,却是肌肤如雪,姿容艳丽宛如白山上的雪莲花。尤其是年长些的女孩,紧身的衣裙把玲珑有致的曲线完美的勾勒了出来,精致的五官恰到好处,哪怕偏离一丝一毫都会落了凡尘。特别是那一双眼睛,便如草原上的湖泊,清澈纯洁,蕴含着无尽的温婉柔和,顾盼之间的风采令人难以舍得挪开眼睛。在久经亚洲四大邪术的视觉冲击之下长大的张煜,也不免被深深的吸引。
  但是,心头的疑问还是占据了上风,如果不解决掉,张煜觉得自己会疯掉的。
  没有等着这些人说话,张煜自己率先开口了:“敬爱的朋友,我是远方的来客,遭遇了狼群的追杀逃到了贵地。感谢你们的救命援手之恩,我会牢牢记在心里。但是不知道能否解开我一个疑问,我现在在哪里?为什么你们会有这么多的武器?你们是在进行着演武表演吗?”张煜说的是蒙语,只是他的蒙语其实并不是太好,是和班里的蒙古族兄弟扎木合学的。所以说成这个样子,也就不足为奇了。
  听着这有些怪腔怪调的蒙语,几个贵人打双扮的都笑了。年纪小的那个女孩笑的最是开心,一双黑漆漆的眸子弯成了初五的月牙儿:“你这是哪里学来的蒙语,听着这么笑人。”小姑娘的声音明亮清脆,虽然还带着一丝稚嫩之色,但听起来甜甜的很是讨人喜欢。张煜仔细的看了一眼,只见她虽然年纪尚幼,但肌肤如玉,琼鼻小巧可爱,唇瓣虽显得略薄,但在洁白的贝齿映衬下,更显得红艳明润。那双灵动的眼睛似乎总是带着笑意,流盼间不自觉就抚去了心中的烦闷。
  张煜在心中赞叹了一句:“好一个玉雪可爱的小姑娘。”但是这不代表张煜会忘了自己的目的,毕竟他们还没有回答自己不是?“请尊敬的贵人告诉我,现在我实在那个部落?现在又是那一位伟大的英雄在庇护这片丰美的草原?”口音不重要了,略显得肉麻的奉承也不要了,反正对方是两个漂亮的小姑娘。当然话也没错,因为他确实没有向两个男孩行礼——胡子都没有,不叫男孩叫啥?
  见张煜再次施礼,海兰珠等人回了一礼。刚才下人的回报他们已经知道了,一个人能对抗上百头凶残的饿狼且杀掉七八匹,并在狼群追杀下活下来,确实是个好汉子。蒙古人对于真汉子,都要报以尊敬。
  不过小丫头似乎没有这么多顾虑,几个哥哥姐姐还没回答,她就抢先学着张煜的语气道:“独据群狼的英雄,这里是伟大的成吉思汗的护卫军、他的兄弟合撒儿之后裔时代居住的地方,这里有个英雄的名字——科尔沁!现在这片草原的主人,是奥巴,我们共同的盟主,是女真部的大汗努尔哈赤,他是个能和孛儿只斤拔都一论高下的英雄。在你的面前,是科尔沁宰桑的子女们——我的哥哥索木图,满珠习礼,我的姐姐,草原上最美丽的珍珠——海兰珠,在和你说话人,就是他的小女儿——布木布泰,我们都是伟大的成吉思汗的后裔——你怎么了?怎么不说话?”
  小姑娘的声音确实好听,可是听在张煜的耳中,缺不下于平地惊雷。“努尔哈赤?海兰珠?布木布泰?宰桑?呵呵——”心中想笑,却又想哭——上天玩我!归还无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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