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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4章 小李飞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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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穹苍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
  风未定。
  人已凉。
  武攻觉得自己凉了。
  凉透了!
  刚到《小李飞刀》的世界,他的心里就被扎了一把刀。
  《小李飞刀》是剧版的名字,原著是《多情剑客无情剑》。
  灵儿告诉他:“诸天世界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源自宿主的内心投影。”
  所以,武攻知道自己会进入《小李飞刀》,也就是剧版。
  毕竟,沉迷武侠小说的时候还是在高中,封闭化的管理环境中,几乎所有信息都来源于纸质媒介,包括娱乐。
  在那年少不得轻狂,有些沉闷的青春时代。
  一本武侠小说,就等于在精神层面,开辟了一方新世界。
  梦想的世界。
  《多情剑客无情剑》是他武侠梦的开始,奉为经典。
  只是后来上了大学,步入社会,彻底融入多媒体、多元化娱乐的时代。
  自此再没看过多少书,即便缅怀经典,也是以看剧的方式。
  经年以往,留在记忆里的自然也就是剧版。
  穿入《小李飞刀》,本是理所当然,毫无意外。
  可眼前的世界。
  大雪纷飞。
  狂风呼啸。
  一条茫茫无尽的长路。
  一个踽踽独行的路人。
  一下子,就让记忆回到了原著的开篇。
  没错,这绝对是原著的世界。
  这本来没什么,可一想到此行的任务……
  任务:帮阿飞破除心魔。
  阿飞的心魔:仙儿爱上我。
  林仙儿。
  剧版对这个人物做了一些设定修改,很小的修改,武攻却认为影响很大。
  尤其关乎到这个任务的时候。
  剧版与原著,简直天壤之别。
  剧版的林仙儿,很难搞,但仍有操作空间。
  原著的林仙儿,没得搞,完全是无可救药。
  原著里,她是天下第一美女,绝世美貌之外,还有无双的智谋与手段。
  她几乎可以算计所有人,一帮武林高手争着做她入幕之宾,忠心耿耿。
  美貌、智慧、权利、地位甚至一个好名声。
  这些,她都曾拥有。
  但她的人生却毫无追求,行为毫无逻辑。
  她倾尽一生,与李寻欢为敌,不死不休。
  原因仅仅是勾引李寻欢未果,而且李寻欢还并未因此视之为敌。
  “林仙儿将美貌当成武器,所向无敌,唯独折在李寻欢手下,自信崩塌,所以恨之入骨,除之而后快。”
  这已经是最合理的解释了,依旧牵强得过分。
  一个女人,将美貌当成武器,或许会很强。
  一个女人,将美貌当成唯一武器,绝不会很强,只会很惨。
  林仙儿明明很强,却非要很惨。
  她的整个人生,就是自甘堕落。
  堕落,堕落……直到无间地狱。
  武攻一度认为这个人物的设定是说不通的,需要极其牵强的条件,才能实现逻辑自洽。
  他现在当然不会纠结这个,可关键任务没法做了。
  “灵儿,你给我出来。”
  武攻知道,必须与系统亲切交流一下了。
  很快,原因就找到了。
  武攻比较喜欢剧版,对里面大部分改动都很乐意接受,唯独一点。
  剧版的开头改成了一段自创剧情,也不是说不好,而是原著的开篇实在太好。
  武攻心中,那一直是最惊艳的开篇。
  所以,剧版他看了很多遍,每一遍都跳过开头,完全没有印象。
  所以……
  他穿入《小李飞刀》,开局却是《多情剑客无情剑》。
  既然如此,也只好走一步看一步。
  雪终于停了。
  武攻摸了摸苍劲的发,眼前一片迷雾。
  树上视野很开阔,便于观察,也还算舒服,便于等待。
  树下是一条路,他在等一个人,或一辆车。
  按照剧情,阿飞会徒步而行,李寻欢驾车赶上,两人相逢。
  没错,这次武攻并没有魂穿任务目标。
  他不是阿飞,只是个江湖侠士。
  属性如下:
  武攻:侠士九品下。
  内功:十年份八品上。
  轻功:【轻身术】七品中。
  武功:【顺手牵羊(生疏-入门)】无品。
  按系统标准,武道九品,七、八、九为下三品,对应的是低武位面。
  《小李飞刀》自然是低武位面,那么三品的划分,可以直接对照三流。
  七品一流,八品二流,九品三流。
  如此可见,武攻的身法一流中等,内力二流上等,已经相当不错了。
  然鹅,武攻居然只会一种武功。
  顺手牵羊,顾名思义就是偷儿的本事,而且还是很不入流的那种级别。
  “麻蛋,这也算武功?真是笑死武攻了。”
  武攻笑了。
  自己这分明是偏科严重,难怪综合实力就是个三流下等。
  好在,自己武学天赋还不错的样子。
  方才下面路过一辆拉货的马车,武攻小试身手。
  成功偷了一坛酒。
  【顺手牵羊】熟练-小成,无品。
  唯一的技能,直接升了一级。
  而且,这坛酒大有用武之地。
  当然,前提是遇到的是李寻欢,他可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
  当武攻这样想的时候。
  “吱呀。”
  随风飘来声响,伴着一阵酒香。
  在这样的风雪天,耳朵和鼻子,竟然都比眼睛来得好使。
  武攻明白自己犯蠢了,滑下树来,在路旁眺望。
  一辆马车自北而来。
  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
  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车里的人,自然是那个寂寞的男人。
  李寻欢在车里伸直两条长腿,打了个哈欠,不仅很疲惫,而且很厌恶。
  他最厌恶寂寞,此生却常常与寂寞为伍。
  苍茫天地,无尽旅途。
  哪怕一个很快乐的人,这时候也一定很落寞。
  没有人能在这种氛围里不寂寞。
  除非,那不是一个人。
  至少要有两个人。
  至少要有一个知己。
  最好,他手里还有一坛好酒。
  才能战胜这无尽的寂寞。
  车上正有两个人,可惜前面赶车的虽不只是马夫,甚至算得上李寻欢少有的几个朋友……
  可惜,到底算不得知己。
  “知己者,可遇而不可求。”
  李寻欢不由失落起来,却不愿叹气,更不愿让前面的人听到。
  猛地,便又往嘴里灌了口酒。
  可惜,人既无趣,酒亦无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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