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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打好基础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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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村庄地处大山深处,位置偏僻,四处树木高耸,周围山岳巍峨,树上鸟雀高鸣,地上走兽遍地,当两百年前第一批汉人到此垦荒时,都惊讶的发现此处竟是少有的一处净地:第一位置安全,远离山外战火纷繁,人命朝不保夕之危。第二山中也有几块还算平整的野地,杂草虽多,然则烧荒种田也为可行之法,农耕民族立足之本从未忘记。更可喜的是森林中鸟兽众多,在当时青黄不接的时间里解决了大部分的饥荒。兽皮还可贩卖,冬天穿貂,让一帮平原地带的土包子更是过了一把地主老财的瘾。
  当然缺点也很明显:出趟大山实在太远了!在平原地带的半个月即使有个湖泊山丘阻挡半个月走个千八百里也跟玩儿一样,哪知到了山里,这座山与那座山之间明明没多远,可两者之间就是没路。一道大河劈开了原本应该手挽手的土地爷,弄得两家只能隔河相望,险滩湍流更是处处都是,只能去下游水浅流缓的地方碰运气,又得绕一大段路,更别提路上的蚂蟥,毒虫之流。曾经有人夜里走山路,开始没有注意,等到了地头却一个跟头栽了下去,再也没有醒来。原因何在?
  路上太过疲劳,蚂蟥吸血都不知道,并且在他体内注入了麻药,腿上更被毒蛇啃了一口,也没有感觉,同行的人在他身上扒拉的时候才发现不对劲,要不是知道这人没有带饰品的习惯就给混过去了。筷子长的一条小青蛇绕在腿上好像一条翠绿的脚环,不过由其造成的恶果来看更像是阎王的镣铐。
  相对于另一种威胁来讲,毒虫之流只能算是疥癣之疾——他们遇到了吃人的生番。本来在茫茫群山中,一个族群遇到另一个族群应该是从陌生到熟悉从而产生交流,最后以两族通婚为美好结局。这一套在中原地区的村庄之间倒还行的来,可惜这次看走了眼,农耕人群遇到了食人族,一群老实人被吓了个半死——首先倒霉的是被选去做交易的那个家伙,食人族拿他做了烧烤,并以不知名的动物骨骼做了馈赠。这一切都是在光天化日下进行的。所行种种足以叫一帮难民感到从地狱第一层掉到了第十八层。恐怖如斯!
  清醒过来的人们花了两代人近四十年的时间来消灭这种可怕的群体食人物种,并且是鸡犬不留的从根本上消除——当然以他们未开化的能力也没法驯养这两种可爱的小动物。此话的意思是从刚出生到老之将死或者即将生产的活着的异类都要消灭,不得存有怜悯之心。乱世食人尚有缘由在此山清水秀之地竟有如此大恶!孰不可忍!
  期间人们幸运的遇到了山外的同类,并且得到了一些令人欣喜的支援:铁器,布料等等,这才是人们初期能够扎下根基并且长存此地的原因。而他们因为是山外对山里探索的桥头堡,因此与外界的联系得到了坚定地支持与建立。尽管如此,出山的路程中仍然要首先走一段为期五天的无人区,路上只有看不完的绿树以及听不完的鸟鸣兽吼。
  一个人走的话胆小的在这五天里可能要被吓死,晚上睡觉的时候在树下很可能会被昼伏夜出的食肉动物包围,趴在树上一不留神会处在蛇虫毒蚁的同行路径上,并会招致可能的攻击。而且食肉的猛兽可不缺会爬树的。因此随大流是很稳的保命行为,不丢人。
  在五天后会遇到一处小村庄,人不多,也就五十多户人家,并且有一个亲切可爱的的名字——王家寨。是相比较牛头山下的村庄而言,这里已经很接近文明世界了,钱在这里可以流通的。而且接下来出山的路途也不是渺无人烟,路上也偶尔有一些同行者可以相互壮胆。这个小村庄的作用比起牛头山更像桥头堡一样的存在。
  人们在这边可以进行简单的交换,互相换些小物件儿,不过想换大头还得走上十天左右的路,所幸一路上都可以得到一些支援,前提是你得拿钱来换。酒肉熟食在此可以得到满足,吃了五六天的饭团粗饼后再吃一些荤腥简直是梦幻般的感觉。
  不过酒店什么的还是没有,因为严格来讲这里还是深山老林一般的存在,只是这个村的媳妇们不少都是牛头山下嫁过来的,是牛头山的村民出山的必经道路,两村之间联姻现象极为普遍。王得福的一个同宗姑姑就嫁在这边,因此到了地头也不怕被欺生。王得福在姑姑家打过招呼后就借了他们家的一块空地来放置货物,然后一群人开始寻找房间,烧水洗澡,一队人经过一晚上的修整之后才又精神抖擞的重新上路,王家寨往后的道路就有些模样了,不再像之前的五天的无人区道路那般崎岖,虽然有些小路的确难走,但是好歹不用冒着生命危险翻越高山了。
  三天后又遇到了一处小村落,名为跳石,以河边一块巨石为地标。依然是四五十户人家。山里面都这样,平整的地面又没多少,并不适合种粮食,大多靠着半耕半猎过日子,天气好的时候在出门采集一些果实。这个庄里和外界的联系也更近了一些,村里的小娃娃身上挂着集市上的一些小玩意儿,而这些在牛头山和王家寨都是很少见的。遥远的山路限制了人们的采购范围,让他们更集中于一些实用的物件,盐,铁器,香料一类生活必需品。而对一些小玩意儿就可有可无了。
  而下一个村庄离此只有一天的路程,这个小村叫百丈洼,村子后面有一个宽打百丈的湖面,打鱼捉虾极为方便,只是无法外销,只能闲暇时晒晒鱼干以自用。这里就可以租上一些车辆以便加快行程了,王得福租了两辆驴车,两头小毛驴拉着车跑的极为欢畅,车子载重不是很大,只是为了让走的疲劳的人轮流上去歇一歇,毕竟此前的山路并不好走,人都不方便更别说牲口了,况且要是坏了别人家的驴那更是麻烦,到这里路途已经逐渐平坦,路上已经有了一些痕迹导向,不用担心迷路了。
  此时从牛头山才出发已有十天,人气渐旺,从开始时走的遍布青草的野路到现在走上了一条车轴痕迹明显的土路,并且还分了岔。虽无看不见人却依然表明着这条路通往山外的作用。几乎算是主干道了。果然,一天不到又有一个村庄坐落在路边,此庄名称极为硬气——跳荡,据传是山外的一群败兵进来时所做据点,以营号为名,发展至今成为了村庄之名,并立碑描红立在了村头,颇有此路是我开之意。
  有意思的是这帮人在这条路上是有名的老实人,有路不拾遗的好名声。在这条路上名声极为响亮。在穷山恶水,画地称王的封闭环境中也是一股清流。此地间有一个小客栈。也曾经作为驿站之用,是朝廷伸进大山的一条支线,不过现在已经荒废,驿丁已然下岗。就把这座小破楼简单修缮了一番,后院自家住,前院用来待客,勉强算个生计。
  王得福一行人进了这里,给小毛驴添了草料清水,还加了几个干干的窝头,小毛驴伸腰蹬腿,嗓门清亮高亢,对伙食表示满意。首先照顾好牲口之后,才去生火做饭,晚饭后各自洗浴了一番,开怀入眠......
  早晨起床后众人又是一番收拾,昨天从车上搬下的货物重新装车。并且买了些淡酒以作路上解馋之用。从此后路上来往的车辆逐渐变多,不再是他们一骑独行,骑牛的牧童也有,快马加鞭的骑士也有,这些都表明他们离城市愈来愈近,而与蛮荒愈来愈远......
  两天后看见路边有一个大旗飘在半空——杏花村,陈方极为兴奋,嚷嚷着要去品尝佳酿,大伙也是在野地里呆了十来天,也想着要改善下伙食,于是就去了这家名为杏花村的小酒馆。店里摆着七八桌粗陋的桌椅,装饰全无,连个墨宝也没有,和城里的酒楼更是比不了。唯有柜台擦得细致,碗筷还算干净,大货安排人看守货物后就三三两两的入了席。
  于是陈方就在此时终于有了在天水城的熟悉氛围,虽然此地的酒水极为粗劣,肉也烹调的很不精细,素菜也只是本地的几样野菜或水煮,或凉拌再加些奇怪的调料。不过席面嘛,吃的就是一个氛围。吃肉喝酒外加吹牛真是让人好生快乐!王得福看着陈方在主位手舞足蹈的样子不禁有些好笑,他端起酒杯,冲着陈方说道:“陈先生,这两年真是太感谢您了,劳您大驾在我们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憋了两年,委屈您啦,我替家里的捣蛋鬼敬您一杯。”
  众人纷纷附和,齐声感谢陈夫子两年来的悉心教导,给村里带来了出文曲星的可能。陈方只能频频应和,一群人喝他一个,最后只能理所当然的沉沉睡去,到第二天才在租来的平板车上脑袋昏昏沉沉的醒来......
  再过了两个山涧口,走了一天的森林后,终于来到了平原,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望无际的稻田,颜色金黄,快到了收获的时节。陈方在山里呆了两年。猛一见到这么一片金黄,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这么多的土地,要多少人才能收拾完呀?”
  王得福笑道:“陈先生在山里呆的时间长了,城里边最不缺的就是人呀。”陈方不好意思笑了笑:“倒是忘了,家中那片可是有专门帮人割麦的麦客的,此处应该也有的。”说话间走到了一处宽阔的路边,这条路可是有一丈来宽,土地极为厚实坚硬,想必是农忙时节的踩轧所致,走了不到半个时辰,看到了一处村落,有数百户人家,比之前一路上看见的人加起来的都多,因为现在还不到中午,因此队伍不停,继续前进。、
  这条路极为漫长,陈方走的感觉比山里还累,路上所见景致好像都是一样,感觉没有移动过一般。路上又路过了几个村庄,都是数百户的人家。想想路途中的一望无际的农田,这也是理所应当。
  到了晚上,队伍终于在一处庄前停了下来,王得福和这里的人也很熟络,大哥二叔的打着招呼,呼朋唤友的好不热闹,有人帮忙引着他们走到一处大院,拴马洗漱,各自休息。陈方却激动不已,这里已经是最后一站,他跳到栓驴的木桩子上,看向远方,虽有月光,村里却仍然黑漆漆的一片,自己所处的院子里灯火也在逐渐熄灭。而远处却闪烁着几点亮光,如被风吹动的灯芯儿一般,他却知道,这是城墙上的巨型灯笼所致,那就是惠州城,方圆五百里内最大的城池,三百年前被中原征服前是南蛮的首府皇城所在,而此时只是帝国治下的一个郡。那里,是他和家里取得联系的关键。
  第二天天一亮陈方就早早地起床了,并且积极督促大家启程赶路,一扫前半个月的懒散。呼朋唤友,神采奕奕。众人也都嬉笑着上路了。
  正好到了午饭时间,进了惠州城。一进城,先去找了客栈把东西放下,再吃了午饭,陈方就告别众人去了城里转悠。众人以为他就要走,都齐声挽留:“陈先生,明天再走吧”陈方拱拱手:“诸位,莫急,我也两年没见过这么多的人了,其实对我来讲差不多等于二十年呀。”说着,眼泪都差点下来。
  王得福摆手示意大家静一静:“既然陈先生想独自转一转就让他自个儿散散心好了,我们还是先忙我们的事吧,这次别在城里呆的时间太长,家里都还等着呢。”大家听完都向陈方拱拱手各自忙去了。陈方也独自一人在街上转悠不提。
  等到了晚上众人结伴回客栈的时候,店小二跑过来对王得福说:“客官,有位陈先生让小人告诉您一声,他已经找到家人,请您不必等他了,另外,这是他给您的几本书。”
  众人听完后都叹息不已,王得福拿起那包袱,他虽然不识字可还是打开看了看,厚薄不均的十来本书,散发着一股油墨味。看来这是读书人老爱说的书香了,王得福想着,又合上了包袱,对着大伙说道,走吧,陈先生还是有心的,他是一个好先生。大家默默无语,各自休息不提。
  第二天早上又赶早出了一次摊,到了中午货物都全部卖完了,有一块白虎的皮极为难得,在市面上引起了极大地轰动,好些年都没看到白老虎了,有人出价极高,最终双方都满意的成交了,并且买家大方的承若要是再有的话,再加一半的价格也可以考虑的。于是乎下午大家又出门把家里急需的物品都采买了一通,准备明天一早就启程回去......
  在一个月外加三天后,王宛终于在村口看到了拎着着大包小包,肩扛手提的队伍,他飞奔过去,大呼小叫的喊着,想要帮老子拎点啥却发现自个啥都拎不动,其余的孩童们也只能绕着队伍打转。村里留守的人们也早早地迎上前来,有力气的帮着减轻队伍的负担。啥都拎不动的小媳妇们只能帮着丈夫擦擦汗了,这真是莫大的精神支持,有几个气喘吁吁的立马精神抖擞起来,大有健步如飞的架势。一旁的老人们都笑了起来......
  回到家,王宛就问道,爹,陈先生走了么,他们家是不是很有钱啊?王得福摆摆手:“走了,至于他们家有没有钱你老子我还真不知道,连个招呼都没打就跑了。”说完,又从包里拿出一个小包袱,扔给王宛:“你老师临走时给的。”说完就走到一边泡脚去了,还不忘补充一句,你老子在泡脚,有什么事晚上再问吧。
  王宛则抱着包袱,跑到自己的房里去了。他把书扔到床上,自己又跳到床上,把脸埋到书里,表情沉醉,要是谁在两年里只能看无聊的识字书和几本故事基本一致的小册子在见到十几本厚薄不一的新书后表情和他也差不多。“看来新世界的大门又缓缓向我打开了,哈哈哈。”他忍不住笑起来。
  过了一会儿,待激动地心情稍微平缓,他翻看着老师给他留下的书籍:几本不出意外的志怪故事集,集合了山精树怪,神魔妖仙,才子佳人的动人情节,可惜王宛目前只对其中一部分感兴趣。一本洞庭散人批注的《字说》,嗯,这是经义一类的了,无聊,抬手把这书扔了出去。下面是两本医书,也是最厚的两本,一本讲药材,一本关于人体经脉的走向。唔,有点意思,放到一边,又拿起下一本,竟然算是武术秘籍一类的玩意儿,上面有人在那舞枪弄棒的比划,哈,这个好,王宛连忙珍而重之的收起来——这是我成为高手的第一步呢,他得意的想。再下面一本竟然是看相的,唉,神神叨叨的最讨厌了,没兴趣,于是这本书和《字说》一样的结局。。
  最后一本仍是秘籍,不过画的都是拳法,上面还有运功的红线,看起来很神奇的样子,王宛也一样珍而重之的收藏起来,他现在年纪太小,枪也舞不动,拳也没力气,这事儿过两年再说吧。先打好基础再说吧,怎么教打好基础呢,从跑步开始吧。
  第二天玉梅惊讶的发现儿子居然和自己一样早起,洗漱完毕后就出门一溜烟的跑了,“记得早点回来吃饭啊。”她只能对着王宛的背影无奈地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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