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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一个奴隶能表现出足够的优雅,那简直就是无稽之谈,日落东山!
就像卢平眼前松散的队伍那般。
后续的队伍不知什么原因,没有再前进,而是占用了昨夜在这里扎营的空地。
空地后方有一条小溪,这个卢平知道。
监工盯着奴隶们取了水,架上锅,看来是要吃早饭。
“他们为什么不在自己的营地吃饭?”卢平有些好奇。
此时,他正趴在灌木丛中,身上涂满了大天麻树混合自己口水的汁液,用作驱虫。
特殊的香气,不知道是不是属于大天麻树的树汁,总之会让人心情放松,安定。
“不能就这么贸然的过去。”卢平觉得有些饿,“我的样子已经变了,但烙印还在,太扎眼了。”
卢平此时还不知道,他不光变得精壮了,就连他的头发和眼睛,也都变成了黑色。
但如果只是发色和瞳孔发生了改变,而没有变的精壮,卢平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混进奴隶的队伍中,跟着他们去垦荒,然后伺机而动,或逃,或凭借小聪明混入管理层。
没错,奴隶管理奴隶,在这个世界,在原主的记忆中,都是存在的。
这个世界很原始,领主奴隶制。
贵族、平民、奴隶三种阶层并存。
而平民并不幸福,相比奴隶,自由民只是在法律上允许拥有私产,仅此而已。
所以有些监工,那些穿着皮甲的家伙,其实本身也是奴隶身份,身上也都有烙印。
只不过他们不允许拥有私产,身份转换,需要立功再接到贵族老爷恩赦才行。
原主的记忆也只有这么多而已,这些奴隶监工过着什么样的日子,卢平也不知道。
不一会儿,锅里黑麦的香气就弥散开来。
奴隶们一哄而上,他们才不会排队!
啪!
皮鞭抽打空气,让奴隶们有些胆颤,他们停止了哄抢。
但没有排队。
对他们来说,秩序的意思就是不许“推搡”。
排队?
谁他妈会排队?
前排的破木碗平举着,后排的破木碗高举着。
监工们先用漏勺,给自己舀起来带黑麦的稠粥。
早就被焙炒过的黑麦还是会苦,但煮熟就不需要太久。
这种苦味原主吃了十多年,早就吃腻了。
但卢平还好,麦粥特有的香气让他的肚子更饿了。
如果不是变的壮了,卢平早就混进去哄抢了。
而和他同样精壮的,还有那个特殊的奴隶。
他只是和卢平对视了一次,就没有再看他。
所以卢平猜测,这个戴着眼镜的家伙是不是刚才没有看自己,只是在看别人?
终于,监工们自己吃完了,吃饱了,才开始给奴隶们发粥。
靠后的,都是些身体不好的奴隶。
前排的,虽然也枯瘦,但都有力,人也够狠。
因为黑麦粥这种东西,越靠后,越没有粮食,往往最后只能“黑麦汤”。
但那个戴着眼镜的奴隶,明明可以凭借自己挤到前面,以他高大威猛的身躯,那些欺软怕硬的奴隶肯定不敢说个不字。
但那家伙没有,他端着破碗,静静地坐在最后的石头上。
当所有奴隶散去,他才缓缓地走向大锅。
此时,卢平才看清,原来他的宽袍之下,手铐和脚镣都在。
“这到底是是个什么家伙?”卢平没记得自己见过这家伙,却不知怎么的,对这家伙有些熟悉,怪异的熟悉。
那家伙打了一碗黑麦汤,慢悠悠地又回到了最初的大石头上。
喝了一口,就如品茶一般,闭眼回味。
动作优雅,虽然被手铐脚镣束缚着,但那从容不迫的气度,让卢平都有些佩服了。
眼镜喝了一口,突然扭头,隔着老远,对卢平道。
“过来,帮我。”隔得远,听不到声音。
但那口型,卢平却读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