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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夸父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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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敢把手放进开水锅里,敢用手抓火红的木炭。
  侯志并没使用高科技装备。
  更没有什么怪力乱神。
  他只是践行了一项科学原理。
  1756年,西方一个叫莱顿弗洛斯特的科学家发现了一项科学原理。
  液体不会润湿炙热的表面,而仅仅在其上形成一个蒸汽层。
  这被称作莱顿弗洛斯特效应。
  说得通俗点就是:湿手不会受伤!
  其实,这个效应华夏民族已经验证几千年了。
  光脚从炭火上走过,空手从油锅里老铜钱。
  类似的践行不计其数。
  可200多年以后,绝大多数人还是不知道这一极其简单的科学原理。
  电视台甚至不厌其烦地解密。
  说油锅捞铜钱的事儿是假的。
  油锅底下先放醋了。
  所以,油的温度不到一百度。
  真当别人是傻子啊,不到100度能炸熟油条吗?能炸鱼炸鸡吗?
  其实解放前的燕京,街头经常有人卖卤煮火烧。
  店家都是空手在开水锅里捞下水、捞火烧的。
  手都发白了,却不见一点损伤。
  别说下开水锅、下油锅了。
  只要手湿的够充分,伸进铁水里都没问题。
  根据莱顿弗洛斯特效应。
  湿透之后不仅能隔绝热,也能隔绝冷。
  有人胆大者做过实验,他把全身湿透之后,再将零下200度的干冰倒在身上。
  结果毫发无损。
  侯志早就知道这个原理,只是从没尝试过。
  眼下被逼到绝路了,又有这么牛逼的BGM,干脆就豁出去了!
  干!
  “朋友!兄弟!”
  侯志吼叫着,先抱一抱孩子们。
  再抱一抱妇女同志。
  我滴个娘啊,这些妇女同志比超模还超模啊。
  全都一米八一米九的个头儿。
  然后再来抱一抱四米多高的巨猿和两米多高的年轻战士们。
  最后才来到竹竿儿版的奥尼尔面前。
  首领羞哒哒地,欲拒还迎。
  侯志跟他抱了抱,顺手拿走了自己的包包。
  然后从包包里拿出瑞士军刀,割断了捆绑刚子的绳索。
  “朋友!兄弟!”
  侯志又继续吼叫两声。
  “朋友!兄弟!”妇女儿童随声附和。
  “那啥,我那边还有点事儿,有空再聊啊!”
  赶紧溜吧,伙计!
  趁高科技魔法暂时把他们群体制裁了,赶紧溜吧!
  跟这些原始人是没道理可讲的。
  说时迟那时快,侯志牵着刚子就走。
  首领毕竟是首领,制裁效果在他身上持续的时间也比较短。
  “吼!”首领发出了指令。
  两名战士立刻举起长矛挡在侯志面前。
  不过,他们的动作并没有那么生硬。
  神情也还算客气。
  侯志已经肉身成圣了,挣扎的太猛烈就有辱斯文了。
  再说他根本就挣扎不脱啊。
  “呵呵,那啥,你们也太客气了。我已经吃过了。下次吧,下次啊。”
  说着,侯志试图推开长矛。
  但人家还是没有放行的意思。
  “真是太客气了,你们也太客气了。不过,我很挑剔哦!”
  两名战士带着侯志向一间最小的茅草屋走去。
  已经蹲了一个多星期的露天地了。
  有房子住也是极好的。
  侯志还不忘回头冲那些仍处于制裁状态的妇女儿童吼一句:“朋友!兄弟!”
  “朋友!兄弟!”他们也迅速回应。
  这茅草屋还是个单间儿,估计是他们能提供的最高待遇了。
  “唉,你们也太客气了。”
  可这单间并不是空的,它存放了一些杂物。
  都是些怕风吹雨淋的东西。
  比如像毛皮、绳子之类的。
  把侯志领到屋里后,战士再恭敬后退,轻轻把门带上了。
  外面也没有用棍子顶上,或者用插销别上啥的。
  看来这不算是监禁。
  侯志打量着屋子,看一看他们的皮子。
  虽然他们并没有掌握现代人熟皮的技术。
  但皮子收拾的还挺干净,也比较柔软。
  有的皮子是一整块儿的。
  有的皮子是几块儿缝制的。
  看他们的缝制针码,虽然有些粗糙,但还算结实。
  用的针多半是骨针,线看起来也是植物纤维。
  再看看他们编制的麻绳。
  水平显然在侯志之上了。
  还用油浸过、用火烧过,处理的相当细致。
  正在东瞅瞅西看看时,门又打开了。
  战士把侯志营地上的东西都送了过来。
  有筐、鱼篓子、皮子、熏肉,甚至还有那几只龙虾。
  “真是客气,这几只龙虾送给你们了。”
  既然东西都送来了,也没有强行关押。
  就等晚上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本大圣就要开溜咯。
  昨晚没睡觉,早上刚睡了会儿又被他们拖到这里来了。
  眼下,在这风吹不着,日晒不着的屋子里,可以美美地睡一觉了。
  侯志找了两块儿拼接的皮子垫在地上,躺了下来。
  刚子也死皮赖脸地凑过来。
  太困了,刚一着地,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已经来到这个蛮荒世界一个多星期了。
  每一次的梦境却都大同小异。
  都是重回文明世界。
  这一次是在网吧里打游戏。
  在游戏里,侯志扮演的是弓箭手。
  吃了BOSS一记大招后,他就剩一口血了。
  “我要挂了!快给我加血!加血!”
  我想要带你去网吧里偷耳机,
  然后一起偷键盘和主机,
  其实我特别喜欢显示器,
  还有前台的路由器……
  突然,BGM再次响起。
  侯志“腾”地坐起来。
  我没定闹钟啊。
  侧耳一听,是门外一个女孩儿在哼唱。
  看来这些原始人的音乐天赋很厉害啊。
  听了两遍就会哼唱了。
  侯志刚起身想推门出去看看,门“吱扭”一声推开了。
  一个原始人少女走了进来,手里端着一盘水果。
  “刚才是你唱的啊?”
  少女愣了下点点头。
  “真聪明啊,不过,这种垃圾音乐就不要研究了。多研究研究你们的原始音乐吧。”
  少女显然听不懂,但还是礼貌地点点头,然后跪在兽皮前,把水果放下了。
  侯志也盘腿坐下,打量少女几眼。
  这少女不光有超模的身材,更有超模般极具特点的脸。
  高眉骨、宽鼻子、厚嘴唇。
  再看看地上的木盘子里更是秀色可餐。
  里面放着红的、紫的、绿的各种浆果。
  侯志这几天也发现不少浆果。
  但盘子里的几种他还是头一次见到。
  有的像蓝莓、有的像草莓,还有的像山楂。
  尝了尝,味道也比路上采摘的那几种浆果好多了。
  虽然还是有点苦涩,但并不难以下咽。
  而且糖分更高。
  侯志吃了几口,还不忘拿几只给刚子。
  刚子闻了闻却不肯吃。
  侯志又邀请女孩儿一起吃。
  女孩儿羞怯地摆摆手,示意这是专门招待他的。
  又尴尬地吃了会儿独食,侯志连比划带说:“你们从哪里来啊?”
  女孩儿比划着:“南方。”
  唉,这不废话吗?
  不从南方来,难道还能从北冰洋来啊。
  但侯志还是继续尬聊着:“你们属于什么族啊?”
  “夸父。”
  “夸父族?”
  侯志以为自己听错了。
  发音也是这么相近。
  见侯志有些困惑,女孩儿转了下身,露出自己的后背。
  她的后背纹着图案。
  侯志略一打量顿时大惊失色。
  那图案是一个原始人在追逐太阳。
  看来她说的没错啊!
  他们这些人都是夸父巨人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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