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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是阿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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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巨大的屏幕上,那颗被一万二千台地球发动机推动的星球拖着蓝色的光尾驶向未知的家园,我想到了自己曾经有半个光年在宇宙间流浪的日子。我叫阿普,来自一颗遥远的星球。可是我比地球上现存的任何生物都有资格作为地球的原住民。因为我在这里已经生活了七八千年。
  我的原名很长,我取出了名字中的一部分作为我在地球的名字阿米普鲁,可人们喜欢叫我阿普。在我的母星,名字越长身份越高贵,而我的名字相比之下就又显得很短。
  刚成年那一年我被强征进了宇宙开拓者的队伍,我知道他们并没有周祥的计划,就像选了一批死士、一群小白鼠。我们没有像地球人想象的那样乘坐造型那般丑陋的飞行器穿越星辰而来,而是依附于一些流浪星体之上,任由宇宙神秘力量的安排浪荡前行。当我依附的星体撞向地球时,身边的同伴大部分化为灰烬,最终只有那么几个存活了下来。可惜,自降落到地球的那一刻起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们。最初的几千年我还能感受到他们的气息,再后来这种同源的气息越来越弱直至彻底消失。
  我知道他们都死了,我也很快便会死去。死亡并不是一件让我沮丧的事情,时间的跨度让我过的每一个“人生”都显得太过浅薄,就像一颗无论多大的石头,将它扔进汪洋大海都起不了多大的水花。可即便如此,我仍旧对残活的日子恋恋不舍。因为这是第一次我纯粹地以一个人的身份活着,而且我感觉我离发现人类的秘密越来越近了。
  人类有什么秘密?那可太多啦!
  人之初,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还是宛若一张白纸?人类真的就是从人猿进化而来的?人类思考的时候脑中的声音是谁的,是不是所有的女人听到的那个声音都是女声,或者那个声音根本没有性别?你看到房子里有十个人,是不是所有的人都看到了那十个人?
  就像现在这个放映厅里加上我一共有十二个人,可我身边那两个二货看到的一定是十三个。
  我左边这个打扮时尚皮囊不错的人叫皮果。她爸当年养了一株金桔,她出生那一天金桔刚好结了第一个果,怀着无比的幸喜给她取名皮果。我右边这个金玉在外衣冠楚楚的人叫田不毀。他出生那年恰逢八十年不遇的洪灾,他爷爷是个农民且是个有威严的农民,怀揣美好的期盼为他取了这样一个直白的名字。
  他们一个伴随幸喜而生,一个伴随期盼而生,而我和我的这具身体是伴随着一场车祸而重生。
  为什么穿越、重生和恢复记忆都要靠着车祸、雷击、眩晕等较为危险的时机?俗语讲得好“富贵险中求”,你每天安安稳稳地端坐家中怎么能碰到奇遇呢?
  那时的我就不一样,我没有一分一秒是安安静静地待在屋子里的,因为我当时是条流浪狗。
  我的能量早已支撑不了我以原本的身体在地球生存。实际上,在几千年前我就开始了这种寄居生活。从男人到女人,从老人到小孩,后来我发现与人类共同享用一具躯体实在是件费神的事情,他们对我的要求太多了欲望永远无法满足。而寄体在动物身上便容易得多。于是最近的几百年我体验了各种动物的生活,这对我而言是一种很不错的体验,我喜欢这种以本能为生活指引的日常。
  做流浪狗的日子总体而言还是挺让我满意的,贴近地面的仰视让我有一种莫名的安全感,更换宿主耗费太大,所以我本打算以一只狗的形态寿终正寝。在这个算不上几线的城市,时间似乎过得慢一些,我喜欢这种小巧的城市,从城的最东边走到最西边大半天就够了,什么都不够好可又什么都有。我现在的居住地在一个街边广场,旁边有一条挖了堵堵了挖的小河名叫太平溪,有一座石拱桥将被太平溪一分为二的广场连接了起来。溪边是条很敷衍的绿化带,我的床就在这条绿化带里,遮风避雨上佳之地。
  我每天都在广场上观看大妈大爷们打打太极跳跳舞,对于他们之间的恩爱情仇看得比电视剧还有味。我每天都在等一个小孩。
  这个小孩名叫咚咚,他妈妈每天都会带着他从花田路的南边走来穿过北广场再走到南广场的尽头,然后从南溪路一路向北在一处十字路口右拐走到迎风路再一路向东。每天他们的路线都是如此,除了刮风下雨几乎一天不落。我只寄居过一个小孩的身体,从那以后再也没有沾染过孩童。他们太美好了,应该自由生长,虽然大多都会长成让人讨厌的模样。广场上的小孩很多,我看着他们咿呀学语蹒跚学步再到蹦蹦跳跳背着书包上学堂,一眨眼我在这广场晃荡已经三个年头。我知道我该走了,一只流浪狗在一处这般热闹的地方晃荡三年不是一件寻常事,好在这里人虽多却无人去细想。
  可我放心不下咚咚,最近他妈妈的情绪有些不稳定。那天咚咚他们似乎比平日要来得晚,旁边那位拿着一只特质毛笔醤着水在地上写字的老头儿也比平时走得迟。他的腿打着厚厚的石膏,像半截木乃伊。听他跟旁边打太极的大妈大爷们抱怨,那广场尽头的那条路通西往东四条车道没个遮挡让过往的司机愈发失了谨慎,“嗖嗖嗖”地开车活像开飞机。他便是被一辆飞机车给吓着的。说严重不严重,一个屁股蹲坐到了地上,一把老骨头终究禁不住任何非常规姿势,扭了脚闪了腰。
  以前毛笔老头说过咚咚得了一种病,一种自出生始便带出来的病。他们说他是脑袋瘫痪了,我一直想知道那会是一种什么感觉。我当过许多“人”,可从来没有当过一个瘫痪的人。
  前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也有一个男孩,在旷野之上我救起了被野兽袭击的男孩母亲,不久后男孩便出生了。那是我以原本的身体出现在地球的最后一段时光。那时候真是个好时光,奇形怪状的生物太多,我的样子虽然很是异于常人可也算能被接纳。村子里的人都叫我“鸟人”,那个时候这还不是骂人的话,我的样子大概长得像他们传说中的某种大鸟。男孩一天天长大,很强壮是个打猎的好手。白天我们四处狩猎,晚上便围着火堆听他母亲讲述久远的战争,火光映着她的脸柔和了她原本有些凌厉的下颚线。她的眼中有燃烧的耀光比那故事里的英雄们都要炫目。男孩对英雄无比向往,他的力量与捕猎的技巧让他看起来差不多跟一个男人一样。那天,我们如往常一样去旷野打猎,也如往常一样收获颇丰。只是,村子已然不是往常的村子,漫天的火光即使在白天也那般刺眼。别的村子乘着男人们都出去狩猎偷袭了这里。这种事情经常发生,我见过有好些个村子就是这样被消灭的。男孩疯了一样往村子里冲,我拉住了他,此时那里的烈火可以将他烧成一块焦炭。一夜之间他似乎就长成了一个男人。他说他要变强要成为英雄,我帮他变得更强变成英雄。他说他要让他的子孙后代都强。我贡献了我的力量,让他的血脉与生俱来的拥有一种神秘的力量。他的子孙统治了那片土地很多很多年,生活在那里的人们都怕他们,甚至最后征服他们的人们也怕他们。可没人视他们为英雄。
  咚咚跟我梦中的男孩长得可真像。只是他不想当英雄,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
  母子俩终于出现在了街角。咚咚的妈妈仍旧以那副机械的姿势提拉着他神色暗沉地往前走,周身仿佛罩住了个透明的玻璃罩着将这周围的声响气息隔绝在外。咚咚的双脚仍不能以正常的姿势着地,两脚内翻相对以脚边向前挪。脚步软绵无力膝盖像一根顶天立地的石柱弯曲不了分毫。可是以一只流浪狗的眼光来看他已经有很大进步了,我还偷听到了毛笔老头的谈话知道他也是这个想法简直跟我英雄所见略同。咚咚妈妈肯定也意识到了这种进步,大概下了很久的决心此刻她终于小心翼翼地试着放开双手的支撑。
  我曾经有段时间寄居在一条金鱼身上,养它的是一个高中生,那时他每日为了课本而抓耳挠腮。都说鱼只有七秒的记忆,可我现在都记得在一本讲力的课本上,几个方向的力用箭头标注着,当各个方向的力达到了一个平衡物体便能保持现有的状态。咚咚显然没办法再生出一根箭头去平衡他妈妈撤走的支撑,整个人如同无骨的鸡软趴趴地缩到了地上。咚咚妈妈看着脚边的儿子,突然呆住了。
  “你为什么要这样?”我听到了她喃喃自语,很轻很无力像是无意识发出的声响,眼中闪过厌恶。我突然想到假若此时咚咚是她手上的一只风筝,她大概会撒开手中的线。“你为什么要这样。”她蹲到咚咚面前看着他一直重复着这句话。从低喃到质问再到最后的歇斯底里,那声音就像一座万年冰川夹带着凛冽的寒气将那些热闹的、奔放的、娴静的、高雅的广场音乐瞬间冰住了,再欢乐的情绪也如霜打的茄子焉了下去。
  毛笔老头瘸柺着腿以最快的速度往这边走,可终究在几步开外停了下来。谁能去制止她?谁又能安慰她?别人的苦难或者让你庆幸或者让你动情或者让你感慨或者让你叹息却独没有感同身受,反而在这一刻让你不知以何种姿态去面对这苦难的人。她终究是那个最苦的人呀。
  这一切对于咚咚似乎毫无影响,他仍垂着眼看着前方的地面好似那里才是他的宝藏。他就像一片空白,任何情绪的色彩一碰到他便变成了苍白。不知过了多久,咚咚妈妈站了起来双手夹着咚咚的腋下继续以那种机械的步伐往前走。她脸颊还留有泪痕,通红的双眼却又带上了几分生气,好似被武林高手输进了三分真气又能让她残喘片刻。
  整个广场忽又春暖花开一般复苏了过来,混杂在一起的音乐瞬间又铺天盖地地涌了过来,钻进了耳朵跟着心跳敲打着每根神经。我不由自主地跟在他们后面,脚步也变得沉重起来好像我也不知如何走路了一般。这般龟速竟然还能超过瘸着腿的毛笔老头,看来他的腿是真瘸了。
  在毛笔老头惊讶的目光中,我昂着头跟在咚咚母子身后踏上了连接马路与广场的石阶。“呼——呼——呼”一辆一辆还是像开飞机一般。咚咚母子已经走到了马路中央的白线上。我被不时飞驰过的飞机车阻挡在了马路这头,就这么一小会儿竟然被毛笔老头给赶上了。
  “小畜生,还知道避车哟!”毛笔老头撇嘴笑道,我毫不客气地转向他发出了动物特有的低吼声。老头没想到这个小畜生竟然还敢“顶嘴”,一时有些错愕。就在我们的对峙中,那声尖锐的刹车声被忽视了几秒。
  当我们回过神来,那辆老旧斑驳的货车已经直直地撞向了走在马路上的咚咚母子。时间好像在眼前变慢了,我看到了咚咚妈妈放大的瞳孔,她条件反射地试图将咚咚往旁边推,可就在转瞬间她似乎又改变了主意愣愣地站在原地手里拽着毫无波澜的孩子。我跑了过去想要扑开他们。“砰”的一声巨响,在最后一秒咚咚妈妈还是将他推开了,可是已经晚了。咚咚妈妈被径直撞向了前方,咚咚则被撞向旁边刚好跟起跳后的我撞到了一起。我伸出前爪抱住他,就像那么那么多年前抱住那个大火前的孩子一样。
  眼前是一片混沌,像浆糊,没有前世今生没有昨天今天,白茫茫的一片。渐渐地白茫茫的一片像两块厚重的幕布被徐徐拉开,我感觉身体里的某一个部分被永远地割舍。
  根据皮果和田不毁回忆说,当时正在上小学的他们背着小书包放学回家,平生第一次偶遇车祸俩人都傻了。在傻愣状态中依稀看到有东西从一条狗的身上飘到了咚咚身体里。
  那俩傻子那时候又恰好跟咚咚住在同一个小区。在之后的五六年里,他们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与金钱来套我的底。
  咚咚恢复的消息在这座小城还曾产生过轰动效应。可是不管从医学还是玄学都无法解释这种只在小说中才会有的现象。最后,人们自行得出了结论,是咚咚妈妈用生命换回了儿子的清醒。我实在是喜欢现在的人类,他们总能为许多非正常现象找到能够解释的答案并让自己相信它。
  咚咚妈妈因此被评为了全市十大感动人物。我认为不论给她怎样的赞扬都不为过。
  我不知道她在天之灵看到我住在她儿子身体里是否乐意。
  以前我寄居在别人身体里,冷眼旁观他们的思维与行事,现在我几乎全权享用着这个身体。咚咚原本的意识还是一片空白,只是他脑子原本瘫坏掉的部分正慢慢得到修复。。
  我的能量快要用尽了,至于能不能完全修好一颗脑袋谁也不知道。
  就将这一切都交给宇宙神秘的力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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